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另一半”系列之四 - 拥枪的自由
在美国生活多年,我经过过许多枪店。
有些枪店开在城市边缘的商业区里,门脸并不起眼;有些则与狩猎用品、户外装备和钓鱼工具摆在一起,看上去与普通体育用品商店没有太大区别。停车场里停着皮卡、越野车,也停着普通的家庭轿车。顾客推门进去,神情自然,没有电影里的紧张,也没有人把这里当成一个危险的地方。
柜台后面,一排排手枪整齐地陈列在玻璃柜中。墙上挂着步枪和猎枪,旁边摆放着弹药、枪套、瞄准镜和清洁工具。店员平静地介绍不同的型号、口径、价格和用途,就像汽车销售员介绍发动机、性能和配置一样。
我第一次走进这样的商店,内心受到了一种难以言说的震动。
在我们过去的经验里,枪通常属于军队、警察或者罪犯。一个普通人怎么可能拥有枪?一个人手里有枪,似乎总带有某种危险甚至不可告人的意味。
然而在美国,枪可以是一件公开出售的合法商品,也可以是一项受到法律保护的家庭财产。有人购买它用于狩猎,有人用于射击运动,有人把它当作收藏,也有人只是希望把它放在家里,在危险来临时保护自己和家人。
在许多美国人眼里,枪并不首先意味着暴力。它意味着权利,意味着自卫能力,也意味着美国人所理解的自由。
如果不了解美国的历史,就很难理解美国人为什么如此看重枪支。
美国不是一个像许多欧洲国家那样,在古老王朝和漫长历史中逐渐形成的国家。它诞生于殖民、反抗和战争。早期欧洲移民来到北美大陆时,面对的是荒野、野兽、疾病、边疆冲突,以及遥远而软弱的公共权力。政府往往鞭长莫及,警察和常备军也不像今天这样随时存在。
一个家庭必须依靠自己保护住房、牲畜和土地。枪既是狩猎工具,也是生存工具。
后来,北美殖民地反抗英国统治。美国人关于国家诞生的集体记忆,不只是议会里的辩论和《独立宣言》中的文字,也包括普通人拿起武器,对抗他们认为已经失去正当性的政府。
因此,枪从一开始便进入了美国的政治文化,并逐渐成为自由、独立和自我保护的象征。它包含着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政府的权力不应当是无限的,人民必须保留保护自己的能力。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由此成为拥枪者最重要的法律依据之一。对他们来说,持枪并不是政府赐予的特权,而是宪法确认的权利。政府可以管理枪支,却不能轻易剥夺这种权利,就像不能轻易剥夺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一样。
这也是许多外国人最难理解的地方。
在许多国家,人们相信秩序来自政府;在美国,却始终存在另一种传统:美国人认为,政府不仅可能保护人民,也可能侵犯人民。自由不能完全依赖掌权者的善意,个人还必须保留某种不受权力任意支配的能力。
这并不意味着今天的普通美国人真的准备拿起枪来反抗政府。更多时候,它是一种政治上的本能:不愿意把全部权力交给国家,也不愿意把自己的安全完全托付给别人。
美国的枪支争论之所以长期没有结果,一个重要原因是,双方虽然生活在同一个国家,看到的却不是同一个美国。
对于住在芝加哥、纽约、洛杉矶等大城市的人来说,枪往往首先与犯罪联系在一起。
他们在电视新闻中看到街头枪击,看到便利店抢劫,看到年轻人因为一次争吵失去生命。枪让一场原本可能止于拳头的冲突,瞬间变成无法挽回的死亡。对许多城市家庭来说,枪不是自由,而是恐惧。
父母担心孩子走错街区,担心深夜听见窗外的枪声,也担心校园里发生最可怕的事情。那些失去孩子的家庭很难理解:为什么一种可以如此迅速夺走生命的武器,仍然能够如此轻易地落入不该拥有它的人手中?
但是在另一个美国,枪的意义完全不同。
在乡村、山区和人口稀少的地方,最近的警察局可能很远。一个家庭遇到闯入者时,警察未必能够在几分钟内赶到。农场主需要保护牲畜,猎人把狩猎视为代代相传的生活方式。父亲会在孩子长大以后教他怎样握枪、瞄准,并一遍遍告诉他:永远不要把枪口对准别人。
在这些地方,一支枪可能已经在一个家庭里保存了几十年。它不只是武器,也可能是祖父留下的遗物,是父子之间共同的记忆,是成年、责任和独立生活的象征。
城市看到的是枪支造成的伤亡,乡村看到的是个人保护自己的权利;一边要求安全,另一边担心失去自由。他们谈论的是同一支枪,却生活在两个不同的美国。
许多拥枪者并不认为自己生活在一个随时需要拿枪自卫的社会里。他们可能一辈子也没有向任何人开过枪,甚至希望永远不必使用它。但是,他们仍然愿意把枪放在家里。
他们的理由很简单:当危险真正来临时,警察可能还在路上。
这种观念与美国人的个人主义密切相关。在传统的美国文化中,一个成年人首先应当对自己和家庭负责。他不能把生活中的所有问题都交给政府,也不能假定总会有人及时赶来帮助他。
这种个人责任感有值得尊重的一面。但是,问题也随之出现。一个人在紧张、愤怒、醉酒或者精神失控时,是否仍然能够正确使用手中的枪?家里有孩子,枪支能否得到妥善保管?一个人以为自己正在自卫时,有没有可能错误判断形势,伤害无辜者?
