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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恐怖 vs 第三帝国的兴亡

(2012-04-16 10:46:01) 下一个

万家按语:下面这两篇文章可以对照起来读:一篇是王昊轩的《重庆恐怖》,一篇是网友归一的《希特勒的第三帝国的兴亡》,大家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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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昊轩:《重庆恐怖》 

题记:谨以此文献给重庆恐怖中的受难者与抗争者

绝大多数中国人知道王立军,是在他2008年6月调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成为时任重庆市委书记的薄熙来的左膀右臂之后。从那时起,这两人的名字就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说,如果薄熙来是二郎神的话,那王立军就是哮天犬了,专咬薄熙来看了不爽的人。

如果我们看一下人民日报对于王立军的简历和介绍。会觉得他是一个像金正恩一样“高大全”的完人。王立军文武双全,小时候入选过内蒙古少年拳击队,在多年后的一次抓捕过程中,他和一个曾是全省散打冠军的犯罪嫌疑人搏斗了20分钟,最终成功将其制服。王立军还痴迷于绘画和书法,在绘画上他临摹的《清明上河图》几可乱真,书法也曾获辽宁省第5名。

但我对王立军的第一印象却是极其糟糕的。我第一次知道王立军这个人,是在浏览新闻时看到了一则关于重庆打黑批捕会议的描述。

这次会议是重庆市公安局副处以上干部会议,王立军主持会议。会场武警全副武装,杀气腾腾。

会上,王立军点到谁就报谁的罪名:“陈光明,女,重庆市公安经侦总队总队长,犯有某某罪,抓!”

“陈洪刚,男,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长,犯有某某罪,抓!”

“陈涛,男,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总队长,犯有某某罪,抓!”

“李虹,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总队长,犯有某某罪,抓!”

…… ……

此次会议上一共抓了六七人。都是当场点名,当场抓人,都不用公安,全是武警。

我不知道读者看到这里是怎么想的。但当我第一次看到这则新闻时我真得是吓得浑身发抖,好久都说不出话来。我自认是胆子比较大的人,但王立军这种抓人的方式,不由得让我想到了唐朝时专为女皇帝武则天排除异己的酷吏,“请君入瓮”的来俊臣。

这种抓人方式还不算是最恐怖的。薄熙来被免职后,一些在薄熙来“唱红打黑”声势如日中天时期被“毙”的报道也得以重见天日。《晶报》记者黎勇将其两年前拟定刊发而最终被撤下的稿件发布在博客上,透露了许多有关重庆打黑的内幕。

2009年10月25日晚,在重庆的一家酒店里,重庆一家重要媒体的采访部门负责人,向晶报记者讲述了他亲眼所见的一个场景:

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和公安局副局长彭长健被抓后,“打黑英雄”王立军主持召开了一次全市公安系统处级以上干部会议。出席会议的人员事先都安排好了座位。会议开始前,王立军提醒,每个人都要坐到自己的位置上,千万不要坐错了位置!参会人员到齐后,进来一排武警,站到了6个人中间。这6个人顿时吓得浑身发抖,手脚哆嗦。但那些武警却没有任何动作。过了一会儿,坐在武警旁边的一个人精神崩溃了,他伸出双手对武警说:“你把我铐住吧。”武警说:“不是来铐你的。”那名参会人员说:“铐我吧,不管你们是不是来抓我的,我都坦白,我有问题……”

王立军这种抓人方式的恐怖程度和来俊臣的“请君入瓮”相比也不遑多让啊!这些场景,就是在强大的打黑气氛和“气场”威慑下,重庆官场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人人自危的一个小小缩影。

“打击黑恶势力的专项行动,成了一场政治运动。写保证、自我交待、检举揭发他人、签保密协议,有点类似于文革时期了。”一位身居高位的重庆官员苦笑着说。

重庆一警官的亲属说:他被抓后被警察刑讯逼供,迫其在事先编好的笔录上签字“给XX、XXX行贿20万”(以构陷其上级领导)。开庭前,还被威胁:庭上按照以前笔录说!不许乱讲!否则,弄死你!后被判刑入狱,在狱中仍遭威胁:不许申诉!

不仅政界如此,在重庆商界,一个接一个的“亿万富翁”、“商贾名流”被扣上“黑社会团伙成员”的帽子先后被抓了进去,财产也被没收。面对越来越“严峻”的形势,一些企业界人士如坐针毡,深恐哪一天“噩运”会降临到自己的头上。有媒体报道,当时曾有一些富豪卖掉自己在重庆的产业悄悄出逃。
谁是黑恶势力?

重庆打黑震惊全国,那在薄熙来王立军等重庆官员们的眼中到底什么是黑,什么是恶呢?重庆市江津区委书记王银峰给了我们如下的解释。

据2010年10月15日的《第一财经日报》报道,重庆市江津区委书记王银峰以“影响政府办公楼的风水”为由,要求当地一个合法楼盘“水映康城”项目停建。在第一财经掌握的录音中,重庆市江津区委书记王银峰怒斥开发商道:

“你懂不懂风水?在这个地方你的建筑起来了,就挡了政府的办公楼。这里是衙门!你们的房子建了,我还能在这坐?你们建个房搞得区委要被迫搬迁!你知道重庆为什么打击黑恶势力不?你知道什么叫恶不?跟政府作对就是恶!”

王银峰书记说话的口气,就好像自己就是政府的化身:与我作对,就是与政府作对;与政府作对,我就可以给你扣上黑恶势力的帽子把你给抓起来。政府官员在光天化日之下这样说话,比黑社会更让人感到恐怖,要知道黑社会毕竟是见不得光的,还要偷偷摸摸地作恶,而薄熙来治下的重庆当局却是光明正大地制造冤假错案,给异己扣上黑社会的帽子除之而后快。

一个令国民感到恐惧的政府绝不会是什么好政府。用《独立宣言》起草人托马斯·杰斐逊的一句话来形容薄熙来主政的重庆最贴切不过了:“如果政府害怕人民,就是自由,如果人民害怕政府,就是暴政!”

“黑老大”黎强

2008年11月3日,在渝强公司董事长黎强的组织下,重庆市主城区近8000辆出租车司机发动了一场罢工,罢工的原因有四条, 一是政府对黑车整治不力,导致黑车泛滥;二是运价低,起步价只有5元;三是出租汽车公司收取的管理费过高;四是出租车有时在主城区加气难,这四大因素都导致司机生活困难,不得不通过罢工的方式来为自己维权。

罢工发生后,薄熙来组织了一次座谈会,直接和部分司机以及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对话。在这次座谈会上,当薄熙来谈到他对重庆出租车行业作了一些调查的时候,黎强站起来打断了他的话,说:“薄书记,你来重庆的时间很短,不了解重庆的情况,我来给你讲讲”。这种“犯上”的行为让薄熙来极为尴尬,有人暗地里说:“黎强完了,薄熙来肯定不会放过他的。”

果然,在第二年薄熙来和王立军发起的“重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中,黎强被奉行“与政府作对就是恶”的重庆官员们扣上了黑老大的帽子。在法庭上为黎强辩护的是75岁的法学泰斗赵长青先生。赵长青承认黎强的部分犯罪事实,例如行贿罪、逃税罪等,但坚决否认黎强是黑社会组织的头目。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国的刑法里第一次出现“黑社会”的字眼是在1997年刑法修订后,在这次修订中,赵长青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黑社会组织”相关问题国家级课题组组长,他本人也是中国黑社会问题的研究专家。赵长青称检方提交的1849件公诉证据中,没一件能证明黎强是黑社会。 “法律对‘黑社会’的定义,是有组织地犯罪,并不是犯了罪的组织。”

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中国黑社会问题研究第一人”赵长青为黎强做的辩护最终还是失败了,黎强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像黎强这种稀里糊涂变成黑老大的在重庆打黑中并不是孤例,而是相当普遍的现象。一名涉黑案辩护律师周立太称开庭前“律师看不到案卷,会见不到被告,所有的案子都是快起诉,快审理”。

