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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的人生消極厭世,社會難以進步

(2006-09-05 10:57:49) 下一个

八、印人修行,個人消極厭世,社會滯後不前。
──宗教,為甚麼像印度教那樣亂七八糟竟又源遠流長?

印度的人生,以個人直接經驗神為生命目的,然而得道有多門:德行、財富、快樂、修行,皆為進路。印度教徒守四行期制度,把人的一生分成學習、在家、出家、捨離四階段。首先與神同行,獲取宗教、文化、職業的基本知識;其次稚?Y婚、養兒育女;及至退休則遁隱叢林集中履行宗教義務;最後臨終捨去一切以流浪和朝聖預備迎接死亡。他們認為,所有生命思想行為無論是好是壞,皆積澱成非意志轉移之規律業報,即所謂「達磨」Dharma,其義涵豐富,中譯可有業、法、義、本分諸解,包括存在的屬性和目的,也即印人心目中的宗教。人之一生在于勤勇精進,遵從達磨,才跳出達磨。上明之人,菩提buddhi正智知梵,了悟所依身業限制,直趨平靜真我。下明之人,正業、正利artha、正欲kama,敬梵捨執,以有為漸進,實現無為,我梵相應,無苦樂雙昧,斷生死,超業報,越輪迴samsara,因乃獲得解脫moksha。無明既為惡之因,明當即善之果,此生此世的業緣、財利、愛欲,為達到最終解脫之所當經。第二行期,人求富貴、享性愛,俗事都有正面意義,故見印人也愛拜財神,廟宇充斥體態撩人的女神,便也不足為奇了。但不能因此就以為印度教徒縱慾,那樣又屬大誤會。即使出家隱居、朝聖捨離的兩行期,固然是他們個人的求道,然而同時也是在回饋社會。外國人去印度,常發現有特多休假和退休的教授或專業人士跑往窮鄉僻壤獻身服務,實為其無私捨離的宗教精神表現。天理、人欲在吠陀信仰中非為對立而是統一,做他人的子女、父母、下屬、上司,與虔招扌校?桓攀遣坏棉挶艿牧x務本分,當中沒有矛盾。如果說印度教是平衡今生與來世則可,批評他們純為厭世,則斷斷不當。

(十一月廿四日起全文逐日連載,歡迎讀者討論。
本文乃為原創,轉載或徵引,請說明出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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