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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tupidity of Dignity”:尊嚴之愚與愚弄尊嚴

(2008-10-15 17:48:06) 下一个

《尊嚴之愚: 保守派生物倫理的最新近、最危險的伎倆》The Stupidity of Dignity, Conservative Bioethics\' Latest, Most Dangerous Ploy ,是哈佛心理學講座教授史蒂文.平珂Steven Pinker所作,標題極盡吸引眼球之能事.該文于中間偏左的政論雜誌The New Republic(May 28, 2008)發表,槍口瞄準《人類尊嚴與生物倫理》一書.此書三月出爐,乃生物倫理委員會提交總統的報告.該會由總統委任,學者組成,專研討有關生物醫學新發明的倫理問題,為政府出谋獻策.此冊專集,共輯錄廿八篇文章,長五百多頁,依平珂看,報告冗長之餘,儘想置“尊嚴”一觀念,于生物倫理的核心,實屬愚不可及.精神藥物,改良基因,幹細胞之類的研究,本可以延長生命,提高生活素質,卻通通將給抬出的這一個所謂“尊嚴”,牢牢壓住,再也動彈不得.

平珂是我喜歡的學者,凡涉及認知心理學問題,我常會想到平珂,不知他怎麼看?他講視象識知,相當深刻,連繫語言發展,描述大腦运作,探討思想本性,更能淺出.其之進化心理學,很有分寸,注意守住自身的範疇,侃侃而談,溫文爾雅,從不會像Richard Dawkins之生物學,言自私基因,以一進化即可論盡心理說完社會,無意中便踐踏了人文領域.

只是見他此文,用了近上半篇幅,出奇地針對委員會成員,尤其創會主席Leon R. Kass,實頗感納悶.Kass既為醫學博士又為哲學博士,臨床與學術兩邊跑,身為教授,卅年不斷談論醫藥議題,現身公共論壇,是較為大眾知悉的生物倫理學家.但他的保守觀點,常對試管嬰兒,解剖驗屍,人工避孕,器官移植,抗抑鬱藥物等持置疑態度,使有些科研業內希望趕快獲取突破的,確實覺得他是個麻煩製造者.平珂指稱,該書作者出于一種帶有極端政治議程的宗教動機寫作,預設排他性,除了干預美國的生物醫藥之外,毫無建樹.文章中有七篇直接提及宗教觀念或引經書,四分三作者具有宗教背景,又五人曾投稿由神父主持的大眾哲學刋物First Things…,都成了平珂言之鑿鑿的證據.

不明白平珂何以忽而一反常態,即使背後有因,發火有由,但總得要講理.想以88%美國人口具宗教信仰言,讓75%同時了解宗教和學術的學者作代表,就公眾議題發表意見,應不為多;就算他們全都為教士主編的哲學刋物寫稿,又有甚麼大不了?而事實只不過區區數人.何況全書僅七篇曾涉宗教,怎算宗教撐倫理大旗借政治力量干預科研?他說:“許多作者斷言舊約聖經是道德的唯一基礎”,接著更指名道姓,矛頭對準Kass.翻查書中氏之原話是:“人類生命應比動物生命更受尊重,為甚麼呢?因人比動物有更多些的東西;有以為人具上帝形象.但請注意,這一真理雖見諸聖經之宣稱,但並非要靠賴聖經的權威.”文章明明把理據同時放在聖經之外,何來Kass以聖經為唯一基礎?根據一直跟踪Kass發言,注意其思想的政治哲學教授Larry Arnhart觀察所得,Kass素來關心世俗與宗教的兩種論據,偶或表示聖經可能提供道德訓誡,超過世俗推論,但他總回避正面表述.論出身,Kass與平珂皆為猶裔,平珂生長于猶太社區,十三歲起才接受無神論,但他坦言自己骨子裡經常是文化猶太人.所以他學說中對先天性的堅持,自由意志的肯定,雖不是出于形上的理由,然也非與背景斷然無關.相對之下,Kass出身東歐世俗的猶太人社會主義移民家庭,哈佛學生時期更參加反戰的激進政治活動,其生物倫理學,根在海德格的現象學與存在哲學.論宗教的影子,平珂本人,並不見得可撇得更清.

所以若要捕風捉影,找人說話背後的東西,實在沒意思,平珂寫了半篇之後,可能也意識到該返回正題,于是把筆鋒一轉,改口又說:按公道講,該書多數篇章,也並無直陳教義,而論述之成立與否,實只應看那人怎麼說,憑尋找言者背後動機及身分不能得出結論.文章下半,他才正式開始不對人而對事,講那些作者的論述怎樣難以令人信服.

首先他批評報告之作者,竟都容讓“尊嚴”一詞乏于清楚定義,全書拿不同的價值觀七併八湊而成,那些作者唯一共通處,只是所謂普遍性的道德關懷.這話果真?那豈非正好說明,他上半篇力陳委員會及作者們的尊嚴論述,皆不過同為宗教論述,實屬無據?正是因為作者各代表不同的思想背景,才有不同的尊嚴理解.此外他們之所以不嘗試統一作出尊嚴的界定,更有一定的原由.需知道,國際上有關人類尊嚴的文告,概不會給尊嚴定義.尊嚴是做人此時或彼時,這裡或那裡,飄忽閃現的意識,一種似可即卻不可及的人性光輝,雖非大眾的生命成就,卻是一般的人生理想.在歷史經驗與語言使用之中,做個人,便要有尊嚴,有尊嚴,才能夠像個人.“做人”與“尊嚴”,幾成一事,二者互為表裡,均可以感受,但都不好定義.這是為甚麼有關尊嚴的文告,皆不先圖從語義之釐清入手,而要由不言而喻的人類共感實情中,召喚大家踐履以證成.

