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当不益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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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领域成为官员腐败的最大温床(和开发商的对话之四)

(2007-06-15 06:14:41) 下一个


        房地产人士:我在地方政府工作过,很多开发公司是高干子弟办的,他们可不是孙子,是大爷。我们和他们没法比。

        我:你说的对。我给你讲两个故事。

        我在建设部主管房地产开发时,凡是能在各地建立分公司的房地产集团公司,其成立都要由建设部批准。陈希同的儿子陈小同大学毕业不久,被刚成立的光大实业公司要去,组建光大房地产公司,担任副总裁。他为成立公司的事,到我那里去了两次,也许他知道中央部委不买陈希同的账,因此来时很低调,不爱讲话。后来批准他们成立房地产公司,部里还下了文。我当时就感到,光大实业公司的领导深知高干子弟的价值。光大让他搞房地产,就是看中了他父亲在北京的权利。在北京搞房地产,北京建委、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哪个敢不买市长儿子的账?后来他和李鹏的儿子李晓勇、乔石的儿子蒋小明(乔石原姓蒋)、李瑞环之子李振智被称为“京城四少”,到处弄地皮。陈小同后来栽在一桩房地产案上,被判 12 年。陈希同不倒台,他不会有事。

        另一个故事涉及李鹏的儿子李晓勇。我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去广西北海市出差,某副市长请我吃饭。席间我提到李晓勇到处要地皮搞房地产的事,各地反映很大。他给我讲了李晓勇在北海的故事。邓小平 92 年南巡讲话后,全国掀起开发热,李晓勇来到北海要地皮,陪她来的不是他的夫人,据说是财政部某副部长的儿媳妇,十分漂亮。晚上他俩去北海最高级的夜总会跳舞,北海当地地头蛇、市公安局长的儿子为首的几个干部子弟,不认识李晓勇,非要和他的舞伴跳,双方吵起来,后追到李晓勇住的市委宾馆打 了起来。李晓勇武警出身,没让他们占上便宜,把公安局儿子的眼打青了。公安局长听说儿子打了李鹏的公子,吓坏了,赶紧拉着儿子来赔罪。李晓勇看事闹大了,连夜离开北海市,地皮也不要了。

        中国的贪官想发财,其捷径或是让子女搞房地产,或是让情人搞。这是中国的特色。

        话说回来,政府要想让开发商听话,动用哪个部门都管事。问题是你屁股后面别有屎,俗话说:“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短。”北京市主管土地和城市建设的副市长刘志华不就被抓起来了。胡锦涛、温家宝很明白,中央下了多少文北京都不动,肯定主管领导有问题。据说抓刘志华,事先刘淇、王岐山都不知道。

        房地产人士:刘志华被抓也有半年了,北京房价上升的势头并没有什么改变?也不见刘志华的案件有什么突破。你如何看这个现象?

        我:这就是我对中央这次调控并不乐观的原因。可以这么说,无论是在北京还是在全国各地,已经形成了开发商和地方官员组成的强大利益集团,这不是抓一两个人就能立竿见影的。在北京,阻力很大,不从最大的那几个开发商入手,像上海搞周正毅、张荣坤那样打开缺口,要想有大的突破很困难。北京的土地管理、规划等部门问题不少,如果这次不把那些蛀虫揪出来,中央的措施还会落空。

        中央调控文件下来了,北京官方不敢公开反对,于是有政府背景的开发商跳出来向中央叫板,任志强说:“我们从来不认为房价涨得快。”北京“享受了外地财富带来的繁荣,就得有承受高物价、高房价的心理准备。”一派胡言!我建议中央要抓这种敢于向中央叫板的人,集中力量查他的公司,我敢肯定他有问题,一查一个准。顺藤摸瓜,还能查出政府里的黑手。

        北京最大的几家开发公司目前储存在手里的大片土地,绝大部分是通过协议出让的方式拿到手的,这里就有猫腻。还有,北京原来准备用于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的土地竟被开发商用作中高档商品房开发了,胆子大不大?!这里肯定牵扯官员的腐败,规划部门不点头,他敢?我的一位朋友告诉我,北京那位全国最敢讲话的开发商私下向他传授,在北京要想拿到理想的地块,一是钱,二是女人。

        问题很严重啊,就看中央有没有决心。

        房地产人士:北京要开奥运,动作大了会不会影响奥运?