周立太批评重庆打黑成了一场政治运动:“打黑本来就是政府分内的事情,如果运动化,很多事情就会扩大化,打击犯罪,要建立起长期、良好的常态机制,不能是突袭式的、政治运动式的。被告人不管犯了什么罪,不管严重到什么程度,他都有委托律师的权利,律师有为他提供法律帮助的权利,有会见权,而在本案中一律不得会见。在审判阶段,所有律师都看不到案卷。所有的案子也都是快起诉、快审理。如此办案,律师如何发挥辩护权?”周立太这样质问重庆打黑的合法性。

更为可怕的是,重庆警方在打黑过程中普遍使用了刑讯逼供等肮脏下流的手段,其中最为骇人听闻的例子就是龚刚模案和李庄案,这两个案子可以说是重庆打黑的缩影。

李庄案始末

龚刚模是重庆银钢集团销售公司总经理,因“涉黑”而被捕。

2009年9月8日,在打黑系列案开审之前,重庆市司法局已专门发文,要求办理涉黑案件的律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不纠缠细节,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发表对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看法或意见”。这份文件下发后,很多重庆本地律师不敢或不愿接涉黑案。因为没有本地律师敢接案子,龚刚模的家属只好找到了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庄为他辩护。

2009年11月22日,李庄和他的助手马晓军抵达重庆。第二天,两人看到了央视关于龚刚模案的报道。电视画面中,龚刚模被两个警察架着,一瘸一拐地走路,身上显然有伤。

11月24日,李庄向庭长申请延期审理,遭到拒绝。于是李庄就和马晓军前往关押龚刚模的江北区看守所,他在车上翻看卷宗时发现警方有明显的诱供。到达看守所后李庄被警察告知必须有专案组的陪同才能会见龚刚模。李庄大声抗议要求律师会见不被监视监听,还说龚刚模12月7日就要开庭了,案子已经进入审判阶段,公安无权限制律师会见,耽误开庭你们要负责等等。但看守所根本不为所动,专案组到达后李庄还大声呵斥他们的违法行为。最后,胳膊拧不过大腿,在警察的监视下李庄和龚刚模开始了第一次会见。

李庄先介绍了自己的身份及委托经过。然后询问龚刚模被抓经过和审讯的情况,龚刚模说:“6月份被抓,先关到南川看守所,8月份转到铁山坪民兵训练基地,11月22号才关在江北看守所。”李庄又问,你以前见过律师吗?龚刚模回答:“没有。”

李庄指着龚刚模的口供接着问:“你在口供中承认自己是黑老大,这儿有你的签字啊。”龚刚模闻言表情十分痛苦地说:“是我的签字,可这些口供都是他们事先编好后逼我签的,我要是不签字他们就打我、吊我。”

李庄指着身边一位监视会见的警察问:“他打你了吗?”龚刚模说:“他没有。”李庄再指另一位警察问:“他打你没有?”龚刚模浑身颤抖地说:“他、他没有打我,但打我的时候,他在场。”

随后李庄仔细查看了龚刚模两只手腕上的伤痕,说:“开庭时我会申请法庭为你进行法医鉴定,申请延期审理。”龚刚模说:“要是他们不同意怎么办?”李庄说:“如果那样,我就罢庭,不再继续辩护,法院就会休庭。”这时站在身后监视的警察插嘴道:“你走了,法院可以指定其他律师啊,你以为你走了庭就不开了吗?”

李庄闻言转身给这位警察义务普法道:“法院指定的前提,是被告人没有委托律师为其辩护。”然后,李庄让龚刚模在委托书上写下了“拒绝人民法院为我指定其他辩护律师”。李庄还告诉龚刚模:“开庭时,我会提问你,你要大声地把被打的事情说出来,用肢体展现出来。”

会见完毕后,李庄和龚刚模的兄弟龚刚华吃饭。席间,龚刚华对李庄说:根据内部消息,我们都被监控了,一定要小心,甚至你们都不能带着卷宗走出重庆。当时李庄非常不以为然,他低估了薄熙来和王立军的邪恶,也低估了重庆暴政的恐怖程度。

11月26日9点,李庄和马晓军第二次来到看守所。被告知必须有专案组警察陪同才能会见龚刚模。李庄又与警察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他上楼找看守所的周副处长理论,周说这是公安局长王立军的命令,没办法。一个半小时后,专案组才来到看守所,和李庄一同会见了龚刚模。为了便于监听,防止李庄和龚刚模交头接耳,警察还把龚刚模坐的椅子往后挪,加大了他和李庄之间的距离。

当着警察的面,李庄对龚刚模说:“我看了从法院复印的案卷,你私藏枪支、行贿等都是事实,你肯定是有罪的,开庭时对这些指控你必须承认。”龚刚模说:“我承认我私藏过枪支,也行过贿,但是我的确不是黑社会的老大,也没有叫他们杀李明航啊。”

李庄说:“要是按笔录中的内容,你就是一个罪大恶极的人。”龚刚模闻言情绪激动,哽咽着说道:“我也知道笔录中的事大部分与我无关,都是他们事先编好笔录让我签字,我要是不签,他们就一直折磨我,我实在是被逼无奈才签的啊。”

李庄问:“你说你被打、被吊了,他们在哪儿、用什么方法打你、吊你。”龚说:“当初抓我后,关在南川看守所,在那里没有挨打,从南川看守所转来后,当天就只在江北看守所办理了入所手续,一天没住,就把我拉到铁山坪民兵训练基地了,我是在那里挨打的,吊了我八天八夜。地点是铁山坪的民兵训练基地204房间,用一个手铐吊起来的,吊在2米多高的地方。”

李庄惊讶地问:“八天八夜,那手腕不就物理性断裂了?”龚刚模回答:“是在八天之内发生的。有时单手吊、有时双手吊。脚尖可以踩到电脑桌上,但脚跟够不着。吊我的叫彭伟、打我的叫张科。吊的我大小便失禁,那些粪便顺着裤腿往下流,叫彭伟的警察放我下来,命令我手捧大便到卫生间,再脱下内裤擦地板,之后裸体继续吊我。刑警支队的一个姓何的支队长从门口经过,看到后还训斥彭伟‘太不像话了,赶紧穿上衣服’,彭伟放我下来,叫我穿上刚刚擦过地板的内裤,继续吊我。在铁山坪有一男一女两名医生一个姓王,一个姓唐,他们都为我治过伤。”

11月30日,重庆一中院的陈庭长给李庄打电话,希望庭前沟通,北京律协也督促他开庭前与法官交流一下。律师开庭前还要和法官沟通,也算是一大“中国特色”了,所谓中国特色,无非是人治而非法治。12月3日,李庄和马晓军来到重庆一中院,法院称此案程序完备、证据充分,具备开庭条件, 希望李庄能配合法院做好开庭工作,“开庭时间早已确定,准备工作也已经就绪,法院连盒饭都订好了。”

“那不行,”李庄断然拒绝。他说:“配合了你们,我的当事人就没命了。”

然后李庄又激动地抗议道没有证据目录,不能合法会见,起诉书缺页等问题,说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无法配合。临分手时,李庄问:12月7日的庭审还能否进行,法院让他回去等通知。

12月4日上午,李庄第三次来到江北看守所会见龚刚模,看守所仍然要求有专案组陪同,李庄当即电话陈庭长,如果还是监视会见,12月7日肯定不能开庭,陈答应马上协调,2分钟左右,陈庭长回电,你们现在可以不受任何监视的会见了。但看守所还是置若罔闻,声称法院指挥不了看守所。

一个小时后,专案组才姗姗来迟,李庄开始会见龚刚模,在会见室内外,都有专案组警察监视,这次李庄彻底被激怒了,与警察发生了最为激烈的争吵。期间,李庄用手指着在审讯中殴打龚刚模的警察张科的鼻子怒斥道:“你是重庆最大的冤假错案制造者,你已经是刑讯逼供的犯罪嫌疑人了,你将来要买单的!你出去!”争吵中,进来一个年龄大的警察将张科替换走了,但张科仍然在门口往里面张望。

