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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

  1949年

  5月10日,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14军40师461团解放南城。

  7月,县人民政府设立教育科。

  12月23日,新中国第一个《全国年节及职工休假纪念日放假办法》由政务院发布实施。属于全体人民的节日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其中春节放假三天,元旦、劳动节各一天,国庆节两天。属于部分人民的节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等,放假半天。

  1950年

  该年冬季,农村开始土改,小学普遍建立儿童团,组织小学生接受土改教育。

  12月23日,县教育科更名为县文教科。

  1951年

  南城县工农教育委员会成立。

  11月,学校开始推行第一套广播体操。

  12月,开展声势浩大的扫盲运动,列出常用汉字1500个字作为脱盲标准。

  1952年

  9月,小学试行五年一贯制,私立中小学由政府接办改为公立学校。

  11月,举办“速成识字法”师资培训班。

  1953年

  6月,南城县人民政府文教科规定中心学校统一实行秋季招生。

  7月,执行毛泽东主席关于“要使青年们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的指示。学习苏联教育经验,推广普希金教授的语文红领巾教学法。

  1954年

  1月,小学停止“五年一贯制”试验,恢复初小四年、高小二年的学制。

  9月,中小学开始实行“五级记分法”。

  1955年

  7月,县教育科改为文化教育局,同时各乡设立辅导区,每个辅导区设中心小学一所;大力发展农民业余文化学习。

  9月,中小学开始实行“劳动卫国制”体育锻炼标准。

  12月,中小学执行《中学生守则》和《小学生守则》。

  1956年

  5月,设立南城县文化教育局。

  12月,全地区中小学教师开始练习普通话教学。南城县人民委员会发出《大力开展今年冬季农民业余教育工作》的指示。

  1957年

  学校开展整风运动,6月,开展反右斗争,一些教师被错划为右派分子。

  1958年

  12月,中小学停课参加“全民大炼钢铁”活动。

  1959年

  2月,学校停止使用“五级记分法”,恢复“百分记分法”。

  1960年

  9月,小学推行五年一贯制。

  1961年

  11月,中小学认真贯彻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小学工作条例》《全日制普通中学工作暂行条例》,学校工作正规化。

  1962年

  5月,中共中央批发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调整教育事业和精简学校教职工的报告》,指出发展教育事业,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办学和人民办学两条腿起路的方针。

  1963年

  3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毛泽东主席“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中小学掀起学习雷锋的热潮。

  1964年

  5月,各校贯彻教育部《关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育质量的六条规定》。

  1965年

  11月,有部分社会青年转为公办小学老师。

  1966年

  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

  6月,中小学停授原使用的文科教材,改学《毛主席语录》和毛主席著作。

  7月,中小学停止期考和毕业考试。

  8月,高校停止招生,初三以上师生不放暑假,留校闹革命。

  9月,大中学校成立“红卫兵”组织,陆续外出串联。部分中学生和教师赴京,10月1日接受毛主席检阅。

  1967年

  6月,学校取消班级制,实行军队编制,年级为连,教学班为排,设排长。小学实行五年一贯制,中学实行二二制(初中、高中各二年)。

  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发出通知,要求大中小学校“复课闹革命”。

  1968年

  7月,毛泽东在对一个调查报告的批示中提出:大学还是要办的,要从有实践经验的工人农民中间选拔学生。

  8月,县文教局改为“文化教育管理处”。

  9月,中小学开始“复课闹革命”。

  9月,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陆续进驻学校。

  9月,部分中小学教师下放到农村接受“再教育”。

  11月,“扩社并队”开始,在“高中不出公社,初中不出大队”的口号下,徐家乡办起了高中。原下弓小学办了初中班(与小学合并),命名为“下弓中小学”。“徐家中学”更名为“红旗中学”。

  12月,《人民日报》在一篇报道中引述毛泽东的指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由此形成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

  1969年

  2月,中学师生、小学教师继续进行“斗、批、改”。

  9月,学制改革,秋季未招生。农村中小学实行九年一贯制(小学五年、初中二年、高中二年)。

  1970年

  2月,中小学春季招生。

  7月,教师不放暑假,举办教师学习班。

  12月,“文化教育管理处”被撤销,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下设“教育组”。

  1971年

  县管理教育的结构改为“革委政治部教育组”。

  废除大中专招生考试,大中专院校实行“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录取”的招生办法。

  部分顶编代课老师转为公办老师。

  初中收取学生学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5元,高中收取学生学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5元。

