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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育方针

  一、教育方针

  教育方针即国家或政党在一定历史阶段提出的教育工作发展的总方向,是教育基本政策的总概括。

  1949年12月,国家教育部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上确定了全国教育总方针是:教育为人民服务,为工农兵服务,为当前革命斗争与建设服务。

  1951年3月,提出普通中学的教育目标是使青年一代的智育、德育、体育、美育各方面获得全面发展。

  1952年3月,教育部颁发了《小学暂行规程》和《中学暂行规程》,规定对学生实施智育,德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教育“四育”目标。

  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指示》中提到:党的教育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和国家重申了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1983年9月,邓小平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方针体制改革的决定》强调:教育必须为社会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

  1989年9月,江泽民《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精神文明建设,说到底是要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强调: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重视受教育者素质的提高,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002年11月,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党的重要决议,决定与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教育方针的阐述,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具体的政治要求,其中最根本的政治要求就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007年10月,在党的十七大的报告中,对教育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012年11月,在党的十八大的报告,对教育的要求表述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文化大革命”中的教育革命

  “教育革命”是“文化大革命”中的一个重要内容。1966年8月8日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中,第十条即为“教学改革”。其具体内容为: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改革旧的教学方针和方法,是这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任务。

  1966年的《五七指示》对教育领域提出了这样的任务: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统治我们学校的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1967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中央文革批转北京市香厂路小学取消少先队,建立红小兵的一份材料。自此之后,全国小学以红小兵取代少先队达11年之久。中学里的学生组织多为红卫兵,在一段不长的时间里取代了中学共青团组织。

  1968年7月21日,毛泽东在对一个调查报告的批示中提出:大学还是要办的,要从有实践经验的工人农民中间选拔学生。

  1968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发出《关于派工人宣传队进驻学校的通知》。各地陆续向学校派驻工宣队,领导学校的斗、批、改。徐家乡根据上级有关贫下中农管理学校的指示,成立以贫下中农为主、有师生代表参加的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委员会(简称“贫管会”)或教育革命委员会,实行对本社队范围内中小学的管理。贫管会成立后,宣布废除校长负责制,学校的一切重大工作,均由贫管会决定。

  1969年4月党的九大以后,报刊文件反复强调不再是“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而是“党的一元化领导”了。中小学在校内大办工厂、农场,建立校外学工、学农基地等活动,实现学校与社会的结合。把转变学生思想、改造世界观被放到了首要的位置。当时流行一句话:“把校办工厂办成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课堂,斗私批修的战场,锤炼忠于毛主席红心的熔炉。”废除旧的考试、留级制度。

  1969年至1971年间,处于高潮阶段的“教育革命”,涉及领导体制、教学体制、专业设置、学校布局、教材教法、师资队伍、学生组织等方面,以其典型的形式反映出“文化大革命”中“教育革命”的内涵与核心。它也从一个特定的侧面,反映出在经历了“大破”、“大乱”之后,“文化大革命”在斗、批、改阶段所要“大立”的理想社会的某些一般特征。同时,它也暴露出王洪文、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等反党分子以极左面目出现,打着“教育革命”的幌子,推行极左路线,迫害知识分子,打击一大批学校管理干部,毁灭中国教育的种种罪行。同时党内外的健康力量在困难的环境中,顽强地抵制极左思潮、纠正“左”倾错误进行了各种努力,正是这些努力,大大减轻了“文化大革命”对我国教育工作的破坏程度。

  1970年6月27日,中共中央批转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关于招生(试点)的请示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供各地参照执行。《报告》认为,经过三年来的文化大革命,两校已具备了招生条件,因此,计划于本年下半年开始招生。《报告》中有关“学生条件”的规定为:“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具有三年以上实践经验,年龄在20岁左右,有相当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贫下中农、解放军战士和青年干部。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人、贫下中农不受年龄和文化程度的限制。还要注意招收上山下乡和回乡知识青年。”《报告》规定的“招生办法”为:“实行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和学校复审相结合”。“分配原则”为:“学习期满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原地区工作,也要有一部分根据国家需要统一分配”。这很快在全国造成了一场持续多年、影响深远、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的 上大学“走后门”情况。在这场奇特的竞争中,权力和关系的作用显得格外突出。