12月5日下午,负责协助李庄的重庆律师吴家友到酒店找到李庄说已经找到了为龚刚模看伤的医生。李庄说:“你做做工作,看能不能让他们出庭作证。”吴家友说:“他们还要在重庆混,不可能的。”李庄说:“那你能不能给我安排一下,我见他们一面。”吴家友说:“尽量吧,不知道人家愿不愿意见你。”

晚上九点左右,重庆市一中院书记员来电话通知李庄7号不开庭了,开庭时间另行通知。当即,意识到危险的李庄对马晓军和龚刚模的堂弟龚云飞说:赶紧收拾行李,我们很有可能被抓,这儿非常危险,咱们去成都,然后他们连夜开车上了成渝高速,临行前,他还给一个记者通报了这里的危险。

12月6日凌晨一时许,李庄一行到达成都的凯宾斯基酒店。在酒店李庄分析龚案可能出现的后果:1、重庆方面抓律师。2、把龚案退回补充侦查。3、把龚刚模的名次往后移。他分析抓律师的可能性最大。

12月7日下午,李庄让马晓军回重庆一趟,通知龚刚模开庭日期有变,安慰他一下,顺便回酒店的房间看看,有无警察去搜查过的迹象。龚云飞也担心龚刚模在看守所里“被自杀”,马晓军就和龚云飞包了一辆出租车回到重庆。此时的李庄已经不敢用移动电话和外界联系。这天晚上,他用固定电话联系媒体记者,反映龚刚模案存在刑讯逼供等严重违法取证行为,声称自己正处在危险当中,不得不异地住宿。
    
12月11日上午,李庄接所里通知,要求尽快返京。原来早在11月底前,重庆市公安局即给司法部和北京市司法局发去明传电报,称重庆警方有录音录像证明,李庄在承办案件过程中,教唆龚刚模翻供。此后北京市司法局与李庄所在的康达律师事务所沟通,建议李庄退出龚案代理。

12月12日,李庄在北京振国肿瘤医院会见龚刚模的妻子程琪时被冲进病房的重庆警察以“涉嫌妨害作证罪”押回了重庆。原来在此期间重庆警方已经搞定了龚刚模,引诱他检举揭发李庄来换取减刑。李庄的罪名是在会见龚刚模时通过眨眼为暗号来诱使龚刚模翻供,如果这能成立的话。李庄就可以去申请犯罪时间最短的吉尼斯世界纪录了,因为眨一下眼只要零点几秒哈!

马晓军的遭遇

次日,李庄的助手马晓军也被重庆警方在北京抓获,被关在北京朝阳区看守所,第二天被押回重庆。下飞机后,马晓军被像被对待恐怖分子一样带上黑头套押上汽车,和龚刚模一起被关进了江北看守所。

到达看守所后,马晓军被连夜审讯直到第二天上午10时。在此期间受到虐待,不能睡觉,只能吃些剩饭果腹。专案组问马晓军与李庄会面的过程。马晓军回答说“会见时你们在场,又有监控录像,干嘛问我啊。”在长时间讯问无果的情况下,警方对马晓军说李庄已经检举揭发你了(实际上李庄在庭审中多次阐明由他完全担责,与助理马晓军无关,要求重庆方面尽快释放他。)。由于连续九十多小时没有睡觉,神志不清,再加上专案组的高压威胁等,马晓军被迫在他们事先编好的笔录上签了字,他试图修改笔录,也被拒绝。就这样,马晓军和同样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吴家友和龚云飞一起成为了李庄妨害作证罪的控方证人之一。

2010年1月8日晚11点左右,专案组让马晓军看手机新闻,对他说李庄已被判两年半,你们肯定是有罪的,但是你还年轻,跟李庄不一样,所以我们准备对你进行监视居住,让你爱人过来陪你。

1月9日中午12时许,马晓军被押解到一个居民住宅区监视居住。重庆警方为了编造马晓军被“监视居住”后自愿在重庆租房居住的事实,强迫他在一份租房合同上签字。

第二天赶来探望的马晓军妻子也被强迫监视居住并切断与外界的联系。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警方还逼迫她写下了“自愿与马晓军被监视居住”的保证书。马晓军的岳父母还以为自己的女儿和女婿失踪了。退一万步说,就算李庄和马晓军有罪,这件案子又和马晓军的老婆有什么关系呢?重庆警方凭什么抓马晓军的老婆?这不是在搞株连九族吗?

1月24日凌晨两点多,在巨大的压力下,马晓军被迫同意向检察院做虚假陈述证明李庄犯罪。此后重庆警方为了营造“轻松、和谐、自由”的气氛,强迫马晓军夫妇去商场买东西、去重庆“统景温泉区”旅游,上饭店,看电影,并且全程录像,作为马晓军自愿和警方合作的“证据”。不明真相的人还以为马晓军和重庆警方合作得非常愉快呢!然后马晓军按照警方给编好他的台词,经多次演练后,打电话给李庄的辩护律师高子程说:“李庄二审我还是不愿出庭作证”,并反复拨打两次,且全程录音。

后来马晓军的爱人因为请假期限已到,向重庆警方恳请回家时,收到了这样的回答:“李庄二审开庭前,你不能离开!”

李庄二审宣判后,2月10日,警方才为马晓军办理了取保候审,之后,警方出资给他买了机票,还买了大量土特产送给他。离开前,刑警队何支队长威胁马晓军道:“这是一起政治事件!马晓军,你是法律专家,你要知道出去后改变证言的后果!”

马晓军逃出重庆后,找到李庄的家人,在他们面前长跪不起,痛哭流涕,诉说自己是如何被迫作伪证构陷李庄的。

一审

李庄被从北京押往重庆之后,专案组连夜审讯李庄,说:“大三长(指市公检法领导,公安局局长王立军、检察院院长和法院院长)已经开会拍了板,必须定你罪!就凭你这态度,不把你送进监狱,我警察就不干了!……强大的国家机器开动起来,可以将任何人碾的粉身碎骨……你记住,在中国,没有警察做不了的笔录。”然后他话锋一转说,“但只要态度老实,也可以从轻处理……”。

一审开庭前,李庄的辩护律师高子程、陈有西会见了他,高子程向李庄转达了法庭提出的交易条件:只要李庄态度好点,服个软,认个错,配合庭审,可以让北京司法机关内部处理,免于刑罚。李庄当即让高子程转告法庭:“我不但无错,而且有功,往大了说,为法制进步,往小了说,提醒他们,以后刑讯逼供悠着点,不要把人家打出外伤。”

12月30日,李庄案一审。从12月12日李庄被抓到30日开庭,仅仅用了18天,“李庄案”就完成了侦查、起诉、审判的全过程,创造了中国法制史上的新纪录。被海内外称为“重庆速度”的背后,有着一个手段拙劣、漏洞百出、令人啼笑皆非又不寒而栗的诉讼过程。

首先,所有控方证人在12月30日庭审当天,均未出庭作证。审判长解释说:证人程琪因病在京不能出庭,其他七位证人不愿出庭。
    
事实上,除了程琪,其他控方证人,包括前文提到的马晓军、吴家友、龚云飞等均被羁押于看守所,处在警方的严密控制之中,可以说睾丸都被薄熙来王立军捏在手里。
    
李庄的辩护律师高子程指出,警方拘留下的证人不出庭,是取证程序严重违法。他进而指责公诉方说: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对侦查机关违法行为视而不见,还将违法取得的证据出示在法庭上,可见公诉人严重失职。

李庄的另一位辩护律师陈有西批评重庆警方道:侦查机关限制证人自由,辩护人无法接触证人核实证言,“这是漂漂亮亮走过场,实实在在办错案。”
    
这番大实话激怒了公诉人。控方指责辩方坐姿不好,还对公诉人指指戳戳,“有失法庭礼仪”;辩方则指责控方回避实质问题,“在搞大学生辩论会”。

为了反驳对李庄的指控,两位律师提供了多份龚刚模的审讯笔录,其中一份显示有超过24小时的疲劳审讯,还提供了重庆法医验伤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但控方对此置若罔闻。
    
