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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怎樣看性道德?

(2006-09-05 10:57:55) 下一个

宗教一般是由婚姻的角度去看性的道德問題,常會把性道德與婚姻制度綁在一起。其實不論聖經、古蘭或佛經,皆乏婚制的直接訓示。聖經或古蘭不是沒有關于婚姻的記載,雖見反映不同時代之閃族的個別婚禮習俗,但沒有放諸四海皆準的定制及具體怎樣執行的規則。聖經也好古蘭也好,所要清楚表明的,是婚姻神聖的原則,人人都當尊重。同樣世之各大教,無不看重婚姻大事,反對隨意苟合。

尊重婚姻,即嫁娶有道,常由婚禮體現,婚禮的方式因時代地域有變,差異很大,唯精神上普遍一致的是,要尊重婚姻,發乎情,止乎禮。中亞穆斯林有不少仍保存一種搶婚制,現代政府雖立法卻禁無可禁。家族的父兄會代適婚男子去別家抓閏女回來,由婆母姑嫂空群而出,又哄又騙以逼婚。此雖見遊牧文化的原始孑遺,其實又未必盡是野蠻無禮。拉拉扯扯哭哭啼啼,不失為一套手續,最後設法使男情滿足妾意,女子終會破涕而笑,若不致此,理當好好送女子回家交到她父親手裡,這跟初民把女人擄返強姦佔為己有本質絕不相同。中亞搶婚雖無今日男女約會戀愛直到談婚論嫁之浪漫與自由,但有所為,也有所不為,其中起碼還講好些規矩。

婚姻即男要娶、女願嫁的規矩,我國古有三書六禮之說,聘、禮、迎三道文書立信,先探問,再來往,後迎娶,中間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禮多人不怪。議婚求請,問女子名,卜于宗廟,事吉往告,贈送聘禮,商量婚期,最後才親身迎娶新娘,足見完婚前的婚議商定十分慎重。問題是要結婚的男女,漸漸反被隔在整套繁文褥節之後,大家關注的焦點,男女之防代替兩情之悅,這便成了後來所謂的禮教吃人。不過禮教結果無論怎樣給說成千禍萬罪,其所以為社會廣泛接納,初衷必有不可或缺的價值。談傳統問題,不能只盯準流弊,還須看其立意,才能允論,取長補短。全因是人,才有婚姻,婚姻畢竟不僅男女,有情有理有節,才是人心。文明所以進步,其一有賴男女之事本自然卻要求而為婚姻,由婚姻穩定家庭,由家庭促進社會和諧安定。婚姻有性,但性非婚姻之一切,因性出自人的原慾,然又不為人性的全部。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嫁娶以完婚,這段姻緣若要穩定圓滿,商議定婚,必須敬慎,此即傳統婚姻在完成過程中,特重需有前定之真義。

猶太教的「口傳法規」Mishnah,一樣先「定婚」後「完婚」,婚姻要分兩個步驟。彼定婚和華夏禮法及現代理解不同,其名叫kiddushin,字根含奉獻義,表示婚姻神聖,此舉乃為婚姻作出預備。定婚中之女方,會接受男方的金錢或聘書或性交,理想要三個條件皆備,然至少有一樣已具婚姻約束力。有關金錢,權威意見是一個大元起或幾枚硬幣止,其實作象徵,不在乎物質價值,要避免婚姻變作買賣。聘書是男方對未來的承諾,願提供衣食與性,即使離婚也要支付贍養費,此已形同婚約,白紙黑字,立此存照,以後還會用書法體謄寫裝幀,掛在家裡。性交一項,權利先歸女方,男方不得強迫,這一原則一直維持進入完婚以後。定婚的原則,是尊重女方,只能徵得她的答應,男方應求婚,然非可強求。定婚之後的男女,猶太傳統上已視作夫婦,不得再隨便分開。他們親密交往,已有夫婦之實,不過尚未同居,這段日子讓男方積極籌備愛巢安家。定婚之期應不好超過一年,便當完婚nisuin,此詞含義提升,正式把妻子帶回新居,完全進入共同分享與承擔的生活。猶太教的傳統婚姻既是神聖的,又純為二人之事,故毋需請拉比證婚。現代為符合公民法,才漸仿效基督教有神職主持的婚禮,定婚信物改用戒指,同時宣讀誓約,辦好定婚,隨即舉行完婚之禮,故今正統派猶太婚姻的性交,推到成婚後。

