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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公民权”之争:为什么连支持特朗普的大法官,这次也说“不”?

(2026-07-01 13:01:40) 下一个

这两天,美国各大媒体都在报道同一条重磅新闻:美国最高法院以6比3的裁决,否决了特朗普总统试图通过行政命令限制“出生公民权”(birthright citizenship)的做法。也就是说,只要是在美国出生的孩子,除极少数特殊情况之外,仍然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身份。这一原则来自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也受到1898年“黄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的长期支持。

需要说明的是,最高法院并不是主动找特朗普麻烦的。美国法院实行“被动司法”原则,法官不会主动干预政治,必须有人起诉,法院才能介入。特朗普签署行政命令之后,包括纽约州、加州在内的多个州政府,以及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等民权组织,迅速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总统无权通过行政命令改变宪法赋予的出生公民权。几位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先后发布禁制令,阻止该行政命令实施。联邦上诉法院的裁决也没有支持特朗普政府的主张。于是,特朗普政府继续上诉,案件最终一路打到了最高法院。

特朗普这几年一直非常依赖最高法院。他知道,在一个保守派占多数、其中三位大法官还是他本人任命的最高法院里,自己经常能够得到支持,打赢官司。事实上,过去几年,最高法院在不少重大问题上确实给了特朗普很大的法律空间。比如关于总统豁免权的裁决,就极大地扩大了总统在任期间行为的保护范围。很多批评者担心,这几乎会让总统觉得,只要是在总统任内所做的事情,就可以不承担普通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但这一次,最高法院没有站在特朗普这一边。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写下了多数意见。他的大意是,公民身份不是普通的行政身份,而是一个人享有权利并参与美国政治共同体的基础。第十四修正案当年作出的承诺,是把这个身份给予在美国土地上出生的人。

他的结论是:“We keep that promise today.”

这句话之所以有力量,是因为它把这场争论从普通移民政策问题,提升到了宪法承诺的问题。换句话说,法院承认,今天美国确实面对非法移民、短期访客赴美生子、生育旅游等新情况。但是,法院不能因为现实问题复杂,就随意改写宪法已经承诺的东西。

当然,反对意见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大法官托马斯认为,第十四修正案当年主要是为了解决黑奴解放之后的公民身份问题,并不是为了让所有临时或非法进入美国的人,他们的孩子都自动成为美国公民。大法官阿利托也认为,这次高级法院的多数意见把出生公民权解释得过宽,实际上会鼓励非法移民和“赴美生子”。他们的基本担心是:如果任何人只要来到美国生孩子,这个孩子就自动成为美国公民,那么美国的移民制度、福利制度和医疗制度都会承受越来越大的压力。

确实,这些担心很有道理,我自己也非常认同。中国人对“赴美生子”并不陌生。很多有钱人早就这样做过。有些人自己在中国挣钱,太太和孩子在美国或者加拿大建立一个后方。孩子拿到美国身份,日后进退都有余地。记得央视某著名主持人当年赴美生子的事情,就曾经引起过很多讨论。对不少中国富人来说,这其实是一种“两条腿走路”的安排,可以做到国内有资源,海外有退路。对于一些贪官或者权贵家庭来说,美国身份甚至可能成为日后的避难所。

但问题是,在一个法治国家里,“有道理”和“合法”不是一回事。法院的任务,不是判断特朗普的政策想法有没有现实道理,而是判断总统有没有权力通过行政命令改变宪法原则。显然,总统没有这个权力。“出生公民权”写在第十四修正案里,已经实行了一百五十多年。如果总统认为这项制度今天已经不合适,他可以推动国会立法,也可以推动修宪程序,但他不能绕过国会和宪法,只靠一纸行政命令把它改掉。

这正是这次判决最值得注意的地方。最高法院并不是说,美国不能讨论出生公民权的问题;也不是说,美国不能打击生育旅游。事实上,政府完全可以加强签证审查,打击以欺骗方式入境生子的中介机构,也可以调查签证欺诈、洗钱、身份欺诈等行为。但是,打击欺诈是一回事,取消宪法上的出生公民权是另一回事。