更可笑的是,李庄案的公诉人和后来龚刚模的公诉人居然是同一人。要知道“李庄案”是“龚刚模案”的衍生案,在龚刚模案尚未开庭,一切尚未明了的情况下,一审提前判定李庄有罪,无异于宣告了龚刚模案中没有刑讯逼供情节。对李庄的有罪判决,使得龚案在开庭前页已盖棺定论。换言之,重庆方面也只有使李庄“被有罪”,才能搞定龚刚模案。这正是“李庄案”的公诉人,同时兼任“龚案”公诉人的奥妙所在。龚刚模案还没开庭,他的辩护律师李庄先被抓了起来,这种荒唐的做法,赤裸裸地显现出了薄熙来和王立军制造“李庄案”的真正动机:通过构陷“敬酒不吃吃罚酒”的李庄来杀鸡儆猴,震慑所有质疑重庆打黑的司法界人士。

庭审一开始,李庄就提出:“申请江北区法院、检察院所有人员回避。因为我在接手这个案件以后发现了一些问题,并且在看守所和民警发生过激烈的争吵。”但遭到了拒绝。李庄接着请审判长和公诉人回避,也遭到了拒绝。这种全然无视回避制度的违法行为,让有着火爆脾气的李庄气得当庭斥责:“你们哪怕是去一趟卫生间,走走过场,装装样子,回来再驳回也行啊!”

当看到控方自始至终支支吾吾不能举证自己如何“妨害作证”时,李庄又气的当场咆哮公堂道:“你们哪怕找出烟头大小的一片证据,判我100年,我也认!”但这都没有用,这是一场早已定下结果,纯粹是表演给外界看的审判,李庄最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1月8日一审宣判后,怒火中烧的李庄回到看守所,一气呵成了近万字的《上诉书》,对一审判决逐字逐句地进行了驳斥。

冷静下来后,李庄意识到薄熙来和王立军在重庆一手遮天,自己如果上诉,肯定一周之内完成书面审理,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迟超不过10天,不会开庭给自己一个揭露真相的机会。更要紧的是被抓当天,他将三次会见龚刚模的录像和两部手机藏在了程琪就医的北京振国肿瘤医院三楼330病房卫生间的水盆下面,这是可以证明他无罪的铁证,尽快出去找到能证明自己无罪的录像才是当务之急。

最终李庄透露出愿意接受一审前重庆法院提出的条件“承认错误免于刑罚”,这一消息马上引来了重庆警方的浓厚兴趣。

为了向外界透露自己认罪的动机李庄写下了如下嵌有藏头诗的《悔罪书》

一、被刑事拘留、逮捕、至一审宣判,经过了几个刑事诉讼程序,对我思想触动很大……缺失了一名职业律师基本的职业道德基础。

二、比较其他的民事代理,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应当识大体、顾大局……从思想上彻底诀别过去。

三、认真的反思……给打黑工作造成了严重的阻碍,浪费了极为宝贵的司法时间。

四、“罪行法定”是《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不是靠伪证可以推翻的……非常明显的在大是大非上执迷不决。

五、缓慢的思想转变,对我来讲“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也是一个人应当具有的精神。

六、《刑法》的宗旨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最后,恳请二审客观公正的审慎对待本人的上诉。

上述六条,李庄用首尾相连的“被比认罪缓刑,础去间决神诉”的谐音向外界透露了信息,自己是“被逼认罪缓刑,出去坚决申诉。”

重庆警方也没看出李庄的悔罪书中暗藏玄机,找到他说:“你写了《悔罪书》,说明了你的态度已经转变了,但判你无罪,我们没有绝对的把握,缓刑应该没什么问题。”

李庄:“我们还是按一审法官原来说的办吧,免于刑事处罚,司法机关内部处理。”

警方:“一审时本来是想给你这么办,可你在一审的表现太嚣张了,你哪里是在受审啊,简直是在审我们,全国人民对你意见可大了,法学家们都批判你。”

李庄:“你想啊,任何一个没罪的人被抓起来,态度能好得了吗?”

警方:“一定要认清大形势啊,你一审的表现太恶劣了,还有那个陈有西。”

李庄:“我和我的辩护人所说的一切,都经得住法律检验,可你们的一审漏洞太大。”

警方:“李庄啊,你知道为什么人没有老,牙齿先坏了,可舌头到死也是完好的吗?”

李庄:“你说的对,咱们可是有言在先,不管什么方式,得出去。”

警方:“没问题,实在不行,我们给你办保外就医。”

李庄:“那你们现在就给我办吧,不用二审了,只要尽快出去。”

这时看守所领导插话道:“现在办理保外就医很严啊。”李庄闻言道:“得了吧,我在全国各地办了很多保外就医,很多公安局知道办了错案,逼着当事人办,而且还协助当事人伪造病历呢,不就是抓错了人,自己找个台阶下嘛。”

警方:“外界都知道有二审了,程序还是要走的。”

李庄:“好吧,尽快结案,宣布缓刑,立即释放,你们转告法院,可以用最重的缓刑,判三缓五也无所谓。”

警方:“好吧。实在不行,再保外就医,这个我们说了算。”

李庄:“如果判缓,二审就不要开庭了,耽误时间。”

警方:“好,我回去协调一下。”

李庄:“看来,在重庆,还是公安说了算啊。 ”

三天后,二审法院给李庄送来了开庭传票。此时,李庄已经完全明白了他们要通过公开审理,炫耀“胜利”的意图,后来听说,重庆警方确实在欢庆“胜利”的宴会上喝的酩酊大醉。

后来在法院提讯尚未结束时,李庄偷偷将早已捏成纸团的“藏头诗”扔给了自己的辩护律师高子程,并告知高二审时自己会采取认罪的战术,重庆警方已经答应自己最低是缓刑,弄好了还可以免于刑罚,甭管怎么着,先出去再说,只要拿到三次会见的录像,就不怕翻不了案。

二审出乎李庄意料的是,他的助手马晓军在看守所办理了监视居住,出来之后就人间蒸发了(仍被警方控制),无法在二审出庭作证,连马晓军的岳父想要出庭作证也被法院拒绝。

更为搞笑的是,二审经控方训练后的证人们出庭时,个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公诉人,不敢与李庄对视,以前说的非常流利的普通话,在法庭上也统统不会说了,只说当地土话,故意不让辩方听懂。因而上演了在中国的法庭上,在北方语系的汉人之间要配备普通话翻译的闹剧。面对李庄以及辩护律师所有的要害提问,证人们全部回答:不晓得、不清楚、不知道、记不清、脑壳痛……为此,李庄当庭拍案而起震翻水杯,怒斥龚刚模、龚刚华、龚飞跃、吴家友等人背信弃义,配合重庆当局构陷一心帮助他们的自己,上演了一出现实版“农夫与蛇”的寓言。

最终李庄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没有缓刑。李庄听到判决后勃然大怒,他抢过话筒大声指责重庆方面不守信用,向着观众大爆“诉辩交易”内幕。李庄在法庭上公开申明:“认罪为假,斗智是真。”,推翻了此前所有的认罪态度,搞得法院非常尴尬,几乎下不来台。在被带离法庭时,李庄冲着观众席呐喊道:“16万中国律师会替我上诉,时间会把真相暴露在阳光下!”

