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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怎樣看命运與人性、自由?

(2008-02-14 17:56:23) 下一个

食色之性,未算人之性,這只不過是與其他生物同具的共性。人之為人的獨特性,也不在利用或自造工具,今知黑猩猩都有相似的本領。人類也非唯一會使用記號的動物,生物界如海豚雀鳥猿猴,多有表現出操作複雜信號傳情表意的類語言稟賦,當然自發以約定標記作抽象反思,人類肯定是優而為之。但還有一種人類的特性,卻是其他任何生物都無法企及與分享的,即自古至今,凡人到之處無分種族,隱隱然透露出的虔诚性格,即宗教傾向或謂精神。虔诚性格,簡直像生物憑以生存繁衍的食色原慾一樣,真真切切,乃人類之不得已,更令人所以為人,生命變得實在。人對己發乎衷懷的這點靈明之感,未可隨意無視,否定,遏止,不然它仍然會頑固掙扎,採取不同面貌要求實現,時或扭曲變形,平添生之不幸,例如「異端邪教」,以及瘋狂尋伺「異端邪教」。就和食色自然之性需恰當宣泄一般,對這虔诚之性應無抑亦無揠,不容其通暢表達,或任之氾濫無節,人生與社會,都將出毛病。

虔诚之性,普遍為人性,所以無論中外古今,人總有直覺無限又神聖的渴望,要說分別,只在人自覺的多少與表達的方式。從外面說,這涉宗教,從裡面隱秘處說,此皆與生俱來的赤诚。有心理學解釋認為,人的自我意識向外投射,而為宗教神聖的對象。虔诚之性確與自我意識息息相關,不過這種心理學觀察,常僅浮光掠影,未得宗教之實。虔诚非為自我意識外向的擴大以至無限,反之是意識自我的收縮,在自我的空無中,無條件的絕對依存。意識自我深感渺小,忘乎「我是…」,再無「…是我」,此刻人願意去經驗一個沒有我的更大更實在,不是屬我的實在,此之謂诚或虔诚。古人稱此所對者,為帝或上帝,天或天命。這是完全不可名狀的他者,超越你我之外第三者的他、她或它。亞伯拉罕傳統敬拜尊稱祂,皆非自我之變換,其抗拒任何的同,是完完全全的異。那獨一他者Other或otherness,先于眾多其他others,不為直接的經驗,並非知解所能及之對象,只在含糊不確定的非命名語言行為,如祈禱與頌讚中,及對公義與博愛的渴望裡,才獲啟露,得以瞥見。

對他者的信仰,是人類歷史裡不可拒絕的精神奮鬥,其蹤跡佈滿各大文明傳統經典。然而正是與我們最關係密切的真實,常超越語言,最難說以至不可說。言說去蔽,又變遮蔽,若還要說,擴展語言的方法,是透過想象。語言不僅向外物化,反映解釋世界,供作交際溝通工具。語言想象還透過設喻之影射、轉義,常于實踐過程的生活互動當中,而為言語行動的事件。其意義不盡都在目的內容,亦為過程方式,是追求的而非佔有的。因此語言是動態的、非單向操作的,而要建立交互關係。語言恒廻返人自身內在的本體狀態,人的存在因乃體現;並邁出自我,走往他者,所存者神,所過者化,最後指向那終極超越的唯一他者!這種作為人類存在所寄之語言行動,同時成為推論想象的,與經驗實證的,非輾轉為用純充作解說、證明、判斷,而是絮語的表白,對話的交流,踐履的責任。在文明原典的宗教語言,必定要進入這種話語脈絡理解,方得其真,觀言聽心,才告觸及虔诚之實。

虔诚性格,也即宗教精神,埋藏在人心深處,發軔于文明大源。虔诚性格當加培養,宗教精神需要實踐,接著的發展,便看暢或不暢,得與不得。人類在生命的汪洋浮沉,宗教虔诚的靈明本性,呼喚,祈盼,讚賞,歎羨,悲戚,憤悱,首先相連于命运,進而期待感悟那絕對的他者。命运的發現,多半先屬于個人,但至其真見,必定關聯于命运的共同體,家庭或民族或國家或教團,最終一定是人類,以至涵蘊宇宙眾生。而且成熟的命运觀察,應知未來必不盡為現實的必然範圍所包攬決定,人看待種種限定下的不完美之時,精神自由怎樣與絕對的他者互動,仍可呈示生命的許多可能。甘心讓一己生命沉溺,宿命決定,渾渾噩噩,這是一種人生;自個兒疑心命运弄人,相與周旋,改运造命,又是一種人生。可惜大多數人生,都落在這兩種命运型態,搖搖擺擺渡過。害莫大于浮浅,人若果不能深入命运的根本,也就無法開拓胸懷拔高生命,契于天命的莊嚴無限,那另一層次的命运人生了。