        我:你讲的是个现实问题。有一种说法:中央对北京投鼠忌器,动作太大了怕影响奥运。但我认为这个顾虑不必要,少了谁地球都会照样转。把贪官揪出来,对奥运只有好处。

        就全国来讲,现实的问题是:在某些城市,房地产在地方经济中所占的地位短期内没有任何一个产业可以取代,有不少地方财政收入的 50% 以上靠房地产来支撑。如果房地产发展慢了,地方收入减少了,地方政绩必将大打折扣,不少地方官员的仕途将成为悬念。地方一定要千方百计维护自己的利益。

        如何正确评价地方官员的政绩,如何调整这些官员的理念和心态,是一个更为复杂的问题。

        房地产人士:从你的谈话看出,看出你对房地产商印象很不好。

        我:我管过这个行业,和一般的老百姓还不一样,我能看到房地产商这二十年来对城市建设的贡献。二十年前,我们组织全国优质住宅工程评选得奖的住宅小区,和现在的住宅区根本无法相比,中国的许多住宅项目以及酒店、写字楼已和世界接轨,城市是越来越漂亮,开发商功不可没。

        但房地产业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中国的房地产行业的社会形象并不好,似乎总跟合同欺诈、暴利、土地黑幕交易、腐败、黑社会行凶等联系在一起,主要是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 黑心的开发商为了追逐暴利,利用住房这个不可替代的生存必需品,哄抬房价,以次充好,榨取百姓钱财,已到了不顾百姓死活的地步;

        二、 房地产业已成为腐蚀政府官员的最大温床,因为暴利,使他们有能力拿出更多的金钱去贿赂官员,这几年揪出的地方政府的比较大的贪官, 90% 以上与土地、工程有关;

        三、 房地产领域“暴力化”的倾向越来越严重,暴力占用耕地,暴力拆迁,物业用暴力对付业主,都与开发商有关。“暴利”推动“暴力”,“暴力化”就是“黑社会化”。房地产商和社会黑势力结合的社会现象,民众感受很深。

        房地产人士:你这样讲不公平。我到了开发公司才知道,各个部门都是衙门,要想办成事,就要打通这些环节。谁愿意把口袋里的钱拿去给人?都是逼出来的。

        我:我知道有时是不得已而为之。现在进入到“鸡生蛋,蛋生鸡”的怪圈:贪官说,他们犯错,是因为禁不住开发商用金钱对他们的诱惑;开发商说,拿钱贿赂是被贪官逼出来的,是贪官主动索贿的。在 2006 年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中,发生在房地产领域的案件占三分之一多,房地产领域成为商业贿赂犯罪“高发区”。每个个案的情况可能不同,但官商勾结,商行贿,官受贿是不争的事实。

        广东的人大代表曾要求公开房产的成本,遭到广东省建设厅的婉拒,理由是涉及到商业秘密,还说会影响公平竞争的环境。天大的怪事!房产的成本有何秘密可言?土地价、施工单位的工价、水电价、建材价都是公开的、透明的,怎么一经过开发商的“组合”就变成商业秘密?要说有什么秘密,一是高额的利润不想让社会知道,更重要的是权钱交易的黑色支出,这是开发商和土地、城建部门(包括某些市领导)共同的秘密,见不得人。

        主管部门保了开发商也就是保了自己,因此敢冒着得罪人大代表和舆论的风险。在国外,政府哪敢为了保开发商而去得罪国会议员和舆论?这也就是中国特色。这从另外一个方面反映了中国的人大代表的地位,连开发商都不如。

        房地产人士:现在哪个行业不是这样,为了避税,都有两本帐,国外也这样。

        我:越是暴利的行业,越严重。房地产业最严重,其次是山西煤炭业。一些不法商,除了抬高房价,另一个手段就是改变小区规划,提高容积率,尽可能多建房。

        我一次经过北京市委,看见几十辆业主的汽车停在市委门口马路上,车上贴的标语:“抗议开发商随意修改小区规划”、“抗议司法不公”。一打听,原来开发商在房屋卖出去后,在原规划预留的绿地上又建起了房屋。你我都知道,小区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化率,是决定房地产项目赢利多少的重要指标。绿地少一些,容积率高一点,销售面积就会提高, 房地产商的利润就会几千万、几个亿的增加。这里肯定涉及规划部门的腐败问题。业主一状告到法院。法院派了三个人去调查,开发商给这三人一人一套房后,业主败诉。全国的情况差不多,开发商能出钱,因司法腐败,业主和开发商打官司,很少能赢。

        官商勾结、权地交易的房地产腐败,是建立在普通民众的痛苦之上,他们的腐败支出,让购房的民众买单,天理难容。我的看法是:官商勾结,主要责任在政府官员。所以,被枪毙的都是贪官,很少是行贿的开发商。但并不等于不处置不法的开发商。关键还是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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