正文

刘墉对艳门照事件的评价,文笔好的没话说[转贴]

(2008-03-16 03:05:04) 下一个
刘墉对艳门照事件的评价,文笔好的没话说[转贴]
  小时候家中养鸡,母亲在个大箱子里铺上棉被、摆满鸡蛋,再点两盏灯,利用电热孵

  化。每隔几天,就见她把一个个鸡蛋拿出来对着太阳照。我问她看什么,她说看是不

  是好蛋,如果不是好蛋就淘汰。

  我又问什么是好蛋呢?母亲就说好蛋是受了精的蛋。我追问,什么是受精?母亲

  想了想说就是母鸡和公鸡亲热之后下的蛋。

  我说没见公鸡母鸡亲热啊!

  这下母亲火了,大声说:它们亲热都给你看吗?

  从那以后,我就对这「亲热」有了特别的感觉。看见小鸟在飞,我会想它们也是

  蛋孵出来的,公鸟母鸟一定也偷偷亲热。

  上小学之后,似懂非懂,跟着同学唱「一张床,两人睡,三更半夜,四肢乱

  动,五体投地,六神无主,七上八下,久不久,十分钟。」没被我娘听见,倒是跟我

  一起唱的对门小朋友,不幸被他老爸听到,「海扁」了一顿。

  又隔一阵,还是家里的佣人老张教我「你夜里忍着不睡,偷偷看,你爹娘准干那

  事。不干那事,怎么生得出你?每个人都是干出来的。」我才确定人也是非作那事不

  可的。

  大概因为属于禁忌,所以恁早的事,我能记到今天。只是由懵懂猜测、逐渐了

  解,到亲身体验。我愈来愈觉得那事非但不神秘、不脏,还挺神圣。

  可不是吗?如果男男女女、大牛大马、小猫小狗、万物众生;有一天,再也不作

  那件事,过不了多久,这世上的动物就全没了。怪不得告子会说「食色性也」,不食

  无以维持生命、不色无以延续生命,说得更深一层,生物们维持生命,长大成熟,就

  是为了延续生命。不作「那件事」,怎么延续生命呢?

  所以当我第一次去欧洲,飞机经过香港、中南半岛、印度、阿拉伯……一路往西

  飞,看着下面的大地,一下绿一下黄,入夜之后则是灯火闪烁,我没想别的,却心

  想:瞧!这下头多么不一样的世界、不一样的民族、不一样的苦难,唯一能够确定的

  是,他们必定都作那件事。我又看着繁星般的灯火想,不知下面有多少人,正在做那

  件事。如果每个作爱的人都亮着一盏特别颜色的小灯,此起彼落,爱的星海一定美极

  了!

  那件事确实美极了,记得有一位著名女作家写她初试云雨之后,感谢父母生给她

  身体,使她享受到「那种欢愉」。如果顺着她的话往上想,她的父母不是也在体会那

  种美的时候,有了她吗?所以说孩子是「爱的结晶」,真是再贴切不过的。

  何止做那件事的感觉美,其实这世上美的东西,多半源于那件事。女孩子干嘛巧

  梳妆?男孩子干嘛练肌肉?绞面纹身为了什么?舞蹈歌唱为了什么?花朵为何引

  蝶?孔雀为何开屏?甚至人们艺术创作的动力,都是为了表现、为了吸引异姓,最终

  则为了繁衍下一代。所以女孩搔首弄姿、对男孩摆出撩人之态,男孩子使出浑身解

  数,勾起女生的情怀,也可能是一种美。

  只是这些秘密的行为,如果摊在外面,就成了不雅与淫秽。但什么是「摊在外

  面」?假使一对恋人做那件事,窗子没关好,被外人偷窥到了,那是不雅吗?

  这使我想起以前一位美国邻居,一家人常赤裸裸地躺在院子里「晒肉」。我有一

  回问他不怕人家看吗?他一瞪眼说,我在我家,这是我的自由,不是我无礼,是看的

  人无礼。

  如此说来,如果有人在私房之内,自己玩耍、自己表现、自己发挥情趣,还自己

  拍摄作乐,这是他的私人情趣还是淫秽之举?如果有人扒着墙头门缝偷窥闺房之

  乐,是行乐的人无礼,还是扒着墙头的人无礼?如果后者又是前者请来的客人,托你

  登堂入室,修理东西,你居然偷盗,甚至散布,又是谁违法?

  或许卫道者要说,这得看人。假使作爱的人是夫妻,可以;是情人,则不可

  以,因为夫妻得到了行淫的法律许可。说这话的人当必是令人尊崇的真君子、教育

  家、宗教家,也可能还有「处女情节」;假使他是男人,甚至藏着「初夜权」的观

  念。只是放在今天这个世界,有几人能合乎标准?难道我们还要活回初婚之夜婆婆举

  着床单出来向宾客展示的时代吗?又或我们要学那旧礼教,当女儿被人强暴,非但不

  加安慰,反而拿出一根绳子和一把剪刀,要那已非完璧的女儿自我了断?

