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法院“阻击”川普,到底彰显了什么?
昨天(5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裁定,川普利用《国家紧急状态法案》对多国全面征收关税的行为超出总统职权范围,裁决阻止相关关税措施生效。此案源于几家从事进口的小公司对政府发起的诉讼。这种事情,对我已经不新鲜了,本不打算评价。因为我知道这个裁决做不到马上“阻止”,还会在法律框架内扯一段时间。川普大概率还是可以做他想做的事情。
然而今天早些时候看WXC的有关此事的新闻,看到两则评论,一是认为这件事暴露了美国民主的“虚伪性”,几个小公司和三位法官竟能“控制”民选总统,表明这个法律系统是“笑话”;二是认为小公司不过是华尔街和“深层政府”(deep state)的工具。对此,我倒是要评论几句 ——
**诉讼和裁决不是民主与法治的笑话
总统和政府当然可以被小人物提告。民选总统并非被赋予“皇帝”般的权力,美国宪法规定三权分立,总统作为行政分支的领导者,其行为必须合法。任何公民或企业都有权通过司法途径寻求他们认为的“公正”,哪怕他们面对的是总统和政府。
几家小公司对老川关税政策的诉讼,正是普通企业和公民行使宪法赋予权利的体现。这次事件不仅不反映制度的失败,而是其活力与坚韧的体现。这次为什么不是苹果、亚马逊这些富可敌国的大公司站出来呢?要我看,因为那些大公司有自己的考量,简单说即在现在这种局势不明朗的情况下,他们怕贸然站到强势的老川的对立面没好果子吃。
** 川普有合法途径继续推行其政策
“笑话”论者,对美国司法体系的层级不了解,以为贸易法庭裁决就“一锤子定音”了。就在几小时前,联邦上诉法院 (Federal Appeals Court )已经“暂停”了昨天的“阻止”,总统有关关税的各项举措暂时均有效,可继续实施。当然,法律博弈也在继续。
必要时,川普内阁还可以向最高法院上诉。如果最高法院推翻贸易法院的裁决,川普的关税政策将得以实施;若最高法院支持贸易法院的裁决,川普必须遵守,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无路可走。他可以依据其他法律条文重新制定政策,继续推进其目标。这种动态的司法审查和政策调整,正是美国法治体系的特点,并非 “笑话”。
最重要的是,民选总统的权力要受制于宪法和法律。你说不对吧,比如总统赦免罪犯(拜登赦免了他儿子,老川前天刚赦免两个经济诈骗犯),不就是凌驾于法律之上吗?不是的。总统的这项权力也是法律赋予的。当然,大多数美国人希望对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废除这项权力。但美国宪法出奇地保守,修改的门槛很高。仔细想想,这其实也是好事,防止了动不动就“修宪”。
** “阴谋论”毫无根据
阴谋论者,认为这些小公司被华尔街、民主党或“深层政府”(deep state)当枪使,这是毫无根据的。进口业务几乎是这些公司业务的全部,在高关税下的经济损失,远比那些大公司更沉重。提起诉讼是其维护权益的选择,无需用“华尔街”或“深层政府”这样的阴谋论来解释。库克不敢说话,并不意味着这些无名小辈也不敢。
阴谋论者将自己困惑的社会现象,不合逻辑地归因于“幕后黑手”。热衷于阴谋论者,经常是在阴谋较多的环境下长大,或在充满阴谋的环境里生存较长时间的一些人。这些人不仅容易对事物产生“阴谋论“的归因,他们自己也比较喜欢搞阴谋,大多不大气,不阳光。
** 专制制度的惯性与民主思维的缺失
多说两句。具统计,中国大陆文革以后来到美国的第一代华人(包括我),迄今多达150万左右。这批人是在专制体制下成长起来的,有些人还是专制制度的受害者。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他们中的不少人,又表现出对专制制度的潜意识认同和对民主法治的轻视和不信任。近年来中国经济的发展,在他们心中成了专制制度的成功。当自己的利益在美国受损时,他们不是用法律手段捍卫权利,而是经常陷入阴谋论和对制度的否定之中。这样的人不理解公民社会和公民权利,当然也就不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到头来他们成为这个国家的边缘人。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甚至把这种精神上的“不适”传给自己的子女,这实在是两代人的不幸。
谢谢临览、评论。
我非常同意你对宪法的看法。不要说美国,我去年去土耳其,问一个年轻人,埃尔多安那么保守,他为什么那么多年不能让土耳其完全伊斯兰化呢?他说,埃尔多安做不到,因为我们的宪法有第四条,它说前面三条不可更改。。。
如今汉民族的民族性方面,如你所言问题是很多的,但根源究竟是什么,我也没有想出个名堂来,按理说,传统文化中中国人是讲礼和义的。是因为元朝以后被外族统治吗?这个也很难说清楚。。。 至于恋土思根,现代日本人可能不比中国人弱,而且更不易于融入欧美文化。然而“科蒙拐骗”这类事情,他们少得太多了。
的确,美国总统有权宣布国家处于“紧急状态”。但是 ——
1. 他必须立刻向国会解释其决定的原因
2. 国会可以通过决议终止总统的决定
3. 终止的门槛较高,需要三分之二多数
美国那来啥"紧急状态"了?
