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想念张爱玲 – 再读《茉莉香片》

(2006-09-10 16:33:57) 下一个
西木街聚会时,自keliu 和kun 提了提张爱玲后,对她的想念便一发不可收拾。那晚微凉,出门时特意加了件背心。乘着夜色在回家的路上,觉着秋意上来了。似小说写到了峰回路转的一段,各样的角色,都冷静下来了,听凭命运的安排。

我怀疑这些感受源于张爱玲。多少年前,也是夏末,和琦晃着玻璃杯里的嫩绿的毛峰茶叶,坐在他爸的老式藤椅里消磨时光。琦长得极标致,是那样一种美:在人群里不惹眼,坐在她对面,光看着她,便觉无比适意。 那段日子,始终围绕着张爱玲。重读《茉莉香片》,少了琦和藤椅。尚好找到了去年明走前送的白茶。来美以后,渐渐地少喝茶了,现在连热水也不烧了。蒸馏水在微波炉里热了准一分半钟后,扔了几片茶叶进去。几分钟后,茶叶仍然是干瘦的,一派无聊地浮在水面。看着心凉凉的。好似旅居海外的我们,想要融入他乡,却最终发现还是水土不服,施展不开来。

刚读几行《茉莉香片》,关于茶引起的怅惘便烟消云散。

括弧里的字非原文,是我有感而发。


(作者:晓雪,文学社会员)

.......................................................................................................................................................................................................

我给您沏的这一壶茉莉香片,也许是太苦了一点。我将要说给您听的一段香港传奇,恐怕也是一样的苦——香港是一个华美的但是悲哀的城。(苦的氛围已打了底,用茉莉香片茶作喻,很女人)

您先倒上一杯茶——当心烫!您尖着嘴轻轻吹着它。在茶烟缭绕中,您可以看见香港的公共汽车顺着柏油出道徐徐地驰下山来。开车的身后站了一个人,抱着一大捆杜鹃花。人倚在窗口,那枝枝丫丫的杜鹃花便伸到后面的一个玻璃窗外,红成一片。后面那一个座位上坐着聂传庆,一个二十上下的男孩子。说他是二十岁,眉梢嘴角却又有点老态。同时他那窄窄的肩膀和细长的脖子又似乎是十六七岁发育未完全的样子。他穿了一件蓝绸子夹袍,捧着一叠书,侧着身子坐着,头抵在玻璃窗上,蒙古型的鹅蛋脸,淡眉毛,吊梢眼,衬着后面粉霞缎一般的花光,很有几分女性美。惟有他的鼻子却是过分地高了一点,与那纤柔的脸庞犯了冲。他嘴里衔着一张桃红色的车票,人仿佛是盹着了。(从香港的公共汽车顺着柏油开始,每一句都是画面,你是否也已见到了那样一个聂传庆,在晃晃悠悠的公车里,等待着事情发生)

车子突然停住了。他睁开眼一看,上来了一个同学,言教授的女儿言丹朱。他皱了一皱眉毛。他顶恨在公共汽车上碰见熟人,因为车子轰隆轰隆开着,他实在没法听见他们说话。他的耳朵有点聋,是给他父亲打的(铺底,干吗被打)。

言丹朱大约是刚洗了头发,还没干,正中挑了一条路子,电烫的发梢不很鬈了,直直地披了下来,像美国漫画里的红印度小孩。滚圆的脸,晒成了赤金色。眉眼浓秀,个子不高,可是很丰满。她一上车就向他笑着点了个头,向这边走了过来,在他身旁坐下,问道:“回家去么?”传庆凑到她跟前,方才听清楚了,答道:“嗳。” 卖票的过来要钱,传庆把手伸到袍子里去掏皮夹子,丹朱道:“我是月季票。”又道:“你这学期选了什么课?”传庆道:“跟从前差不多,没有多大变动。”丹朱笑道:“我爸爸教的文学史,你还念吗?”传庆点点头。丹朱笑道:“你知道么?我也选了这课。”传庆诧异道:“你打算做你爸爸的学生?”丹朱扑嗤一笑道:“可不是!起先他不肯呢!他弄不惯有个女儿在那里随班听讲,他怕他会觉得窘。还有一层,他在家里跟我们玩笑惯了的,上了堂,也许我倚仗着是自己家里人,照常的问长问短,跟他唠叨。他又板不起脸来!结果我向他赌神罚咒说:上他的课,我无论有什么疑难的地方,绝对不开口。他这才答应了。”传庆微微地叹了一口气道:“言教授……人是好的!”丹朱笑道:“怎么?他做先生,不好么?你不喜欢上他的课?”传庆道:“你看看我的分数单子,就知道他不喜欢我。”丹朱道:“哪儿来的话?他对你特别严,因为你是上海来的,国文程度比香港的学生高。他常常夸你来着,说你就是有点懒。” (言丹朱的几句话,优越感十足,又不乏女孩子的矫情,似乎可以想像出她的声音)