如果美国真的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制度,就必须走正式的法律程序。国会可以立法处理一些具体问题,但如果要推翻第十四修正案长期以来的宪法解释,恐怕最终还要走修宪道路。美国修宪极其困难,需要国会参众两院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并得到四分之三州议会的批准。这不是总统一句话能够解决的,也不是最高法院凭现实感觉就能改掉的。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一些平时比较同情特朗普、甚至经常支持保守派立场的大法官,这一次没有完全站在他这一边。因为他们可以在政治理念上偏保守,可以对非法移民和赴美生子现象感到担忧,但到了宪法问题上,他们仍然必须面对自己的职责。他们宣誓效忠的对象,不是特朗普,不是共和党或民主党,也不是某一种现实政策,而是美国宪法。

在中国,类似的问题,也许一次政治局会议、一次全国人大表决,甚至一份行政文件,就可以迅速解决。国家认为不合适,就改。领导层认为需要堵住漏洞,就堵。效率看上去很高,程序却往往只是形式。

而在美国,要改变这样一件事,却会惊动整个国家机器。即使总统本人认为有道理,即使很多民众也觉得应该改革,仍然不能越过宪法。

这就是美国的独特和伟大。它有时候显得拖沓,有时候显得低效,有时候甚至让人觉得不近情理。但是,它最核心的原则是:任何人,包括总统,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

罗伯茨那句话,也许正是这次裁决最好的概括:“We keep that promise today.”

2026.7.1 于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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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 )评论 (13)
评论
花似鹿葱 回复 悄悄话 “他们宣誓效忠的对象,不是特朗普,不是共和党或民主党,也不是某一种现实政策,而是美国宪法。”真正的民主精华就在于此。宪法、法律高于总统权力
东方华夏 回复 悄悄话 中国一尊想干嘛干嘛,川普算个零。
东方华夏 回复 悄悄话 中国修宪都出来了。中国有宪吗?有可比性吗?
东方华夏 回复 悄悄话 200年前的法律,被现在的非法移民滥用,损害美国人的利益。能废就废,废不掉再说别的。
Q22 回复 悄悄话 本来也觉得川这次难度大,不能赢,因为涉及宪法问题。
但这次高院对 “受美国管辖”一词没解释清楚,含糊过去了。
其实来美国的非移最多的是拉美国家,比如墨西哥;地理位置近嘛。以后还会是这些拉美国家来的最多,中国的会越来越少(国家进步,人民生活提高,地理也远),自然常情所至。
远远的雾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dong140' 的评论 : 川总最关心的是股票市场,如何赚钱。谢谢点评!
远远的雾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BeijingGirl1' 的评论 : 谢谢点评!你说的中国修宪的过程,我确实了解不多。但总感觉一切都好像是走过场,很难有反对的声音。
远远的雾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新林院' 的评论 : 确实太难了,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所以要想解决公民权的问题,必须通过其他的途径,要么立法,要么通过国会采取一些新的措施。谢谢分享!
远远的雾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irisin2021' 的评论 : 是的,修改宪法或者通过新的法律,并不是大法官所能做的事情。他们的职责就是解释宪法,维护法律。谢谢跟帖点评!
dong140 回复 悄悄话 谢谢分享。老川就是为了博眼球,他才不愿意努力去搞修宪,那需要多少工作阿
BeijingGirl1 回复 悄悄话 写得好清楚啊,来龙去脉清晰了然。 “这正是这次判决最值得注意的地方。最高法院并不是说,美国不能讨论出生公民权的问题;也不是说,美国不能打击生育旅游。事实上,政府完全可以加强签证审查,打击以欺骗方式入境生子的中介机构,也可以调查签证欺诈、洗钱、身份欺诈等行为。但是,打击欺诈是一回事,取消宪法上的出生公民权是另一回事。”。

中国上次修宪, 也折腾了一年多, 并不是一道命令就可以解决的。 从政治局常委讨论表决开始, 由上至下, 由党至人大, 只不过大家都不知道。
新林院 回复 悄悄话 美国推翻美国宪法修正案极为罕见,至今只有一例:
美国宪法第 18 修正案在全美国禁酒。
美国宪法第 21 修正案推翻第 18 修正案,对酒解禁。
irisin2021 回复 悄悄话 任何有常识的人都知道,公民权已时过境迁,需要调整,但这是国会的事,大法官也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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