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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何由不容進化論?

(2006-09-05 10:57:53) 下一个

我們常遇見福音派基督教徒反對進化論,其實若讀極端正統派猶太教或保守伊斯蘭的書刊,也不難發現存在類似觀點,故此大眾難免有宗教或講神創論的宗教,不容進化論的印象。本文乃欲說明,這一印象不夠準確,至少片面。

科學進化論之建立,乃自達爾文(1809- 1882)在1859年出版的《物種起源》一書起始。這是他根據田野考察與養鴿實驗經廿年醞釀而得出有關生命活動現象的假說,即今之物種,皆由簡單機體歷經億萬年漸進演變而來,一切生命造化天成,順乎自然選擇。此說一出,旋即風靡學界,甚至成為社會話題。教會起初很少負面反應,因時之宗教思潮,以宗教可有理智與感驗的不同方向,如只哲學科學地講宗教,可依理性與日常經驗,非必需要神啟或宗教踐證,有神論者看進化是新物種出現之次級因,絕無礙神為萬物之首要因,故覺此一新論未與傳統信仰產生太大不適應。有牧師還致信達氏,認為進化理論可提升我們對神的觀念,上帝原來不是人類有限頭腦想象中的一位從泥巴捏出小人兒的簡陋創造者。

《物種起源》不談人類進化,而達氏其後的通信更明說非要主張無神。隨之他又寫數書,涉及人特質的形成,1871年的《人之出現》中正式提到人的進化,這才擾及自然神學中以自然井然有序的觀念與上帝信仰溫情脈脈的感情,有的讀者覺得物競天擇太混亂太殘酷,始而困惑繼以反對。起初反進化的戰線並不由宗教出,也非欲全盤否定進化,而是集中誇大人與猿腦解剖學上的差別,試圖阻止進化論對人如何形成之理論應用。社會學家不可知論者赫胥黎Huxley,別號「達爾文鬥犬」,宣揚進化最力,其文還配插圖,并排展示長臂猿、猩猩、黑猩猩、大猩猩與人之骨架,這將猿變人的觀念簡化形同可視的宣傳畫,並不專業但激起輿情效應,引出聖公會主教以長篇演講痛加駁斥,終揭開宗教與科學的論戰。主教半開玩笑,問赫氏猿猴該屬他祖父的還是祖母的那邊?赫氏在大英科學發展協會享有隆譽,用嘲弄的方式討論科學已非止他個人榮辱,科學家覺得有責挺身支持學術界代表人物,遂使進化再又演為應是教會還是科學有權解釋人的起源問題。須知《起源》行世十餘年後,才有宗教對進化論的否定,而其實質更近于宗教、科學話語權之爭。達氏最後十個晚年,進化理論不為攻擊動搖,達氏本人反更成舉世之文化鉅星,各地訪客、書信不絕,他也勤于著作,重點放在詳述《起源》自自然然汰選的「天擇」這進化機制的基礎觀念,與誘發變異或特殊創造之問題不予混同,自己置身宗、科混戰以外。學界以內,怎樣理解進化,則出現分歧。華萊士Wallace強調自然選擇下機體相互依賴生長,而衍生內在的變化多于獲得的性格,故以需有超絕一切的智慧促進首個人類使之不再是人猿,人之靈魂獨特,必待創造。華氏與達氏同時但獨立觀察研究,得到進化的認識,二人先聯名初步發表「進化論」,翌年達氏才以五百頁鉅著細說個人為該理論所提供的證據。然相對而言華氏則維持另一很多有神進化論同意的觀點,包括公教長期採納的立場,加上當時大眾以人的知情意既比動物卓越,多會傾向認為人之起源不因進化。赫氏替達氏辯護,但闡述的是個人版本,以進化跳躍前進,令文明人戰勝自然,塑造自己的命摺3?匀灰龑У挠猩襁M化論和跳躍式的前進突變進化論以外,時還有生物自主的用進廢退論、天生不依外因的直向進化論,一樣都不是達爾文欲說之進化。

達氏《物種起源》原名On the Origin of Species by Means of Natural Selection,進化的義涵關鍵盡在最後所示的自然選擇--「天擇」;是書常再版,或名the reservation
of Favoured Races in the Struggle for Life,即生存競爭當中受寵族類之保存,再加入「物競」之義。達氏以為甚麼是進化?進化即天擇;甚麼是天擇?天擇即生存競爭,適者生存;因此物競者適存了,就是天擇,也成了進化。達氏一以貫之以天擇說物種進化,是由兩個觀察構成:生存競爭,適者生存,二面一體。甚麼才是達爾文的物競?須待配合適存,最終要由天擇去規定了解。物競並不等于是強者的哲學,最適合之生存者,未必就是最強者,僅為倖存之適合者。直向的、用進的、突變的及有神的各種進化論,總凸顯進化必優越強大與獨特,而這是達氏所不予標榜的。科學進化論形成之時,正值維多利亞時代大英帝國之崛起,民族國家泅泳于競爭的汪洋世界,進化觀念難免是與功利主義個人主義帝國主義放任資本主義的不斷向前進取這一大氛圍,同聲同氣。達爾文進化論本身不強調汰弱留強,但作為時代中人,達氏自己非理論性的感言,或也不無流露時代的傲慢。如他以人類心智與道德,從低等動物到高等人類只有程度之別,最低等的野蠻人與高等動物如猴子家犬相近,並懷疑野蠻人的迷信和狗對其主的忠貞無太多差異。然而回到科學的立場,他的進化論始終是嚴謹的,不隨便把生物恃強欺弱的競爭應用于社會。

