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经又来了。
与其让房价一直沉沦,拖累经济,不如开闸放水,托住房价。代价是通货膨胀,益处是稳定经济下行的压力。
如何放水?
1. 以个人或企业过往五年或十年实际缴纳的所得税为基数,假定为一百万;
2. 以这个基数的一定比例,假定100%,发放房地产定向的贷款,还是一百万;
3. 该定向贷款可以用于购买新房(设定一定比例,比如支付不高于总价50%的部分);
4. 或者用于二手房交易;
5. 或者用于支付一定比例的房租(假定也是不超过50%,即二千元的房租可以用此定向贷款支付一千元);
6. 这个定向贷款不须设定固定的还款日期,仅在所购房产出售且盈利时以盈利部分偿还。如果不盈利,则仍记为贷款,不须偿还;
7. 收到这个定向贷款的房地产企业或者个人,可以其支付一部分的政府税收和土地出让款(还是假定50%,即一亿元税收与地价可以用其偿还五千万)。
码字太累,民经去吃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