  1972年5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杜绝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中“走后门”现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领导部门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党的方针、政策办事,对违反招生规定的予以制止纠正。《通知》下发后,并没有对招生工作中的“走后门”现象起到遏制作用。横行泛滥的“走后门”进大学,其直接后果是造成了大学生水平的低下,影响了大学的校风和教学,更为严重、深远的是,它进一步恶化了社会风气,学生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以及相互之间的较大差剧给教学工作带来了困难。

  1973年4月25日,毛泽东主席在给福建省李庆霖的复信中也曾对“走后门”问题表示了强烈的不满和深深的忧虑。

  1972年起,各种各类的学校普遍开始强调以课堂学习为主,以书本知识为主。那些不顾客观条件、违背教育规律、轻视理论学习、简单化、绝对化的开门办学的做法和形式实际上已被程度不同的打了许多折扣,有的也只是徒具形式。许多学校保留升留级制度和考试制度。

  1973年4月3日,国务院批转国务院科教组《关于高等学校1973年度招生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本年除继续采取前一年的办法外,还要重视文化考查,保证入学学生有相当于初中毕业以上的实际文化程度。这些举措是对新招生制度的补充和发展。但是,这种做法和结果很快就引起了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等人的强烈不满。他们认为,在高校招生中进行文化考核,就是“分数挂帅”、“智育第一”,是反对“文化大革命”,是修正主义“复辟回潮”。

  1973年7月19日,《辽宁日报》以《一份发人深省的答卷》为题,刊登了该省兴城县白塔公社下乡知识青年张铁生的一封信。信中说:为了实现自己上大学的“自幼理想”,“希望在入学考试中”,能对他“这个小队长加以照顾”。8月17日,《人民日报》转载了《辽宁日报》的按语和张铁生的信,并再加按语加以鼓吹,把张铁生捧为“反潮流的英雄”。这使刚刚开始的高校入学文化考查又陷于停顿。

  1975年,在邓小平领导的全面整顿中,教育领域里也出现了转机和进步。“四人帮”煽动的极左思潮再次受到有力的批判和抵制。中小学又恢复了正常的文化考核制度,校园里又出现了文化学习的气氛和较好的学习秩序。不久,这一良好的发展势头又被1975年底至1976年开展的“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中断。教育领域重新陷入一片沉闷、紧张和荒谬的局面之中。

  从1966年到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受到严重的挫折和损失,教育领域成为“重灾区”,学校教学秩序混乱,教师成为备受打击的对象,青少年失去正常接受科学文化教育的机会,社会上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青黄不接。当教育在社会中的地位每况愈下时,整个民族文化素质必然走下坡路,年轻的共和国与世界发展之间本来正在缩小的差距,又在这10年间被拉大了。

  1976年4月,正当“四人帮”陶醉于“批邓”的胜利中时,伟大的“四五运动”爆发了。而在此后仅半年,“四人帮”就彻底覆亡了。1977年重新恢复高考制度以后,中国的教育事业终于迎来了百花齐放的春天,走了上改革开放的大道。

  三、课程设置和学制改革

  (一)课程设置

  1.小学

  新中国成立初期,小学按高、中、低年级开设,低年级课程有:国文,算术,美术,唱歌;中年级课程有:国文、算术、常识、音乐、体育;高年级课程有:国文、算术、政治、常识、历史、地理、自然、音乐、美术、体育。

  1952年,教育部颁发《四三旧制小学暂行教学计划》,小学开设课程有语文(初小包括常识教学)、算术(算术从四年级起包括珠算)、美工(包括图画、劳作)、自然(高小)、历史(高小)、地理(高小)、体育、音乐等八科。同时试行小学五年制。1952年下半年开始,小学逐步推行“五年一贯制”教学计划。

  1955年秋季开始,小学实行部颁“四二”制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有:语文、算术、历史、地理、自然、体育、唱歌、图画、手工劳动。

