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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承认《不懂我说不清楚》

(2026-08-05 13:58:23) 下一个

邓小平承认《不懂我说不清楚》






邓小平南巡时,面对江西省委书记毛致用,曾经说自己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我是不懂,我说不清楚”。

然而同时却很“清楚”地装懂还断言:“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选》第三卷第373页)

走资派邓小平的《装懂》这一论断,显然并不包括构成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公有制计划经济基础和无产阶级大众民主政治上层建筑。而离开这两个基石,所谓的“社会主义的本质”,不就是送给百姓的一张美丽画饼吗?

当然,走资派邓小平的这一论断的本意在于,通过首要强调“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市场化改革开放,打起“历史唯物主义”的旗号。

然而历史告诉人们,所有社会都有“发展生产力”的一定功能。所有社会的上升进步期,都有“解放生产力”的一定功能。这是普遍性功能,怎么就成了特殊性的“社会主义的本质”?

再则,阶级社会的主要矛盾是阶级矛盾,而不是人的需求与生产供应的矛盾,这就决定了所有阶级社会的政治纲领、中心任务、基本路线,都只能是维护阶级统治的,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

搞经济建设发展生产力,虽然在哪个社会都是人和国家存在的物质基础,但它却只能是政治统帅下的基本经济任务。

可是,走资派邓小平的理论忽悠的“社会主义的本质”,却刻意阉割了公有制计划经济和大众民主政治,连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石和政治基石都给抽掉了,还如何“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同时,把发展生产力和经济建设作为统帅全局工作的中心和纲领——在“一个中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基本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中,把本来是“纲”的“四项基本原则”贬低为“目”。把本来是“目”的“经济建设”拔高为“纲”,犯了明显的颠倒性错误。(对这个错误,彭真当时曾提出了异议)——这显然是用经济统帅政治、用发展盲动代替社会理性的唯生产力论、经济主义基本路线!在这一路线的误导下,改革开放焉能不走上颠覆性方向?!

所谓这些《装懂》的忽悠无非就是为了走资派邓小平的复辟资本主义搞市场化经济制造出来的邓小平的伪理论。

无产阶级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它是无产阶级性质的高度民主(大众民主)和高度集中(党的一元化领导)的辩证统一,所以,它的本义就是无产阶级大众民主集中制,体现的是科学社会主义最根本的政治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思想政治路线的正确与否,“统帅性决定”着无产阶级大众民主集中制政治的兴衰存亡;而无产阶级大众民主集中制政治和社会公有文化观念是否占据统治地位的状态,又“基础性决定”着共产党思想政治路线的正确与否和社会主义的兴衰存亡。

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背离了民主集中制,过分强调民主,会滑向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极端;过分强调集中,又会滑向官僚专制的极端。

在现实中,社会主义国家的官方机构和“官方马克思主义”,往往偏好强调“集中和服从”的绝对权威,同时偏好边缘化甚至严厉遏制大众民主政治的发育和制衡,致使官僚主义的膨胀不可抑制。而官僚主义膨胀的过程,也就是从内部和平瓦解社会主义的过程!

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共产党领导(多党制构建不了无产阶级大众民主集中制政治),而官僚主义和官僚精英特权阶级的顽强滋长,又是共产党一党领导制的主要危险。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为了既要强化党的一元化领导和无产阶级中央集权,又要遏制官僚主义专制集权,共产党必须实行无产阶级大众民主集中制,也就是必须以无产阶级大众民主为基础、以无产阶级政治统帅下的集中为指导。

毛主席曾经强调:“在我们国家,如果不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不充分实行无产阶级的民主制,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无产阶级的集中制。没有高度的民主,不可能有高度的集中,而没有高度的集中,就不可能建立社会主义经济。我们的国家,如果不建立社会主义经济,那会是一种什么状况呢?就会变成修正主义的国家,变成实际上是资产阶级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就会转化为资产阶级专政,而且会是反动的、法西斯式的专政。这是一个十分值得警惕的问题,希望同志们好好想一想。”

“没有广泛的人民民主,无产阶级专政不能巩固,政权会不稳。没有民主,没有把群众发动起来,没有群众的监督,就不可能对反动分子和坏分子实行有效的专政,也不可能对他们进行有效的改造,他们就会继续捣乱,还有复辟的可能。这个问题应当警惕,也希望同志们好好想一想。”(毛泽东:《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即“1962年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

社会主义必须坚持无产阶级先锋队共产党的领导——宪政民主多党制选举不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性质——而执政后党的领导干部往往会在当官做老爷中使党和社会主义蜕化变质。

究竟应该怎样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才能解决“权力腐败变质”的问题?

这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近百年来碰到的天大难题。

如何应对这一难题?

绝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普遍采用的方法,并没有走出古典传统模式:

即自上而下的官僚精英民主监督模式。

事实证明,这种实际上是“以权力之刀削权力自身之柄”(或者说“用权力自身的左手去防止右手盗窃”)的古典传统方式,根本不能使国家摆脱权力腐败的历史周期律。

在中国,毛泽东开创了大众民主监督模式,理论和实践证明,这是社会主义跳出历史周期律、摆脱幼稚童年的唯一出路。可惜可痛的是,毛主席辞世后,这条唯一正确的出路却被全面否定了,继之走上了“依法治国”、“依法治党”的新路,实际上,这还是官僚精英民主监督的传统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法治”不绝于耳,法律被抬到了大于天的地位,“人治”则被踩到了脚下。

可问题是,“法治”就不需要人治去“治法”?

