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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否定人文主義嗎?

(2009-06-01 19:33:15) 下一个

前文說自主倫理,需談到主體良心與客觀法則合一的問題,此在中國宋明儒哲學,乃「心即理」與否的討論。此中「即」之一字,思維方式的底子,實有取于禪宗的「心即佛」,而禪宗所以能輕鬆把「即」作口頭禪,更因前有天台、華嚴對「即」周詳探究,其義分三種,還有「六即」「一即十」「一即一切」層層闡發,都是從修證之立場可以安頓妥善的。這跟在彼西方哲學,主體性立法與客觀性普效二者,當中存在無法彌補的一間之隔,完全能由基督教神學去完備那樣,在哲學未到處,宗教自有其允當之說。這良心主體意志自律,要它當下即是客觀法則,舉一哲學式的上帝設準,遙遠疏隔且抽象無力,需要靠默示中上帝的作為,方能實現。同時要使良心覺知之理性無上命令,在己成為理想化人格而具體生效,亦需要默識天台、華嚴及禪宗之真心佛性,心即佛以臻常遍圓滿,才能進一步講明先秦儒之天命下貫而為不變絕對的本體良心。康德將上帝放置在哲理後方,變作展開他推論的設準,並另一方面在實證科學與思辨哲學之外,更明確堅定地讓宗教可以保存上帝。同樣宋明儒闢佛,卻是無聲無息地收攝佛性,保存在自家的心性裡。故此中西兩大良心的成熟理論表現,都可一言以蔽之:良心完全離開宗教,雖能講通,卻難講順。

人心呈現自我意識,自由意志,良心覺知,皆為道德倫理之所本,我由自身的興趣理想思念行為摸索便得,毋須擱在宗教下才好明白。這種生之探索,悉本諸于己,乃人之覺醒,是人文主義。人文主義不必乞靈于宗教但未離宗教,由中西良心思想的發展看皆當如此,良心與宗教,不即也不離。中國的原生型宗教,以上天信仰為核心,祖先崇拜為扶翼,鬼神自然之敬為補充。到孔子他個人行證的宗教,更直探傳統信仰之精粹,上帝天命在我的仁德裡體驗踐履,發揚了周公「皇天無親,惟德是輔」而須「以德配天」的思想。此係道德化之宗教,下開中華文化之以人文主義為本的道脈,成民族信念的根據。故這一人文主義的型態,是宗教人文主義,而為與宗教不隔的世俗人文主義。此中之人文,是人貴的人文,人道的人文,而非僅作人本的人文。人貴之人文,其間天人對揚,天道人道,交集互作,彼此互補,人天皆所本,絕非唯一以人本。其本諸天人,在天人之際,因乃漸臻人文化成,可有「文明以止」的人文之盛,未為天上地下唯我獨尊,光秃秃赤裸裸一人本。

人文主義在西方,起于十五、六世紀的文藝復興,窮本逆源,古典重生。教會獎掖猶太信仰與希臘知識的整合,走出中世紀單一的神本theocentric,不再摒棄人本anthropocentric。文藝復興的成績首見于出版原文聖經,啟發了新教的宗教改革,再刺激公教的自我更新。由教廷組織修道團體生活紀律,到建築風格審美欣趣學術教育,皆起變化,人文主義終普及全社會,但成績顯著反是先見于宗教。十七、八世紀的啟蒙运動,標榜理性,訴諸經驗,追求進步。人文主義的重點,由闡發古典開始轉到追討未知。外探自然宇宙,視之作一具永動機;內建公民社會,依照契約法律自行运作。宇宙劇場熱閙著的主角是人類,請上帝下臺,悄然退居幕後,成為最孤寂的旁觀者。康德哲學讓上帝成為設準,最富說明性。人文主義這第二階段,人文就是人本,神本非全沒有,只是安排祂留在後門。十九、廿世紀的現代轉型,上帝死了,只有人本,人人自命超人,再無神本。社會達爾文主義主張,全凭物競天擇,人類便自然進化;馬克思唯物辯證主義宣講,人類勞動創造自己並又把他者非人化疏離及再如何反疏離,人不折騰不進步。這類新人文主義,才真正是赤裸裸的人本主義!人生舞臺之上,人自編自導自演自賞替自己鼓掌,人生是自我精彩的獨腳戲。人本是以人為本,演出來的變作以我為本,或改以某人為本的領袖崇拜。人本主義的升級版乃個人主義,或搖身一變作掛名集體的巨無霸超人主義,如民族神聖,如國家至上,而同為人類的人與人,即我與你,名存實亡。上帝死了,人類也死了,剩下不死的,是一個個小小或大大的獨體我。人人自以為是,否則便自怨自艾,再不是改去怨天尤人。怨尤赴之實踐,革天之命再來革人之命,天地萬物,全無不作敵,事事人人,就無不見仇,活著以征服為快,鬥爭為樂。這種極端人本主義,實為恨人主義,你是恨的對象,我是恨的工具,你我以至人人,通通都不是人了。乾乾淨淨掃除神本的人文主義,人本始,恨人終,結局竟不自覺地走到人文的相反面,人文不成,文明盡喪,生存可比寧靜的原始森林更殘酷!

