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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游记──路杀

(2007-02-07 14:40:43) 下一个


周末洗车,发现挡风玻璃上斑斑点点,数了数,居然有二三十处。这是一个星期以来“路杀” (Road Kill) 留下的痕迹。

人们常说的所谓路杀,是指在高速公路上飞驰,不小心将过路的野兽撞死。而我车上的那些痕迹,却不是撞死地上的走兽,而是撞死半空中飞舞的知了留下的。

今年(2004)美东地区知了成灾,简直铺天盖地。据说这是著名的“布鲁德 X 蝉”。英文名“ BroodX ”,意思是要等 X 年才孵化的蝉。这种蝉是当地体形最大、数量最多、孵化期也最长的一种蝉,孵化期长达 17 年,所以这个X等于17。每天一走出家门,那没有节奏和起伏的歌声如潮水般直灌入耳;往屋前的树梢望去,嗡嗡飞舞,整个树冠象一个巨大的蜂窝;不时有知了象没头的苍蝇一眼一头扎在你身上,或者静悄悄地飞在你的衣领上,甚至头发上;你开车,就有乖巧的歇在雨刷上,搭顺风车。


(我家附近的墙壁和树上,全是知了)

高速公路上也到处飞舞着它们的同胞,也许是它们想越过公路加入栖息在另外一边山林的夥伴们的合唱,也许是公路上疾驰的车流带来的风将它们卷入了险境,知了身体轻盈,却也承受不了时速六七十英里的车的巨大的冲力,每一撞,知了小小的身体总是弹起,然后落叶一般飘下,车窗上留下一点痕迹,是知了身躯撞裂之后的体液。每天我都在上班下班的短短二三十英里的路上撞死几只知了。一星期下来,车上留下二三十个撞击的痕迹。
 
我一再跟自己说,知了不是好知了,对树木危害很大,死了白死。可是有时托起飞来附着在我身上的知了,打量着那透明如轻纱的翅膀,红红的鼓出的小眼镜,那慢慢的在手掌中爬动而陪着的小心和付出的信赖,总是难免于心不忍。
 
提起路杀,说起来也奇怪,这几年来我走了不少地方,美国的野生动物极多,而我所到之处以山林湖泊居多,常常看见路边倒毙的动物,都是路杀的结果,大的如几百上千磅的驼鹿,小的如浣熊,至於兔子、松鼠,更是不用说。按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脚,我却没有撞死过走兽。不过,我轮下不死四足之兽,我专门撞飞禽。

我第一次放开胸怀走入大自然,是两年前的黄石公园之行。记得,景物融和,春光入眼,一丝喜悦,一点慰籍,羁旅的惆怅,故乡亲人的思念,人事的坎坷,纷来沓至,时时涌上心头,那是一个如何欣喜感慨交织的心情啊!

那是个清晨,远近的山峰涤除了最后一点云雾,露出清朗秀丽的面貌;牧场上牧草茂盛,灌溉的洒水机时而喷出水雾,在阳光下幻出一道道彩虹;南风吹来,把踪迹留在正在抽发的绿草上,欢欣鼓舞,象鸟儿一样掀动着翅膀。人车静静的向前滑行,如同身处一个极其清晰的梦境之中。车在绿草的海洋中穿波破浪,路边长草中不时窜出迟起的小鸟,三五成群,先是猛的一下垂直升起半人高,然后一闪翅膀,箭一般贴着草尖向远方飞去,甚至唰地一下在我车前追逐着横越路面。某一时刻,远远地眼角中瞥见两只小鸟急闪而至,一眨眼到了眼前。我暗叫不好,还没来得及反应,只见车窗前黑影一闪,接着车头侧面“砰”的一声响。原来,前面的那只小鸟侥幸逃过一难,而它后面的夥伴只顾追赶,一头撞在车上,听那声响,那小小的鸟儿如何承受得起?我从后视镜中看,路面上,那只小鸟静静地仰卧,没有一点血迹,也没有丝毫羽毛凌乱,草原的清风吹过,轻轻地为它掀起一撮羽毛,象是在呼唤它,仿佛不知道它已经走完了短短的一生。黄石公园的许多美景也许不再记忆深刻,而这只小鸟曾经的欢快和它死后的身姿,常常在我心中回旋。


