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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聖俗文化戰爭中的真正角色如何?

(2009-09-23 18:09:54) 下一个

羅爾斯維護民主信念,哈貝馬斯批判極權意識,可分別代表美國與德國當代的兩種重要政治哲學,他們的政治倫理對話中,宗教成為文化攻防戰的焦點。

二位都追從康德的倫理傳統但諱言其形上方面,並按照黑格爾二分國家政權與公民社會的方法,把人與人的關係,區別為公眾空間與私人空間。早前人視國家是文明成就,社會已脫禁忌和習俗統治的自然狀態,國家也即社會,但黑格爾敏銳看出,其中當別。公民社會雖非私有,有公眾一面,可是公民社會是個開放給不同需要的系統,核心保持個別訴求的性質。政治目的在求同,公民社會必定要存異,故公民社會不離私人之實,非公眾共有,嚴格言未脫私人空間。然黑格爾認為,公民社會既由貪婪對立的個人組成,國家須駕馭它;其後馬克思又純從經濟判斷公民社會,不外資本主義利益衝突下的剝削社會,國家上層建築借之作基礎,故定要上下一同消亡。羅氏哈氏卻同認為,兩個空間皆民主政治所需,任一個都不可遭替代,應當並存,彼此協作。然二位學者來自不同背景,羅爾斯代表美國新大陸的墾荒精神,為自由追求民主,哈貝馬斯出自有封建歷史的歐洲大陸,為解放追求民主,當處理公、私空間關係時,便顯出微妙差異。羅氏先將公民社會擺在與國家政權這個純粹公眾空間的相對位置,歸于私人空間;哈氏則于血緣家庭的社會與國家政府的權力之間,置一「公共領域」,而為具公眾空間性質的特殊公民社會。公共領域乃作為公、私二空間的緩衝地帶,在此私人可自由跟其他人和權力機關展開理性的討論,參與公共事務。哈氏關注到這種超然于公權力國家與私權力公民之外的領域,為一集思廣益的平台,自由公開共享的空間,掙脫集體並個人成見束縛的場域。

羅爾斯講公共廣場,哈貝馬斯言公共領域,兩個「公共」,卻有不盡相同的內容。前者的公共,純粹是公眾空間,公私分明,私人空間的東西請先都留在外面。後者的公共,不排除公民社會的東西,私人空間和公眾空間的議題在此自由交集。二人的「公共」理境,皆為民主的多元而統一,既非傳統的絕對而一元,亦非現代之後的相對而虛無,但理境怎樣理解切入,自又殊途。人問公民如何團結而不喪失自由選擇的權力與自主獨立的人格?羅氏因言「公共理性」,哈氏則道「溝通理性」,同指出理性才是民主自由賴以實現的保障。公眾空間的公共廣場,透過公共理性,演繹正義,凝聚共識,並為私人空間的公民社會,提供通用配件,以備那裡的信仰可循理性原則,同來參與政治的民主過程。至于溝通理性,把本出私人空間的公民社會,提升為超然獨立的公共領域,解放成見,增加了解,以促進政治民主參與的過程。換言之,公眾空間與私人空間,因理性的對流得以互相過渡,公共理性是由前者摻入後者共享的配件,溝通理性是由後者躋入前者的語言行動。理性「公共」「溝通」,便不光是「我思故我在」啟蒙下自我的理性,而是交往的理性,在哈氏的公共領域,形成輻射式的發散,而羅氏的公共廣場,表現為輻湊式的延納。

他們哲學家用詞非常審慎,「公共廣場」的「公共理性」與「公共領域」的「溝通理性」看似相像,但概念各有定解。兩種的政治倫理設計,來自不同的文化背景,面對特殊的社會要求,所以應該如何與持不同觀點者和平共處?攜手尋求方案解決困難?大家問題無別,回答卻各有偏重。前者的美國自由資本主義,不違法便可以唯利是圖強取豪奪,所以羅爾斯問:公平的正義何在?憲政國家不是有錢佬的私家樂園,這裡是公共廣場,建立參議眾議的論壇來平理。公共理性不管你貧富,規範公民義務,尋求共識,申張正義。法律先看你是否取之有道,財務分開公私再要你分配得法,福利最後問你處之合宜,對先天或偶然難免的不平等,義不容辭,當予補救。後者面對的,卻是歐洲的封建傳統,仍迷信血緣出身,總想以種族、民族或階級的任何名義掩飾。所以哈貝馬斯問:人的解放何在?國家並不屬你一家一姓或一族裔一階級,我們是公民,這裡有公共領域,為知識精英主導的公共生活,民主參與,以批判抗衡權威,形成「激進民主」「微觀政治」「有效主體」,不由得你獨專。這跟美國那邊只求權力均衡的自由民主不同,不是政黨欲爭取分享國家權力的宏觀政治,也非講主體自我實現的個人主義或互不相干的獨立社團。羅氏在他的語境裡較易成功講他的,為資本主義民主國家的全民福利,作出強而有力的支援。哈氏所面對的語境則不同。法西斯極權剛過,共產一黨專制又來,在缺乏充分自由之氛圍中,民主要先靠小眾,從與人合作團結的主體做起,通過交往,相互理解,藉以呈現合理性,自一主體理性,成為主體間理性,是謂溝通理性。溝通理性生于微處,那些不起眼的日常小節:如十九世紀的咖啡館和沙龍;又廿世紀哈維爾Havel在捷克的劇作,與民氣共呼吸,挑戰成見,瓦解獨裁,是真正無權力者的權力!