传庆掉过头去不言语,把脸贴在玻璃上。他不能老是凑在她跟前,用全副精神听她说话。让人瞧见了,准得产生某种误会。说闲话的人已经不少了,就是因为言丹朱总是找着他。在学校里,谁都不理他。他自己觉得不得人心,越发的避着人,可是他躲不了丹朱。

丹朱——他不懂她的存心。她并不短少朋友。虽然她才在华南大学读了半年书,已经在校花队里有了相当的地位。凭什么她愿意和他接近?他斜着眼向她一瞟。一件白绒线紧身背心把她的厚实的胸脯子和小小的腰塑成了石膏像。他重新别过头去,把额角在玻璃窗上揉擦着。他不爱看见女孩子,尤其是健全美丽的女孩子,因为她们对于自己分外的感到不满意(有意思,原来男孩子会这样想。有道理)。丹朱又说话了。他摆着盾毛勉强笑道:“对不起,没听见。”她提高了声音又说了一遍,说了一半,他又听不仔细了。幸而他是沉默惯了的,她得不到他的答复,也就恬然不以为怪。末后她有一句话,他却凑巧听懂了(不是凑巧吧,巧妙地心里描述)。她低下头去,只管把绒线背心往下扯,扯下去又缩上去了。她微笑着道:“前天我告诉你的关于德荃写给我的那封信,请你忘记掉它罢。只当我没有说过。”传庆道:“为什么?”丹朱道:“为什么?……那是很明显的。我不该把这种事告诉人。我太孩子气了,肚子里搁不住两句话!”传庆把身子往前探着,两肘支在膝盖上,只是笑。丹朱也跟着他向前俯着一点,郑重地问道:“传庆,你没有误会我的意思罢?我告诉你那些话,决不是夸耀。我——我不能不跟人谈谈,因为有些话闷在心里太难受了……像德荃,我拒绝了他,就失去了他那样的一个朋友。我爱和他做朋友。我爱和许多人做朋友,至于其他的问题,我们年纪太小了,根本谈不到。可是……可是他们一个个的都那么认真(拽)!”隔了一会,她又问道:“传庆,你嫌烦么?”传庆摇摇头。丹朱道:“我不知为什么,这些话我对谁也不说,除了你。”传庆道:“我也不懂为什么。”丹朱道:“我想是因为……因为我把你当做一个女孩子看待。”传庆酸酸地笑了一声道:“是吗?你的女朋友也多得很,怎么单拣中了我呢?”丹朱道:“因为只有你能够守秘密。”传庆倒抽了一口冷气道:“是的,因为我没有朋友,没有人可告诉。”丹朱忙道:“你又误会了我的意思!”两人半晌都没做声。丹朱叹了口气道:“我说错了话,但是……但是,传庆,为什么你不试着交几个朋友?玩儿的时候,读书的时候,也有个伴。你为什么不邀我们上你家里去打网球?我知道你们有个网球场。”传庆笑道:“我们的网球场,很少有机会腾出来打网球。多半是晾满了衣裳,天暖的时候,他们在那里煮鸦片烟。”丹朱顿住了口,说不下去了。

