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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名人搞性爱活动一定要记得录像 (ZT)

(2006-11-20 19:56:19) 下一个
大概在十年前吧,港产三级片流行的年代,我师傅一直告诫我,搞性爱活动一定要记得录像。当初我只是认为师傅好色,看三级片成瘾,做爱这种东西,一定要亲自做才爽,反正又不是阳痿什么的,看那东西一看就过了,该学的也学了,录像再好看也没用。后来我才明白师傅的意思,搞性爱活动跟做爱是两码事,做爱一般是指情人之间的关系,而性爱活动则是有目的的性交,录像可以作为威协性爱对象的工具,性交是一个很深澳的问题,至于性交的分类我有时间再和大家仔细探讨一下。

  像我们一般人正常的做爱,那是不必要录像的,我初步计算一下,每天做爱一次,平均就算二十分钟一次吧,如果都要录像,那花费是很大的,一般的夫妻承受不起,再说,两个人做爱也不便于录像,请人帮录像费用更高了,没有这个必要。

  边性交边录像,不仅能够锻炼自己的摄像技术,更加可以检验自己的表演技术。这一点对于演员来说很重要,因为职业的关系,一想到有摄像镜头对着自己,那种表演的灵感就来了,性爱活动就显得真实,反过来,可以影响到性爱对象做爱的情绪。这大概就是为什么演员在搞性爱活动时特别喜欢录像的原因吧。

  与名人搞性爱活动时录像,还可以赚钱,因为有了与名人搞性爱活动的经历,有录像作为证据就可以搞出点影响力,搞不好就成了名人了,成名自然容易赚钱了。当然,与民工搞性爱活动就不必要录像了,直接收钱就OK。

  杜十娘为什么会跳海而亡?我师傅说,那都是搞性爱活动不录像惹的祸,李甲那混蛋有钱有势,搞完活动就想抛弃十娘,以诸多借口逃避十娘的爱情。试想一下,如果十娘能够搞出一盘性爱录像带出来,再暴露李公子是阳痿早泄或者性虐狂之类的,我看那李公子就死定了。可怜啊十娘,当时没有录像,想报警也没有证据,看我们张钰同学就聪明多了,公布几盘性爱录像带,还准备报1-1-0,这回跟她搞过性爱活动的导演们就心慌了,后悔当初没当场结算,还是我师傅聪明,他早就交待过我,搞性爱活动的费用一定要当场结算清楚,不要等到嫖资清欠办找上门才手忙脚乱的。

  潘金莲为什么会死于搞性爱活动?那都是搞性爱活动不录像惹的祸。为什么武松一口咬定潘金莲跟西门庆通奸,而不是说西门庆诱奸逼奸呢?就是因为没有证据嘛,如果潘金莲在搞性爱活动时有录像,就可以声明是西门庆在强奸她,自己是被迫与西门庆搞活动的,因为女人嘛,在这些活动中是被动的。像我们的张玉同学就好多了,反正有了性爱录像,不管是主动被动,都可以一律说是被迫搞活动的,不是自愿的,这些跟她搞过活动的大男人就死定了。反过来,这些男人也有注意点,吸取教训,如果也能够在搞性爱活动中录像,当然最好在搞活动中显得被动一些,可以说是被女人强奸了。

  生活中还有许多这样的事情,在搞性爱活动中没有主动录像的,往往有意想不到的损失,当然一定要自己录像,被别人偷拍那损失就更大了。

  搞性爱活动要经常搞,并不要求大家每搞一次活动都要录像,当场结算活动经费的就不必要录像,与名人搞活动,不管是否结算,都应该录像,这是我的一点感触,仅供参考,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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