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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国正跨入权力圈核心:胡、温都给他当过副手(ZT)

(2006-09-24 13:50:07) 下一个
王兆国在全国总工会虽然有自己的办公室和秘书,但是他更多的时候是坐在全国人大第一副委员长的办公室里,担任中国最高立法机关、民意机关日常事务的主管。民众希望人大不要当“橡皮图章”,但是在一党专制没有改变、党比法大的体制结构中,人大又怎么敢硬过党,与党争锋?
在2004年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会同全国总工会对16省市展开《工会法》执法检查后,外资企业大量未建工会的现实让王兆国十分头疼。《工会法》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沃尔玛中国的员工如有参加和组建工会的意愿,资方单方面拒绝,就是违法。为让沃尔玛建立工会,全国总工会表示,有可能提出起诉。在这样的压力下,沃尔玛公司2004年11月声明:如果员工要求成立工会,沃尔玛会尊重他们的意见,并履行《工会法》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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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16日,全国总工会与沃尔玛中国终于达成五点备忘,深圳、南京、福州、济南、沈阳、大连、南昌、青岛、武汉、太原等11个城市的沃尔玛分店工会在两天内雨后春笋般地发展到了19家,赢得国内媒体一片喝彩,称是“中国工运史上精彩的一笔”。

香港《经济导报》说,中国领导层大力倡导的“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执政新理念是促成双方形成共识的决定因素,“中国工会方面无疑是这场持久战的赢家。”这是因为,全国总工会在海内外树立了支持员工依法成立工会组织、维护合法权益的形象,同时也创立了“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新范例。

但《经济导报》的下述说法就难免一厢情愿:“工会作为中国的重要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组织,随着中国民主化进程的加快将发挥更大作用,而依法广泛设立工会组织则是发挥这一重要的非政府组织作用的基本前提。”

不过,通过沃尔玛建立工会进而在外资企业都建立工会,中共在与外资企业的博弈中无疑多了一个武器和砝码;然而同时也必将激起工会干部和职工以更加高涨的热情发展工会,逐步发展壮大。人们在这个时候才恍然大悟,工会在建立胡锦涛所谓的“和谐社会”计划中占据重要地位,王兆国在胡温推进社会平等和党派控制的目标下大有可供施展的空间。

◆中国建立法律体系的重要推手

其实,王兆国在全国总工会机关虽然有自己的办公室和秘书,但是他更多的时候是坐在全国人大第一副委员长的办公室里处理公务。自从2003年十届人大上被选为副委员长,他就成为中共政治局常委、人大委员长吴邦国的第一副手,成了中国最高立法机关、民意机关的日常事务的主管。而这个担负贯彻“依法治国”方针重任的机关,也最受诟病、最惹争议。民众希望人大不要像过去所蔑称的“橡皮图章”,而要硬起来,但是在中共一党专制没有改变、党比法大的体制结构中,人大又怎么敢硬过党,与党争锋?

不过,王兆国还是勉为其难地推动中国的法治建设。上任之初,他跟随吴邦国制订了十届人大的立法规划,提出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目标是“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基本的、急需的、条件成熟的法律作为主要内容和重点任务,把制定法律与修改法律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2005年的人大会议上,顶着国内外尤其是台湾的强烈反对抗议之声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是近年来立法中最引起争议的法律。中共强调,启动反分裂法立法,是经过慎重考虑和多方论证的,是顺乎民意之战略举措,为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尖兵利器。这项法律最终通过,而台湾的抗议风潮也终于平息,王兆国在政绩上加了重要的一分。

十届人大常委会在经济立法上更是全面提速。在规范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改善宏观调控、加强社会保障、发展基础产业和特殊行业、完善涉外立法等六方面加强立法。加紧修改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对外贸易法票据法、注册会计师法、合夥企业法、个人所得税法、价格法、劳动法、邮政法等等,新的立法建议包括:民法典及物权法、国有资产法、破产法、期货交易法、外汇法、融资租赁法、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立法、投资基金法、风险投资法、典当法、反垄断法、社会保险法、税法通则、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国债法、信贷法、电子商务法等。尽管物权法的立法路线图,后来因北京大学巩献田教授的公开上书、尖锐抨击而放缓步伐,但这项法律草案引起波及全民的广泛争议,本身就说明人大立法的重要意义被人们充分认识。

王兆国具体部署指挥的十届人大的立法工作,还有一个受到好评的新特点:三年多来“开门立法”日益发挥重要效能。

2005年7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布物权法草案,并徴求意见,共收到人民群众的意见11,543件。2006年3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劳动合同法草案公开向社会徴求意见,更是引发巨大的社会争议。劳资双方、相关利益集团、学界等展开剧烈辩论,“这些条款太好了!”“这些条款太‘狠’ 了!”尖锐程度在中国立法史上前所未有。一个月的徴集期,立法机关共收到191,849条意见。此外,就确定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工薪所得减除费用的合理标准,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9月27日举行了立法听证会。

虽然这些都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中国法治的落后被动局面,但是王兆国毕竟作出了加快法治建设和“以人为本”、尊重民意的姿态。

◆胡、温都给王兆国当过副手

1941年7月出生的王兆国,是中共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改革开放方针之后,被高层看中,提拔到中央担任领导职务的第一批幸运儿之一。

王兆国是河北丰润人,196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工业大学动力机械系涡轮机专业毕业,工程师。1968年至1982年在第二汽车制造厂(简称二汽)工作,先后担任车桥厂技术员、车桥厂团委副书记、二汽团委书记;1974年至1979年任二汽党委常委、厂政治部副主任兼车箱厂党委第一书记,湖北省十堰市委常委;1979年至1982年任二汽副厂长、党委书记。(世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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