「公共廣場的公共理性」與「公共領域的溝通理性」,都強調理性透過語言的政治倫理作用,建立話語圈,打通公眾與私人兩個空間。公共廣場的話語圈以公共理性共融公民社會,公共領域的話語圈以溝通理性使公民介入政治生活。世之宗教其實才是最早的話語圈,文藝復興後啟蒙思想下隨理性轉型,衍生為科學、道德、藝術三個真善美的文化社區。三領域是個別、個體、個性的保育園地,乃拓展中之公民社會最可貴的部份,在健康的社會關係裡,與傳統宗教的大論述,該互動互補而非相斥衝突。啟蒙的一大特徵是世俗化,公共生活的國家,為表達人民合理性的現世關懷,中性決策,行動以對可預見後果負責的義務倫理,代替傳統上不計後果堅持絕對原則之信仰倫理,故政教須分離。啟蒙的現代性,宗教應自覺退出政治的公眾空間,同時願在多元的公民社會中與其他形形色色的世俗文化成員交流對話。這樣宗教一面可保退藏于密,于內心至隱處維持其終極關懷的純淨,一面依舊繼續參與世界的進程。可惜仍有執迷原教旨者,不解現代性的世俗化意義,非但政教不分,更是無視科學之真、道德之善、藝術之美的獨立價值。反之有些自以手握科學道德藝術真見者,擅為真理代表,視宗教浅薄落後而予撻伐,使文化社區變成戰場。

文化戰爭kulturkampf在德語即「文化鬥爭」,語出十九世紀末德意志帝國反教權,針對天主教所進行一系列制裁。五年之久,國家推出各種法案,圖削弱教廷影響。如神職的培訓、任命,教會對教育、婚禮的主導,耶穌會的活動等,都處處設禁,凡抵制政策的神職,紛紛被逐出國門或成階下囚。不料教徒團結,他們組黨受選民支持壯大,奪得更多國會議席。這場以文化名義的鬥爭,又拖拉了大約十年,無疾而終,政教和解。廿世紀六十年代起,此一德語再度引入美國,指保守派和自由派的道德辯論,或轉借來譯作culture war,概稱政治衝突中的價值之爭。所以「文化戰爭」,不論是指政教間之爭,或政治圈中文化信念之爭,又或文化界內宗教信仰與不同文化信念之爭,世俗化的現代文化,確實常出現一種與傳統信仰世界的緊張關係,這使歐美兩位政治哲學巨擘在其學問大成之年,皆傾注以特殊的關顧。

現代化同時亦世俗化,宗教退位,非但與政治分離,也不再主導文化。科學知識、倫理實踐、藝術創作,精神各自有寄,無必要非宗教現身才言之有物。現代話語圈不在乎宗教缺席,地球會自轉,社交還繼續,生活一樣五色繽紛多姿多彩。人類要和平,雖無信仰維繫,仍可用理性代替。當然啟蒙的理性主義不盡令人滿意,故此現在改強調公共理性、溝通理性。理性不只我有,我主體能大道理非獨一,還要講主體之間互惠的情理,是謂公共理性。公共理性容受他者,所以世界宗教作為人類最古老的話語圈,羅爾斯便不容它自行消音,有必要盼之到位,重新被公眾聆聽。哈貝馬斯則反省啟蒙以來的理性,為偏執認知功能的工具理性,單向合理化,結果操縱自然與他人,以至行政權力和商品經濟大舉文化殖民,異化個體,深化矛盾。公民社會嚴重市場化、消費化,甚至波及公共領域,接受權力機制誘引,甘為商業市場同化,使公共領域結構轉型變質。現代化令人沮喪處正在此,但我們毋必因而對理性失望,故意反理性。現代化的癥結非在理性本身,而是片面依賴工具理性的經驗分析知識,要向外操控他者。理性不唯只一種,我們需要各類型的理性平衡。哈氏提醒,尚有實踐理性的歷史釋義知識,向內自證目的。他更提出第三種類型的「解放理性」,以自我反思的知識,透過多向人際交往,批判他設以及自設的壓迫關係,而這一理性运用,他特屬意公共領域的責任,反操控,抗專斷,求解放。

面對世俗,要宗教情理溝通,原則不成問題,「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耶穌也說「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世俗面對宗教,公共廣場的公共理性特別是互惠的情理,正期待交流。公共領域的溝通理性尤其由工具理性、實踐理性轉進解放理性,初想宗教語言未必適應,然終與教宗對語暢言。畢竟今離啟蒙三百年,極盡世俗化,已入後世俗時代。所以政治公眾之事,聖俗雖離卻不隔;公民社會及公共領域,聖俗的文化戰場,更該改建為話語圈。聖俗在此相遇,尋找共同語言。多元文化務必寬容,聖應譯為俗,俗須學聞聖,彼此理解,共生雙贏,互相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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