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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026-08-12 13:22:51) 下一个

宪法: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来自基层的工农代表有多少?

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 1226 名代表中,来自基层的工农代表共有 163 人,占代表总数的 13.3%。

具体构成为:

工人代表: 100 人(占比约 8.16%)
农民代表: 63 人(占比约 5.14%)

为什么第一届的工农代表比例看起来不高?

虽然第一届全国人大极具广泛性,但当时直接来自一线的工农代表数量并未达到半数以上,主要原因有三点:

特定历史时期的“民主联合”属性: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政权具有极其鲜明的“统一战线”色彩。为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一届全国人大安排了大量的民主党派人士(274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284人),这两部分群体合占了近 45% 的席位。

知识分子与各界贤达的吸纳:

当时需要大量有治理经验、专业技能以及社会声望的知识分子、工商界和宗教界代表来共同参与建国大业。

“工农”身份的认定标准:

当时统计的 163 人主要是指常年在工厂、农村一线从事体力劳动的纯基层劳动模范(如郝建秀、申纪兰等)。事实上,还有很多代表虽已担任党政军各级领导职务,但本身也是工农阶级出身。

历届工农代表比例的演变

一届人大之后,工农代表的比例在不同历史时期经历了大幅波动:
工农比例的巅峰(1975年四届人大):

 随着强调“工人阶级领导一切”,四届人大中工农代表比例曾猛增至 51.1%(工人28.2%,农民22.9%)。

工农比例的回落:

走资派改革开放后,为了提高审议效率和专业度,官员、企业家以及知识分子代表的比例上升,纯基层工农代表的比例在2000年前后一度出现大幅度下降。

1975年四届人大中工农代表比例曾猛增至 51.1%(工人28.2%,农民22.9%)。《七五宪法》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简称“七五宪法”)其核心特点是:高度强调阶级斗争。

“七五宪法”在序言中明确描述了社会主义阶段的阶级现状:

长期存在:认为社会主义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

始终存在:在这个阶段中,始终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

两条道路:始终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

复辟危险: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以及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威胁。

解决方法:明确指出这些矛盾只能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来解决。

国家性质与阶级地位

国体定义:

第一条规定: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1954年宪法则使用“人民民主专政”)。

领导核心:第二条:首次在宪法正文中规定“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

权力主体:第三条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行使权力的机关是以“工农兵代表为主体”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斗争工具与政策

三大革命运动:序言提到要继续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且阶级斗争位列首位。

专政对象:规定了对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等“阶级敌人”行使专政。

四大武器:将文革中的“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写入宪法(第十三条),称之为人民创造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新形式”。

现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序言中,对【阶级和阶级斗争】这个问题有非常严谨且权威的定调:

“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简称《七五宪法》),是新中国的第二部宪法。

它诞生于“文化大革命”后期。

相比于1954年宪法的106条,《七五宪法》大幅度缩减,仅保留了 4章30条。

其核心内容和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指导思想与国家性质:

阶级斗争为纲:

 序言明确规定:以“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为指导思想,强调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中始终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

明确党的领导: 首次在宪法正文中明确写入“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以及“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我国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

国家性质变动: 将国家的性质由“人民民主专政”改为了“无产阶级专政”。

国家机构的重大调整:

取消国家主席: 不再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职位。《取消国家主席》!

改变军队统帅权: 规定全国武装力量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统率,而不是由国家机构统率。

设立革命委员会: 规定地方各级设“革命委员会”作为常设机关,即“革委会”兼具党、政、军大权,取代了原本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取消检察机关: 规定检察机关的职权由公安机关行使。

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变动

缩小权利范围: 删除了1954年宪法中“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规定。

增加“大鸣大放”与罢工:

写入了“四大”(即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主义革命形式,并增加了“公民有罢工的自由”。

经济制度:

所有制形态:

 确认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现阶段主要有两种,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再,看:《还有1978年宪法和最终确立的1982年宪法》中走资派们取消了什么?

