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清longh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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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札记(七):闲居蒙特利尔

(2006-07-13 21:04:18) 下一个

   酷热与凉爽交替的深夏,该寒冷却暖和的严冬,飞雪与阳光同在的早春,赋闲之后,不知不觉中我已在蒙特利尔断断续续地从仲夏住到了春天,并且幸运地躲过了广州今冬反常的阴冷,享受了蒙城几十年一遇的暖冬。
    
    有机会与任何朋友联系,挚友或新朋,几乎无一例外地,他们都很会问:你在做什么?
    而在最初几次的、几秒的无措之后,我开始了不变应万变的回答:我在渡假,一个长假。
    于是对方往往在羡慕之余(或许,羡慕之下,其实还有些不屑和其它,也是不定的,可我一概忽略:)),就必要奇怪:那 — , 你那么多时间都做些什么呀?
    
    也难怪他们了。于旧友,我,这个曾动辄一天化十二个小时在上下班、一周要加班两、三天在外企博杀,周末还要有一天半的白天,一个的晚上在暨大课堂郁闷的人,早是风风火火得无一复加的,竟能休闲如此之长时间,是他们断断想不到的;于新朋,我,这个初来乍到的新移民,竟能闲庭兴致的耗着、万事不去想的样子,是他们着实疑惑的。
    或许真是这样,当太习惯于疲于奔命的生活时,虽然厌倦,却不能想象如果不那样生活,那漫长的时光该如何打发。其实,就是自己,在来之前,不也茫然过?虽然很累,很期望有段长长的闲着的时光。
    
    待真闲下了,就知道,闲的日子,享受之余,也可以过的很快的。那许多时间,都做了些什么呢,我闲居在蒙城?
    
    
    初到的四个月,搬了三次家,从downtown 的东边搬到了西边,然后,搬到了蒙特利尔市*的西南,我一直在西进,如果保持这个势头,那么,终有一天可以挺进西岛-- 一个我的室友和我公认是蒙城最美的地方。
    
    第一个住处,我最爱在那个阳台看夕阳西下。。。
    
    刚到时,正是仲夏。一个星期,几乎办完所有手续,还没花分文的把本空空如也的寓室建设成了一个小窝。(“加国扎记”系列的那篇引子正是写于到加的一周时)
    然后,在那个小窝里呆了两个月, 也只能是两个月,因为下一个租客是早定了的,而我不过是分租了前一手租客的两个月。
    
    那间寓室在六楼,单边。虽说是在Downtown,在那个街区却也算是个制高点,在阳台上,视野极好,最妙是可以看到落日和晚霞。每个没雨的黄昏,我总要从昏天黑地的书本和磁带中挣脱,用半个、一个小时,看太阳一点点由黄变红,看远远近近的建筑放射、折射着变幻莫测的光与色,看天际一缕缕湛蓝、绯黄、粉紫和绛红随意的、缠绵地舞蹈着。。。
    
    什么也没想,也不去想,很多时候,只是稍稍眯着眼睛、大开心门,很贪婪地猎取。有时候,实在觉得美得一个人无法消受,忍不住就会柯他,对这大陆另一岸的他,或哇哇大叫,或轻言细语:现在这里好美呀!然后,沫着夕阳余辉,跟他说些疯话,哪怕他那时是用一百多迈的速度在高速上奔驰。。。在他一如既往感染我的爽朗的笑声中,让夜色一丝丝地将自己包裹,然后,不舍地收拾心情,进屋,看书。
    
