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一直乱飞 于 2005-08-03 08:49:03
我至今还会想起他,那个我一直喜欢的男孩子,如果现在上天安排我们再见面,我也还是会愿意和他说说话,真的,只是说说话。
他是我喜欢的那种男孩子类型,个子高高的,喜欢打篮球,学习成绩好,一直当班长,高中后还跑到北京的那个学通社火了一把,不时的在北京青年报的星星周刊上冒冒泡。作文次次被当范文被语文老师讲了又讲,夸了又夸。他喜欢看书,而且是很艰涩的那种,总能答上老师觉得没人知道的问题,深得师心。
初中三年,坐在同一个教室里,我知道自己会假装侧侧身,向他坐得方向瞟上几眼,出黑板报,最高兴和他在一组,涂涂又改改,涂涂又改改,耗呀耗,一直耗到老师来锁教室门。我发现可以和他聊很多东西,小说呀,杂文呀,什么的。他看得书我也会去找来看,然后就会更有的聊,有时候也说一些自己觉得很哲学的话,互相探讨一番,然后觉得很有成就感,觉得自己的理论水平在一定的高度了什么的。
他中学几年在学通社发的文章,我都会剪下来,存起来。一直到上了大学,到后来大学毕业,它们还一直在我的小箱子里。好朋友可能看到端倪问我是不是喜欢他,我说我是欣赏他,欣赏那时候好像是很时髦的词,可实际在才十几岁的我心里,欣赏和喜欢真的有很多不同吗?上学放自行车时,我会有意把车放在他的旁边,这样下学后,我可以和他一起推车出门,同路一段。伴着傍晚的夕阳,聊聊同学和老师,只感觉路最好再长一些,再长一些。
学习成绩一直好,所以高中也是同校,他是不是被保送的我忘了,好像是。我也选了同一个学校,按我的中考成绩,是高于北京实验中学的线的,不过我的学校也是非常非常好的。所以选择本校也没什么可遗憾的。高中虽然同校却不同班,而且他开始和另外一个女孩子同上学同放学,我想他是有些喜欢她的,她是那种眼睛大大的,长发飘飘的,看着你时好清纯又有些哀怨的,我想这就是他喜欢的类型吧。 高二,分文理科,我们又跑到了一个班,还坐了同桌,唉,同桌的故事可就多了,能一起聊天,写作业的机会更多了,高三不是整天都在做题和上课吗,真的是很开心的一段时光。
后来他上了北大,我上了人大,一站之隔,却从此一别。再后来所有的关于他消息就都是从同学那听来的了,从他有女朋友了到他毕业结婚了。十几年了,这一切就这么顺利成章的发生着,我也有自己的感情寄托了。
从没告诉他我对他的感觉,就这么一直搁在一个角落,心中的一个角落,他在做律师。我知道他在哪,也知道电话,可我从没试着去联系,联系有如何呢。
十几年过去了,中学六年对他的感觉已变成了我的回忆。其实有时是想在联系一下,哪怕只通一下电话,可是又怎样呢? 也许哪天我们会再碰面,也许今生我们永远不会再见!
文章来源: 托尼福
于 2005-08-03 11:58:37
发表于 文学城 生于70s 论坛
中学的我,喜欢清清涩涩的她
看了“一直乱飞”写的 《清清涩涩的,中学的我喜欢他》, 勾起了我对中学时代初(暗)恋的回忆,顿时让我文思泉涌。随手涂鸦一篇,写的不好,随时准备挨砖、检讨。
中学的我一直是女孩子喜欢那种男生:长得帅,个子高高的,喜欢排球、足球、乒乓、羽毛球。不象我们班长,就会篮球。上初中的时候我和我们班长同桌,当然他学习成绩好,我成绩奇差,而且班长老是挤兑我,没办法,谁让我长得帅来着。
我们班长喜欢看书,我痛恨看书,连《少年文艺》都让我觉得艰涩难懂。从小学到中学读过的课外书不足五本。我们班长正好相反,什么书都喜欢看,整个一个书呆子,还经常在《上海中学生报》上发表文章。真有空!有那时间还不如象我那样打打麻将、泡泡咖啡馆。我们班长的作文经常被老师当例文(可把他美的)。语文课上老师问的问题,我连听都听不明白,嘿,结果他却都能回答上来。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就喜欢上同班的一个女生了,她长的很清秀,是个典型的学生情人,清清涩涩的。而且,我当时一直误认为她也喜欢我,因为我发现她老是回头朝我看(长得帅,被人看惯了),不过后来我才发现她好象是在看我同桌的班长。哎,女孩子的心,就象海底的针,也不知道我们班长有什么帅的,他虽然也长的高,可是满脸的青春豆。
不过,我还是没有放弃我的暗恋的目标,我经常放学等她。有一次她正好被安排和我们班长一起出黑板报,我觉得机会来了,就主动留下来帮助他们。可是老是搞不明白为什么她老是涂涂又改改,涂涂又改改,耗呀耗的。我可是耗不起的,因为那天下午约好了一帮狐朋狗友去泡咖啡馆的,看来咖啡是一定泡汤了,可是晚上还要去打麻将的。结果我急中生智,跑去传达室告诉值班老师初三四班的门没有锁,老师这才把她和班长赶了出来。
那天晚上我们三个人一起回家,她和班长老是有说不完的话,聊完了文学,聊哲学,我一点都没听明白,只记得他们说什么“存在主义”的,结果我在一旁变成了“不存在主义”了。
不过从那天开始,我才明白她喜欢的是班长,原来书呆子比帅哥更吃香。从那以后我看到班长满脸的青春豆就觉得可恶。班长还老是把刊登他文章的《上海中学生报》送给班里的同学,真会炫耀。我发现她会把班长发表在《上海中学生报》上的文章小心翼翼的剪下来,收藏起来。(其实我也是把它剪下来的,只不过是斜着剪的。)
后来学校分文理班,我读的是理科,而她和班长则在文科班,还是同桌,更让我酸了一把。三年暗恋就这么无疾而终了。
我至今还会想起她,那个我一直喜欢的女孩子,如果现在上天安排我们再见面,我也还是会愿意和她说说话,真的,只是说说话。
P.S. 所以我至今仍然痛恨看书,痛恨书呆子,前些时候有个漂亮MM在网上写了篇逗趣的短文,把我描绘成一个穿着长袍的书呆子,真是把我郁闷了好一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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