可惜達爾文講適存的天擇,被通俗的理解變成適存的物競,而唤y相信進化者都因達氏的盛名被稱「達爾文主義」。更不幸的是持非達爾文進化觀的那些強調人與人或族與族間競爭的宣傳家,如生物學家赫克爾Haeckel的世俗性一元開發論monism,哲學家斯賓塞Spencer的社會達爾文主義,人類學者郭頓Galton的優生學,彙集成一股精神物質本來為一、社會不斷向前進步、汰弱留強優勝劣敗的思潮,充滿特定價值前設,卻以科學面目出現,十九世紀末到廿世紀處處締造單一取向、預知操控的人類社會工程,放任的資本主義、冷酷的軍國主義、教條的馬列主義,此起彼伏一波又一波。我國1895年嚴復繙譯出赫胥黎《天演論》,此本《進化論與倫理學》全冊之部份,文中泛引斯賓塞的觀點,譯者再隨文加註,抒發與天爭勝、人定勝天、變法圖強、自強保種之己見,欲為甲午戰敗國人反省救國之資。「適者生存」本達氏借自斯氏之語,但達氏以己唱議之「天擇」理解之:最適者係存者,非必定是最強者。然傳入我國《天演論》的進化,乃赫氏加斯氏所演繹、嚴復節譯按語後的社會達爾文主義,「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世道必進,後勝於今」,觀念先入為主,一變為社會革命精英之信仰,喜新厭舊大眾之熟語,國人舉相欣然受落。

這種無情寡義的社會達爾文主義在西方本土反遭一定的抵制。英國方面批判最力的是唯心哲學,而在美國則為基要派教會。他們對恩薄仁湹倪M化擔心是非常對的,奉社會達爾文主義為圭臬稱霸的德、俄,結果證明自食其果,而能從之改舷易轍的英、美,則避免了災難。不過他們誤以這類偽科學即進化論,警惕科學對人類社會誤用是應該,但無須反對真科學。達爾文進化假說乃根據觀察和實驗有效解釋世界認識生命現象的科學理論,它與神學的創造論和人文學科的進化論完全區別開來,在世紀之交已為科學界普遍接受。隨之化石標本、生物結構、物種分化、肧胎成長、基因異同的新資料更不斷充實補訂,分頭建立起又可以相互印證的生命譜系,是完全通得過專家反複描述、推論、驗證、辯駁的科學共識,公眾及基礎的教育廣為採納設為知識標準,經各種生化工程轉移供作技術應用。遺憾的是,宗教的護道者反抗偽科學霸權時竟去誤傷真科學,執聖經字句為武器攻擊進化論的,有美國佈道家慕廸斥之假教訓于前,信恩德要邪說下地獄于後,1925年更推出法庭判罪授進化課的教師罰款百元的鬧劇,雖一時結聚已漸四分五裂的基要派信徒齊來吶喊喝采,同時卻使原教旨的盲目暴露無遺,自此基要派更加失去公信,變得一蹶不振。

進化並不涉及生命的目的性,這是科學理論自身的限制。自然選擇本即生命功能的非自覺設計者,功能有其形式,形式不管怎樣複雜多變都為適應環境的生存而有,功能沒有在其外再加解釋之需要。進化是從渾沌偶遇隨機僥倖踉蹌走出之秩序,這探深測廣的過程又是否果具方向?當代進化論者存在不同意見,即仗有方向也不即有支配性的目的。方向性是否足夠提示存在著目的性?存在大于一己之外的意義?可得放大天擇過程為一宇宙觀的天亦有情或是普遍主宰?這些都屬哲學問題;若又再追問進一步求證這目的性創生過程之實在,則為宗教問題。進化無目的,也不把進化任意賦與目的加諸人生,都是對的。但回到我的生命問有沒有目的?當代著名的進化論者則會另作處理各有趣往。老赫胥黎之孫朱利安.赫胥黎Julian Huxley以天擇即其無神啟的宗教,George G. Simpson由福音派變無神進化論者,但是還有像David Lack由不可知論變福音派, Mendel歸公教,Sewall Wright新教,Theodosius Dobzhansky正教,Ronald A. Fisher安立甘宗,J. B. S. Haldane印度教。 這些在進化論現代綜合的進程中曾起過重大作用的關鍵人物,真知進化,不必以進化與宗教根本齟齬,且不追究進化論是否見容于宗教,自己卻從人生實存中,容受了宗教。

(本文係原創,轉載或徵引,請說明出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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