  1972年

  11月,“红旗公社‘五七’中学”更名为“徐家中学”。

  1973年

  当年春季未招生(使用过渡教材),中小学恢复秋季招生制度。

  1974年

  开展党的基本路线(219个字)教育。

  开展“批林批孔”运动(即批林彪及孔孟之道)。

  1975年

  4月,开展错误的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

  5月,中小学贯彻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条例》。

  该年开始教师退休后,实行自然减员缺额补员。

  1976年

  5月,县组织举行中小学校运动会。

  10,党中央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

  1977年

  1月,举行教师学习班,深入揭批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

  5月,恢复县文化教育局。

  7月,国家确立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正确方向。

  8月,国家恢复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制度(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以分而定)。实行大中专一条龙录取办法,考试时间12月11日开始,江西省大专理科语文作文题是《难忘的时刻》,文科语文作文题是《当我想起雷锋的时候》,中专语文作文题是《我的好老师》。当时国家对考生发出口号:一颗红心,两种准备。

  9月,撤销“下弓中小学”初中班,保留小学。“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全县高中由16所缩减为10所,徐家仍保持高中。

  12月,各级学校工宣队、贫管会相继撤出。

  1978年

  9月,中小学贯彻执行《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草案)》,使用全国统编教材。中学恢复“三三制”。

  12月,中小学撤销革委会,恢复校长制,重新任命中小学校长、副校长。

  1979年

  2月,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扫除文盲指示》。

  9月,徐家公社撤销高中,徐家中学命名为“徐家公社初级中学”。

  落实国家对知识分子政策,对在反右斗争中被错划的“右派分子”予以改正,并做了妥善安置。

  1980年

  2月,民校教师选招开始。

  7月,停止吸收民办代课教师,对民办教师进行调整。

  9月,设立“徐家公社文化教育管理办公室”。

  9月,开始实行中小学班主任津贴。小学每位班主任每月补助金额在4-10元之间,中学每位班主任每月补助金额在6-12元之间。

  学校收取学生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5元。

  1981年

  3月,地区行署颁发《抚州地区1981-1985年普及小学教育规划》。

  1982年

  2月,中等师范招收初中应届毕业生。

  8月,南城县深入开展“五讲四美”为人师表活动。

  1983年

  5月,设立乡教育辅导站,中小学管理分家。

  6月,高中招生加试体育。

  8月,小学教师教材教法考试(1966年以后工作无中师学历者均要参加考试)。

  《义务教育法》颁布后,县人民政府确定了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目标。

  1984年

  5月,设立南城县教育局,文化工作划出。

  7月,改革“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恢复乡人民政府建制,建乡后,乡以下设村民委员会,村以下设村民小组,取消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称谓。

  1985年

  1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国务院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议案,决定九月十日为教师节。1985年9月10日为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教师节。

  3月,抚州地区行署向县人民政府颁发“基本无文盲县”锦旗。

  3月,民校教师进行教材教法过关考试。

  5月,实行“三级办学,两级管理”制度。

  5月,中小学教师进行工资制度改革,并实行教龄津贴。

  9月,成立“乡教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2月,通过省政府验收,南城县为基本扫除文盲县。

  1986年

  10月,县人民政府印发《南城县九年义务教育发展规划》。

  1987年

  1月,开始评定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未达到新制定的工资标准最低档次的,提高到最低档。

  10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行工资标准提高10%。

  1988年

  4月,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全面实现“一无两有”的通知》,全县中小学校舍实现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人人有课桌凳。

  1989年

  8月,举行中小学教师合格证考试。

  9月,由于徐家中学地理位置、学生数多及校舍破旧等原因,新增加了一所中学,命名为“徐家乡荆竹山初级中学”。

  1990年

  8月,地区教育局召开幼儿工作会议,组织学习《幼儿园管理条例》。

  12月,通过行署检查验收,确认南城县基本实现校园建设“六配套”(教学用房、生活用房、卫生生活设施、围墙校门、道路、绿化环境)。

  12月,整顿民办教师,辞退超岗和不合格代课教师。

  1991年

  2月,抚州地区下发实施九年初等义务教育文件。

  2月,执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1992年

  1月,中小学通过省教委检查验收,南城县成为全区第一个“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

  5月,县教育局发出《关于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凡年满7周岁儿童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受完初等教育。

  1993年

  3月,地区教育局下发《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通知》。

  4月,全县中小学开展《中国有个毛泽东》读书活动。

  6月,地教育局、司法局、妇联、团地委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宣传的通知》。

  9月,实施“3696工程”。

  10月,实施自学考试“三沟通”的师资校训新模式。

  11月,中小学教师进行基本功训练。

  12月,中小学开始组织学生观看百部爱国主义影片。

  12月,学习贯彻《教师法》,高考实行“3+2”方案。

  1994年

  1月,地委和行署下发《关于当前教育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确保教师工资,制止乱收费,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

  3月,国家实施新工时制度(每周工作五天半,44小时)。

  1995年

  5月,省教委对南城县“两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认定南城县为实现“两基”县(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5月,国家实施最新工时制度(每周工作五天,40小时)。

