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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跨国公司频频卷入中国腐败案(ZT)

(2006-11-30 16:21:19) 下一个
多维社记者纪军报导/2006年11月13日,随着中国建设银行前行长张恩照收受50万美元贿赂被判刑15年的腐败案尘埃落定,多家与中国建行有业务往来的跨国IT巨头IBM、NCR、日立、思科等公司的大名,也都赫然出现在中国法庭的判决书。()

中国媒体称,此案仅是近年来跨国公司频涉腐败案的冰山一角,当很多人还在以“入乡随俗”为之开脱的时候,这股来自境外的灰色风潮却正以愈演愈烈之势,在中国频发的腐败大案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如果说官商勾结是古今中外都有的现象,那么今天的某些跨国公司直接将触角伸向高层,为祸中国更甚。()

《纽约时报》驻中国记者巴尔博扎(David Barboza)11月30日获得的一份法庭文件复印件显示,IBM、NCR、日立、思科等跨国公司,在2003年至2004年为了向中国建行出售信息技术服务,在邹建华的安排下,与时任建行行长张恩照进行过接触。当时张恩照通过他的长期老朋友、充当中间人的邹建华,与IBM和NCR高级管理人员,在不同的场合会过面。()

法庭判决书称,在建行与多家跨国公司间充当中间人的邹建华,已从IBM和NCR收取了大量的“服务费”,随后邹建华给张恩华送去一些贵重的礼物,包括按摩椅、一对Tiffany手表、一套在上海购买的价值33万美元的豪华公寓。()

多维社在编译这篇文章时注意到,《纽约时报》和《国际先驱论坛报》已在11月29日和30日连续两天对国际IT巨头卷入张恩照腐败案进行了报导,并强调指出,如果美国公司为了赢得或影响生意而有意向中国官员送礼或贿赂,那么根据美国在1977年通过的《反海外腐败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他们将会在美国遭到起诉。()

《纽约时报》记者所获得的北京一家法院对张恩照的判决书,引述了IBN、NCR和日立等公司的现任或前雇员的证词。法庭文件还显示,邹建华已供认,“为了使自己在IT行业出名,挣更多的钱,他安排了张恩照与IBM和NCR的高级经理们会面。”()

不过,IBN和NCR这两家总部设在美国的公司,以及日本的日立集团都否认说,他们对任何有关向张恩照行贿的事情都不知晓。《纽约时报》说,现在还不知道这些IT巨头,在张恩照掌管中国建行时,是否获得了巨额合同。但IBM的高管们早就承认过,中国建行是他们的客户之一。()

报导指出,在数家IT巨头卷入张恩照案被曝光后,日立集团全资子公司日立数据系统公司(HDS)11月9日在回复中国媒体的查询称,“经内部审计核实,日立数据系统公司与张恩照先生并无任何关联。”

十一月三日,中国建设银行前行长张恩照因贪污受贿人民币四百一十八万元,被判刑十五年。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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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立同时还强调了自己的立场,“日立数据一直视正直诚信为公司之核心价值所在。我们拥有严格的商业操守准则,并已对我们的道德准则和法规遵从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更新和阐明。此外,我们还要求所有员工定期重申他们对遵守这些准则和政策的决心。”“我们通过诚实公平的对待客户、服务提供商、员工以及竞争对手才能于激烈的商业竞争中脱颖而出并取得今天的成功。因此,我们绝对不会容忍任何不道德的行为。”本报记者焦集?()

NCR北京金融设备系统有限公司负责人也表示,“我们对于这件事情并不了解。其次,我们向来很低调,并不存在对外界事务有什么态度和感想。”并称,NCR部门设置只有市场部、销售部等,并没有设立对外宣传的企划部门。()

IBM中国公司公关部门近日表示,由于“IBM公司无法获取该案件的法庭文件,因此无法就此判决发表评论。IBM全体员工都会保证遵守的IBM商业行为准则要求所有员工都遵守与公司全球业务相关的法规。在该准则中已明确规定禁止行贿。”()

《国际先驱论坛报》报导说,根据今年在佛罗里达州备案的诉讼,美国软件公司Fidelity Information Services(FIS)为中国银行官员以及他们的家人支付在香港、巴黎、罗马、拉斯维加斯和圆石海滩的旅游费用。()

这家美国公司称,这是一笔在中国做生意的合法开销,公司需要付这笔代价以确保和中国最大的银行之一的软件合同。但一家中国公司说它被挤出这个交易,它说的故事是另一个版本:这家美国公司秘密塞钱给有权势的中国政府银行官员,确保有利的合同。()