枪可以保护一个家庭,也可能毁掉一个家庭;它可以阻止犯罪,也可能使一次普通争执变成命案。
枪支问题最困难的地方,恰恰在于它的两面性。枪本身不会决定善恶,但它会把一个人的善意、恐惧、愤怒和错误判断迅速放大,并使后果变得无法挽回。
美国人喜欢谈自由。言论自由、宗教自由、财产权利、选择职业的自由、迁徙的自由,以及拥有枪支的自由。美国之所以成为美国,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它对个人权利保持着一种近乎执着的尊重。
可是,任何自由都会在某个地方遇到他人的自由。一个人有表达意见的自由,却不能随意威胁他人的生命;一个人有驾驶汽车的自由,却必须接受驾驶训练并遵守交通规则;一个人拥有自己的房屋,却不能在住宅区里任意堆放危险物品。
那么,拥有枪支的自由是否也应当受到某些限制?
控枪者认为,枪支并不是普通商品。它能够产生致命力量,因此社会有权要求更严格的背景审查、储存规则和购买条件。限制某些高风险人员获得枪支,并不等于剥夺所有人的自由,而是为了保护更多人免受伤害。
拥枪者却担心,任何限制都可能成为下一步限制的开始。今天是增加一道审查,明天可能是禁止某类枪支,后天则可能要求人们交出武器。在他们看来,政府很少会主动归还已经获得的权力。因此,即使某项规定本身看起来合理,他们仍然会追问:这条道路最终将通向哪里?
于是,双方争论的已经不再只是一项具体政策。他们真正争论的是:政府是否值得信任?为了公共安全,个人应当交出多少权利?为了保留自由,社会又愿意承担多少风险?
更深一层说,自由究竟只是“我有权做什么”,还是也包括“别人不必因为我的选择而生活在恐惧之中”?
如果一个人拥有枪支是他的自由,那么,一个孩子能够安全地走进学校,是不是另一种更加基本的自由?
如果一个家庭要求政府保护他们免受枪击,那么,另一个家庭要求在政府无法及时保护他们时保留自卫能力,是不是也有自己的道理?
正因为这两种诉求都包含某种合理性,美国的枪支争论才会如此尖锐,也如此难以解决。
每当发生严重枪击事件,控枪者便要求政府立即行动。他们认为,生命不断消失,而政治人物却只是在重复空洞的慰问。对受害者家庭而言,所谓“耐心讨论”,常常意味着什么也不改变。
与此同时,拥枪者也会迅速警觉起来。他们认为,一些政治人物正在利用悲剧扩大政府权力,把守法的枪支持有者与罪犯混为一谈。一方说:“如果现在还不行动,还要等多少人死去?”另一方说:“罪犯不会遵守法律,新的限制只会约束守法的人。”
一方看见的是受害者,另一方看见的是可能被剥夺权利的公民。双方都相信自己是在保护美国,也都认为对方正在摧毁美国。
更令人忧虑的是,枪支早已不再只是一项政策问题,它逐渐变成了一种身份标志。
一个人是否拥有枪、如何谈论枪,有时可以显示他住在哪里、属于哪个社会阶层、接受什么媒体的信息,甚至可能支持哪个政党。人们还没有开始讨论具体政策,便已经根据对方对枪的态度,判断他属于“哪一种美国人”。
可是,真实生活通常比政治口号复杂。走进枪店买枪的人,可能是一位准备参加狩猎季的老人,一名喜欢射击运动的年轻人,一位担心住宅附近治安恶化的母亲,也可能是一名从军队退役多年的老兵。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不是罪犯,也不希望伤害任何人。
他们购买枪支的理由各不相同,但许多人心中都有一个共同的信念:在最坏的时刻,自己仍然应当拥有保护自己和家人的能力。这种信念很难仅仅依靠统计数字消除。
同样,枪击受害者家庭的痛苦,也不能被一句“这是宪法权利”轻轻带过。对于一个失去孩子的母亲来说,任何抽象的自由都无法回答那个最简单的问题:为什么一件如此危险的东西,会落到不该拥有它的人手中?
美国人常说,自由不是免费的。这句话通常被用来纪念那些为国家牺牲的人。但是放在枪支问题上,它也有另一层含义:任何自由都可能带来代价,关键是谁在享受自由,又是谁在承担代价。
拥有枪支的人得到的是安全感和自主权,无辜中枪的人承担的却可能是生命。严格的枪支管制也许能够降低某些风险,却可能让偏远地区的家庭觉得自己失去了最后的保护手段。
如果自由的好处属于一个人,代价却由陌生人承担,这种自由是否仍然公平?反过来,如果为了消除所有风险,政府可以不断扩大权力、限制守法公民,那么自由是否还会剩下原来的意义?