    直到考完,直到搬走。。。
    
    第二个住处,我最爱在那个有漂亮雨蓬的上楼梯消磨时间与心情。。。
    
    那在三楼、当街的、带家私和电视的小寓室是我好不容易租来过渡的,为此,曾不惜主动提出可以加价,软磨了半天,管事的才终于松口租给我,加了价,5$。
    
    那个月,是我闲中的闲日子,除了写些申请的文件和考个驾照的笔试,再没正事,所以日子过得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上午睡懒觉,早午饭(brunch)后去附近康可迪亚大学上网,晚上看电视,待电视出现那些捎势弄首和电话号码时,我通常已捧着电脑,在生风不起地写东西(写得慢,一直的毛病了)。天好的时候,就在街上逛,从Maisonneuve 走到Chinatown,再从St. Catherince回来。一来一回,就把downtown最繁华的地方逛遍。或走马观花的进大大小小的商店,或就找个书店,书呀杂志的一通乱翻,要不就靠着陈列地图的架子,一看几小时的看林林种种的地图。说实在,也许是在国内看地图不多吧,我还真不知道,地图是会出到如此丰富与详细入微的。
    
    闷热的夜晚,凉爽的黄昏;电视无趣了,心情无聊时;出门之前,回来之后;总喜欢坐在那个漂亮雨蓬下的楼梯上,与出出入入而尚未认识的邻居们认识,与已认识也得闲的海阔天空地聊聊。又或是,让习习自然风吹干刚刚洗过滴水披落的长发;让夜色、夜色中的行人稀释丝丝莫名的浮躁;让月光、月光下的清风叩击那似是而非的一切。
    
    生日那夜,碰巧有跟个朋友出去吃饭,却没有告诉他那是我的生日。那是一个月圆的日子,归来后,因了一分无奈的淡泊,实在无心去碰触,实在有心不去碰触,夜半了,便也没有进门,又在那儿坐…… 从来知道,改变总在悄悄地等待,或来临,无论,那是否有曾以明月或繁星为证的相约;从来能做的,都只是有心的模糊、刻意的淡忘、奢侈的透析….. 还好,如是,那夜便有了清廖的美,莹澈的静。
    
    很久、很久,夜已很深、很深;人也很困、很困,这才起身,开门,上楼,进屋,冲凉,上床,于是可以有个好觉,虽然不能无梦。
    
    第三个住处,我最爱在那个临街的窗口看雪花飞舞….
    
    从金秋十月搬入、一直住到了现在,而且还会住下去的是一幢离地铁步行只有三分钟(这很重要,据说这里冬天,在外是呆不过十分钟的)的townhouse的一个套间,在二楼。
    这个区,街道不算太宽,但因为多是单行道的缘故,总觉挺宽敞,楼房既不高也不密集,随便在哪个地方一抬眼就能看到广阔的天空,于是,有了更能够自由呼吸的开阔感(跟downtown比。要与广州比,更是无言:))
    
    对蒙特利尔秋天的色彩斑斓与转眼即逝的感知,最早、最直接来自这条街,来自我那个临街的窗口。街上的树此起彼伏地黄了、然后红了、再然后街面的落叶一天天多了;窗口的那树叶子,刚住进来的时候,很新鲜地黄着,在阳光中,灿烂得无以复加,亮亮地晃眼。只是一个多星期,只是一天一夜骤的冷和风,阴冷的苍穹下,枯枯的秃枝上,就只剩下些许的黄的叶在苦苦的执着。
    
    天又暖了,又有其他的树叶黄了。天再凉,树叶再落,秋天也就在叶黄、叶落中过了,不过是一个多月的事,转眼,可以感觉冬天的气息,虽然,一直没雪。
    
    第一场称得上雪的雪是在十一月底,在自己不堪于一个其实是意料之中的,甚至是已预见了的消息的第二天。记得,那天起床,在望向窗外的刹那,被白茫茫一片惊住 -- 那久等没有至,却一夜间突如其来的雪,在这里的第一个冬天的第一场雪。
    
    那天晚上,在风雪中走过好长的路后,终于得以歇在一个临街的咖啡屋。暖暖地,缓过了劲,透过身边的落地玻璃窗看,街灯染黄了外面的世界,雪还在飞舞,街上已是白茫茫一片,行人匆匆而过,象电影蒙太奇般不真实 - 我是怎么也回想不起刚才是怎样的寒冷,直到数十分钟后,再一次走入那个外面的世界。
    
