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写闲歌

韦(初来乍到)和慧(似水柔情)的文与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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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美奇事

(2006-11-04 16:37:20) 下一个

美国和加拿大北美大陆相邻而居,一家如大哥一家如小弟。大哥平日懒得睥睨小弟,小弟则亦步亦趋紧扯大哥衣襟。两造不时的一些事件,让我等平头百姓匪夷所思,哭笑不得。

去年某日,温莎( WINSOR )边防当面的密西根那地界儿,约三数个枪匪行事不周延,惹动了在地警方。枪匪敌不过警方的强大火力,一声风紧扯呼(读过江湖小说就知道这土匪遇事不妙落跑的术语),沿 75 号通向美加边境的州际公路向北狂奔。一时间天上飞机绕顶盘旋,地下警匪追逐。当地电台电视台立时如服了大剂量的摇头丸兴奋起来,全视角实时报道追逐实况。

加拿大这边厢本还诸葛亮稳坐山头观风景呢,忽然风云骤变传来消息,那边警方使上了各样手段,还是没能拿得下逃犯。枪匪们如惊了枪的兔子,以每小时 200 公里的速度投奔加拿大而来,再有个把小时就会到达关口亲切拥抱海关官员啦!

你道如何?这些平日里正襟危坐的边防官员们,立马冲出关卡,拖盔带甲奔向停车坪,钻进车里开足马力 …… 逃了。

你以为还冲上去迎敌呢啊?

这出加拿大海关空城计唱的,据说跑的干干净净,连个诸葛亮都没剩下。

有人过后受惩罚?你可真老外!加拿大劳工法曰,在感受到危险时,你有权利拒绝工作。 同样的空城计今年又演了一出,听说这回是诸葛亮最先跑的。

几天前,尼亚加拉关口当面的纽约州水牛城法院一纸判决又把加拿大气的跳脚。

美国一中学男教师涉案性侵犯 15 岁女学生,他老婆孩子在加境内居住。法官盱衡再三,判决如下:犯身如选择美国,需入狱服刑三年。如愿意去与妻儿团聚,则流放去加拿大假释三年。

犯身的选择可想而知。

这次轮到加拿大的报纸电视台服摇头丸了。斗大的头条都是:加拿大不是美国的垃圾场。加拿大不应该是罪犯的天堂。犯身目的地居民更是惶恐愤怒,忧虑自家小女初长成,今后三年入贼眼。

在此强烈民意下,那日该人刚一步越过彩虹桥踏上加拿大的领土,即刻被移民官留置。

此案仍在飘摇不定中。

奇事真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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