中西文明都有人文主義,人同此心皆富人文旨歸,但發展不同,沉澱的內容見別。西方人文思想的範式,乃透過由神本而人本的激盪轉移,以呈現人文之方方面面,中國人文思想卻是靜悄悄地用人本吞噬消化了神本,認為以心性良知,可輕易收攝自由意志與上天之命,自我呈現為具無限意味的智思物。從此人如神仙逍遙自由,所思所行無不盡理,理性與自由矛盾的煩惱,便像沒有,或不覺其有了。所以宋明以後的儒生,和民間儒釋道三教融通的所謂宗教,都是獨善其身的人本,不能通于天命、佛性、道本,便難再起一體同仁、平等悲心及齊同慈愛的信仰宏願了。

西方的人文主義,自由與理性常晃盪神本中之必然諧一與在人本中之難以調解間。希臘悲劇主題,已恒指向自由與理性之衝突。人總想努力將其存有ousia,顯現成為統一和諧的人格面目prosopon,卻驚見人格表現僅是面具prosopeion。此面具所代表的人格品性parsopa,在拉丁文變作一種角色扮演的人身人稱,乃亦人格亦面具的persona。這雖暫為他的實存添加精彩,然仍不免會有迷失身分的困惑。人不禁撫心自問:我的性質位格hypostasis,即立之于下更實在的本體是甚麼?我是誰?誰才是那本體存有的真我?源自希臘文明的這一種人格理解,常導致人陷入社會關係無以擺脫,人自行塑造或接受社會分派的角色,在面具下傾力扮演,為修飾這想象之我奔波,甘為其奴役,形成人喪失自我的悲慘命运。西方思想,賦人格概念以本體論的絕對內涵,是要等到教父神學出才得以確立。當人格概念用于三一教義Trinity,探討真格所在,皆因其絕對自由,既不受外在世界限制也不受自己存在限制,具備這樣的本真位格,才得以行使本體的自由。三一論講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拉丁神學的表述是一神三身,即獨一真神如作三身位品格;希臘神學的表述是三位一神,即三性質位格盡在一神。三一真神,身位雖三全然是一,乃因三神格之互滲互存perichoresis。神格皆為絕對自由之本真,能夠完全走出自身,交流感通,互體互住,我他為一,故上帝唯一。人乃造物,墮落以後受肉體囚禁,真我與角色未能析離,自我位格埋在面具底下,難顯人格。如未能回到上帝創造,令人類分享神格的形象樣式,也就無人格真我實現之可能。真我非生理之我,也非自省可獲的心理之我,真正的人格,是一心靈的能量,品德的動力,要進入與另一位真我共有互享的歷程,方能經驗到!啟示中的愛的上帝及上帝之愛,是因神格之間的超越人格又超越位格而永遠流通之愛,成了人格之源。受造反映上帝性情的人,當活在愛中,便產生有類似溢自上帝位格間的創造性交流經驗,為無我之互體,我中有你,你中有我,電光火石之瞬間,便瞥見了人格。人若果只內照反思,獨立掙扎,抗拒外來影響,排斥存有的多樣性,終不過仍是在重複老舊的因襲性。死物不動,永遠是它自己;動物活動,永遠條件反射牠自己。人類能夠並需要的,是肯走出自己,注意不會注意的,喜歡不會喜歡的,關愛不會關愛的,他才非死物,也不像一般動物,而找到他的人性,並與同樣充滿如此尋找意欲的人性相遇,人格方告激活。

中世重神本,輕人本,人生活于世,便難肯定人格,感受人之自由與理性的諧調。現代以人本為實在,神本作虛擬,孤獨人格乏力,自由與理性相合仍可即不可及。來至當代,人本唯一,神本人間蒸發,人本竟走向人本的否定,變作人文之對立,自由與理性同告破滅。此由正到反的辯證鬥爭,若只是唯心的,好夢變一場噩夢,勉為觀念遊戲,忽來噩夢驚嚇一下,仍不失作樂趣。然而辯證若一定要是唯物的,見諸行動實踐,噩夢成真,人間變地獄!唯物論者上天下地無不是物,連心亦物,心物不分驅使觀念變現實。人心惟危,顛危窘迫,顛顛倒倒無定,觀念正反翻來又覆去,這樣的人心觀念若不肯臨危戒慎,反欲強令直接化為現實,必成觀念災害。結果廿世紀的最大歷史悲劇,非用天災寫,皆由人禍書,寓目盡觀念之患!

需知與萬人交往易,跟一人相處反而難。人個個是不可替代的獨體,自閉在穿不透的核心硬殼下而為完整之我。擠在人群擦肩而過,若懂閃身,你好我好;但人與人面對面相處,兩個真我交往接觸,便殼對殼。如定要硬碰硬,殼未破先兩敗俱傷。儒家說,幸虧核裡有仁,仁從二人,人與人互相由仁發心,破殼敞開,推己及人。唯人貴自知,诚對推得之己,原來仍是殼,不過面具,並非真我。故儒家之人本,仍要畏天知天事天,與宗教的佛性、道本、上帝不隔,如此才有人文化成之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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