  这是真礼教,还是假道学?

  其实连中国少数民族都有所谓「女多淫而妇多贞」,意思是未婚的女子享有相当

  的性自主权,但是只要结婚,成为妇人,就专一了。我们能因为那女子前面「多

  淫」,后面就不能「多贞」了吗?

  同样的道理,今天的丈夫,能因为发现妻子在婚前有其它亲密的男朋友,就把她

  一脚踹出去,说那妻子不贞,是淫妇吗?

  或许那踹老婆的男人会说因为他原先不知道,或他虽然早知道,但是那件事没有

  「曝光」,而今「曝」在阳光下,让大家都知道了,所以为了面子,也得踹上一脚。

  这时我又要问,是「她」自己要曝光吗?还是被别人害了,假使她被害,你这丈

  夫再踹上一脚,与那拿剪刀绳子的人有什么差异?

  鲁迅说「吃人的礼教、吃人的社会!」一点都没有错。多少夫妻、亲子出问

  题,都是外人害的。只是拿石头砸人的,自己真清高吗?人们可以说某某婚前交过哪

  些亲密的异姓朋友,彷佛稀松平常的事。问题是往深处追,那些亲密代表了什么?表

  示了什么关系?如果摊在阳光下,那又是怎样的画面?再往下想,如果某日要所有的

  男女,在作那件事的时候,属于夫妻关系的在屋顶点一盏绿灯,属于情人关系的点一

  盏红灯。由夜里的星空看下去,会是怎样一片灯海?这灯海里的男女,如果有人自拍

  的情趣照片被别人偷出来散布,他们就该死、该杀?就是淫乱?至于那些看笑话、满

  口仁义道德的,又有几人敢发誓,说他从来没点过红灯?

  没错!人常有偷窥欲,也幸灾乐祸,爱看别人出糗,只是人毕竟是人,当别人情

  何以堪的时候,我们能没有哀矜之情吗?用同理心想想,如果这种事发生在我们妻女

  姐妹身上,怎么办?

  使我想起三十年前当电视记者的时候,「友台」一位女主播跟男朋友闹翻了,后

  者居然把他们作那件事的照片四处寄给新闻圈的人。

  我有位同事也拿到了。当时好奇,要他借我看看。那平常满口黄话、一嘴八卦的

  同事居然没吭气。后来才知道,他早把照片寄回给那受害的女主播。事情很快地平

  息,虽然各媒体都有照片,但是没半张上报,几乎全部还给了受害人。

  我承认我当时没看到,有些失望,甚至怪那同事不够意思。但是后来每次想

  起,又都佩服「他」,觉得他很「有格」。

  也想起张爱玲过世不久,有人拿出长期守在「她」门口,从垃圾桶捡到的东

  西,其中恐怕有不少私密事可供发表。但只知报载「有人偷张爱玲的东西」,却未见

  任何媒体将那东西发表。所以我也佩服当时的媒体,觉得他们「有格」。反倒是那些

  背叛朋友、侵犯隐私、违背职业道德的人,真该被谴责。此后我们还能相信朋友拍

  照、好友谈心、清洁工收垃圾、水电工装插座、乃至店里修计算机吗?当人与人间失

  去了信任,才是最大的悲哀。

  其实人们的心里都有一把尺。

  想想柯林顿的绯闻是怎样曝光的?是陆文斯基在聊天时对一位女同事说的,她信

  任那女同事,但女同事把事情讲了出去。记得后来有一次电视新闻拍到那位女士,处

  境惨极了!小柯的绯闻早成往事,那揭发真相的女人,却被大家唾弃。

  没错!至今大家还会笑说小柯的那支雪茄烟,猜他是怎么用的,也猜那件陆文斯

  基蓝洋装上面的印子有多大。假如当时有偷拍的摄影机,也必然拍到一堆所谓的淫

  照。但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当那阵风暴过去,小柯外出演讲,几乎每一场,大家都起

  立鼓掌。那掌声是对他非但能撑过风暴,而且处变不惊、治国有方表示佩服,也是对

  人性表示谅解与宽容。

  希望当陈冠希的床照风暴过去,那些「女子」再一次出现的时候,我们这千千万

  万因为好奇而上网看过、笑过、谈论过,甚至传送过的人,也能给她们掌声。

  掌声一半给她们,鼓励她们、支持她们,在遭逢失窃嘲讽与羞辱之后,勇敢地站

  起来。

  掌声一半给自己,因为我们都是人,都有人性的卑劣与崇高。

  当幸灾乐祸的卑劣过去,同情悲悯的崇高总会浮现。
[ 打印 ]
阅读 ()评论 (1)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