人無違其所以為人之天,他做人的本性,維護所以為人之尊,他靈明的自覺,絕對不屈服現實,這才是真宗教虔诚!就在人生存瞬間的每一當下,人毫無含糊地堅持自由意志的期許,朝向未來,聆聽命运,建構未來。真自由在乎能直面命运,回應命运,缺乏這種虔诚的敬慎,無論多率性而為,多獨立思考,自由皆盡假相。只有自淨其意,虔诚其心,人性與天道才不隔,自由與天命,有以一體呈現。人經常是生而自由,然處處命限,自由猶不自由。人到底自由不自由,是否能擺脫不自由的宿命而真自由,關鍵在這與自由天性不二的虔诚,看你可否據之委身,溝通于不屬自己的天命。自不自由的解決,與虔诚之性、天設之命,根本而言,三者無法分段切割,一缺全缺,一現全現。這種功夫境界,已非簡單的知識問題,怎樣體驗認取,則須歸與各宗教本身的教路修為分說。我們現只回到作為宗教虔诚之人的一般,通言自由與性、命。試想想比較一下:非生物只在其所在;植物植根原地卻隨生長逾越所在;動物更移動其身穿越所在;人類行動之外,還有思想語言的交流,超越所在之自我,上下四方,古往今來,馳騁于無限,得以自由自主。故此只有人才會為奴,蓋人原是主!人是主,因他本來自由,自由失去,才告為奴。那些從未自由的,亦不會為奴,杯不是奴,桌不是奴,因它們原皆無自由的屬性。人是主,所以他的性命、尊嚴乃至于身家,都不可輕奪,但也會失去,無可奈何。人之為主人,至終尚不在身外物之有無,財產生命可以失去,但自我感知不可失去,除非人自己放棄,因乃為奴,失去了自由。人做主人享自由,當在這自我的覺醒感悟中。

人注定要自由,但自由的自覺,不即自我,真正的自由,非自己為由,我行我素。人之自由,因他實有一自由的屬性,內在于己,揮之不去。自我有自由屬性,但非自由之本體。自身一己,不是自由,反成自由的牢獄。人之為人,這一獨特之我,與生俱來注定需要聯于自由,懂得感知自由的屬性,乘游超越,尋覓比一己為大的存在。一頭小型寵物家犬,並不會以呆在公寓不自由;大型工作犬,公寓會是牠的囚房;再到一匹駿馬或一頭猛獅,即使給了牠們大座的宮殿,仍不自由。所以自由首先來自能對自己存在領域的覺知。人為萬物之靈,對自己存在的場域,擁有山川河岳所無犬馬虎獅不備的廣袤視野。人以身體為限,不自由,以自我為限,不自由,以身家性命為限,也不自由;甚至以愛人家人民族國家天下為限,人依然會感覺到不自由;即使能上天下地博古通今,仍難免心生吾生也有涯而知無涯之嘆,最終發出殆盡不自由的感慨。正正是我們這最能歆慕自由的人,才會感受不自由!自不自由,非木石之事,也未為鳥獸的問題。只有人之存在,永是一走出自我,對更大乃至于無限自由存在的趣向。自我不過是存在的囚室,任意率性,自我為由,愛吃便吃要喝就喝想做去做,咱爺兒幹啥沒人管得著,也不過搬去酒色財氣各類更大的監獄,仍無自由。人或以放縱肉慾情性不通自由,那謹慎自律獨立思考應該可以吧?然又每陷困境。原本是要獨立以思考,有尋求道德自由的,結果竟成以理殺人的幫兇,如經學禮教;有尋求信仰自由的,結果做了教條主義的奴隸,如經院哲學;有尋求知識自由的,結果變作擅智役物的機器,如科學主義;有尋求政治自由的,結果淪為玩弄權力的工具,如共產思想。因見那些有思想的人們,甘願放棄思考,可憐;不放棄思考始而以放棄思考終的,更可憐;而不放棄思考竟不自覺已放棄了思考,然又自以為還在自由思考的,更更可憐!世上正多種種可憐人!

只有人,才會為奴,又正是人,使自己為奴。思考無所肯定,只好恣意任性而為,非真自由,讓自然生命盲動驅使。思考有所肯定,結果唯理是用,非一定是自由,常又受成見左右而竟然毫無感覺。是人把自己,投向了奴隸之路,這在佛教,謂之我執。猶、耶傳統聖書相應的圖景式描繪,乃一法老王剝奪非我族類自由的故事,是社會關係中人對人的罪惡,所以有出埃及記。但出埃及之後,還遇曠野到迦南,又聖地到異鄉的經驗,道出一更根本的原罪,是人對自己的奴役!人之對人,互為存在的牢房。人對自己,直接作主,竟把個我與他人,勒限在自大之我裡面,實為最隱密又最殘酷的罪惡!人原是主,果然作主,不再為奴,是因人真回到他存在的自由屬性,他的手能去抓,也能夠放,作主猶不作主。他懂放手,交出自己,這時自由才不是自我,不自以為是,到處劃地為牢。自由是自我界線的解放,洞開一己門戶,迎入無限存在的清新,呼吸自由的氣息,自在常住那絕對自由的融融樂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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