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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晓利 《走过来,走过去》2002

(2009-09-28 08:32:41) 下一个
这是万晓利的早期作品,是一张现场录音。没有华丽的器乐伴奏和电子合成,甚至没有用到他后来娴熟的吉他技巧,个人感觉风格属纯朴的民歌小调体裁。但是真情和坦率给它以生命,给听众以感动。(再谢BD推荐)

专辑:走过来 走过去
万晓利 - 妈妈
词: 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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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妈妈经常
给我唱一支歌
我不知道那歌叫什么
却是我童年的欢乐
在那个纯朴的年代
那些温暖的夜
我躺在妈妈的怀里
静静的听着
妈妈还曾经对我说
你要学好功课
妈妈给你缝个新书包
将来去北京上大学
我真的来到了北京
背的不是书包却是吉他
妈妈一定很伤心
在那个过年的夜
妈妈再给我唱首歌吧
就唱你教给我的童谣
虽然我现在长大了
可那支童谣我忘了
虽然我写了一些歌
可哪能比得上那支童谣
----
妈妈再给我缝个书包
让我背上它去天涯海角
装上你慈祥的目光
和你永不停歇的心跳
我肩上的东西太多了
我要统统放进我的书包

霞 歌词

我深爱着的你
别为我哭泣
不要让我在你的眼里
迷失了我自己

你问我的那些话
我总无法回答
我只能用不够温柔的手
擦去你的泪花

别再哭了
别再哭了
可知我那已冰冻的心
只在你泪里融化

做个梦吧
做个梦吧
梦中的你会和我一起
回到温暖的家

啦......
我深爱的霞

走过来,走过去


这支歌明显的新疆民谣风格。歌词倒是写的北京的街名。呵呵


走过来 走过去
 走过来再走过去
 走过来 走过去
 走过来再走过去

 昨天 今天 明天
 昨天 今天 明天
 蓝靛厂 板井 团结湖 安定门
 347 360 302 320

 走过来 走过去
 走过来再走过去
 走过来 走过去
 走过来再走过去
【网摘】
《走过来,走过去》专辑简介


  有时侯会幻想周围的人都是古代人,不一定是前生,只是想他们穿了古代的衣服,做古代的事情,他们在古代该做的事情。而我们的四周不是空山静水,我们怀抱曾经的遗恨穿梭于今日的高楼大厦钢筋水泥灯红酒绿。

  一定有一种遗失的身份,但聪明人没空去想。人生苦短,现世的享受还来不及。战国时代一生只为成就一事的情怀一去不返。姑娘们再不肯把自己包裹得影影绰绰,而选择露出底线之上的所有皮肤,包括额外的塑料硅胶。

  并非恋旧,只是格外中意当代那些有古代风范的魑魅魍魉。他们不是精英,不是杰出青年,不是劳动模范,不是政客,不是知识分子,不是文化人,不是频频奔赴威尼斯的艺术家。

  他们是民间艺人,他们是洁身自好的侠客或杀手,他们是尊师重道的小偷,他们是痴情的妓女。

  他们有所为有所不为。

  万晓利一付清瘦的身材,眼睛细长而亮,有修长的手,长发飘飘时像极古龙小说中的剑客。如今光头,更像一个冷静的刺客。黄昏之后,他背着他比剑温柔百倍的武器,和饭后散完步准备回家的人擦身而过,来到最明亮最嘈杂最浮华之地,坐在那些饭后不想回家的人面前,要一杯酒,开始歌唱。

  他的武器是吉他和歌喉。他是我一直赞美的民间艺人。

  民间艺人,城市和村庄的流浪者,靠手艺吃饭,为自己创作为普通人献艺。他们跟艺术潮流之古典、前卫没什么关系,跟官方、地下没什么关系,跟包装、商业也没什么关系。他们自得其乐,自食其苦。他们不想改变这世界,他们更不想为世界所改变。

