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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案:台肥租地案 林志豪:政院要我别作梗

(2006-08-22 16:28:33) 下一个
台肥风暴》租地案 林志豪:政院要我别作梗 2006-05-03 13:35:46 转寄 列印      在台肥董事长范振宗和总经理黄清晏双双去职后,台肥监察人、第一家庭律师林志豪昨天也宣布辞去职务,并对范振宗展开全面反击。   记者 卢振昇╱摄影【记者苏位荣╱台北报导】   第一家庭律师林志豪昨天请辞台肥监察人职务。他表示,他与第一家庭只是「民间友人」的关係,从未打着第一家庭或总统府的名号胡作非为;如果有人能举証,他立刻辞去律师工作。   林志豪并否认介入台肥的南港土地出租案。他说,去年台肥与东元洽谈出租事宜,行政院高层突然打电话要他不要从中作梗;他觉得莫名其妙,因为他根本没有反对过,后来范振宗与东元集团黄茂雄因权利金等问题没有谈拢,出租案才破局。   林志豪昨天上午举行记者会宣布辞去台肥监察人职务,并说明与范振宗的恩怨;下午又参加电视台的叩应节目,再度重申未介入台肥土地案。   范振宗曾指林志豪是陈总统身边的「三师」之一及介入台肥人事案。林志豪气愤指出,他不了解「三师」的名称是哪来的,他什么时候待在陈总统身边过?请范举出具体事証,不要无的放矢。   他说,台肥的董事长及总经理人事案,须由行政院或经总统府协调,他何德何能可以左右,「如果我有能耐,为何不直接换掉范振宗,换我来做董事长?」   林志豪说,他是一个正直、有礼貌、没有污点的律师,从未以不雅的字眼谩骂范振宗,有谁听到能举証出来,他愿意辞去律师职务;范振宗连日来对他的攻讦,有如「万箭穿心」,对他的伤害是笔墨难以形容。   外界质疑林志豪以监察人身分替台肥打官司,要索取百分之五(五百多万元)报酬。林解释,一审他帮台肥打赢官司,收取十二万元酬金,但他为此案付出很多心血,付出与报酬不成比例,才提议二审若胜诉,酬金改以标的价额的百分之五计算,但被范否决。   林志豪上电视叩应节目说明时,前台肥法律顾问许文彬叩应进来,质疑林志豪的角色紊乱;且台肥的案子是行政诉讼案,并非民事诉讼,牵涉到人民的血汗钱,林志豪的诉讼报酬不应如此约定。   林回应表示,他与台肥约定律师费用,台肥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但不能指他图谋私利;何况这是一年多以前的事,范振宗现在却故意拿这件事恶整他。   林志豪还说,他保証没有向李恆隆说过自己可以「直通上面」,媒体披露的李恆隆与章启明电话录音,据他了解是章家偷录的,可能经过剪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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