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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是怎樣出現暴力的?

(2006-09-05 10:57:52) 下一个

首先當知,宗教的精神本質與踐履原則,從教理和教理的實現言,不是暴力的直接真正成因。同時應知,暴力現象,不是只這一教的教徒有那一教便絕無,個別或整群教徒的暴力,常有一定的普遍性。因此思考宗教與暴力這一問題,我們的出發點是:教徒的暴力現象雖往昔與今日都有,但不單是一教或限于那幾教;而教徒涉及暴力的現象雖非罕見,又皆不是宗教之正信常態所有。

篤信卻不成熟的教徒,常是把暴力看成異教徒的事,耶徒批評穆民,穆民反斥耶徒,但均未願坦彰鎸ψ约航淌分衼K不光采的「聖戰」。印度教徒冷眼看人吵架,以自家「非暴力」精神如何終贏得對抗伊斯蘭與基督教外來的軍事殖民統治而沾沾自喜,卻不見九至十二世紀印度南北裂為幾十小國,其徒不免割據內戰,最後奉毘濕笯宗之王侯掠奪佛寺,與中亞穆民侵略一同導致佛教在印度本土衰亡。迄今佔主流的印度教徒,對國內少數穆斯林與錫克教徒排斥歧視,往往正是社會動蕩的導火線。佛教僧徒素稱含忍,似該與世無爭,但看東南亞各地的上座部巴利佛教之興,與異族軍事入侵下,取締原始信仰及以上座替代大乘的結局,有著千絲萬縷關係;不同佛國基于政治經濟利害開戰,為獲舍利也可兵戎相見等等,史不乏書;在日本,佛教又和將軍武士多所干涉;在我國歷朝依仗權勢的釋儒及釋道明爭暗鬥,互相製造教難,死人無數……。故佛徒自覺,也不該輕信若登諸世界舞臺,己之慈忍必善于外道。近日伊拉克穆斯林恐怖分子處死無辜尼泊爾勞工十二人,尼國憤青拿著佛教旗幟搗毀國內清真寺報復不相干穆民,想虔辗鹜娇丛谘垩e,都不會心中舒服。

正因不同的教徒未能對暴力都有先天的免疫,教外遂有人以宗教和暴力有關,攻擊宗教的更常把宗教跟戰爭直接掛鈎,這又失于一偏。過去百年最大規模的戰爭,如一戰二戰韓戰越戰,都全無宗教的理由,皆由于政治經濟民族或意識型態促成,而奉宗教名義的戰爭,如具體作研究,真正的成因其實常是利益,宗教往往是戰爭販子合理化自己行徑的藉口,而很多虔招磐剑?炊鵀榱酥浦雇罋ⅰ?熀蟿搨??鞒龈腥说姆瞰I。兩次大戰,貴格會、門諾會這類主張和平主義看似極端的小教派拒不參軍,初遭國人誤解認為是貪生怕死逃避公民責任。他們堅持只提供戰後維和服務,全情投入,成績卓著,終獲得國際社會肯定,1947年諾貝爾和平獎即頒予貴格會,表揚宗教對和平的貢獻。我們比較熟悉的德蘭修女、達賴喇嘛的榮譽還可以說是相當個人的,但宗教常期以團體力量致力和平,即使世俗社會,也從來不會沒有公正的評價。

拼命要把勸人為善的宗教定罪為文明敵人的,莫過于奉唯物思想為唯一真理的政黨。于是宗教是侵略,宗教是毒藥,宗教是欺騙,沒有慈沒有愛,上天無神世間無佛,宇宙只剩物質,生活唯有鬥爭!如此豪言壯語,威風竟過不了百年,突自己翻起「蘇東波」,這樣的黨,一個接著一個倒臺。現在剩下中國留著老店牌,黨員底下改信的是錢,仰仗的是權,只有最原教旨的朝鮮,才叫嘴硬骨頭亦硬,敢讓人民空著肚子頂著全世界。「蘇東波」過後,人民自己的選擇,豎起十字架,吟唱三一頌,朗誦清真言,皈依佛法僧!原來愚弄人民的竟是統治階級,既利用宗教,也靠剝奪宗教!統治階級,無論反對人民,還是聲稱代表人民,要宗教它做使喚利用的工具,也為予取予奪的目標。

其實唯有人民,才是證見宗教真際的主人!所有偉大的宗教的出現,都是人民的宗教:安居樂業之民頌吠陀,眾生平等之人證佛果,為奴被擄之民敬雅威,漁夫村婦從耶穌,販夫走卒拜安拉。宗教永遠是善信的宗教,真真實實,沒有欺騙,自自由由,沒有強迫。只有統治階級才把神聖的宗教轉手變成愚弄群眾的精神工具:如已往數千百年有封建的貴族階級,那過去一世紀則是自命代表人民的新階級。權慾擁有,利慾攫得,內外夾攻,宗教便再不宗教了。

天下烏鴉一樣黑,道德的烏鴉,世人有,宗教中也有,不同的教、宗、派無一可以自誇絕對不會有。奉教的或反教的,做別人的道德判官容易,握拳督指,申斥對方,殊不知食指向人之同時,拇指歪斜面地,餘指反朝著自己。我們或批人批對了一事,但往往又錯了一事,甚至連帶說準了自己三事。瞧潑婦罵街,聲色俱厲的勝出,不過成為自己所憎恨的那樣,況且惡形惡相愈甚。