  北京夜未央。酒吧中买醉的人没醉,不想醉的人醉了。万晓利和这些纷纭是非更没什么关系。他不理解世上有那么多人为了一点得失得意非凡或痛不欲生。他唱完他的歌,收好他的琴,骑上他的自行车,独自回到他简陋的家。

  每晚如此。职业歌手。这样的生活,他一过就是五年。

  唯一不同的是,今年他换了一辆二手摩托,一路提心吊胆躲避警察。没有办法,他住的地方离酒吧太远。

  还有更大的转变,最近他接来了河北老家的妻子和十岁的女儿。

  “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是她们,还有音乐。”晓利说。

  八十年代已经是古代。日常生活按照加速度节奏进行,结论越来越快观念越来越新。一转身,九十年代的事物也成了旧货。

  可万晓利坚持着八十年代。他的歌曲的旋律是流行加民谣加摇滚,歌词仍然在追问这世界变化快。在他最著名的《狐狸》中他唱,“我终于醒悟了,森林里没有童话了,兔子比狐狸狡猾了,我夹着尾巴逃跑了”……

  他的歌同情下岗职工,讽刺政治新闻,疑问捉摸不定的爱情,表达对乡村的怀恋,记录公共汽车上奔波的岁月,悲悯一只在地上打转的陀螺……

  他关注周围平凡的一切,但并不美化自己的关心。他诚实地说出看法,哪怕这些看法已经落伍并因为落伍而显得可笑。他的歌与深刻无关,却深刻传达了他对美好的忠贞向往。

  奇怪的是,那些穿着时尚终日为车房忙的酒吧常客,那些以“更高更快更强”为生命宗旨的生意人或白领,却十分迷恋万晓利的歌声。晓利在酒吧的现场气氛总是分外热烈,这是否说明,人们通过歌声梦见了一些遗失的东西?

  更重要的是,这世上有许多歌曲编得很出色,却漠然得像我们的生活。而万晓利的歌却充满了热情,如同《诗经》中作品,真挚,纯朴,有感而发,情感鲜明。

  然而他满怀热情地去歌唱命的悲伤。这就是那些煽情虚伪的上榜流行歌曲所永远无法企及的。

  热情是一种几近丧失的品质。

  晓利不仅不擅言辞,还总是表白说,他本来也没有太多的想法。他告诉我他和音乐的关系,就是打小就喜欢,特别喜欢。从家里的犄角旮旯找出一把口琴,不知怎么就会吹了。初中时代听流行歌曲,唱程琳朱明瑛。后来买了吉他,天天苦练。20岁大专毕业,进了工厂,结婚,生子,喜欢齐秦。97年来北京,开始在酒吧唱歌,挣钱养活河北老家的妻女,听到西方音乐。99年开始写歌,直到现在。

  “就是这样的。”他腼腆地笑。

  不是因为身边有太多的人包括我自己总强调自己是很有想法的人,才觉得相比之下晓利的可贵。不是这样的。

  晓利的可贵在于他说的是真的。他确实没有太多想法,他对音乐就是喜欢。然后为了这份情感倾其所有,终其一生。

  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对喜欢的事物从一而终,没有抱怨,没有要求,没有功利,没有解释,没有志得意满,亦没有懊恼和悔恨。

  想法是附加于艺术的东西。万晓利则是那种命中注定要歌唱的人。

  虽然万晓利的生活在世俗标准下一钱不值,可他以为已拥有了一切:他唱歌、他有亲爱的老婆孩子。可虽然他说他已拥有了一切,他的笑容里总流露出朴素的忧伤。这是他的命。

  让我想起二胡艺人阿柄。最终,他们将弹唱生命的苍茫。

  如二泉映月。

  (摘自 尹丽川·万晓利之现场:我不能改变这世界,我更不能改变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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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1)
评论
Ferry 回复 悄悄话
那首“霞”让俺想起郑钧的“灰姑娘”,非常相似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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