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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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31 21:01:26) 下一个
第一章 我是法官

这辈子终于头一遭做了法官,严装上阵之后,我是这样子的:

你们别以为本人的形象跟这张照片有任何相似之处。怎么可能!说什么咱也常被人赞为风流名草,自然是别具潇洒不凡的风度,绝不能像这样的又老又尽是娘味儿的。只不过小蜜姗姗来迟,本法官只得随便披挂上阵。要是我那美才女小蜜上来,肯定会帮法官大人我整出个够帅够威严的形象。没法子呀!美貌小蜜爱迟到,有才有貌的小蜜更爱随心所欲。各位就请将就吧!

言归正传,除了相片是假冒伪劣之外,本法官其实也只是个傀儡法官。既没有法官证书,更不懂法律。这阵子我们这夥法官同行的口号是:我是法官我说了算!我是法官我怕谁!哈哈!太合本草的胃口了!听起来就爽!这也是我为什么毛遂自荐做法官的主要原因。一言九鼎!过瘾!

好了,不糊弄你们了,我这里说的是一个游戏,名叫警民版版杀,我在里面担任法官。读者中也许很多人对这个游戏一无所知,那我就耐烦地简介一下(请熟悉规则的人跳过不阅):这是一个12人一起玩的游戏,游戏分好人坏人两派,好人有9个,其中2个是警察,7个是平民。坏人有3个,其中有2个是杀手,1个是卧底。好人一派大家互不相识,只有警察每天可以向法官查询一个人的身份。如果查到平民,警察和卧底,法官回答是“平民”,如果查到杀手,法官回答是“杀手”。坏人组3个人相互认识,每天一起商量杀一个人然后报给法官。游戏开始时,杀手晚上先杀人,然后被杀的人可以留下遗书,第二天警察查询,之后白天各人投票关人。警民帮赢的条件是要把杀手帮全部关进去,杀手帮赢的条件是要杀到自己人不可能再被关住。具体的规则请参阅附注:警民版版杀规则。
http://www.traderabc.com/phpBB2/viewtopic.php?t=9336&start=0

那法官大人在这游戏里有啥用啊?看起来既无权判决,又没有发言权的。不错,所以说法官只是傀儡法官,跟一部点票机器和报时钟差不多。所以版杀圣地逍遥津里有几个版杀迷软件工程师在那里使劲编程序代替法官呢。我后来才知道,法官这个角色除了是点票机器,报时钟之外,还得做文书,不时地要来个案情记录啊写题头啊等来记录在案还有娱乐观众的。还得做街道委员会大妈,专门为杀红了眼的还有受了委屈的人排忧解难,又得做环境清洁工,及时清理不当言论,驱逐裸奔玩家等。真是他妈的鞠躬尽瘁任劳任怨的婆妈角色,跟我这张假冒照片的形象倒是挺切合的。

也许有人在心里滴咕:那谁会喜欢做法官啊?你干嘛要做法官?问得不错,不问才傻。那我告诉你们,法官就是雷锋的角色,这个世界上还是有活雷锋的,我就是一个。一句话:图新鲜。再多一句:我愿意!图新鲜是因为没做过,想试试明察秋毫冷眼旁观是什么滋味。如果说玩家是演戏的,法官就是半个编剧+百分百看戏的。演戏固然过瘾,看戏应该更有趣吧?再说我也愿意。我自己玩得也不少了,虽然算不上老手,还真是什么角色都串过了。做杀手做得胆战心惊的试过,做平民被没逻辑没脑筋的同夥气得跳脚也试过,最可气的是有一次做警察居然被自己人出卖。。。算了,对某些白痴,气死也没用。还是歇歇吧,做法官图个眼福就好。更何况还能发号施令,又有美蜜日夜相伴,想来也必然别有风味。

有一些所谓理性的聪明的人想必就在心里冷笑了:你们这些应该都不惑了的人,真够自恋够变态的啊!正事儿不做,专门从这些虚情假意打打杀杀的游戏里枉费心思浪费光阴,真是可笑可怜又可悲的。赫赫,我也不想自辩,我头一次掉进这个游戏的陷阱,到后来迷上它,自然也有一些故事,但我并不打算告诉你们。对牛弹琴的事我也干不来。只这一句:人生本是一场戏,你再认真又如何?

话说那天我就那么百无聊赖神游物外的,气冲牛斗地吆喝了一声:

“小的们,都抄家伙开杀吧!我做法官,都说说:咱们玩什么?”

诗人(我叫她诗人,是因为她平白无事老爱时不时作效颦捧心状,还酸文假醋地无病呻吟几句) 这时装模作样地来一句: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有几个喜欢围在她身边附庸风雅的,这时就熙熙攘攘起来:

“好啊!相忘于江湖!好名字!我们就玩这个吧!”
“相忘于江湖好!普天之下,就是江湖一个。”
“游戏之后,恩怨全消,正是相忘于江湖。”

相忘于江湖既然是众望所归,就那么定了。当晚我便纠集了全部12个玩家。呼啦!几乎都是杀坛老手,响当当的玩家们。有水就有鱼,有英雄就有美人,当下就敲定了江湖人物共有:

阿飞,段誉,风四娘,老顽童,木婉清,潘金莲,三少爷,扫地僧,苏樱,武松,小鱼儿,虚竹 。

真正是:群英会聚江湖闹,刀光闪动腥风起。马上就有好戏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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