李庄被判刑后,舆论纷纷指责薄熙来王立军操纵司法,颠倒黑白的下流行为。就连体制内也有人看不下去,重庆南岸区分局民警蒋万渊在李庄被判刑后,在“天涯社区重庆版”发了三个帖子批评重庆警方在李庄案中扮演的角色,表达了对薄熙来王立军的不满。结果他先被开除,多次申诉后又被劳教。

一坨屎劳教案

2011年,4月21日,重庆市民方洪在腾讯微博上发表了一篇讽刺薄熙来和王立军在李庄案中所作所为的微博。

“勃起来窝了一坨屎,叫王立军吃,王立军把这坨屎端给检察院吃,检察院端给法院吃,法院端给李庄律师吃,李庄说,这坨屎太臭了,谁窝的,谁自己吃。”

第二天方洪就被网监勒令删除微博,接着被处以拘留十天的处罚,这还没完,最后他居然因为这条微博被劳教了一年。薄熙来和王立军为了立威,打造了这起震惊海内外的“一坨屎劳教案”。还好这俩人只能管到重庆,如果全中国都归他们管的话,那中国人就要回到批评政府就要坐牢的文革时代了。

方洪因言获罪后,他的儿子方迪在网上发文向外界求助,不断有网友转载声援,还有大量维权人士愿意向方迪提供帮助。但2011年6月7日,重庆涪陵公安分局局长以谈论案情、了解情况为名,将方迪和方洪的其余家人非法拘禁。维权律师许志永等人曾前往重庆了解情况,也未能找到方迪和他妈妈、女友。方洪和他的家人就这样人间蒸发了。

迫害批评者对薄熙来和王立军来说是轻车熟路了。面对外界对“重庆黑打”如潮的批评,王立军在2010年10月一次警察维权会议上说:“今后,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我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就以单位起诉当事报社和撰稿人;如果他提及民警个人,且造成后果的,民警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记者,相关部门和民警所在单位要支持和协助。这就叫‘双起’,公安机关起诉报社,民警起诉记者。”

王立军是这么说的,但并不是这么做的,他并没有正大光明地起诉诽谤者,而是偷偷地抓捕,一切都在黑暗中进行。早在2009年底,《华商时报》总编室主任高应朴仅仅因为在qq空间中写了几篇日志批评重庆打黑中薄王的违法行为,就被重庆方面秘密逮捕判刑三年,并且不允许其上诉。甚至警察还恐吓高应朴的妻子,警告她不要向外界透露这件事。薄王倒台后,高应朴的朋友实在忍不住了,发网帖抖出了这件事,这桩令人发指的文字狱才大白于天下。

高应朴先生自身就是媒体人,但在因言获罪后,却无法通过任何媒体为自己喊冤叫屈,这真是天大的讽刺,从中也可以看出薄王在重庆一手遮天,所有批评他们的报道都不可能发表,只能像前文提到的《晶报》稿件那样被毙,直到薄王倒台后才能够重见天日。事实上,李庄被抓后,重庆媒体就大肆抹黑他,诽谤说龚刚华曾招待李庄嫖宿,李庄是一个品德有问题的“流氓律师”。这种充斥着人身攻击的有明显偏向性的报道不禁让人联想到文革中造反派贴的大字报。    

李庄“漏罪”案

李庄入狱后,薄熙来和王立军依然没有放过他,他们知道李庄只要一出狱就会将重庆公检法知法犯法,颠倒黑白的行为公之于众,为了不让外界得知真相,他们将李庄再次押回看守所,准备继续侦查他的“漏罪”,好让他在牢里多呆个几年。

为了找到李庄其他的罪名,重庆警方从各看守所挑选余刑在两年以上的已决罪犯,先对他们进行严格训练,然后安排他们与李庄同一监室进行“卧底”,以闲聊的方式套取李庄历年来所承办的案件线索,搜集上报。

之后,重庆方面又组织了若干专案组,按照“卧底”所提供的线索,奔赴北京、四川、辽宁、上海等地逐一侦查、搜寻李庄多年来所承办案件中的每一细节,试图发现李庄的把柄,此项“工程”耗资巨大,共历时14个月。

在“漏罪”被侦讯过程中,李庄突然惊讶地发现,与个别罪犯在监室私下闲聊的内容,专案组都了解得一清二楚。这些“卧底”,后来都因“卧底”立功,获得减刑,予以提前释放。

为了构陷李庄,重庆方面将李庄与龚刚模家人依法签约收取的律师费诬为“合同诈骗”,先取得司法管辖权,再用“重罪吸收轻罪”的手法,将认为有“文章”可做的上海孟Y案“伪证”、辽宁朱LY案“伪证”,吸收到重庆“李庄合同诈骗案”中,打算再操纵一次司法,让李庄多坐个几年牢。

但人算不如天算,薄王最终还是失手了。2011年3月29日,李庄的儿子李亚童,在网上得知父亲被控“漏罪”之后,迅速寻找证据,当晚,他从家中多年前一台闲置电脑硬盘中找到了一段2005年的谈话录音,暗自保存。直到2011年4月18日,李庄“漏罪”开庭前夜,李亚童将这份能证明父亲无罪的录音悄悄交到辩护律师斯伟江的手中。斯伟江当庭提交了这份录音,令重庆方面猝不及防,只好选择撤诉,放弃了继续构陷李庄的企图。

2011年6月11日,李庄出狱。出狱后,已经被吊销律师执照的他一直在申诉薄熙来和王立军对自己的构陷,试图为自己讨回公道。

薄王联盟的覆灭

就像中国唐朝时有名的酷吏来俊臣最终因为在政治斗争中失势而被武则天处死一样,作为薄熙来忠实打手的王立军最终也被主子抛弃了。

2012年2月2日,王立军被免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的职位,安排到了主管教育的闲职。纽约时报称这是因为王立军的部下侦查到了薄熙来家属的犯罪证据,惹怒了薄熙来。预感到自己已经被心狠手辣的薄熙来抛弃,再留在重庆有生命危险的王立军,最终出乎所有人意料地选择了一种和主子同归于尽的做法。

2月6日,王立军支开薄熙来安排在自己身边的眼线,独自带着薄熙来的罪证躲进了美国领事馆寻求政治避难。在王立军政治生涯的末期,这位玩弄法律的“打黑英雄”非常清醒地意识到中国不是法治社会,是最高统治者说了算的人治社会,法律既然保护不了黎强李庄方洪蒋万渊,同样也保护不了自己,他宁愿相信作为“境外敌对势力”的美国领事馆,也不愿相信曾经的“亲密伙伴”薄熙来。就像林彪在政治生涯的末期宁愿信任苏修也不愿意信任伟大领袖和亲密战友毛泽东一样。

2012年2月6日至2月7日,王立军在成都美国领事馆逗留10小时,与美方人员会晤,后自愿离开,原因不明。2月8日,重庆市政府发布消息:王立军副市长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高度紧张,身体严重不适,经同意,现正在接受休假式的治疗。”这份消息实际上是薄熙来为日后构陷王立军是精神病,所说的话都不可信,防止他吐出自己的丑事做好了准备。

3月15日,薄熙来被中央免职,政治生涯和王立军一样走到了终点。

李庄出狱后,因为律师执照被吊销,只好赋闲在家写一本叫《我的律师生涯》的书。得知王立军和薄熙来翻脸,进入美领馆并受到调查的消息时,李庄起初非常惊讶,继而五味杂陈。他对采访他的《时代周报》的记者缓缓道出了和王立军仅有的两次交往。

“我和他有两次见面,印象深刻”,李庄对记者说到。

李庄第一次见到王立军,是2009年12月2日夜,北京飞往重庆的最后一班航机上。在飞机头等舱里,他见到了重庆公安局长王立军。当时李庄和王立军并未打招呼,李庄后来才知道王立军此行正是到北京向政法委反映他涉嫌伪证犯罪的问题。

10天后的12月12日深夜,李庄被重庆警方在北京秘密抓捕,押解回渝。在重庆机场的飞机舷梯下,王立军带着上百名防暴警察和一群记者迎接李庄的到来,飞机被几十辆闪着警灯的警车包围。

防暴警察分列三路纵队,身着迷彩服,头戴钢盔,脚蹬皮靴,每人佩带一把微型冲锋枪,十分威严。在相机的闪光灯闪烁中,李庄走下舷梯,与身穿米黄色风衣的王立军展开了两人间唯一的一次对话。

王立军:“李庄,我们又见面了!”