报导介绍说,FIS通过中国顾问安排这些旅游,该顾问报销了给中国银行家(张恩照)以及他们的家人的馈赠礼品。当中包括昂贵的索尼摄像机、范思哲和柏帛丽服饰,可能还有价值33万美元的上海豪华公寓。()

北京一家名为Grace & Digit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G&D)的顾问公司控告FIS企图逃避支付5800万美元的咨询费──G&D公司在2001年帮它赢得与中国建设银行的一系列价值1.76亿美元的软件合同。

张恩照档案照。(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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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王雪冰在2002年由于贪污指控遭撤职,这些合同被取消了。诉讼称FIS从那时开始抛弃G&D,雇用另一个中间人──王雪冰继任人的密友张恩照。三周前,张恩照因收受贿赂被判刑15年。其中包括来自一个为FIS、IBM、NCR和日立工作的顾问的礼物。这些公司都没有被控告任何罪名。()

《国际先驱论坛报》指出,不论G&D是否上诉,这个案子对于牵涉其中的IT跨国巨头公司来说都是非常难堪的。或许更重要的是,这个案子迫使其他在中国做生意的欧美大公司,思考它们是否会被类似诉讼曝光或遭遇其他在中国营运的危险。在中国,贪腐已被广泛视为地方病。()

中国《国际先驱导报》11月27日发表的题为“‘洋腐败'为祸中国”的长篇文章指出,在资本逐利的冲动之下,跨国公司的腐败行为正对恶化中国的商业环境起着推波助澜的负面作用。 11月13日,一审以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的张恩照,由于在规定的法律时限内未向法院提出上诉,其判决已自动生效。而与张恩照曾服务的建行有业务往来的跨国IT巨头IBM、安讯、日立等公司,也随着张案的尘埃落定,在华陷入行贿丑闻的巨大漩涡。()

两天之后的11月15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度就治理商业贿赂做出部署,明确指示要严防“官商勾结”。这一高调举措在中国正重拳整治腐败的大背景下,格外引人关注。()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判决书中显示:2002年到2003年之间,IBM的高管曾通过中间人邹建华的安排,多次违反建行外事活动工作原则和程序与张恩照会面。作为报酬,此后的两个月内,IBM公司通过北京共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将22.5万美元以“服务费”的名义,汇入邹建华所属公司在香港汇丰银行的账户。()

消息甫一传出,即在中国媒体上引起轩然大波,IBM由此被推上风口浪尖。“由于无法看到审判文件的内容,所以我们对此没有任何评论。”在随后的官方回复中IBM如是表态。文章称,这一回应多少带有外交色彩。事实上,IBM对张恩照的公关可能始于2002年5月。()

IBM并非惟一卷入涉嫌对张恩照行贿的跨国公司。在法院判决中,安讯(NCR)、日立等跨国IT巨头的名字亦都位列其中。根据邹建华的供述,他曾作为中间人安排IBM、安讯等公司的高管与张恩照见面。其中,安讯公司还与邹所在的香港衡创科技有限公司签定了《推广代理协议》。协议包括安排安讯公司人员与原建行高层人员进行对话,以及邹依据协议收取该公司“服务费”等内容。()

一位法院人士分析说,尽管依据属地原则,对于跨国公司在华涉嫌行贿的行为中国也有管辖权,但实际情况往往非常复杂。即便是国内企业的商业贿赂行为,最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比率都非常小,更何况跨国公司。()

不过,这一情况显然正在引起更高层面的重视。事实上,今年年初,中纪委联合22个部门发起的“反商业贿赂”治理风暴,即源于一起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商业行贿事件。《国际先驱导报》指出,从去年的德普案到时下的IBM、安讯等涉嫌行贿案,在中国一向以规范面孔示人的跨国公司,近年来似乎开始频频“变脸”。除行贿外,采用各种手段偷漏税款是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又一特点。去年年底,北京市统计局对在经济普查中提供虚假普查资料的单位予以曝光,其中索尼(中国)竟然瞒报高达18亿元的销售额。()

文章评论说,一家又一家跨国公司的完美形象,正在中国被重新认识。究竟是“橘生淮南为橘,生于淮北则为{”,还是资本在天然逐利本性下必然要铤而走险?舆论界一个老生长谈的观点是,跨国公司在华行贿是迫不得已的“入乡随俗”之举。包括一些海外分析也几乎都认为,由于中国的商业环境不规范,跨国公司如果严格依照法律和商业准则,根本无法开拓市场。()