    从此,喜欢上了在任何可能的时候,坐在窗口看雪。
    
    下第二场大雪,该是快圣诞的时候,已经是放假在家,所以花一个一个钟的看雪,便不是件奢侈的事。
    
    下雪前,天空通常是一片铅色地罩着,黑沉沉的。然后,有些零碎的雪花被风卷的很凌乱的样子,有时,风越来越小而雪却越来越大。而雪越下,天是会越亮,沉黑会不再的。越冷的时候,雪越是细粒、越是坠落得快、堆积得快,因为根本没时间凝成雪花,根本没有化。暖些的时候,就会成雪花,越暖,雪花越是大朵,越是飞舞着、不肯坠地。
    
    于是,就看,雪,那样....一砾一砾,又或是,.一朵、一朵.....轻悄地、孤零地.....坠或飘.....
    望着出了神,就让思绪在飞雪中肆意奔跑,然后,一缕、一缕…轻绵地、孤寂地…坠或飘……
    
    忍不住了,会跑到阳台,看被漫天雪花慢慢将一切用白色覆盖的,只剩白色 – 纯静的白色的世界,甚至一道车痕、一个脚印也没。冷的抖索,却,会撮起一捧雪仔细的看那晶莹的雪在手心慢慢融化,感受着那份冰凉,沁透心脾,心里便泛起一片清静与安宁 –--
    祈求这端的寒冷能换的来那岸的温暖;
    想用这里一颗风雪过后结成的冰,去换那里一个阳光下融化而成的结,如果可以。
    
    就这样,试过一天一天痴痴地看雪,试过在阳光下的雪地率性地“撒野“;却从没试过堆个雪人,大大的戴着红红帽,没试过去滑一次雪,哪怕是滑土法自制的雪橇,漫长的冬天也过去了,早在月前,就不时能在阳光中闻到了春天,哪怕之后还有过雪。
    
    现在,春天真的是在了,于是,春天的心情在蠢蠢欲动地计划着再次的出游 – 美国?欧洲?新疆?……
    
    
    九月,去了一趟某省立公园,是到蒙城后的第一次出游。
    
    那个公园在渥太华河畔,也就一个来小时的车程。第一次离开蒙特利尔这个城市,也是第一次离开魁(北克)省而到了安(大略)省。一路上,离开城市越远,车窗外的风景越迷人。
    
    阳光是如此明媚、天空是如此湛蓝、云朵是如此洁白,车在笔直漫长的高速上飞驰,仿佛是要开进那蓝天白云之间,完全是当时在阿里某个平坦的高原之颠飞驰的感觉。在差不多一年以后,在一个几万公里之外的地方,我竟找回了那种奇妙的感觉,那样不由自主,那生动而鲜明。象我不只一次地说过的那样,这里有着与西藏媲美的纯净的天与云,唯一的不同是,它们没有如西藏时般近于眼前。。。天,真的很怀恋那些旅程,那些路上的千滋百味。。。而我的下一次旅程会在何时何地呢?不禁心问。
    
    那是很大且很静的一大片土地,婉约地绕着渥太华河。那种大,那种安静,还有那种几乎不加任何人工雕凿的自然,真的与在国内的那种通常意义上的公园是决不同的。
    
    看到有人在某个河湾里戏水,好后悔没带游泳衣,想游泳已不是一次两次了,有次对他嚷嚷,差点没被他说服去有游泳池的酒店为游泳住一晚,算是他对我考试顺利过关的庆贺。现在,如此美景良机,却又白白错过,再加上相机虽带了却发现没电,简直如同废铁,真的悔的要吐血,就似上次那个七一的黄昏。
    
