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科技企业家埃隆·马斯克(Elon Musk)的大孩子Vivian Jenna Wilson 出生时,医生依据生理特征,将她登记为男性。
青春期后,Vivian 公开表示,她一直认为自己是女性。2022年,刚满18岁的Vivian 行使了法律赋予成年人的自主决定权,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院申请更改姓名和法律性别。法院随后批准了她的申请,于是她正式更改自己的名字为Vivian Jenna Wilson,随母亲姓,改自己的法律性别为女性。
这个案例引起了巨大的争执,不仅仅因为Vivian Jenna Wilson是全世界著名的科技企业家马斯克的孩子,尤为重要的是:到底是谁有权定义“个体的性别”?是生物学?医学?法律?父母?社会?还是个体自己?
马斯克强调:生物学上的性别是真实的。
Vivian 更强调:内在的性别认同才是真实的。
于是,双方争论的不仅仅是变性问题,而是究竟谁拥有定义“一个人的性别”的最终权力?
假小子阿宝12岁时问过我:“我应该成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心目中的男孩,还是回到我自己女孩的生理身份?”
阿宝出生在中国的计划生育年代,一个家庭只能生育一个孩子。阿宝的爷爷奶奶和爸爸妈妈在阿宝出生前都指望她是个男孩。爷爷奶奶与亲友们早就说明白了,各种迹象显示他们“一定”会有一个孙子。结果事与愿违,阿宝是个女孩。
阿宝从出生到12岁,家里一直把她当男孩抚养,衣服是男孩子的,玩具也是男孩子的。还好,阿宝的法律性别仍是女性,学校老师知道她是女孩,同学们只认为她是个假小子。
阿宝12岁时来了月经,第二性征也呈现出来。她穿起女孩的服装。阿宝的爷爷奶奶和爸爸妈妈还是比较开明,没有执意阿宝一定要表现为一个男孩子。
阿宝自己的苦恼是:什么是性别错位?我的性别由谁决定?
“性别错位” 通常由两种:一种生物性错位,一个人成年后发现, 自己内心认定的性别, 与出生时被生理学因素所指定的、被家庭和社会一直沿用的性别不一致, 于是选择变性, 让外在的与内在的性别重新对齐。
马斯克的孩子Vivian就是这一类型。
另一类型是社会性错位。在一些重男轻女,或需要"儿子"来维持家族地位、继承财产、履行社会角色的文化里, 家庭会主动把女孩当作男孩抚养,剪短发、穿男装、用男孩的名字称呼、让她做只有男孩能做的事,如阿宝的经历。
阿宝的经历不仅在中国社会普遍存在,阿富汗和南亚等地区的“Bacha Posh”传统就与阿宝的经历很相似。

“Bacha Posh”在达里语(Dari)中的意思是“打扮成男孩”(dressed as a boy)。它指的是一些家庭将自己的女儿当作男孩来养育,让她穿男孩的衣服、剪短发、使用男性名字,并以男孩身份生活一段时间。这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现象。
在阿富汗传统社会,男性拥有更多的社会权利,例如,可以独自外出;可以陪同家中的女性出门;更容易接受教育;可以工作赚钱;被认为能够延续家族血脉和承担家庭责任。因此,如果一个家庭没有儿子,或者缺少成年男性,他们会让一个女儿成为“Bacha Posh”,以便帮助家庭办事,陪伴母亲和姐妹外出;避免因没有儿子而受到社会压力。有些家庭甚至相信这样做能带来下一胎生男孩的好运。
多数"Bacha Posh"在青春期前后会重新恢复女性身份,穿回女装,留起长发,学习传统女性角色。有些人最终结婚、生子。
但是,性别身份转换往往非常困难。这些“Bacha Posh”和阿宝一样,她们从小习惯了男孩的自由,重新回到女性角色后,需要面对更多限制。她们在个体性别身份的重新认同和心理适应方面,承受了很大的社会压力。
还有一种性别问题出现在竞技性运动员身上。
南非著名中长跑运动员卡斯特·塞门娅(Caster Semenya)的性别争执案已成为现代体育史上关于生物学性别(biological sex)、性别认同(gender identity)、性发育差异(Differences of Sex Development,DSD)以及竞技公平之间最具代表性的争议之一。
卡斯特·塞门娅获有两届奥运会800米冠军(2012、2016)和三届世锦赛冠军。她并非跨性别者(transgender),她出生时由医生根据外在生殖器特征确认为女性,并一直以女性身份生活,她心理上也认同自己是女性。
她出色的竞赛成绩引发了质疑,国际田联(World Athletics)随后对其进行了医学评估。随后的法院文件证实,她属于一种性发育差异(DSD)的情况,她体内睾酮处于男性范围,因而令她在女子竞技项目中拥有显著优势。
国际田联依据生理指标,限制了卡斯特·塞门娅参加女子比赛,除非她服药降低激素的药物。
卡斯特·塞门娅不服,她认为自己没有作弊,没有服用任何违禁药物,只是生来如此。她提出了一个极具哲理的问题:“究竟由谁决定我是女人?是出生时医生的判断?还是体育规则?”
(1)从生理的角度
我们可以把所有人类的性别看成一个频谱。左边 49% 是明确的生理男,右边 49% 是明确的生理女,中间 2% 性别不明确。
中间这 2% 性别不明确的,有很多类似南非的 Caster Semenya,有睾丸,只是在肚子里,没有下降到体外,没有卵巢,体内睾酮比那明确的生理女高出很多。
对中间这 2% 如何定义性别,有不同的提议。
我比较认同的一个提议是:如果体内只有睾丸,没有卵巢,则定义为生理男;如果体内只有卵巢,没有睾丸,则定义为生理女。
这个提议能涵盖那 2% 里的大部分,但还剩下一小部分更难定义的,身体里有两套生殖器官,一套男,一套女。我个人看法是:定义为双性人。
最近这些年,有关“个体的性别由谁决定”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加州甚至因为上厕所的问题抵制了半个美国的州。
我其实有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
那就是,在身份证上标出“生理性别”和“心理性别”两项。
“生理性别”由以上(1)划定,极少数的可以定义为双性人。
“心理性别”由持证者自己定。
“生理性别”是从科学、客观的角度。
“心理性别”是从主观的角度,尊重了持证者自己的意愿。
这样,就少了不少无谓的争吵。
体育比赛,我赞同不让生理男参加女子比赛,这样能使生理女有公平竞争的机会(生理女付出十倍的努力,成绩还是比生理男差一大截),同时也避免生理女被生理男打伤。
公共浴室,我赞同不让生理男进女浴室,以保护生理女(尤其是未成年女孩)的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