但这一说法在今天显然已经很难服众。中国商业环境尚需逐步规范的确是事实,但跨国公司在“适应”中国市场灰色“潜规则”方面,却早已变被动为主动,在资本的逐利冲动之下,他们将触角直接伸向了更高级别的官员,其行贿或违规的方式也更为隐蔽,如此种种,实际上正对恶化中国的商业环境起着“推波助澜”的负面作用。()

中国国家工商总局的一位官员介绍说,一些跨国公司近年来推陈出新,频频通过海外培训、赞助领导干部子女到国外留学、合办面向政府官员和国企高管的EMBA班等方式,来向中国官员和企业高管行贿,这显然比中国企业通常所采用的通过娱乐活动、人情交往的行贿方式要更“高超”和隐蔽。

图爲四大跨国IT公司卷入张恩照案的“示意图”。(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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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通过中间人行贿,并通过独立的第三方向中间人支付酬劳的方式也正成为不少跨国公司所采用的手段。专家分析说,这些跨国公司的母公司所在国往往有着严格的法律体系和海外反腐败法律规则,公司或公司高管如果直接行贿往往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而通过上述方式,则通常能对此进行有效规避。()

文章指出,值得注意的是,在张恩照案中,IBM即存在恶意规避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嫌疑。专门研究美国《海外腐败行为法》的美国韦恩州立大学法学教授彼得.亨宁接受中国《财经》杂志采访时指出,该案肯定会引起美国证监会和美国司法部的注意。他说,美国司法部对于美国公司在中国市场的行为是否规范一直较为注意。()

香港《大公报》日前发表文章列出了跨国公司腐蚀中国官员的十大表现:首先,跨国公司的利益输送规模越来越大,一些跨国公司在与国有企业发生业务往来的时候,往往在国外为国有企业负责人购置高档别墅,并且为国有企业负责人家属出国定居提供各种生活保障。()

其次,跨国公司利益输送的渠道越来越复杂,一些跨国公司在对政府高官进行利益输送的时候,不是直接进行现金或者信用卡交易,而是通过政府高官的代理人,将输送的利益直接放置在海外。()

第三,跨国公司的利益输送主体越来越模糊,一些跨国公司设立基金会,打着科学研究的幌子,资助一些国内的科研团体,国内的科研机构则通过聘请顾问、访问讲学、参与项目研究等方式,将大量的资金输送给跨国公司的利益相关者。

图爲张恩照档案照。(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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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跨国公司利益输送的方式越来越“市场化”,一些跨国公司通过加盟连锁或者特许经营的方式,为政府高官子女提供工作岗位,为他们借助跨国公司的品牌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大开绿灯,而一些高官子女走出校门之后,立即成为跨国公司在中国境内或者中国地区的公司负责人。()

第五,跨国公司利益输送的内容越来越“精神化”,一些跨国公司利用自己所控制的国际机构授予中国高官各种荣誉,以此来满足某些政府官员的虚荣心,从而使跨国公司在中国得到特殊利益。()

第六,跨国公司利益输送的对象趋于“高端化”,一些跨国公司已经不满足与地方官员进行利益交换,他们往往通过上层路线,获得巨额利益,近年来中央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相继落马,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第七,跨国公司利益输送的目的越来越长期化,一些跨国公司通过游说中国的决策部门,改变产业政策或者直接改变中国的现行制度,为跨国公司的长远发展争取法律空间。()

第八,跨国公司利益输送的手段越来越“期权化”,一些跨国公司并不急于进行直接的利益输送,而是在政府高官退休之后,或者产权交易完成之后,逐渐地通过间接方式对政府高官给予“补偿”。()

第九,跨国公司利益输送的品种越来越“精细化”,一些跨国公司高价购买某些政府官员着作版权,或者购买政府官员的字画,将利益输送变为“文人雅士”之间的相互酬谢,既提高了某些中国官员在海外的身价,同时也达到了行贿的目的。()

第十,跨国公司的利益输送越来越色情化,一些跨国公司为政府高官包养情妇,甚至为情妇海外留学、出国定居鞍前马后忙忙碌碌。()

《大公报》的文章最后指出,跨国公司的利益输送,扭曲了中国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破坏了中国的公平竞争环境,给中国的反腐倡廉带来了新的变量。中国的反贪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立案侦查机构,堵塞跨国公司向政府官员的利益输送渠道,防止他们营造独特的腐败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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