    除了一些用来烧烤的简单铁架,一些木台木椅和在露营地的一个半个小店,是看不到任何娱乐设施的;除了少少不甘心的人,带一家大小和宠物,甚至是帆船,露营此地,赶着夏天的尾巴户外一把,象我这样的观光客,几乎就没有。到处走走坐坐之后,发现没有什么可以观的,因为这样的风光,到这虽不久,也多少有些看惯了。
    于是找个稍斜的草坡,就索性躺下,一边任阳光在身上的每一寸挥洒,一边看天际那一条条划过的云缕-- 一端细细的在继续地延伸,一端却是在慢慢的飘散 --就象那个时刻的思绪- 延伸,飘散。。。再延伸,再飘散。。。
    
    而,觉得最赏心悦目的一次出游却是那次秋游西岛。
    
    那个很阳光的下午,车是一直沿着圣劳伦斯河往西。那时,室友刚到蒙特利尔一个星期,已被downtown的萧瑟秋意弄的有些兴趣索然,在奔波于阳光阴影中的市区办琐事中,对蒙城的感知便是-- 一座没落而破旧的城市。
    
    出了城,看窗外,时而黄、绿、红相间的各种林木,时而成片的厚绒绒的草地,偶尔有三三两两的单车手悠闲地踩着车;圣劳伦斯河那天一点也不静,一直由窄及宽的在翻滚着,在望不到对岸的某一刻,就觉得那简直不是河,而是海了。
    
    开始,我们一直没多少言语的看着。明白为什么你说蒙特利尔有文化底蕴了,突然,室友对我说,看着这条河,就可以知道它孕育过怎样辉煌的文化了。
    于是,我便笑了,原来她也是这样的感性。
    
    再走,秋的气息就更浓了。有时,看得见一片黄叶地,或是不大却很茂盛的树林,又或是稀疏地屹立着几株大树,树干是淡灰色的,茂密的树尖却是红红的,好像是灿烂燃烧的火焰。
    汽车过处,某一下,会卷起些黄叶纷飞着,金色的阳光从黄色的树林透过,金黄色的树叶,金黄色的阳光,交相辉映,景色有种惊人的迷人。
    
    沿路的另侧,不疏不密地,有着一幢幢风格各异的房子。或童话般卡通,或欧式得堂皇,或是美式的平实,加上房子主人们的个性,一座座鲜明地有着性格,决不张扬,却肯定深刻地喜悦你的眼珠。
    “现在我有生活目标了,就是在这里买幢房子”,室友玩笑般的真叹,我,无比认真的附和。。。设想着到时的种种。
    
    于是,我们的闲居,竟从此有了前景-- 一个更迷人之地更悠然的闲居。:)
    
    
    对蒙特利尔,我是一见钟情的,虽然那触动没有曾经的对某个人的那次来得强烈,却是更平和而成熟的。曾经见过篇游记说:对一个城市,需要懂得欣赏,需要包容,需要随遇而安,还需要在某种程度上忘记自己。最重要的是- 不要作比较。
    这么说来,我应该是一个还挺懂得欣赏,知道包容,可以随遇而安的人了:), 不过,对城市我还是有些喜欢比较,比较让每个城市在我的感知里形象起来、立体起来、丰满起来,与其他城市之异处,让那个城市变的unique, 而我才能真言是喜欢还是不喜欢的。很多城市,广州,厦门,北京,上海,丽江,拉萨,台中、汉城 。。。以及蒙特利尔,我喜欢着它们,是在某种程度的比较之后,就连对蒙城的一见钟情也是源于对它的,我记忆中见过的,最大最美的灯海的惊艳中。“每一个城市都是一个宝藏,和每一个人一样。”,这,我深信。
    
    闲居蒙城的日子,由着自己性子地挥霍着日子 -- 平平和和地快快乐乐、喜喜悲悲,享受那些爱做但无暇顾及已久的事情,比如读书,比如昼夜颠倒,比如写字码字,比如深刻而不设防地聊天。
    
    以前整晚听一首自己很喜欢的歌是种奢侈,现在是种习惯。
    以前周末凌晨睡、中午起是种意外或是种疯狂,现在是种作息时间。
    以前把许多放在心里、自己咀嚼是种自然,现在把许多谈开、谈透了是种真实。
    以前为报告、合同、伊妹儿写字是种不得以,现在为心情、记忆和分享码字是种心甘情愿。
    