  1956年,开始教学普通话。

  1957年,小学五、六年级增设农业常识课程。

  1958年,小学开设的课程为:语文、数学、历史、地理、自然、体育、音乐、图画,手工和农业常识11门学科,其中自然、历史、地理、农业常识为五、六年级开设,一年级教学拼音字母,阅读、作文、写字合并为语文科。

  1960年,全区部分小学开始实行五年一贯制,执行《1960年江西省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

  1961年,小学除经批准进行五年一贯制外,其余均恢复六年制,执行《1961-1962学年度江西省六年制小学教学计划》。

  1963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小学设置语文、算术、自然、历史、地理、生产常识、体育、图画、手工劳动等课程。

  1966年6月13日,中央批示批出,中学使用教材没有以毛泽东思想挂帅,没有突出无产阶级政治,并且提出了中小学课程开设和教材采用意见,南城县停授语文、历史,低年级改学《毛主席语录》,高年级改学“老三篇”(《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同时学习唱革命歌曲,学习一些算术和科学知识。

  1972年,江西省颁布《江西省中小学教育计划(讨论稿)》,南城县小学开设政治、语文、算术、常识、音乐、美术、体育,还有学工、学农、学军的安排。

  1973年,小学实行五年一贯制,执行《1973年江西省小学教学计划》。

  1978年,中小学统一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新编、改编或修订的各科试用教材。

  1981年,小学严格执行《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

  1992年,国家教委颁布《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从这一年开始,学校所设课程不再称教学计划)自1993年秋季起,各小学逐步试行。《方案》规定小学每节课时间为40分钟。

  1994年,国家实行新工时制,国家教委对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进行调整,出台九年义务教育“六三”、“五四”两种课程计划,南城县仍采取小学五年初中三年的学制。

  1998年6月,根据省教委下发的《江西省调整九年义务教育部分学科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的意见》各学校在不改变现行课程结构、课时、教材体系的前提下,对小学语文、数学、自然、社会等科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了适当调整。

  2001年3月,南城县教委下发《关于南城县义务教育学制由“五三”制过渡到“六四”制的实施意见(讨论稿)》。2001年4月南城县教委下发《关于小学学制过渡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01年秋季开始,一至三年级全部实行六年制,四、五年级实行学制过渡。

  2002年9月,实行学制过渡,采取“五三”、“六三”制两种形式

  2003年9月五年级学生65%升入初中,35%就读六年级。2004年9月六年级全部升入初中,再从五年级抽35%学生升入初中。2004年9月实行六年一贯制。

  2003年秋季,国家教委颁布新课程标准,小学执行新课程计划(从这一年开始,学校所设课程称为课程标准),抚州市教育局下发《抚州市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表》。南城县从小学一年级起改用北师大版教材,乡中心小学从三年级起开设英语课程;当年9月适龄儿童改为6周岁入学。

  2009年,抚州市教育局下发《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新课标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对九年义务教育课程作了小调整。

  2013年12月,江西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印发〈江西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赣教基字[2013]71号),规定小学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教育质量监测不公布学生排名。

  1.表格内为各门课的周课时数,九年总课时按每学年35周上课时间计算。

  2.“综合实践活动”(自小学3年级开始设置,每周平均3课时)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及劳动与技术教育。

  (1)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时可分散每周安排也可集中安排。

  (2)以融合方式设计和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四大指定领域,合理整合校内课程和校外课程。

  (3)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有交叉重合,根据活动内容二者可以打通进行,统一安排。

  (4)除以上指定领域外,综合实践活动还包括大量非指定领域,如班团队活动、校传统活动(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学生同伴间的交往活动、学生个人或群体的心理健康活动等,这些活动在开展过程中可与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定领域相结合,也可以单独开设,但课程目标的指向是一致的。

  总之,指定领域与非指定领域互为补充,共同构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3.“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包括法制教育、文明礼貌教育、安全教育、民族知识教育、人民防空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教育、禁毒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随州历史、广水历史等课程,由学校根据要求及实际合理分散或集中安排。

