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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古籍大盗——康生

(2007-07-30 21:18:06)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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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古籍大盗——康生

新华网 稿件来源:书刊报

康生不仅是个极端阴险毒辣的野心家,而且是个国家文物珍宝的大盗。文化大革命中,他利用自己的职权,煽动青少年去“打砸抢抄”,自己趁火打劫,巧取豪夺,在浩劫中大发国难财。据统计,康生自1968年至1972年,先后到北京市文管处32次,窃取图书12080册,窃取文物1102件。其中有大批宋元版和明版的珍本、孤本图书,有两千多年前的青铜器,有一千多年前的古砚、碑帖、书画和印章,还有30万年前的玳瑁化石等,都是一批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珍品,有的还是绝无仅有的国宝。

  康生侵占的这些图书文物,很大一部分是趁着一些老干部和知名人士在“文革”中被抄家的机会而窃取的,其中包括齐燕铭、邓拓、阿英、龙云、章乃器、傅惜华、傅忠谟、赵元方、齐白石、尚小云等96名知名人士私藏的书画。还有25个单位和31个仓库中“无主”户的查抄文物,有些也被康生纳入私囊。

傅惜华先生,“文革”前是中央戏曲研究院图书馆馆长,“文革”中被迫害致死,是我国有名的藏书家。他的藏书,以多、全、好驰名中外,康生早就垂涎三尺。“文革”中,抄家风刚刚刮起,康生就多次跑到文管处询问:“傅惜华的书集中起来没有?”并且一再嘱咐:“他的书一定不要丢失和分散。”1969年10月18日上午,康生得知傅惜华的书已经抄出被集中到国子监藏书库,顾不得让人代劳,赶紧亲自驱车前往。到了书库,一屁股坐在一个破木箱上,动手破捆挑书。就这样,傅惜华的藏书经过红卫兵一抄,转而流入康生之手,“破四旧”的“革命”也就完成了。

康生的占有方式,五花八门。试举几种:


一曰借条占有

这是“文革”前康生窃取文物的主要手段。

1956年,故宫博物院太和殿展出一方唐代陶龟砚,被康生看中,说是“借”去看看,不仅久借不还,还被康生编入“康砚第五十三号”,据为己有。这种唐代陶龟砚留传下来的极少,国内外只有五件:河南上蔡县南唐墓出土文物中有一件,日本有一件,康生处包括从故宫“借”来的这件共有三件,这三件名砚都是无价之宝,被康生以编砚史为名,从北京市文物工作队库房“借”走。由于久“借”不还,不好入账,只好为康生办了调拨手续,归康生所有了。


二曰无偿占有

1969年7月8日,康生在文管处看到一本《百家姓》。他说“你看这本《百家姓》很有意思,这是清朝搞的,我从前有一本,不知谁给拿走了,找不到了,这本我拿走了吧!”就这样,这本清朝的《百家姓》让康生白白拿走了。

1970年5月2日,由康生打头阵,率领黄永胜、吴法宪、叶群、李作鹏、邱会作、陈伯达一伙,拥进文管处库房。他们像入了宝库,叶群和几个武夫争抢金银珠宝,康生、陈伯达则虎视着图书文物,各自占领一摊。他们觉得在管理人员面前,恐怕有失身份,又假惺惺地互相谦让,彼此赠送,最后各自带回,归己所有。

这一次,库房的图书文物,几乎被他们洗劫一空。

一次,陈伯达从文管处劫走一件价格昂贵的青金石山子,康生得知后坚持也要一件。当时文管处库存已无此物,只好从外贸部门以1350元高价为他购进阿富汗青金石花瓶、青金石原料石山子各一件。康生分文未给就由他的老婆取走了。


三曰廉价占有

宋拓汉石经,据传是蔡文姬之父蔡邕书写,国内仅存3件,是异常珍贵的文物,而康生仅付10元就取走了。

黄庭坚真迹《腊梅三咏》,极其名贵,价值数千元,康生仅付5元就取走了。

再如宋画院仿赵干起蛟图,价值千余元,康生仅付1角钱取走。

此外,康生还掠走历代铜印及鸡血、田黄等名贵印章达四百多方,其中包括稀有的汉代陈宫、董永等名人铜印,也有现代陈半丁、齐燕铭等私人印章,康生都以5分钱到5角钱的折价掠去。康生很清楚每件图书文物的真正价值,若在国际市场出售,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任何一件都能成百万富翁!”


四曰掠夺占有

“文革”前,大庆出土了一块30万年前的玳瑁化石。这是研究地质的珍贵资料,根据国家法令,应为国家收藏。但是康生分文未付攫为己有。

不仅如此,他还挖空心思要工艺美术公司将这块化石做成砚台盖,另选精料配制龟形砚身。1970年初,康生通过北京市文管处催促北京工艺美术公司雇用了144个工人,从山西开采了两方大紫石,因断层太多,未做成。最后,又从石家庄买了一块香油磨石才做成龟形砚身,前后一年完工。而康生仅付4元了事。玳瑁化石,分文不给,攫为己有。砚台加工费和无以计算的运旅费用都由国家负担。

(洁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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