因知傳統婚前的性禁忌,要具體看才得其實。原則上猶太人法定結婚年齡是成人禮之後,男十三,女十二,定婚還可更早。經論建議,少年一到發育父母便當準備為子女談婚論嫁,但孩子想多些個人空間,一般拖到十八,然嫁娶總要在十六至廿四歲之間完成,否則認為性欲的身心壓力容易令人犯罪,絕沒有好處。中國古時男廿弱冠乃為成年,可以授田有妻室,女十五行笄禮許嫁,原則都和猶太風俗差不多,背後的真實理由,更加一致,不過禮教還會有傳宗接代的觀念與農業社會添丁增加勞動力的需要諸多因素,不似猶太家庭小而簡單。青春期身心變化很大,性的困擾難免,如果遲遲不婚性的壓力沒有正常宣泄途徑,對個人和社會都不利,古代禁止婚前或定婚前的性生活,與早婚的習慣配合,可以切實保護青少年。無論社會習俗還是宗教文化,重視婚姻,絕對正確,只是傳統有時日久形成了習見,性簡單等同婚姻又等同婚禮,觀念僵化,道理空洞,措施拘謹,流于教條主義,例如一刀切以婚禮前後作一切性活動的有無分界。制度是為人而設,人非為制度而活,今之社會由科技帶動掀起激變,人生路上,教育和事業成為漫長的過程,沒有早婚的方便,宗教若關心人類福祉,尤當注意觀念、理論和實行,都要切合時需,更好利益眾生,而非固執習見、成說、慣例,以古律今,反陷年青人于困境。

性在人類,不純是欲,性愛的快感,自然地還需有撫育、節制,自省地會予以操持、檢點。情性色欲,是極複雜多層次的心理生理力量,其之存在,有靈有肉,有隱有顯,其之效果,對個人與他人,可成可毀。宗教予人關懷,不可能避開性,並且應該非常小心,不是去鉗制性,而是應喚起人的向善心,努力使性近情合理。可惜很多時候宗教視性如防川,且不疏只堵。仍見有以百年前醫學觀念說自慰傷身敗目壞腦,禁止青少年自慰。「真愛要等待」运動,呼籲青少年立誓,保持童貞到成婚。隨之而來的性關係訓誡,是越保持距離越聖潔。性交罪惡,口交可厭,愛撫不好,擁吻小心。這類教導下成長的青少年,調查顯示,的確減少異性伴侶,但性行為、懷孕率、性感染未必有別。一項報告關于長青藤大學的這類學生,指出他們中間的不設防性行為反更活躍,原因是人自以信誓旦旦能夠把持,避孕知識與意識嚴重缺乏,臨到要發生的事,事要發生,便就發生,甚至不可收拾。

兒童需要童貞,成人最需要是童貞還是忠貞?禮教下封閉觀念,貞潔即處女的完整薄膜,進入現代人權的開放社會,應堅持的是否女性生理的貞潔抑或男女有節有守的貞操?宗教人仕或說,我們兩樣都要,若真要有所選擇。不過兩樣是否都屬聖典垂示不變的真道?何者是歷史文化遺存的習俗與何者是神聖天啟指明的精義?時空條件下的前例形式,和萬古常新中的慧識內容,並非一事,若果是要兩樣都選擇,那哪裡還叫選擇?當然不同宗門及教派,靈性修行上或有自己的特殊要求,其傳統非追究有無好歹是非對錯,不存在選擇問題,而純為一踐履,行而有應,自見收獲。只是性在人生深涉靈肉與人己,全由宗教涵蓋不留任何做人之常的餘義,對身心發展中的年青信徒不好,而對容納不同信仰的整個社會更為不該。各個宗教在教內,可有自己保留的意見,然對信眾一般及公眾總體,怎樣的性才合適,還應盡可能待個人作出良心的選擇。宗教義不容辭的,當是在價值混亂的時代作明燈,致力于啟發人心的性道德意識,讓迷茫的眾生樂意選擇,堅定方向,知所行止。

宗教因必須訴諸傳統,所以若要面向時代,尤當自覺,與經與權,宏能知要。解放觀念,不等于放任行為;思想自由,非即未懂自重。想跟這被逼需與性困惑作長磨久纏的一代維持對話,必定要坦率,在性的話題上不得曖昧,同時避免論斷。他們應該知道性是自然的一部分,必要而美好。同時性也有不愉快的一面,有性騷擾有性剝削,有性行為的感染,有性行為的意外受孕。他們需要明白自己的責任,首先保護自己,也保護自己所愛的人,並可以獲取如何做到的途徑和用品。安全、負責、尊重的性行為知識,是和這一代風雨同路的必要裝備。宗教素以靈性生命為旨歸,這些瑣碎俗事,未便鉅細無遺給予提供可以,但至少不要反對學校這樣做性教育,對這類知識型價值中立的性教育,更毋須站在靈性的高峰隨意批評。

上一代對于性知識基本,或許無師自通,並非等于這一代在資訊氾濫中,可以不為道聽途說淹沒。身心俱未預備好的少年,家長應該監護,但正規性知識絕對必要,良好的性態度方為可能。當人清楚性的好壞兩面,才易生責任感,珍惜性的予取。珍惜的性,必有珍惜的初夜,不管施與受,必留給婚後或願長相長厮守的意中人。對成人而言,性的開始與持續,是他們自己的選擇,及有信仰者,對其信其教貞诚的承諾。宗教此時最適當要做的,非為論斷,而是準備敞開對話,隨時衷心祝福。

(本文係原創,轉載或徵引,請說明出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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