  4.没有体育课的当天要安排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2.初中

  新中国成立初期,初中开设课程有:国文、数学(一年级算术,二年级代数、几何,三年级几何、三角)、地理(一、二年级中国地理,三年级外国地理)、历史(一、二年级中国历史、三年级外国历史)、动物(一年级)、卫生(二年级)、政治常识(一年级)、时事政策(二年级)、政治(三年级)、化学(二、三年级)、物理(三年级)、英文(二、三年级)、音乐、体育等。

  1952年,初中课程有:语文、数学(一年级为算术,二年级为代数、几何)、物理、化学、生物(一年级为植物,二、三年级为动物)、地理、历史、时事政策、英语、体育、音乐、美术等。初中正式实行三年制。

  1953年,教育部颁发《中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当年秋季开始,初中地理课分为自然地理、世界地理、中国地理,还设有生理卫生,其他课程依旧。

  1954年,初中不设英语。

  1955年,初中三年级原定的“中国革命常识”改为政治常识。

  1957年,初中三年级增设农业基础知识课。

  1959年,农村初中执行《1959年全省农村全日制初中教学计划》。

  1963年,根据中共中央3月23日发出的《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规定,初中设置语文、数学、外国语(英语)、政治(常识、时事)、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生产知识、体育、音乐、图画、劳动等课程。

  1965年,农村初中执行《1965年全省农村初中教学计划》。

  1966年、1967年由于“文化大革命”开始,中学历史课暂停开设,政治、语文合开,主要以毛泽东主席著作作为基本教材,同时学习“两报一刊”社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横扫一切牛鬼蛇神》《高举毛泽东思想红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等有关文章。

  1968年增加安排了“工业基础知识”和“农业基础知识”课。

  1972年,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意见,中学大体安排的课程有:政治、语文、物理、化学、英语、地理历史、农基、卫生、音乐、美术、体育,还有学工、学农、学军活动。

  中小学的学制在“文化大革命”前基本保持小学六年制,初中三年制。小学五年制一直处于试行中。1967年在贯彻“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的精神时,全县小学统一实行五年制。1967年至1978初中实行二年制,1979年后改为三年制。

  1985年,全省初中执行《1985年全省全日制初中教学计划》。

  1994年,国家实行新工时制,国家教委对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教学计划进行调整,出台九年义务教育“六三”、“五四”两种课程计划,南城县仍采取小学五年初中三年的学制。

  1997年,抚州地区初中执行《1997年全区义务教育“六三”学制初级中学课程安排》课程设计。

  2003年秋季,国家教委颁布新课程标准(从这一年开始,学校所设课程称为课程标准),抚州市教育局下发《抚州市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表》,初中按该《计划表》设置课程。

  2009年,抚州市教育局下发《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新课标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对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进行了小调整。

  1.表格内为各门课的周课时数,九年总课时按每学年35周上课时间计算。

  2.“综合实践活动”(自小学3年级开始设置,每周平均3课时)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及劳动与技术教育。

  (1)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时可分散每周安排也可集中安排。

  (2)以融合方式设计和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四大指定领域,合理整合校内课程和校外课程。

  (3)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有交叉重合,根据活动内容二者可以打通进行,统一安排。

  (4)除以上指定领域外,综合实践活动还包括大量非指定领域,如班团队活动、校传统活动(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学生同伴间的交往活动、学生个人或群体的心理健康活动等,这些活动在开展过程中可与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定领域相结合,也可以单独开设,但课程目标的指向是一致的。

  总之,指定领域与非指定领域互为补充,共同构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3.“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包括法制教育、文明礼貌教育、安全教育、民族知识教育、人民防空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教育、禁毒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随州历史、广水历史等课程,由学校根据要求及实际合理分散或集中安排。

  4.没有体育课的当天要安排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二)学制改革

  1.小学

  1952年,教育部颁发《四三旧制小学暂行教学计划》,同时试行小学五年制。1952年下半年开始,小学逐步推行“五年一贯制”教学计划。

  1955年秋季开始,小学实行部颁“四二”制教学计划。

  1960年,全区部分小学开始实行五年一贯制,执行《1960年江西省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