所以宗教與暴力的問題,不是單個宗教問題,也非幾個或整個宗教問題,而是人自己的問題。只有不先委過于特定對象,願把事情視作我們大家的共同問題,站好這人類立場,才有望看清真相,針對錯誤,帶來整體和平。暴力,絕非我們身外的東西,你與我,都可以是暴力的受害人,同時又是暴力的施行者。不要說哪種人才是暴徒,我認識過謙謙君子的教授長期虐妻,也知道一回家便變成暴君的宗教領袖。即使我們自己,舉手教訓子女,可以有絕對不想下手的力度,我們夫妻吵嘴,竟脫口講出並非要但卻會令人格大受屈辱的字眼。暴力,無論是身體的精神的行動的或語言的,不僅能意想不到之間落在我們身上,更加可以在全無預告之下突然出自我們身上。上半個世紀納粹德國的高級軍官,有文化又有教養,燭光晚餐畢,走到琴前撫鍵先奏出一小闕貝多芬夜光曲,再吻別愛妻,離家趕赴集中營,以那同一雙彈琴抱妻的手,扭開煤氣,送猶太劣種歸西。卅多年前文革,純良聽話的子女回家竟成革爸媽老命的闖將,品學兼優的學生忽變為批鬥老師的先鋒,百行孝為先尊師重道的神州說沒就沒了!個人會因環境壓力與情緒失控出現暴力傾向,如果再加以意識操控,配合群眾效應,便絕對能夠轉眼完成人性改造,使人前後判若二人或二班人。

故近三幾十年登上世界舞臺的穆斯林中間有在舉世眼前冒出的恐怖暴力,亦當如是觀。並不是「哪裡有穆斯林,哪裡就有動亂,搞恐怖搞謿ⅲ?媒塘x抹殺人性,恐怖暴力都是穆斯林的作為」,類似錯覺與誤解對家院失火惶惑之中的穆斯林只有火上加油。穆斯林是怎樣出現暴力的?不是因他們是穆斯林,而是由于他們在新的世界範圍內,有人偏離真主之臉,違背主道,任由怒火中燒,終于吞沒天良。法國女記者訪問伊拉克綁架人質的頭目,表示雖可以理解他們憤怒有因,但難忍受他們執行可怕的斬首酷刑。頭目回以哈哈大笑,表示自己本來也不習慣,只要你再看一兩遍便沒事,並邀請記者參觀下次的斬首。這和拉登得知九一一大樓塌毀,神態自若,立即伏身禮拜柔聲感讚安拉竟如出一轍。反常是正常,說了人話卻不是人,觀念的執迷,確實可以令人這樣失常!

然再打開《古蘭》,每一章題下都寫明「這是麥加的」,或「這是麥地那的」,不厭其煩的附註,非無意義。古蘭內容,麥加的講一神、偶像、祖師、堅持、忍耐、一致的信仰要義,麥地那的說道德、倫理、法則、經濟、政策、外交的團體生活。先知接受頒降,前十三年在麥加,與多神教徒不同部族相處過從,親證主道;後十年在麥地那,與不信道者透過訂立盟約,公平共處。前與後包括伊斯蘭這一「歸順的和平」的兩個實踐原則:一是住于主道,與不同族群交往,對己親證主道,向人勸從主道;一是住于盟約,當相處出現矛盾對峙,首當締盟守約維持公道,最後如公正無法實現便該奮勇補救。修補破裂的關係,先要忍耐,等待觀察,認定必要後,便須起而鬥爭,速戰速決,寬恕敵人,重建和平。前者的原則為和平,後者的原則更是要和平,戰爭僅為和平服務,是不得已下的非常態。即使戰爭,也不是枉殺,而是救人,既勇敢盡力,亦要檢點自制。敬畏真主才是無私的正義,奮鬥的最終目的,乃為造化友誼。

這二大原則,先知身後,為絕大多數信士奉行,使伊斯蘭崛起成功。至穆斯林建立龐大帝國,國內外穆民多寡不同,要求貫徹教法,需因地制宜,麥加原則用于國內多數謂住于伊斯蘭,而麥地那原則用于國外少數謂住于戰爭;然主流法學家定義戰爭是指在政治與法律都失去保障下的奮鬥,流血屬不得已的方式。上一世紀穆斯林大帝國解體,現代民族國家代興,人口遷移,民族互動,惜沿用已久住于伊斯蘭/ 住于戰爭的二分世界觀,未能因應新形勢作出調整。以舊觀念再遇上社會改革頻頻失利,引發民眾狂躁的情緒,穆民去國外或留國內,總都感覺住于伊斯蘭者遙遙,處處更像住于戰爭。于是有創造性的時髦理論遂出來宣告:住于伊斯蘭的階段經已結朿,現狀不容住于盟約,只許住于戰爭!以戰爭為常道,謬說一旦形成,權利慾望利用意識操控,配合群眾效應,宗教和平也變暴力!正是這樣,人性史卷裡描寫沉淪之一章,便不幸又添了一節。

(本文係原創,轉載或徵引,請說明出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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