传庆回过头去向着窗外。那公共汽车猛地转了一个弯,人手里的杜鹃花受了震,簌簌乱飞。传庆再看丹朱时,不禁咦了一声道:“你哭了!”丹朱道:“我哭做什么?我从来不哭的!”然而她终于凄哽地质问道:“你……你老是使我觉得我犯了法……仿佛我没有权利这么快乐!其实,我快乐,又不碍着你什么!”传庆取过她手里的书,把上面的水渍子擦了一擦,道:“这是言教授新编的讲义么?我还没有买呢。你想可笑么,我跟他念了半年书,还不知道他的名字。”丹朱道:“我喜欢他的名字。我常常告诉他,他的名字比人漂亮。”传庆在书面上找到了,读出来道:“言子夜……”他把书搁了下来,偏着头想了一想,又拿起来念了一遍道:“言子夜……”这一次,他有点犹疑,仿佛不大认识这几个字。丹朱道:“这名字取得不好么?”传庆笑道:“好!怎么不好!知道你有个好爸爸!什么都好,就是把你惯坏了!”丹朱轻轻地啐了一声,站起身来道:“我该下去了。再见罢!” (在表面的冲突中铺底)

她走了,传庆把头靠在玻璃窗上,又仿佛盹着了似的。前面站着的抱着杜鹃花的人也下去了,窗外少了杜鹃花,只剩下灰色的街。他的脸,换了一副背景,也似乎是黄了,暗了。 车再转了个弯。棕榈树沙沙地擦着窗户,他跳起身来,拉了拉铃,车停了,他就下了车。 他家是一座大宅。他们初从上海搬来的时候,满院子的花木。没两三年的工夫,枯的枯,死的死,砍掉的砍掉,太阳光晒着,满眼的荒凉。一个打杂的,在草地上拖翻了一张藤椅子,把一壶滚水浇了上去,杀臭虫。(真佩服,仅两行字,便勾勒出聂家惨淡的光景;尤其这两句,“太阳光晒着,满眼的荒凉”,想起小时候家附近一栋废弃的洋房,晚上阴森森的,可比起在太阳底下的荒凉,晚上还显得雅些。好比知道考得不好心里的难受和拿到考分时的不同。“把一壶滚水浇了上去,杀臭虫”,用得很狠,绝对是不祥之兆)

屋子里面,黑沉沉的穿堂,只看见那朱漆楼梯的扶手上,一线流光,回环曲折,远远的上去了。传庆蹑手蹑脚上了楼,觑人不见,一溜烟向他的卧室里奔去。不料那陈旧的地板吱吱格格一阵响,让刘妈听见了,迎面拦住道:“少爷回来了!见过了老太太没有?”传庆道:“待会儿吃饭的时候总要见到的,忙什么?”刘妈一把揪住他的袖子道:“又来了!你别是又做了什么亏心事?鬼鬼祟祟地躲着人!趁早去罢,打个照面就完事了。不去,又是一场气!”传庆忽然年纪小了七八岁,咬紧了牙,抵死不肯去。刘妈越是推推搡搡,他越是挨挨蹭蹭。刘妈是他母亲当初陪嫁的女佣。在家里,他憎厌刘妈,正如同在学校里他憎厌言丹朱一般。寒天里,人冻得木木的,倒也罢了。一点点的微温,更使他觉得冷的彻骨酸心(无法不佩服张爱玲对感觉的敏锐度。想起小时候上海的冬天,阴冷潮湿,却不如北方的那样有暖片。所以上海人常常习惯把手压在两腿之间取暖,可是手不得不抽出来做事的时候,不仅手凉了,腿也凉了。所以常常要劝自己别捂手也罢,毕竟手凉好忍,如腿也凉了,全身就凉了。不知比喻是否恰当)。

.....................................................................................................................................................................................................

想看下去的话, 上网查寻原文.

我要出去蹓蹓了.


晓雪
[ 打印 ]
阅读 ()评论 (1)
评论
jeanchristophe 回复 悄悄话 张爱玲不仅天才,也算美女吧。夏志清回忆年轻时的张爱玲高度近视,为了形象出门一定带隐形眼镜。那个时候可没有日抛月抛强生博士伦,结果眼睛经常发炎出血。要体面风光,就顾不上招虱子。找老公也是一样的原则。她从华美遁入苍凉,是宿命,是自找。早一步,晚一步,又有什么分别。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