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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外蒙古独立,国人总有被揭了伤疤般的痛。
“外蒙古的独立,是在民国时期发生的,但之前一直未被国民政府所承认。属于遗留问题。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宣布不承认国民政府同外国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但唯独承认了外蒙独立的条约。拱手将疆土送给了蒙古国。”
这段话再次被“爱国者”争相转载,(参见毛泽东被骂“卖国贼”:在毛手里丢失了多少国土) 并把外蒙丢失的原因归咎于毛泽东,归咎于共产党。
中国数千年的版图,合合散散,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是历史的规律也是必然,和“卖国”没啥内在的联系,历史,不应该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那外蒙独立的历史本来面目究竟是啥样呢?
成吉思汗的后裔们,和我们大汉民族总是怀揣千年的宿怨,明争暗斗,不你死我活,也轮着你主我仆。
自清代开始,蒙古就三番五次地和大清闹别扭,沙皇俄国趁火打劫,捞取自身的利益。同治三年沙俄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中俄勘分西北界约纪》割占了阿尔泰诺尔乌粱海等地; 同治八年,沙俄强迫清朝签订《乌里雅苏台界约》、《科布多界约》和《塔尔巴哈台界约》,割占了唐努乌梁海和科布多的部分地区;光绪七年,沙俄又迫使清政府签订《中俄伊犁条约》,割去了阿尔泰乌梁海的西部地区。宣统三年,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在俄国支持下宣布独立,脱离清朝统治。
到了民国,1921年7月11日,外蒙古组建君主立宪政府,11月26日宣布废除君主制,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国,国民政府在行政区划上将外蒙古改为蒙古地方。1945年,根据美苏雅尔塔协定,中国国民政府同意外蒙古自决公投。
1945年8月14日,时任中华民国外交部长的王世杰与苏联外长莫洛托夫签署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其附件。双方关于外蒙古问题的换文是这样说的,“兹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中国政府声明于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项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即以其现在之边界为边界。”
1945年10月20日,外蒙古就独立问题进行全民投票,据当时蒙古人民共和国中央投票委员会公布:“全国投票拥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独立的有487409票,即占全部参加公民投票的人数的100%,投反对票的一个也没有。1946年1月5日,中华民国正式承认外蒙古独立。
如果说当今的台湾问题该由台湾人民自行决定,全民公投是民主的象征的话,那当年蒙古的独立是否也是民主的胜利呢?咱今天还和民主叫个啥劲儿?
1946年1月5日,国民政府正式承认外蒙古的独立。2月13日,国民政府与蒙古建立外交关系。从此,中国失去了对外蒙古的控制权
蒋介石还在国民党的中央会议上,沉重地检讨说:“承认外蒙独立的决策,虽然是中央正式通过一致赞成的,但我本人愿负其全责。这是我个人的决策,是我的责任,亦是我的罪愆”。[注]
历史是不容歪曲的,尽管共产党对中国人民犯下过滔天大罪,但是外蒙的丢失和共产党无关。外蒙即便在老蒋手里丢掉,把老蒋归类于“卖国贼”也有欠公允。无论是毛还是蒋,他们都不卖国,他们相反都是坚定的民族主义者,然而“卖国贼”害国,极端的民族主义者误国。
老蒋丢掉外蒙也有他的无奈,战后中国满目疮痍,急需一个稳定和谐的发展空间,割让外蒙,为的是“忍痛割弃一时,而换得国家二十年休养生息的机会”——听起来和“杀他20万,安定20年”有异曲同工之妙。
今天,面对台湾的独立,共产党把几百枚导弹对着那个小岛,卖国呼?爱国呼?让历史来判断吧!
无论如何,如今把民国刻画成“宽松祥和,大师涌现”的和谐世界,而一切的罪恶都是共产党所为,那是颠倒黑白,歪曲历史。这样对认清中国问题无助,对中国的进步无助,这样的思维,大概也是“统一思想”的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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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2012年5月21日,台湾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发表新闻稿,表示“民國35年我國憲法制定公布時,蒙古(俗稱外蒙古)獨立已為我政府所承認,因此,當時蒙古已非我國憲法第4條所稱的「固有之疆域」。”(http://www.mac.gov.tw/ct.asp?xItem=101987&ctNode=6409&mp=1)
[注]
……战后情势的发展,竟不出我们预想之外。我们中央处于这样的内忧外患交相煎迫,
而国内社会、经济、在长期抗战之后,更是百孔千疮,随时可以发生危险的局势;在这种局势之下,自然要求一时之安定,以从事复员建设。当时我个人的决策,就是要求战后确保胜利战果,奠定国家独立,民族复兴的基础,必须求得二十年休养生息,和平建设;只要能够争取这一个建设机会,那就是任何牺牲,亦是值得的。于是我们政府对俄帝,乃决定忍辱谈判,不惜承认外蒙独立,做此最大牺牲,来忍痛签订和约和附件。无如墨迹未干,竟被俄帝一手毁弃,这是万万所不料的。我亦永不相信,这样一个中国,就会被俄帝囫囵的永远吞下去。
而且我深信,只要我们中华民国今后能够自立自强,统一独立的时候,那我们固有的领土外蒙古,必会归还到其祖国怀抱里来。这是我对外蒙古问题最后解决的信心,是始终一贯,而没有动摇过的。至于承认外蒙独立的决策,虽然是中央正式通过,一致赞成的,但是我个人仍愿负其全责。当时我决心的根据有三点:
第一、我对于民族平等、自由的思想,向来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只要其民族有独立自主的能力,我们应该予以独立自主的。
第二、外蒙所谓"蒙古人民共和国",自民国十年设立以来,事实上为俄帝所控制,我们政府对于外蒙领土,实已名存实亡了。
第三、只要我们国家能够自立自强起来,外蒙这些民族,终久必会归到其祖国怀抱里来的,与其此时为虚名而蹈实祸,不如忍痛割弃一时,而换得国家二十年休养生息的机会。那是值得的;因为割弃外蒙寒冻不毛之地,不是我们建国的致命伤,如果我们因为保存这一个外蒙的虚名,而使内外更加不安,则国家更无各平建设之望了。
我主张放弃外蒙的的决心,实基于此。这在现在看起来,实在是一个幼稚的幻想,决非谋国之道;但我在当时,对外蒙问题惟有如此决策,或有确保战果,争取建国的机会。这是我的责任,亦是我的罪愆,所以我不能不向大会报告的。
---蒋介石《在中国国民党第七次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政治报告》1952年10月13
日
另据维机百科:
1949年1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夕,中共曾非正式向苏联提出了外蒙古主权问题,遭到苏联的拒绝。1949年10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蒙古人民共和国建交。斯大林去世后,1956年周恩来非正式地向后来的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提出了外蒙古主权问题,再次遭到拒绝。196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蒙古人民共和国正式划定边界。
打倒國民黨反動派,武裝保衛蘇聯!
蒙古是第一个和土共相互承認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