(去往黄石公园的路上)

后来到了阿拉斯加,一个不眠的夜晚,我独自一人探访育空河。从费尔班克斯出城北上,二三十英里之外,不再是柏油马路,全是仅供两车并行的泥石路。但是泥泞的道路,碎石的颠簸,偶尔从北冰洋迎面开来的大油罐车带来的铺天盖地的灰尘,甚至那四周死一般的荒野的寂静,反而激起了我生性中的一种蛮劲,咬牙鼓勇前进,在晚上十点一刻来到了育空河。我在育空河滩上徜徉,眺望,向远古千万年来、以及万千年后发生和即将发生在这片神秘、自蛮荒以来的沉睡中没有完全苏醒过来的土地上的人间传奇故事致意。夜深了,趁着天色,我向南往一百六十多英里外的费尔班克斯赶。在离城三四十英里的地方,猛地看见有一头麋鹿正在前面过公路,我赶紧煞车,麋鹿连窜几下,跳到路基下的一片草地小灌木,停下来不慌不忙地吃草。我既为避免了一次路杀 ( 麋鹿是大家伙,我的小车撞上它,还真不知是谁杀谁 ) 庆幸,又为一夜的辛苦有了如此完美的结果而心满意足。以后的几十英里,路况既好,又安宁平静。我看见远远的前面路左边的灌木丛中走出两只山鸡,一前一后,走两步,靠在一起交谈一下,前面的羞羞答答,似推还就,后面的殷勤示好,亦步亦趋。我看得有趣,猛地意识到这对小情侣已经走到路中间,而这一转眼间,我的车也到了跟前。我急煞车,山鸡已经到了车下。我感到车下有扑腾的感觉,赶紧从后视镜看,公路上羽毛飞扬,有身影向路边滚去。前面就是一个拐弯,车随路转,我没有看清后面的情形。这可以算得上是我那一夜唯一的遗憾了,也是我阿拉斯加之游唯一的遗憾。我后来一直努力回忆,那一刻,好像车轮没有压到什么的。我唯一盼望,车只是从那两只山鸡身上跨过,它们一时慌张扑腾,被小小地刮了一下而已。

上面说的是我旅途中的遗憾,我却也有幸救过小鸟,使得它们免于路杀。办公楼前的十字路口,常有一群群小鸟在路上觅食。这些小鸟,跟麻雀大小差不多,也是浑身麻点,只不过底子是全黑,而不是麻雀的灰色。那天中午,发现十字路口的车流停止了,我正好路过,探头一看,街心两只小鸟正打成一团。平时这种小鸟一身黑衣,比麻雀似乎来得庄重,这俩小鸟可打得真不象样子:两个都浑身灰土,横躺在地上,发出粗哑的嘎嘎声,它们扑腾着,却似乎给什么缚住了,起不了身。几乎有一两分钟,这架还没打完,司机们已经很不耐烦,慢慢地放开煞车,车子在慢慢移动了。眼看小鸟们就会压在车下了。我赶紧跑上去,对司机作出“停车”的手势,从地上轻轻松松捡起两只小鸟,原来,它们的爪子互相对扣在一起,没法分开了。我轻轻扯开这对“奋不顾身”的小冤家,说了声:不许打架!我将它们放飞了,街心的每个人都在笑。

我也笑,即使现在想起来,也还是在笑。是啊,知了十七年的地下黑暗的苦工,一月日光中的享乐,而飞鸟们,一生不过数度春秋,春夏是它们的花好月圆的季节,长起仙女也艳羡的翅膀,在温暖的日光中沐浴,在清风中飞舞,歌颂它们的快乐,如此难得,而又如此短暂,我们人类即使是无心伤害了它们,也是于心不安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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