李庄:“不是第一次,但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王立军:“你不要以为你的网我们撕不破。”

李庄:“我没有任何网,我只知道有一张法网。”

王立军:“我们重庆打黑除恶的决心是任何人动摇不了的。”

李庄:“我双手赞成打黑,但坚决反对黑打。你这样大的阵势,是迎接奥巴马来访呢,还是抓住了本拉登?你得浪费纳税人多少钱呀,对我这样一个律师不值得。”

王立军:“我们任何一项工作都是有成本的。”

李庄:“好,我愿意做你们的成本。”

话毕,王立军指着李庄,扭头对专案组人员喊:“你们开始执法吧!”随后李庄被戴上手铐,听到王立军吩咐专案组警察:“你们面对的是一个懂法的人,一定要依法办案。”警察们回应道:“明白意思!”现在看来,王立军的这句话极具讽刺意味。

李庄被押上警车,警车呼啸而行,直奔看守所。从机场到看守所几十公里路途,全程戒严。李庄坦承,这给他精神上带来了极大的威慑,同时感觉王立军“太作秀,小题大做,钟情于‘戏剧化’的情节”,给人的感觉像个演员。

2010年2月终审宣判后,李庄写过一封言辞诚恳的信,托看守人员转交王立军,要求见他一面,信中写到:“给我20分钟时间,我会说服您,让您重新认识李庄案。”但王立军并未赴约,只是派了一个副局长见了李庄。

直到出狱,李庄也未见到王立军。但在出狱前几天,王立军曾派专案组人员警告李庄说,出狱后就看他表现如何,要他不要乱说话,不然就再抓捕他。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王立军已经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他恐怕没有机会再玩弄法律逮捕李庄了。

现在是2012年3月25日,“黑老大”黎强正在牢里服刑,发微博讽刺薄熙来王立军的方洪全家都杳无音讯,被吊销执业执照的李庄在为自己申诉,他每天都要接到大量来自重庆涉嫌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的申诉案件,而这些冤案的制造者薄熙来和王立军下落不明,不知道什么样的惩罚在等待着他们。

正如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所说的那样:“在中国这种专制国家没有法律,有的只是统治者变幻无穷的意志,只有最高统治者是安全的,其余的人,从顶层的皇亲国戚到底层的贩夫走卒都是不安全的。”但在我看来其实在专制国家统治者也是不安全的,虽然他能玩弄法律迫害他人,就像薄熙来和王立军曾做的那样,但要知道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执政党,也没有人能永远掌权。如果没有民主法治,那手握绝对权力的独裁者也是不安全的,卡扎菲就是最好的例子。

如果法律保护不了黎强、李庄、马晓军、方洪、蒋万渊、高应朴这些无权者,那它也同样保护不了薄熙来和王立军这些曾经位高权重,只手遮天的人。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保护不了一个人,那它就保护不了所有人。法治遭到践踏,危害的不是个别人,危害的是整个社会。

在三权分立的法治国家,一个公民不必害怕另一个公民,就像方洪曾惧怕王立军,王立军曾惧怕薄熙来一样,因为他知道有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只有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把统治者给关进笼子,建立一个民主法治的共和国才能保护中国人的自由与安全,让重庆恐怖不再重现。

本文根据公开资料写成,东西都有出处,而且基本上全是国内媒体。像什么薄某做红卫兵时打死两弹元勋姚桐斌,踢断他老子三根肋骨等来源不太可靠的坊间传闻都没写进去呢!这算什么黑?而且李庄说,只要重庆方面敢公布两次庭审录像还自己一个清白,他愿意再回去坐牢一年。孰是孰非,难道你们还不明白吗?薄熙来王立军把重庆的治安搞得再好,都不是他们能罔顾法律刑讯逼供,残害无辜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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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一:《希特勒的第三帝国的兴亡》

有一本书叫《第三帝国的兴亡》,那里面记载了德国人民在1930年代在他们的伟大元首的领导下是如何结束民族屈辱,自强不息,把一个经济落后,国际地位低下,民不聊生,国力衰弱的战败国在短短的几年内建设成一个民富国强,人民安居乐业,科学技术世界领先,在国际上昂首挺胸,甚至横扫欧亚大陆的强大的德国的历史过程。 那时的德国人民的幸福感,成就感,主人翁感远高于薄熙来领导下的重庆人民。 当年德国那个伟大的元首,得人心,备受人民爱戴,他的威望堪比重庆的薄熙来。 而且他是通过民选,合法地上台。 他上台后的各项政策都得到了人民的支持。 当他决定废除民主制度,建立独裁制度时,全民进行了投票,对他的独裁统治的赞成票高达80-90%。 那个时候的德国,无论什么阶层:大地主和大资产阶级、军队、保守派、自由派、知识份子、工人阶级都大力支持那个伟大的元首。他是社会各阶层的代表。 德国在他的英明领导下一日千里,德国军队是当时欧洲最强大的军队,德国甚至举办了奥运会。 这位伟大的元首名叫阿道夫.希特勒。

希特勒是怎么上台的? 他就是用各种实惠和利益,利诱和欺骗。 他深知当时德国百姓的痛苦和期望,他明确地了解当时德国各个阶层对于自身利益的诉求,他的计谋在人民看来就是希望。 当人民得到所谓的幸福后,人民开始向虚伪跪拜,并为阴谋的胜利欢呼雀跃。 一夜间民众自以为成了世界的主人。 他们容忍民主与魔鬼的交易,即便把自己变成傀儡,听任集权的统治,他们也兴高采烈。 甚至当盟军和苏军的铁蹄践踏德国大地,把德军压成肉饼,把成千上万的德国妇女的衣服扒下肆意强奸的时候,很多德国人在心里还在高呼元首万岁。

那个时候德国虽然有了民主制度,但封建残余还很严重。 所以希特勒轻而易举地废除了民主政治。 今天的中国,在民主和法治的道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看薄熙来前些年的表现还以为他会听他老爸的那些死去的战友们的告诫,走向民主法治呢。 结果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与民主法治背道而驰。 他把重庆变成了一个针插不进,水泼不进,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薄氏独立王国。 他自己俨然成为一方的皇帝。 请读读他在二月份的一个发言,再把那和希特勒早年的演说对照一下,何其相似乃尔。 和当年的希特勒一样,他有敏锐的政治嗅觉,他知道如何利用社会矛盾来兜售自己的“高见”,然后用来实现自己的政治野心。 这个善于蛊惑人心,刚愎自用,口是心非,歹毒心肠的政治赌棍会给中国人民带来幸福吗? 笑话!

所以,我说薄熙来既不是薄泽东,也不是薄小平,而是薄特勒。 他所谓的打黑,不过是用一种罪恶取代另外一种罪恶。 他所谓的重庆繁荣,不过是过眼云烟。 一个以抛弃法治为代价的幸福社会,终将是昙花一现,终将成为人民的深渊。 纳粹德国人民幸福过,所有的大独裁者都曾经许诺甚至兑现过“幸福生活”,但结局如何?

你要是自我标榜是中国的“左派”的话,那请你在网上搜索一下“德国国会纵火案”。 我相信薄熙来一旦博到了他的“上位”,类似的案件会在北京不断发生的。 不要以为薄熙来是人民的大救星。 救星和灾星只有一字之差。 对薄熙来的任何仁慈或幻想,就是对中国人民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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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psp2000 回复 悄悄话 这里还有这么多认同黑打的
做了不厚的狗能打你吗?
xiaoc288 回复 悄悄话 谁都知道“白打”好过“黑打”,但“黑打”绝对好过“不打”,在中国那种法制环境下,根本不可能“白打”,既然没法“白打”,我只能支持“黑打”,总之,能让老百姓过上太平日子就中~~
xiaoc288 回复 悄悄话 “过了一会儿,坐在武警旁边的一个人精神崩溃了,他伸出双手对武警说:“你把我铐住吧。”武警说:“不是来铐你的。”那名参会人员说:“铐我吧,不管你们是不是来抓我的,我都坦白,我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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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问题干嘛那么紧张,还是有问题,这招真高!!
人中人 回复 悄悄话 黑打黑、越打越黑
左唱红、越唱越毒
苞米花 回复 悄悄话 王立军是打黑的主犯,薄熙来纵容王立军打黑应负领导责任。胡锦涛对薄打黑不闻不问纵容薄,王也应负领导责任。
空相 回复 悄悄话
这次会议是重庆市公安局副处以上干部会议,王立军主持会议。会场武警全副武装,杀气腾腾。

会上,王立军点到谁就报谁的罪名:“陈光明,女,重庆市公安经侦总队总队长,犯有某某罪,抓!”