川普既然可以睁眼说瞎话,随便编造出个"对等关税""紧急状态";那就不要怪法官指出国王的新衣是不存在的,根本就没有啥"紧急状态"可言。
我们可以怀疑法官的动机。
但是总统——不管谁是总统——是可以要求面对原告、面对法官的。法官的判决如果“不公”,总统或政府也是可以申述的。
老川在宣布对等关税的同时,就宣布了国家紧急状态,这是有案可查的事实。
法官判决的逻辑基础应该基于事实,而不应该基于自己对国家是否处于紧急状态的个人看法。
所以,越俎代庖的是法官自己。
花姐好。这就牵涉到我写本文的初衷 —— 一个“正常”的国家,其司法体系允许公民对总统和政府提出质疑,这本身是最大的意义。。。至于质疑和判决是不是“公正"、总统是不是“正确”,则在其次。
这起判决仅针对几家小企业的诉讼。法官本人的倾向是什么,其判决是不是与其他民主党州的诉讼“遥相呼应”,我们不知道,但可以猜。。。老川的政策不会停止,其是非得失也许需要多年后回头看。
菲儿好。你说得对,三权分立,相互制衡,从长远,来讲对国家和国民产生最大的利益。
谢谢朋友临读、评论。
法官判决的逻辑是 — 现在不是紧急状态,在这种情况下调整国际贸易税率应该是国会的事情。你老川错误地使用《贸易扩展法》,越俎代庖,未经国会批准,是违宪的。
你说得对,在可见的将来,最后的决定还得人来做,这毕竟不是自然科学。
但AI的确可以是很好的助手。比如美国实行的是判例法,在200多年间的无数地方,类似的案子是怎么判的,AI或计算机检索可以很快完成,靠人的记忆力是不行的。
谢谢网友临览、评论。
英国的宪法是“不成文宪法”,非常复杂地夹杂在各项法律之中。
违宪和违反贸易扩展法是两件事。
宪法第一条第八款已被后来的贸易扩展法修改,联邦政府在实施对等关税时引用的是贸易扩展法。
说执行后续法律就是违宪,这太牵强,这等于是说1962年的国会违法修宪。
至于是否违反贸易扩展法,宣布紧急状态是宪法赋予政府的专属权力,何时变成由法官来宣布“在非紧急状态下”了?
话又说回来,好律师可也不是跟一般人打交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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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不单是米国啦,鄙人所在的英国恐怕甚至是更甚。各种法律条文、案例繁多,总统,总理固然是可以引用不同的法律反复推动自己的政策,个人当然也可以引用各种条文、案例为自己所用 --- 只要您的钱够,能找出那个“最合适的”律师。
究竟是好是坏?有人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说“此一时,彼一时”,有人说“横看成呤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总而言之,律师这个职业是非常有道理的,恐怕也是最后一个ai无法取代的行业。
谢谢朋友临览、褒奖。
谢谢临读、评论。以下内容供参考——
贸易法院昨天判决的依据是“宪法第一条第八款”(Article I, Section 8):
这一条款规定,国会拥有对外贸易和关税的立法权。贸易法院裁决指出,尽管1962年的《贸易扩展法》(Trade Expansion Act of 1962)授权总统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国家安全或经济紧急状况)调整关税,但这种授权并非无限的。川普政府以经济安全或“对等关税”为由,在非紧急状态下,对几乎所有国家实施广泛的关税,超出了宪法赋予的权限,侵犯了国会的专属权力。
此事的是非曲直,最好的解决途径,是最高法院裁决。老川到底是否违宪,由最高法院“解释宪法”来评判。
总统的行为和职权是比较灵活的而且具有时效性,因此法律往往不能完全覆盖总统的职责,从而产生法律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