  1961年,小学除经批准进行五年一贯制外,其余均恢复六年制,执行《1961-1962学年度江西省六年制小学教学计划》。

  小学的学制在“文化大革命”前基本保持小学六年制,小学五年制处于试行中。

  1967年,在贯彻“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的精神时,全县小学统一实行五年制。

  1973年,小学实行五年一贯制,执行《1973年江西省小学教学计划》。

  1981年,小学严格执行部颁《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

  1994年,国家实行新工时制,国家教委对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教学计划)进行调整,出台九年义务教育“六三”、“五四”两种课程计划,南城县仍采取小学五年学制。

  2001年3月,南城县教委下发《关于南城县义务教育学制由“五三”制过渡到“六四”制的实施意见(讨论稿)》,2001年4月南城县教委下发《关于小学学制过渡工作的通知》,规定从2001年秋季开始,一至三年级全部实行六年制,四、五年级实行学制过渡。

  2002年9月,实行学制过渡,采取“五三”、“六三”制两种形式

  2003年9月,五年级学生65%升入初中,35%就读六年级,2004年9月六年级全部升入初中,再从五年级抽35%学生升入初中,2004年9月以后实行六年一贯制。

  2.初中

  1952年,初中正式实行三年制。

  初中学制在“文化大革命”前基本保持三年制。

  1967年,在贯彻“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的精神时,初中1967年至1978实行二年制。

  1979年,改为三年制。

  1994年,国家实行新工时制,国家教委对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教学计划)进行调整,出台九年义务教育“六三”、“五四”两种课程计划,南城县仍采取小学五年初中三年的学制。

  四、贯彻落实教育方针的措施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教育工作的许多文件中,都反复强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具体落实。

  (一)以教学工作为中心

  1991年,县教育局采取各种方式,对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教育方针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力求各类教育走上素质教育的轨道。

  1.建立和健全教学常规制度,狠抓日常教学工作

  1990年,县教研室制定了《南城县中小学教师教学常规要求及评估方案》,县教育局批转执行。

  21世纪中小学认真落实新课程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所有课程。各校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开好安全、健康、法制教育等校本课程。

  建立了行之有效的“教学管理制度”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制度”。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系统完整,内容符合课程改革和新课标要求。

  重视校内外课程资源和信息化资源的开发利用。

  学生在校作业量适当。小学一、二年级不留家庭作业,中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40分钟以内,高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1小时以内。控制考试次数。

  上好“两操”,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认真上好每一节体育课。

  艺术教育设备齐全,能按要求上好课。成立了音、美兴趣小组,活动开展正常。

  有较稳定的专兼职音、美教师。重视对学生的审美教育。能把劳动与技术教育列入教学工作中,其课时安排在校本课程中。指导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

  2.开展教学改革和加强教学研究

  1994年,县教育局正式下文推行我县宁冠群老师创造的语文“六环节四步迁移单元教学法”和邓本昌主任创造的数学“六步系列训练法”,我乡中小学部分班级开始实验。中小学的教学研究工作同教学改革实验密切结合,广大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结合实际大胆改革、勇于创新,运用新的教育思想新的教学理念指导教学工作,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中小学建立了“教学研究激励机制”,成立了校本教研领导机构和课改领导小组,制订了“课改实施方案”,建立了校本教研网络,制定“校本教研制度”,积极开展校本教研活动。

  现将徐家乡中小学教师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评比获奖、刊载教育教学论文及市级以上立项的科研课题目录列表于后。

  (二)落实德育首要位置

  学校德育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青少年成才大局。多年来,学校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小学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中学设立政教处,加强德育工作领导,指导并促进各科在教学中积极开展德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的作用,引导学生学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把德育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之中,学校认真处理好学科知识与德育的关系,知识教育与德育渗透的关系,给学生以潜移默化的影响,以期收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以活动为载体,坚持升降国旗和在国旗下讲话制度,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纪念传统节日凝聚民族精神,让学生感受到了祖国民族文化的博大精深。开展爱国活动,铭记历史,立强国之志。让学生深深地为我们的祖国、我们的民族有如此辉煌灿烂的文化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学校、家长和学生三位一体,唱响“爱的主旋律”。学校通过开展“师生心灵对话”、“感恩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关爱留守孩子”系列教育活动,极大地丰富中小学德育内容,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使德育工作深入学生心灵深处。