“陈洪刚,男,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长,犯有某某罪,抓!”

“陈涛,男,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总队长,犯有某某罪,抓!”

“李虹,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总队长,犯有某某罪,抓!”

…… ……

此次会议上一共抓了六七人。都是当场点名,当场抓人,都不用公安,全是武警。


好手段!不如此单凭薄王二人如何在如此几年内给重庆带来如此的变化?官黑勾结的的现象如何得到很快的治理?
本人如此评论并不是说薄王二人在打黑除恶过程中没有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就像不能因为当年“严打”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而否定“严打”一样,也不能彻底否定重庆的“唱红打黑”!
归一 回复 悄悄话 博主:那篇《希特勒的第三帝国的兴亡》是我转贴的文章,不是我写的。这里贴一篇进一步解释中国历史和现状里,独裁专制的文化传统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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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腐败文化探源——儒文化与世俗权力的神化

中国的社会腐败是令人痛心的。它发展到今天,几乎已经无药可医。虽然腐败是当今世界的普遍现象,但是,中国的腐败之所以触目惊心,还因为它与中国的文化遗传基因密不可分,而传统文化中的儒文化,就是社会腐败的文化根源。

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是儒家文化把世俗权力神化了。是儒文化把皇帝的最高权力与上天意志联系起来(董仲舒),是儒文化维护了专制社会的伦理纲常,是儒文化的“礼”维护了人间不平等的社会秩序;是儒文化论证了专制统治的合法性,是儒文化把下层社会(包括女性)的生存状态的悲惨归结于上天的意志(天命);是儒文化的道德理性过早觉醒排除了宗教信仰中最高权威对人间权力的监督,最后导致失去监督的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的滋生;是儒文化成功地实现了政教合一,把人间权力绝对化;是儒文化排除了鬼神意志对人间善恶的奖惩,导致了恶人的肆无忌惮;是儒文化导致了人治而非法治的社会管理模式,以至于关系网盘根错节,官场之中的相互勾结牵一发而动全身;是儒文化导致了官本位的文化传统,以至于直至今天公务员热始终不能降温…总之,是儒文化把世俗权力绝对化,引起了权力监督的缺位,从而导致了根源性的社会腐败。

要想根治腐败,就必须从中国文化的源头上抓起。而儒文化,就是中国社会腐败的文化根源。中国社会若要进入现代化,就必须清算儒文化的余毒,而寻找中国文化的真正源头——道家文化。文革时代,毛泽东发动批儒评法,是用心良苦的,他老人家真正找到了中国社会发展停滞、治乱交替的文化根源,那就是儒文化的腐朽性,我们今天对此应该高度重视和重新评价。

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不同的是,中国文化传统中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宗教,至少没有类似于西方的上帝观念。这表现在中国文化和哲学只关心人,也就是所谓“人本”,这比西方哲学的“物本”更显出中国先哲们的人文关怀。弘扬人的价值,凸显人的生命意义,这是中国哲学的特色。

中国哲学是精神力量指向于内,指向人自身的。人只要向内,就可以发现一个内在完满的自我,一个道德自我,一个可以体现宇宙自然之大道的生命体,这个生命本体的内涵是那样丰富,那样深邃,甚至可以达到至善至美。这与西方文化视人性为恶,因此必须接受外在力量的监督是截然不同的。

中国古代哲人的智慧,其精神指向是向内的。向内,就发现了一个道德自我,可以和天地之道合而为一,也即天人合一,人与道合,这样的人生,也就是体道的人生,人的生命就是道的体现,人用自身的生命实践,体现着永恒的“道”。而在儒家,就是“仁道”,落实到社会政治层面,就是行“仁政”,把社会管理的外在监督,替换为管理者的内在道德自觉,用管理者和所有社会成员的道德自觉来维护社会秩序,这就是儒家的理想,也是儒家想要起的社会历史作用。

应该说,精神力量指向于内,向内发现人的价值,人的生命内涵,这种哲学是深刻的、自觉的,因为它抓住了人的根本。这是中国文化的特色,这种特色,不是一篇文章所能阐释的。这里只能粗略提及。

中国文化的世界观是一元论,是天人合一,人与天地万物不可分。儒家所谓“人与天地万物一体之仁”,从来没有把人从自然中分离出去,人的活动、人性与天命浑然为一。在这种理性中,既然天人为一,也就没有什么外在于人的最高存在,人自身就可以达到顶天立地的生命境界,就可以“人参造化”;人的修养达到最高,就可以体现大道,可以体现天地自然的生命意志和生命精神。

然而,需要注意和借鉴的是西方文化。西方是基督教文明,它的世界观是人与世界的分离也就是二元对立的。这种对立,产生了人与自然的对立,理性与情感的对立,最终产生了人与神的对立,人与上帝这一绝对存在的对立。

西方文化既然是分裂的,人与世界分裂为二元,因此人的精神力量也就容易指向于外。无论是作为最高权威的上帝,还是自然,都是外在于人的。只不过外在于人的自然可以认识,外在于人的神祗不可认识,是绝对的存在。

在西方,上帝是凌驾于一切之上的最高存在,是超越一切的最高权威。一切世俗利益的纷争,最终都会在上帝面前摆平,一切矛盾,都将在上帝面前化解,上帝是人的行为的监督者,又是一切人间利害关系的裁判者。她绝不会偏袒于哪一方,绝对是超越的存在。因此,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是被所有人接受的。故在西方社会中,平等观念在已经深入人心。

中国人没有上帝观念。在儒家看来,只有世俗权力是高于一切的。天地之间,只有人是自觉的存在,是道德理性的觉悟者。因此,对于人,无需上帝来监督,人自己就可以约束自己,孔子所谓“吾日三省吾身”,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都是首先从自我修养、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开始的。人是自觉的道德实践者,不需要有一个凌驾于人之外的上帝来约束、来监督,这就是儒家的道德自觉。

这当然是好的。儒家之所以认为人可以自我完善、自我约束,是因为儒家的人性论是性善论,孟子的性善论是人所共知的。至于孔子,虽没有明确人之性善与性恶,但却有“中和之性”,谓“喜怒哀乐未发之中”,每个人都可以按照中和之性塑造自己,人之自觉,无需外在异己力量来约束,他自己就可以无限完善,就可以达到尽善尽美。既然如此,那么在社会中用以维系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也就只有靠人自身,而不是什么外在于人的上帝,不是神的权威。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不需要外在神祗,只有人自己对自己的约束和控制。这种控制,如果说是一种精神控制,那么就是关于人的道德伦理,关于心性涵养方面。儒家用“礼”来维护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用“修身”也就是加强心性涵养来约束自己。这样一来,人对自己的约束和人与人之间的约束就都有了,社会有了这样两层次的约束,也就没有不稳定的了。社会的稳定,是靠人对自己的约束和人与人之间的约束来维系的。而在西方文明中,就没有“修身”这一层含义,基本没有人对自己的约束,如果有的话,那么也只是上帝的监督。所以,人们必须每星期去教堂礼拜忏悔,这就是中国文化与西方文明的不同。

儒家的自我反省要比西方的上帝监督更自觉,因为不管上帝是否在,是否缺席,人都是自觉的道德实践者,中国儒家认为人性善,所以只要反省自己的良知就行了;而西方,则认为人性恶,无所谓良知,在上帝面前,每一个人都有罪,这就是原罪。因此只需要向上帝忏悔就行了,任何人,在上帝面前都是恶的,都需要忏悔,这就决定了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每一个人都需要接受上帝的监督。