美国至今没有找到一个让所有人满意的答案,也许它永远不会找到。因为美国人争论的从来不只是一件武器,而是国家与个人之间的界线:政府应当拥有多大的权力,个人应当保留多少自卫的能力,一个社会又愿意为了自由承担多大的风险。
美国人担心失去安全,也担心失去自由;他们希望政府保护自己,又不愿把保护自己的全部能力交给政府。枪因此既代表着对个人权利的坚持,也提醒人们:一种权利如果缺少责任与约束,同样可能伤害他人的权利。
自由从来不只是“我可以做什么”,也包括“我的选择会给别人带来什么”。真正困难的问题,不是自由是否需要付出代价,而是谁有权作出决定,又由谁来承担代价。
枪既可以是自由的象征,也可以成为自由的威胁。这正是美国枪支问题最深刻、也最难解开的矛盾。
这是非常荒谬和危险的说法。正当防卫的目的只能是制止迫近的威胁,不是杀死对方,更不是消灭证人。你在威胁停止后还继续开枪,反而可能使合法防卫变成犯罪。“死人不能作证”这种动机如果成为证据,对开枪者极其不利。
“打中手臂要说本来想打头。”
这同样荒谬。法律判断的重点是当事人是否合理地相信致命武力对于制止迫近威胁是必要的,而不是要求当事人证明自己“一定想打死对方”。故意编造口供毁掉你的可信度,产生新的法律风险。
美国各州法律不同,不能简单地说全国只有在保护生命时才能使用致命武力。例如伊利诺伊州对住宅入侵和制止强力重罪设有例外,得克萨斯州在非常有限的财产犯罪情形下规定得更宽。“90%的持枪自卫者进监狱” 以及 “FBI统计两千多起、只有两起成功” ,我没有查到任何FBI、司法部或其他可靠研究支持这个数字。把合法防卫、违法开枪、没有开枪的威慑、住宅防卫和大规模枪击事件全部混为一谈,也无法得到一个有意义的 “90%” 。如果拿不出出可以查证的报告名称、年份、作者和链接,这只能被视为没有依据的说法。
这个概念是错误的,你要是做了,保证你坐牢,这就是为什么在美国90%的持枪自卫案,开枪的进监狱的原因,因为美国法律的漏洞,不要求拥枪者学习相关的法律。
在美国使用枪支自卫,唯一的合法标准是保护人的生命,你自己的或者他人的,没有其他。
你不能开枪保护你的房屋,不能保护宠物,因为这不属于人的生命。你不能在罪犯逃跑的时候开枪,哪怕他手里拿着你家值钱的东西,因为他逃跑,意味没有对你的生命形成立即的威胁。
你不能在他们面前拿出枪来威胁对方,这叫恐吓,brandishing。你开枪打伤对方手臂,让刀子落地,也不行,因为你可以打手臂,说明你有选择,有选择意味不属于立即的危险。
任何上述事情你做了,你违法。其实还有很多例子。
唯一合法自卫的时候是你的生命或者旁人的生命被威胁,你不开枪就不能解除威胁。
一旦开枪务必打死,因为死人不能在法庭作证。即使是开枪打对方不致命的地方,也要说是自己抢法不精,本来是想打头的。
有一些方法是可以客观上开枪保护财产而不违法的,这意味在法庭上撒谎,但有效。美国有一句话,不违法的是傻瓜,说的就是这类情形。
这就不教了。
FBI统计过本世纪前10年的两千多起开枪自卫的案件,只有两起是成功的,其他的都失败。失败的概念是或者你被打死了,或者违法坐牢。
你走进一家餐馆,邻桌那位安静吃饭的顾客,腰间可能就藏着一把手枪。你不会知道,周围的人也未必知道。对携枪者来说,这并不表示他准备与谁发生冲突,而只是希望在最坏的事情发生时,自己不至于毫无防卫能力。
对熟悉这种生活方式的人来说,守法公民携枪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可是对从未接触过枪支的人来说,一个陌生人可以带着枪坐在自己身边,这件事本身就足以令人不安。对同一个场景,一方感到更加安全,另一方却感到更加危险。这也是美国枪支文化中又一个难以调和的矛盾。
不过,自杀同样是枪支风险的一部分;没有枪是否会使用其他凶器,也不能完全回答不同武器致死能力是否相同的问题。“零不是数”关于媒体报道的提醒也有道理,许多城市居民对枪支伤亡的认识确实来自媒体和社区经验,而非亲眼所见。但媒体可能放大恐惧,并不表示枪支死亡不存在。
几位的分歧恰好说明了本文想表达的核心:同一支枪,在一些人眼里是自卫和自由,在另一些人眼里却是风险和恐惧。理解这种分歧,并不等于必须站在其中任何一边。
楼下“3227”网友大概不知道, 三四万人死于枪下,大多数是自杀。 死于枪下的谋杀,没枪也会使用其他凶器。 你没有拥枪的权利,那么贼入家门你是打算显示中国功夫,还是把妻女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