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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則所謂聖經的“矛盾”,看理解的態度問題

(2006-09-05 10:57:54) 下一个

有道聖經的記載不乏矛盾.其實聖經學者那麼多,解經書籍汗牛充棟,並不以聖經滿載矛盾.是抄幾節經文,寫幾則文章,由字面指這裡矛盾那裡矛盾的人懂聖經?還是那些皓首窮經畢生研究聖經,交由學術同行嚴格評審的學者,並不以聖經必然有矛盾的人懂聖經?隨便發炮批評矛盾者,如肯多參考幾本釋經書,便當知所謂的矛盾,人家不是不知道,人家都有解.矛盾的感覺其實常與個人態度有關,如起碼有點自知,便明白所謂的疑點,人家千百年大教歷世考慮得更多.自以為有矛盾的原因,常出自自己不熟,不透,不解,不能只怪人家的經典和解說有問題.

如馬太、行傳二卷有關猶大之死,未可因表面一處說吊死,一處說摔死,就道矛盾,記載的不同,不必是矛盾.曾作比方:設小方參加學校运動會,久久未回,他媽著急,打電話問同學甲,甲說我見他今天第一個過終點,絕對沒事.再問同學乙,乙說我見他摔倒在地,爬起來一臉鮮血.他媽好不好馬上說,你們其一必撒謊!她該探問清楚,乙看到小方仆倒受傷,甲看到小方勝利摘冠,其實都對.因為小方臨衝線,真摔成一臉血,但他又爬起來,不顧疼沒有哭,兩個大步就過了終點,別人才跟在他後頭一湧而上.老師為安全計,現在送他去醫院做個檢查.猶大上吊死,最後還仆倒弄到肚破腸流,都可以是事實.因上吊窒息在先,繩子隨後突然斷了,人就仆地不起了.須知馬太用史筆寫耶穌生平,說耶穌受難,插入一段賣主的猶大之死.行傳那則有關記載,是使徒彼得為選新使徒前的演辭,講事之必要.兩處的經文,目的不同,性質不同,所以內容重點不同,觀察角度不同,不是矛盾.

馬太記述猶大賣主後悔,把賣主的工價還給祭司,祭司不敢收,拿錢去代猶太買田花掉,使該田名歸猶大,重點寫祭司們奸詐,不敢承擔耶穌受害的責任.行傳那邊,彼得要說的是猶大本為十二使徒之一,卻為卅兩銀子出賣夫子,解釋他這背叛,結果等于為自己買了塊血田,並死得奇慘.他既放棄了使徒尊貴的職分,自取滅亡,演辭重點是猶大的事已成定局,所以必須補選一位使徒,好繼續為耶穌同作見證.彼得解釋祭司代買血田,說這等同是猶大用他賣主的工價為自己買了塊葬身之地.正如有位朋友憶述祖父到南洋谋生客死異鄉,他說:“祖父辛勞一生,實不過為自己買了口棺材,和七尺容身之地.”這話完全真實,是其祖父悲殘人生的寫照.如有人插嘴說“你撒謊,死人不會買棺材”,那該多魯妄多唐突!有解經家還考釋,那塊血田,是廢置的窑址,常作草率埋葬外鄉人之用,當中滿佈未清理的碎瓦片,猶大上吊繩斷摔倒,肚子都給割破了,故死得特別慘.聖經這類不同卻互相補充的記載很多,通經者反會從中看到更完整的畫面,絕不必以為矛盾.願意了解聖經無根本矛盾的必知無矛盾,不願意的,依然無不處處矛盾,道理便是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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