    有时候也想起以前,但想起在国内的日子,想的并不是家,或许,已是没有一个家的概念可以给我想的。父母的那个家,离开的时日已太长了;自己曾有的那个窝,也随着那有形的多少多少平方的转手,也已殆然不在。其实,从第一次离家始,就不是很想家,总是一样的感觉 —- 只是出个门而已,却,越走越远,从中到东,从东到南。现在,到了地图另一边的又一点,下一点又会在哪里呢?
    
    其实,我已经越来越习惯蒙特利尔了。我和这里的人一样登皇家山,一样坐在楼梯、阳台或窗口看行人与车子来来往往;和这里的人一样在周末去挤得水泄不通的酒吧,一样在人如鲫的舞池中游动;和这里的人一样喜欢动静交复流过的圣劳伦斯河,一样心平气和地在茫茫白皑中耐心地等待春天;和这里的人一样在一早出门时和陌生的邻居或是巴士司机道声:Bonjour,一样在地铁里动情的演奏者的动听音乐中走过、不再驻步(虽然,依然喜欢)……
    我慵懒地蛰居在这座雪浸日照、四季颜色变换畅快的城市,仿佛一个没有过去,也不关心未来的人,漫不经心又一心一意地过着眼前的日子,似乎空虚却又不寂寞的活着 -- 享受着似乎永不结束,却实是时日不多的假期。
    
    
    * 其实,在今年一月一号,蒙特利尔并成大市前,一般说蒙特利尔时并不是只指蒙特利尔市,而是指前面蒙特利尔市和围绕蒙市的很多小市由高速公路联将起来的一个集合体;而downtown, 指的是原蒙特利尔市的一个市中心的区;前文中提到的蒙特利尔老城 (Old Montreal)则是downtown 中的一个区域,旅游圣地。
    不过从今年开始,蒙特利尔并市了,过去的小市都成为大蒙特利尔的区了。但是,人们还是沿用旧的叫法,至少目前还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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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国札记》到此暂告段落 — 其实,已经拖了太久了。谢谢每位曾读过这些文字的朋友,无论您有否与我交换过文字,无论您是否有耐心从头看到尾,无论您是喜欢还是讨厌它们,谢谢。
    
    期待有一个丰富而快乐的夏天,我,和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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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longhairr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我仍谨记的评论:
"在一个住的久了" - 之所以写得出这篇东西,就是因为那时候住得还不久,所以感受很深、也很明显。

现在是住久了,很多东西成了习惯,所以就没有了敏锐的体会了。不过,虽然我对这个城市是一见钟情的,但住久了,我还是很爱它,没有厌倦。 其实,你是真厌倦了吗?最多是爱厌交加吧,嘿嘿。。:)
我仍谨记 回复 悄悄话 在一个住的久了,也许会爱上它,也许会有些厌倦。你是前者,我是后者,或者说有些爱厌交加。不过蒙特利尔的秋天真的很美,如果以后离开这里,我会恨怀念她。
longhair 回复 悄悄话 还真是你呀?!你现在在哪呀?还博着吗?

我还住在老地方,老电话号码.如果你不见了我的号码,我回头悄悄话给你.很高兴可以重新联系上.
mont2 回复 悄悄话 不客气.
WHO 跟WHO 啊,我也很开心地, 活着呢.
既然曾经代表过了:P,再好象不用竞选的吧.

longhair 回复 悄悄话 多谢,多谢.我"还活的很好的"...嘿嘿...你呢? (悄悄告诉我,你是哪位故友?)

不过,你怎么就那么肯定能代表蒙城兄弟姐妹们呀?
mont2 回复 悄悄话 谨此,
代表蒙城兄弟姐妹们谢谢你的文章啊. (肯定能代表的)
继续写啊.
从头看到尾啊, 知道你还活的很好的, 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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