  中小学认真实施“校家同创”工程,制订了“校家同创”工作计划;开展了家庭及周边环境调查,制定了校家联系办法和家访制度;开展了家长评教活动;创办家长函授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形成社区、学校、家庭三结合的德育网络。

  组织学生学习《中小学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德育纲要》。

  1991年,抚州教育局下发《抚州地区中小学德育工作管理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对全区中小学的德育工作每一、二年评估一次。

  建立了“学生思想道德评价机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制订了“法制教育工作制度”,中小学聘请了法律副校长和辅导员,定期进行法制讲座。每班每周安排一节法制课。中小学未出现违法犯罪事件。

  重视对学生的审美教育。把劳动与技术教育列入教学工作中,其课时安排在校本课程中。指导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

  (三)抓好学校体育、美育、卫生工作

  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国家对学校体育、美育、卫生工作一直非常重视。

  1.体育

  1978年,中小学体育课使用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十年制通用教材,开始试行国家教育部、国家体委颁发的《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1980年,抚州地区文教局和抚州地区体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各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布的规定,坚持“两课两操两活动”(体育课、卫生课、广播体操、眼保健操、课间活动、课外活动),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1984年,教育部颁布体育课新教学大纲。

  1988年,小学开始推行儿童广播韵律操,徐家乡小学组织了全乡小学韵律操比赛。

  1989年12月,为了鼓励和推动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儿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以增强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培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祖国服务,国务院下发《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中全面施行。

  1994年全区初中中考加试体育,以30分计入总分。从此各中学采取措施,抓好体育工作,对加强体育教学和体育课外活动的开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2007年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下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文件,从2007年9月开始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

  中小学坚持上好“两操”,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认真上好每一节体育课。每年举行学生体育运动会。

  国家“十二五”计划之初,中小学体育设备齐全,能按要求上好体育课。有较稳定的专兼职体育教师,学校体育氛围浓厚。

  中小学校运会开展正常,大型田径运动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小型运动会每年各校自行举行。

  2.美育

  1978年,中小学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各年级开设音乐、美术课。

  1981年,各校大力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进行心灵美、行为美、语言美、环境美的教育。

  1984年,各校添置美育教学设备(每校配备风琴一架)。

  1990年,中小学执行国家教委颁发的《九年义务教育美术教学大纲》和《九年义务教育音乐教学大纲》,注重学生欣赏力、表现力、创造力的培养,音乐、美术的教学质量普遍得到提高。

  “十二五”之初,艺术教育设备齐全,能按要求上好课。各中小学添置钢琴一架,添置学生写生模型、学生野外写生画板及活动凳。有较稳定的专兼职音、美教师,重视对学生的审美教育,学校生气勃勃。

  3.卫生

  1979年,中小学执行《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开展学生体格检查,每天下午第一节课后,安排学生做眼保健操。

  1984年,各校执行抚州地区教育局、卫生局、体委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卡片”、进行体质健康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完善了学生健康档案。

  1988年,国家教委、国家计生委联合发出《关于在中学开展青春期教育的通知》,要求从性生理、性心理、性道德三个方面在中学开展青春期教育。

  1993年,中小学执行省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开设健康教育课,安排卫生保健人员,备有“卫生保健箱”。

  1999年,全区中学贯彻执行省教委《关于加强学校卫生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的通知》精神,加强了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健全了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疫情报告制度,进一步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并按教学计划要求,每周开设1/2课时的健康教育课。

  “十五”、“十一五”期间,中小学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极力做好“非典”、“甲型H1N1”防控工作,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小学、幼儿园能按照上级下发“关于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做好有关工作。每学期能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健康卫生、传染病防控、环境保护、珍惜生命等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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