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芦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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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观察之五:黑政猛于黑车!

(2009-10-29 06:07:53) 下一个
上海是多事之城。每次到上海,我都要赶上几件奇闻。上次遇见了新楼罢工躺倒不干。这次又赶上了钓鱼执法抓黑车案。

事件发源于某建筑机械公司司机孙中界在浦东新区被某男在路中央强行拦车。该男称有急事,附近没有公交车,也叫不到出租车,要求搭车。言毕,该男即拉门上车。于是孙中界顺道将其送到了1.5公里外的目的地。停车之后,该男突然拿出10元钱放在台面上,用左脚死踩刹车,拔掉车钥匙。这时几个人从路边一条胡同冲出,自称是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大队。他们夺走孙手机,将他拽下车。没收行驶证后,称孙中界是“无营运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业务”的黑车,扣留车辆并罚款。孙中界觉得自己热心助人,反被设陷阱冤屈,被罚款扣车和面临丢掉工作的危险,悲愤难名。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断指明志。因而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之后浦东城管行政执法局公布调查报告,称孙中界涉嫌非法营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取证手段并无不当,不存在“倒钩”执法问题。这种自查报告难以服众。各界持续强烈批评。于是上海市重启调查后,确认孙中界遭遇钓鱼执法,孙中界搭载的并非普通乘客。来龙去脉表明此事是官场和黑社会互相勾结,执法队设伏,黑社会做饵逼鱼上钩。

虽然浦东城管执法局向孙中界表示道歉,并答应提供国家赔偿。但是在事件定性上,整个国家控制的上下舆论都避重就轻,只宣称是执法队采用了“不正当的取证手段”。

不正当的取证手段只是程序错误。换言之,就是说孙中界有可能是黑车,只是执法队用不正确的手段抓了他。但是细看整个事件,不仅是取证手段问题,更是设井陷害,逼良为娼。其目的是鱼肉百姓,广开财路,以权牟利。原来自1995年,上海颁布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或者非法所得十倍的罚款。”执法队抓黑车罚巨款可得提成,是发财的终南捷径。自此警察人人踊跃,采用钓鱼来扩大财源。每钩一辆车,钩头可得200元,钩饵也得200元。其余至少80%大头为执法大队得到。姜子牙钓鱼于渭水之上,直钩无饵,愿者上钩。表示无为之治,不与民争利。现代的黑政,硬逼不愿者上钩。说你是鱼,你就是鱼,不想咬钩也要被钩子强行塞进嘴里。

我也有过乘黑车经历。上次深圳出差,因为第二天要赶早去机场,让酒店服务员预约出租车。服务员说有私家车。收费一样,也有发票。次日早上,黑车准时在酒店门口等待。说好价钱,发票也很标准。由于不打表,黑车跑得更快。为顾客着想,抄的是收费少的近路。总的相比,黑车比出租车更便宜。黑车司机告诉我,他是复员军人。现在当保安,生活贫困,买了一辆二手车,挣钱养家。与其让国营出租车公司盘剥,不如让他这样的小民多挣一些钱。到机场后,因为我要到携程柜台去取机票,他特意为我在机场上多绕了一圈。而我从上海打车去机场时,出租车司机为了让计费表多跑一些,故意在不拥堵的高速路上慢慢开,多赚了我六七元钱。上海的地铁站,站间距离甚大,又和公交车不配套。从我住的酒店到地铁站有很可观的距离。晚上从地铁站下来,常看见有黑车拉客,要价低于出租车,5到10元即可。这些黑车弥补了公交施舍的不足,常常是便民利民的。现在上海城管为了自己谋利,用黑社会打击黑车,甚至不惜诬良车为黑车,可谓黑政。黑车利民,黑政伤民。昔日孔子叹曰:苛政猛于虎。今日有黑政猛于黑车!

事件发生后,有舆论自赞自叹:上海政府自查弊政,知过能改,还是好同志。不过这些拍马屁的文人应该好好想想。弊政从1995年就开始实行。之间有多少人被钓鱼执法,忍气吞声。也不断有人挑战不果。比如今年九月就有张姓白领,路遇乔装病患,要求搭车,被钓。罚款1万元。该白领不甘受冤,状告执法队,一直无果。若不是孙中界激烈断指,引起舆论轰动,不仅孙中界要被冤罚,而且这弊政不知要延续到何时。大学生孙志刚被殴死亡案促成了收容制度的改革。农民工王斌余讨薪不成一怒杀死包工头促成了政府的对拖欠民工工资的措施。瓮安县的民变事件造成了县太爷们的丢官。如果黑政总是要等到百姓忍无可忍,激烈爆发,才能被纠正,那不还是在延续中国几千年的窦娥冤,杨乃武和小白菜的翻案昭雪模式吗?这种现象屡屡发生,只能说是制度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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