  1996年

  3月,国家首次对合格教师下发“教师资格证”。

  9月,农村解决教育费附加足额征收和“乡征、县管、乡用”的问题。

  1997年

  7月,“南城县教育局”改名为“南城县教育委员会”。

  9月,全县统一小学生收取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6元。

  1998年

  9月,省教委确定南城县为素质教育实验区(全区2个县)。

  11月,全县中学生运动会在南城一中举行。

  1999年

  1月,教师工资乡政府统一发放,出现了拖欠现象,且数额较大。

  5月,小学教师五项基本功“三字二画(话)”考核验收。

  5月,抚州地区行政公署下发文件《抚州地区行政公署批转地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在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意见的通知》,从此中小学开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6月,全县中小学开展了“辉煌五十年,跨进新世纪”读书比赛活动。

  8月,地区行署下发《关于切实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全面建立教师工资专户,实行教师工资县统一发放;

  9月,徐家乡两所中学合并,命名为“徐家乡初级中学”。

  9月,国务院修订颁发了《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其中规定全民放假的节日,除元旦仍为1天外,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都是3天。政府可以把节假日的前后两个周休日根据需要加以推迟或提前,使其与节假日连接起来。这样,“五一”、“十一”和春节一样,就可以连续休假7天,从而形成了所谓“黄金周”的长假制度。

  2000年

  5月,全县中小学开展了“提高全面素质,跨进新的世纪”读书教育活动。

  8月,撤销地区建制,设立抚州市。

  2001年

  5月,全县中小学开展了“红心永向党”读书教育活动。

  2002年

  5月,全县中小学开展了“弘扬井冈山精神,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读书教育活动。8月,国家对教师进行普通话等级考试。

  9月,教师工资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当月工资无拖欠现象。

  9月,原“徐家乡教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改名为“徐家乡中心小学”。

  9月,实行学制过渡,采取“五三”、“六三”制两种形式(2003年9月五年级学生65%升入初中,35%就读六年级;2004年9月六年级全部升入初中,再从五年级抽35%学生升入初中;2004年9月实行六年一贯制)。

  2003年

  3月,开始由县财政在预算内安排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

  4月,南城县教育委员会改名为“南城县教育局”。

  5月,全县中小学开展了“弘扬伟大民族精神,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读书教育活动。

  9月,小学执行新课程计划,从一年级开始改用北师大教材。

  9月,中心小学从三年级起开设英语课程。

  9月,适龄儿童改为6周岁入学。

  2004年

  2月,国家对义务教育学生免收杂费。

  5月,全县中小学开展了“兴赣富民奔小康”读书教育活动。

  9月,全乡各小学三年级开设英语课程。

  2005年

  5月,全县中小学开展了“心系祖国,健康成长”读书教育活动。

  9月,全乡各小学三、四、五年级开设英语课程。

  12月,中小学教师被拖欠的工资全部支付。

  2006年

  5月,全县中小学开展了“红色之旅”读书教育活动。

  9月,全乡各小学三、四、五、六年级开设英语课程。

  9月,国家对贫困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

  12月,中小学教师实行第13个月的工资补贴。

  2007年

  3月,对全省所有公办义务教育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实行生活费补助;

  5月,全县中小学开展了“知荣辱,树新风”读书教育活动。

  9月,国家对九年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9月,“初升高”开始实施均衡生招生改革。当年,全县在高中统招计划名额中划出2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全县各初中学校。

  9月,国家对小学、初中提供远程教育设备。

  12月1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将国家法定节假日增加为11天,三个黄金周保留两个,取消五一黄金周,同时将除夕、清明、端午和中秋四个民族传统节日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

  2008年

  5月,全县中小学开展了“迎奥运,促和谐”读书教育活动。

  9月,徐家乡小学教师领到山区补贴。

  12月,开始实行教师阳光工资,年奖励人均2880元。

  2009年

  5月,全县中小学开展了“改革开放三十年”读书教育活动。

  9月,国家对全乡中小学学生统一配置标准的单人课桌。

  12月,开始实行教师绩效工资年奖励(人均8000元)。

  2010年

  5月,全县中小学开展了“辉煌六十年”读书教育活动。

  12月,当年教师绩效工资年奖励人均10000元。

  2011年

  5月,全县中小学开展了“纪念建党90周年”读书教育活动。

  9月,中学、中心小学按标准配备音体美器材。

  12月,教师绩效工资年奖励人均12000元。

  2012年

  5月,国家教育部对徐家乡下弓小学进行教学成绩抽测,同时对校长、教师进行问卷调查。

  5月,全县中小学开展了“建设幸福中国”读书教育活动。

  12月,教师绩效工资年奖励人均17200元。

  2013年

  4月,全县中小学开展了“弘扬雷锋精神,建设心灵家园”读书教育活动。

  9月,国家对每位小学生免费赠送《新华字典》。

  9月,全国建立“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联网并试运行。该系统将为每名中小学生建立全国唯一的、跟随一生的学籍编号,从小学一直沿用至研究生教育乃至继续教育,并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学生转学、升学等动态跟踪管理,对解决农村“控辍保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留守学生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有力支撑。

  12月,教师绩效工资年奖励人均19600元,年终增补7至12月每人每月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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