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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ctical与 legal

(2006-09-01 16:28:34) 下一个
在移民的申请程序里面,我们每天都要碰到不少Practical与 legal的问题。简单的来说是因为移民法几乎是每星期都有一些改变。而且移民局不断的释出对于某些法律或是申请程序性的解释或是改变。因此我们常常发现同一个问题会有不同的解释与答案。甚至于以电话问移民局的information office, 往往得到的答案也是不正确的。 举几个例子来说。从H-1B转H-4,在H-4等待当中又得到一个新的工作。申请人是否可以直接申请H-1B,还是要等H-4有结果了才可以申请。我们看到过很多的案例。即便是同一个移民中心的案例结果都不同。有些申请移民局就直接批准,有些案子移民官要求申请人的H-4已经批准,表示他已有合法的身份在美国,如此才可以转换身份。如此的结果造成很多律师都各有一套说法。这里没有所谓对错的问题,而是Practical的问题。 又例如一个人申请了两个I-140,但是I-485只提出了一个。若是其中I-140批准。申请人能否将I-485转到已经批准的I-140上去,答案是可以的。但是怎么转,如何通知移民局又是一个问题。因为我们面临的是移民局自己的电脑系统往往无法相联系,所以移民官无法把案件从中调出来。从前移民局的政策是一个人只能提出一个I-485,所以申请人必须要按情形转I-485。目前移民局的新政策是一个人可以提出两个以上的I-485(依著不同的I-140) 。因此这个问题也就解决掉了,只是申请人要付I-485的费用而已。 Practical与 legal的例子很多。例如H-1B与H-1B中间有空隔,是否能顺利的转成H-1B也是属于这方面的问题。 但是对于PERM的申请,恐怕就没有这么多Practical与 legal方面的问题了。因为PERM的规则非常的具体。Practical的问题也变成了legal方面的问题。例如说劳工部规定登报纸要在当地最大的报纸上登,但是如果公司地点是在一个大城的周边,那边在自己的城市可否登报,恐怕劳工部会在这上面找麻烦。还有申请人Job description也是Practical变成legal。因为申请人需要作的工作内容是否真的作这样的工作,是需要不断的衡量与修正的。我常常觉得PERM的准备与申请,就好像把两个东西放在天平上,一边是Practical(事实上的工作要求) ,一边是legal (法律上的容许程度为何) 。如何能平衡这两个东西,PERM才有可能顺利进行。 --------------------------- 本文由范毅禹律师事务所提供 本律师事务所精办各类劳工应聘及专业移民申请 (包括H-1,L-1,EB-1,EB-2,NIW,劳工卡,绿卡等申请)。所有申请由多位美籍律师及拥有15年经验的范毅禹律师亲自处理,我所并特设中英移民网站。内有最新移民新闻资讯及由律师主持的移民问答集,欢迎读者流览查询。 www.Fan-Law.com CALIFORNIA : Fan & Fitzpatrick, P.A. 370 E. Glenarm St., Pasadena , CA 91106 Tel: 626-799-3999 Fax: 626-799-9966 COLORADO : Fan & Fitzpatrick, P.A. 1763 Franklin Street, Denver, CO 80218 Tel: 303-832-8900 Fax: 303-832-8901 MARYLAND : Fan & Fitzpatrick, P.A. 230 North Washington Street, Suite 400 , Rockville , MD 20850 Tel: 301-251-2636 Fax: 301-25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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