其次平珂以尊嚴的觀念含混,甚至互見矛盾,故認為尊嚴不適合作生物倫理的基礎:
一,尊嚴含義相對,只要時移地易,怎樣穿著才得體,怎樣吃東西才有儀態,標準都不同.
二,尊嚴可以替代,為安全、健康或保命,每作犧牲;如用內窺鏡體檢,私處任由人擺佈.
三,尊嚴妨礙自由,甚至可能有害,宗教和政治迫害很多時候都是訴諸維護尊嚴的理由.他還舉毛派Maoist的“統一制服”為例,這對咱們中國人言,會頗覺“無厘頭”.
因此他以為,尊嚴幾為無用的觀念.僅人類感知中的一種現象,是由外在世界在思想中觸發的某些信號,引起感知者的一類反應,欣賞或關心,自尊和敬他.尊嚴是表,不是裡,所以尊嚴之幻覺總是相對的,而且是可替代的,以至有害的.尊嚴是那麼脆弱,易遭任意蹂躪.不過在日常生活裡,沒人甘願被冒犯,但這種所謂尊嚴,不外是自律的應用而已.人所以要講尊嚴,非無好處,盼望這樣待人,人也如此回報相待.放棄尊嚴也會有壞處,使到人對人硬心腸,如任意棄屍,可令連對活人的身體也漸不尊重.因而平珂最後認為,尊嚴不實在,用之處理生物倫理問題是愚蠢的.結論之中,他以這尊嚴論,既是宗教的,更是天主教教條,如今委員會的報告,是拿公教議題放進世俗民主,企圖用教條令生命科學躡手躡腳.他說,委員會領軍的神學迷,對生物倫理犯下最大的罪惡,在于他們自負傲慢,只會向生物醫學研究的不可測性提出預警,卻不參與建樹,反想供奉一尊嚴,停滯自由社會進程,延誤千萬人應得到的科技援助,這才是真正對人類尊嚴的冒犯!

讀罷釋卷,這才多少明白,何以平珂會突然針對委員會作者,指摘得那麼理直氣壯,原來他心中已暗把尊嚴與教條劃上等號,一講尊嚴,即威脅政教分離.但是眾所周知,以尊嚴規範倫理,不獨宗教,哲學常一樣強調人類尊嚴,尊嚴已寫入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以尊嚴作為生物醫藥科研的倫理指引,是要導向正義,關懷人類之真正平等,幫助科技更完美實現人類福祉的理想,並非要阻礙科技發展.歐洲委員會于1998年簽署的條約The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and Dignity of the Human Being with regard to the Application of Biology and Medicine,更早以法律的形式標榜尊嚴之重要.今倫理委員會最多不過提出尊嚴之議題,供公眾商榷,政府參考,何罪之有呢?

尊嚴是人生經驗中可感受的情理,一般意義下被接受的共識.宗教強調它,哲學研究它,文化關心它,政治提到它,憑甚麼科研要摒棄它,斥之愚蠢?平珂自信可無視所有人文領域的尊嚴表述,只由一心理管窺尊嚴為幻覺.他看面子是尊嚴,儀態是尊嚴,權力威望是尊嚴,利害計量是尊嚴,人們拿著尊嚴幻覺,彼此相對替代,推推拉拉.平珂眼中所見,是幻覺尊嚴的愚弄,但這是否即尊嚴的愚蠢?科技時也受到野心家操控愚弄,那是科技的愚蠢嗎?再者,尊嚴也有層次,為一己之私,是一種尊嚴;理性燭照下渴望無私的尊嚴,更是一種尊嚴.人類經驗之中,不只有平珂說的那單一類尊嚴,還可常見甘為更高又更根本的尊嚴,即非可由自己擅取,而為天賦生而有之的人之尊,奮鬥訴求的尊嚴!因而人常願為根本尊嚴,捨離那些自是自足,實盡微不足道的體面,儀表,名望,以至得失.

當然平珂也無否定我指出的根本尊嚴,他僅沒提.不過他以為,尊嚴屬含義模糊的主觀觀念,所以他認同生物倫理家Ruth Macklin之以尊嚴是無用概念的說法.作為醫院的倫理學教授,她經常獲邀參加醫護的倫理諮詢,其基本立場,見論文Dignity is a useless concept(British Medical Journal 2003;327:1419-1420[20 December]).尊嚴無用,她主張代之以個人自律的原則.其理由是:人類皆有最起碼的能力可以選擇,推理,改進,忍耐,人當有權利自主,判斷,行動,負責,他人就無權去侵犯其自由,生活,身體,科研倫理只要秉此為信念便可.她把傳統倫理學中道德自決的自律原則,設為醫藥倫理的唯一條件.這麼說,對已全無自律能力的病人,是否自信有自律能力的科技從員,便能為所欲為?單獨看自律,難作最終憑藉,這是何以須突出尊嚴,才能消除有能力無能力的區別存心,及背後不免隱藏的有利無利的利害計較,而使人人,從其基本,皆堂堂正正,可以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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