《七八宪法》到《八二宪法》中,走资派们主要的删减和取消集中在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政治体制与意识形态领域的“取消”:

取消了“四大自由”:

1980年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正式取消了原宪法中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

取消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提法。

取消了“革命委员会”:

《七五宪法》和《七八宪法》中将地方各级政权机关称为“革命委员会”。

1979年的宪法修正案取消了这一称谓,重新恢复设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公民权利与斗争手段的“取消”:

取消了“罢工自由”:

《七五宪法》和《七八宪法》均明文规定公民享有“罢工自由”。

1982年修宪时,该条款被正式取消。

取消了公安机关行使检察权的规定:

在《七五宪法》中“撤销检察机关,职权改由公安机关行使”的规定。1978年宪法恢复了人民检察院的建制,1982年宪法进一步明确了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法治原则。

“四大自由”和“罢工自由”的取消

也就是取消“四大”和罢工权,剥夺了工人阶级制约官僚主义和资本特权的最有效底层武器。

工人地位的边缘化:

随着后来国企改革、下岗潮以及私营经济的爆发,失去罢工权的底层工人在面对欠薪、恶劣工作环境时,在劳资博弈中处于绝对弱势的地位。

民主形式的倒退:

走资派们认为,大字报和群众辩论虽然有粗糙的一面,但本质上是一种超越西方代议制的直接民主尝试,全盘否定是历史的退步。

再回到2018年《人大》中的代表有多少是企业家走资派右派精英名人等上层人物?

在 2018 年选举产生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总共有 2980 名代表。

这些代表中包含多少“企业家、精英、名人等上层人物”,官方的统计口径与第三方的财富研究(如《胡润百富榜》及财经媒体《财新》)提供了不同维度的数据。

党政领导干部: 1011 人(占总数的 33.93%)。

这包括中央及地方的高级公务员和各级官员,属于典型的政治精英。

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知识分子等): 613 人(占总数的 20.57%)。这包括院士、知名学者、教授、三甲医院专家及顶尖科研人员。

福布斯上榜富豪: 根据《财新》在 2018 年名单公布后的统计,在 2980 名人大代表中,有 30 人 是在《福布斯富豪榜》中排名前 400 的中国私营企业家。

顶级科技与实业巨头: 2018 年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包含了多位中国知名度极高的超级富豪和科技精英。

例如:

马化腾(腾讯董事会主席)

雷军(小米集团董事长)

杨元庆(联想集团 CEO)

丁磊(网易 CEO,当时为政协委员,后有交叉或换届变动)

十亿美元级富豪:

 根据胡润研究院对当年“两会”(人大与政协)的合并统计,全国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中,个人财富超过 10 亿美元(约合 60 多亿人民币)的富豪曾一度超过 100 人。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包含了多少工农代表?

在 2013 年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2987 名代表中包含了来自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共 401 名,占代表总数的 13.42%。

相比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十二届的工农代表比例提高了 5.18 个百分点。

相比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十二届的工农代表比例提高了 5.18 个百分点。

这一届代表中,有 31 名 代表是身处一线的农民工,而十一届全国人大中仅有 3 名。

十一届(2008年): 仅 3 人

十二届(2013年): 飙升至 31 人

十三届(2018年): 增至 45 人

十四届(2023年): 已达到 56 人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有多少是企业家走资派右派精英名人等上层人物?

 广义的党政领导干部及各级官员代表,在当时占到了代表总数的 35% 以上。

企业高管与董事长: 剑桥大学等机构后续对 2011—2012 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数据库的研究(NPCDD)显示,在 2987 名代表中,大约有 500 名 可以被归类为各类型企业的董事长、CEO 或企业负责人。

亿万富豪(Billionaires): 财富研究机构(如胡润百富榜)的统计显示,在十一届人代会召开的几年间,身家超过 10 亿美元(约合 60 多亿人民币)的超级富豪代表有 30 余人。

例如宗庆后(娃哈哈)、鲁冠球(万向集团)等传统实业巨头,以及新晋的科技巨头马化腾(腾讯)等都在本届或紧邻的下届名单中。

除了政治和商业精英外,各行各业的顶尖“权威”与公众名人也占有固定比例:

专业技术人员: 包括两院院士、三甲医院院长、知名大学校长及教授等高级知识分子,在代表中的比例超过 20%。

文体名人与社会贤达: 包括家喻户晓的体育冠军(如冯坤)、著名导演、艺术家和歌唱家(如关牧村等)。

十一届全国人大中呈现出的这种“精英荟萃”的代表结构,随着 90 年代以来国企改革、市场化浪潮的推进,资本力量壮大,富豪和官员群体在代议机构中的话语权直线上升。

全国人大中,真正的一线工人和农民代表比例处于历史低位(农民工代表甚至只有 3 人),引发了关于“人大代表结构精英化、富豪化”的人大代表。

结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五四宪法》《七五宪法》是社会主义劳动人民的《宪法》。

《七八宪法》《八二宪法》(现行宪法)《2018年修正后的版本为准》的《宪法》是中国走资派特色政府的特色社会主义又或是特色资本主义的特色《宪法》。

不是社会主义劳动人民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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