而中国儒家文化就不同了。中国有圣人,而所谓“圣人”,就是道德自觉程度最高的人,自我约束最强的人。在中国儒家,由于道德自觉的程度不一样,人群就有了“君子”和“小人”之分,“圣人”与庶人之别,这样一来,人与人之间就出现了等级差别,这一点绝对不同于西方文化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由于有圣人和庶人的区别,君子与小人的区别,人与人之间,是不平等的。

当然,儒家讲天命,虽然,“天命以为性,修道以为教”,人之性本乎天,也就是人性秉承了上天的意志。人之道德本乎天德,而在天之德在于“生生”,体现于人性的道德层面,就是“仁”。而人性本善,就是人的道德自觉的内在依据。这与西方基督教文明假定人性恶是完全相反的。性恶,就容易干坏事,就必须有监督;性善,就可以自己约束自己,自我约束的程度不同,也就是道德修养水平的高下,这就决定了君子与小人,圣人和庶人。

问题还在于,儒文化不是具有平等意识的文化。这一点和道家文化截然不同。儒家规定了有君子和小人,这就制造了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而道家尤其是庄子,对于君子小人之分是完全否定的。“同乎无知,是为天德;同乎无欲,是为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焉。恶乎为君子小人哉”。认为“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君子小人的划分,是违背自然的,只能有利于少数人凌驾于多数人之上。而更为重要的是,儒家有“为贤者讳”的传统,也就是大人物有了毛病可以掩饰,有了私心和见不得人的事可以隐瞒。而对于“小人”,则没有这种优惠。这种向一方倾斜偏袒的文化心理,是儒文化虚伪性的体现之一。

儒家给“大人”和“圣人”以种种“优惠政策”,如果这些人手中掌握了权力,当然也就不需要监督,监督就可以免除或可有可无。而儒文化鼓励人们从政,“学而优则仕”,“大人”和“圣人”皆有官职,他孔夫子不就是几度从政而不得志,最后死了还要追封为“文宣王”吗?

这样一来,就失去了对有社会地位的人的行为的外在监督(请注意,对于社会地位低的人则绝无这种优惠),这对于行使权力的人来说,无疑是网开一面。儒家说教靠人的内在自觉来约束自己,因而不需要外在监督;但内在自觉究竟达到何种程度,并无检验的尺度,只是一种理想而已。但这样一来,“大人”“君子”甚至皇帝这些可以行使权力的人,就可以不受外在监督的约束,而形成特权了。

当然,这只是就道德修养层面来说的,但是,道德修养自觉的人群往往也是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道德修养较高也就意味着社会地位也高。这一点不同于现代社会。但是,这样就出现了“大人”与“小人”之分野。加之世俗用“礼”来维系社会等级秩序,所以“大人”与“小人”也就被固定下来了,从而形成了制度性的社会等级差别。

问题是,天命和天意这外在于人的超越存在,现在可以由人来体现,人能体现到什么程度,那是没有一个统一标准的。在儒家文化中,人之外并没有一个超越于人之上的绝对存在,作为价值参考系而规范人间秩序,摆平不同人群和阶级之间的利害关系。如果说有,那就是儒道两家都有的“道”,也就是天的意志。甚至高高在上的“道”也可以有人来体现。“人能体道”。但是儒家之道在人间,道家之道在自然。在儒文化的视界中,人与人之间出现了矛盾,出现了利害冲突,没有一个绝对的力量可以摆平,而只是用同样具有私心和利益考虑的“大人”来做出有倾向性的选择。因此,这种超越人间利害关系之上的最高权威的缺失,导致了人间不平等,是人为制造人间不平等的精巧设计和安排。这就是儒家之学中隐藏的猫腻,这就是为什么历代专制统治者都要弘扬儒学,独尊儒术,把儒家之学作为官方学和主流意识形态的深层原因。儒家,可以利用来维护人间不平等的社会秩序,进行精神控制,这就是儒家的高妙之处,也是儒文化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原因。

有等级差别的社会需要维护其稳定,就需要有一个世俗的权力。而世俗权力,无非是“君权”和地方长官的权威。在西方,上帝是人间事务的监督者,而在中国,既然没有上帝,人自己就是最高存在,所以人间事务也就没有监督。在西方,人间权力比如说国家权力,应该置于上帝的监督之下;但是在中国,国家权利没有上帝监督,国家权力的行使者自身就是上帝,就是“圣上”,就是完人,就是民众必须无条件服从的天然统治者,就是代表上天意志的最高权威。

当然,在中国文化中,皇帝之上也存在一个有人格有意志的“天”,是为“天命”。有时天降灾异,皇帝也要下“罪己诏”,甚至大赦天下。但是除了这一特殊情况之外,皇帝本人就是天之子,就是“真命天子”,就是上天意志的体现者,所以“天意从来高难问”。所谓“圣上”,那是道德人格与权力的合一,绝对是“金口玉言”,不容怀疑的。本来是世俗的权力,现在终于被儒文化神圣化了。“神”的缺位,导致了人间权力的绝对化,导致了权力的滥用。没有了神的干预,帝王行使起权力来,就无所顾忌,而他的臣民,也只有绝对服从了。

在西方文明中,由于上帝高高在上,所以神权与人权对立。但是在中国的儒文化中,没有上帝也就没有神权,结果一切权力都集中在帝王手中,所以帝王的权力也就被神化了。没有上帝,没有神权,那就只有绝对化了的世俗权力。于是世俗权力至高无上,一切人世间的价值都以世俗权力为转移,而皇权以下,各级地方政府的权力也与之类似,都需要人们绝对服从。结果导致了官本位的文化习俗,它沿袭至今,产生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问题在于,把世俗权力绝对化,世俗权力却并不是最公平的。因为掌握权力的人也有私心私欲,甚至欲望膨胀。这就决定了,掌握权力的人总是要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谋私。而一旦权力失去了监督,那么就可以为所欲为,骄奢淫逸,横行霸道,甚至无恶不作。而腐败黑暗,就成为专制社会的痼疾。西方有句格言,“失去监督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没有监督的世俗权力既然已经被神化,那么一旦腐败起来也就不可救药。所以,中国历朝历代都伴随着腐败,而腐败至极,则民不聊生。民不聊生,则揭竿而起,群起造反。结果就是,中国历史永远在治乱循环中震荡,而改革三十年后的今天,面临前所未有的金融危机、经济危机和社会危机,也许我们正处在治乱交替循环的临界点上。

延安时期,毛主席在与民主人士黄炎培谈话时曾说,中国的新政权完全可以走出治乱循环的历史怪圈,GCD避免治乱循环的办法就是真正实现民主,实现对权力运作的监督。但是今天呢?今天的中国历史,已经走到了哪一步?想当年,有伟人踌躇满志,指点江山;看今日,危机四伏人心不安,社会腐败令人不堪。原因何在?是我们倒行逆施,又恢复了私有制,还是法制不健全导致了社会整体失控?改革以来,灌输法制观念可谓家喻户晓,可是“法令兹彰,而盗贼多有”,并未改善社会治安,也没有能够制止腐败,反而变本加厉,愈演愈烈。原因当然有许多方面。而溯其根源,传统文化的惰性至关重要,在这里,就是儒家文化。它是滋生社会腐败的文化酵母。根治腐败,不仅是政治层面的问题,更有历史文化的遗传因素在内。不认识到这一点,就会永远滋生腐败。

儒家文化是反动的。不管它外表看来有多么精巧,多么完备,多么深刻,它骨子里那种为专制皇权合理性作辩护、论证其合法性的本质是不能改变也不容怀疑的。虽然儒文化已深入人心,迷惑民众,虽然新儒家气势汹汹,尊孔闹剧愈演愈烈,但是它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是格格不入的。中国要进入现代化,第一个任务就是批判儒文化,揭穿儒文化为专制统治合理性作辩护的本质,构建起自己新时代的新文化,也就是说,我们首先需要的是文化革命。中国的现代化,如果没有文化领先,是免不了要走弯路的,注定是要把现代化搞得不伦不类,失去了民族自我,而成为别人的文化附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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