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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EB-2最新趋势

(2006-09-01 16:28:31) 下一个
最近连着好几个星期,我们接到好些EB-1及NIW的批准通知。我们分析了一下四个移民中心的状况。基本上Vermont的变化不大。从最迅速及合理的移民中心变成最慢的一个。有些案件要拖上一两年的时间才会批准。有时申请人都已经等不及离开美国了,EB-1及EB-2的申请才批下来。如果是这种情形的申请人,可以再申请I-824然后在国外调整(I-485) 然后回到美国工作。唯一的问题是申请人必须要有一份美国工作的证明。因此可能要请美国的朋友帮忙。我们同时在此说明I-140并没有时间的限止。也就是说只要I-140已经批准,任何一个时间都可以申请I-485。 Nebraska的移民中心还是最严格及不合理的地方。我们还是不断的看到该中心的移民并不遵从AAO的案件审案,而且各个移民官的裁量权也不一致,常常的互相矛盾。一下说Citation不可用,一下说Citation是影响他人的证明。目前最明显的还是对于推荐人与申请人关系的质疑。申请人必须要拿出案例反驳移民官。 Nebraska的审理时间是倒数第二名。前一阵子有很多人来问,看到网上Nebraska的审理时间已经排列了,为何自己的案件还没有下文。我们必须了解网上移民局的排期只是一般的情形。每一位移民关并不一定会依照这一时间来审案。除非是时间真的差上半年以上,申请人并不需要太担心。但是申请人可以打电话向其询问。 Texas移民中心是目前来说最好的一个中心。虽然在时间并没有明显的改善。但是在案件的审理上是较为合理的。我们在Texas 申请的案件成功率校其它的三个中心都高出很多。 CA移民中心的审理时间最快,虽然也是比较严格,但是移民官还是讲理的。只要是能按移民官的要求来回答问题,一般来说只要是资格符合,是可以得到满意的结果。 综合我们的经验,我们有以下的建议: 1,证据要清楚而且提得出。我们常发现申请人把自己说得太好,因此提不出证据来,反而被移民局抓住辫子。 2,申请人的逻辑一定要清晰。大前提,小前提,结论要一个个的能推论出来。不能先有结论再去托推论。而且推论也要有逻辑。我发现这常常是我们中国人在这方面的弱点。我们一般来说可以解析Why,但是对于How比较不清楚。Why是一个大的标题,How才是真正的重点。 3,提出的资料要清楚与简明扼要。我常常认为电脑的基本结构是01。事实上在法律也是如此。只要超出这个范围,问题就会出现。 --------------------------- 本文由范毅禹律师事务所提供 本律师事务所精办各类劳工应聘及专业移民申请 (包括H-1,L-1,EB-1,EB-2,NIW,劳工卡,绿卡等申请)。所有申请由多位美籍律师及拥有15年经验的范毅禹律师亲自处理,我所并特设中英移民网站。内有最新移民新闻资讯及由律师主持的移民问答集,欢迎读者流览查询。 www.Fan-Law.com CALIFORNIA : Fan & Fitzpatrick, P.A. 260 S. Los Robles Avenue, Suite 211 , Pasadena , CA 91101 Tel: 626-683-9099 Fax: 626-683-9599 COLORADO : Fan & Fitzpatrick, P.A. 1763 Franklin Street, Denver, CO 80218 Tel: 303-832-8900 Fax: 303-832-8901 MARYLAND : Fan & Fitzpatrick, P.A. 230 North Washington Street, Suite 400 , Rockville , MD 20850 Tel: 301-251-2636 Fax: 301-25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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