其实,所谓的“法治”,不就是统治阶级的人借助统治阶级的法实施的统治阶级的“人治”吗?

资产阶级的法治,就是资产阶级专政的人治;无产阶级的法治,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治!对于治国来说,

仅有“法治”,只是一条腿走路,普遍的治国方式都是“人治”的两条腿走路,即“法治”与“德治”的结合。

所谓“德治”,即统治阶级通过道德教化、文化教育、艺术熏陶、风俗引导、思想政治运动等等进行的综合治国方式。

德治是法治的统帅,法治是德治的工具,换句话说,法治只是人治中治标的强制性工具,德治才是人治中治本的灵魂教化。

当然,德治也有阶级性。无产阶级的德治,是最进步的德治,而剥削统治阶级的德治,在社会上升期,有一定的历史进步作用,而在社会没落期,就只能是愚民教化。

例如,西方的普世价值,修正主义的阶级斗争熄灭论和以经济建设为纲的政治路线等等,就是这种愚民教化。

所以,把有阶级性的法律、法治吹嘘成天王老子(即把剥削统治阶级的利益抬到了大于天的地位),是连处于进步时期的剥削阶级优秀思想家、政治家们都不齿的。

一个社会如果主要依靠强制性的法治了,说明这个社会已经到了道义上和发展上的没落期了。

国家、法律、法治,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所以法律法规无疑有阶级性。

而法律法规的阶级性是由执政党的政治路线的阶级性决定的,在不同阶级性的政治路线的统帅下,可以对包括宪法和党章在内的法律法规进行指向不同阶级性的制定、修改和运用。

这就是说,执政党及其政治路线的阶级性,统帅性决定着法律、法治的阶级性。

因而,主要依靠法治决定不了政治路线的阶级性,也就决定不了宪法和党章的阶级性,从而遏制不了无产阶级革命党向官僚资产阶级执政党的内在自然蜕化,遏制不了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庄严名义下向资产阶级专政的内在自然蜕化。

所以,排除大众民主的群众路线,只想主要通过法治“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一劳永逸地解决执政的共产党官僚化、腐败化的问题,只能是一厢情愿,其发展的逻辑归宿,只能是堕入宪政民主的陷阱!因为,在资本专制时代,脱离大众民主约束的法治只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

没有“大众民主对执政权力的广泛监督,社会主义国家权力就只能官僚化资本化。当资本的市场经济基础坐大以后,国家权力就只能陷入“资本把权力管控”的宪政民主资本专制结局!

任何系统正常运行的对立统一状态,都表现为异质结构部分间的协同平衡,社会主义社会系统的正常运行也是这样。

共产党和人民群众就是两个基本的异质结构部分,人民群众需要共产党的领导和服务(身无头不行),共产党也需要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监督(头无身不立)。

如果官方只依靠封闭的自我监督和法治,却排斥开放的大众民主群众路线监督,就是只要“法治”不要“治法”;只要“官治民”不要“民治官”;只要“党要管党”不要“民要管党”;只要剥削阶级愚民,不要无产阶级德治。

这就把共产党和人民群众这两个最重要的异质结构部分间的协同平衡给打破了(就像钟表上的两个基本联动齿轮脱节一样),使共产党和人民群众处于“排异反应”状态,社会主义机体焉能不患危急重症?只有以无产阶级大众民主集中制政治统帅德治与法治这两种人治手段,才是能够遏制共产党政治路线资产阶级化的根本保障,从而能够遏制执政的共产党官僚化、腐败化、资本化的顽强颓势。

如果把共产党比作希腊神话中力大无穷的巨人安泰,那么,大众民主政治就是安泰的大地母亲。安泰只有保持与大地母亲的亲密接触,接上了“地气”,他才是不可战胜的。

而害怕和否定自下而上的大众民主监督——例如:中国《1981年历史决议》全面否定文革;《1982年宪法》废除了“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四大自由权利和工人罢工的权利,取消了“惩办一切卖国贼”的条款。《1999年宪法修正案》取消了“反革命罪”一词。又如:《邓选》中有30多处强调“不搞政治运动”(注:主要是指:不搞发动和依靠群众的政治运动,不走群众路线,只搞精英的依法治国);在1992年的南巡讲话中,更进一步强调“永远不搞政治运动”;在起草《1982宪法》时,邓小平还强调:“四大”只能助长动乱,只能妨碍四个现代化,也只能妨碍民主和法制,作为一个整体看,从来没有产生积极的作用——则一党领导制和精英依法治国、依法治党相结合,就只能蜕化为官僚民主政治。可以说,一旦背离了大众民主政治,所谓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也就只能成为背道而驰的空谈。

毛主席曾经强调:“这里讲到苏联劳动者享受的各种权利时,没有讲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实际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总之,人民自己必须管理上层建筑,不管理上层建筑是不行的。我们不能够把人民的权利问题,了解为国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这些人的管理下享受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等权利。”(《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第139—140页) 而人民管理上层建筑的权利,就是通过大众民主政治的形式来行使和保障的。

不是说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人、领导干部是社会公仆吗?可是,公仆怎么可以不让主人监督?怎么可以不让主人发言、“不争论”地杜撰顶层总设计?社会公仆如此轻慢社会主人,反仆为主(自称“父母官”,已经成为官场文化),必然会把官员对社会的代理管理权异化为不受群众监督的官僚专制权。

封建社会的官权,有维护皇家天下的皇权制衡;资本主义社会的官权,有占统治地位的资本权操纵制衡(表现为资本专制的幕后操纵和宪政民主多党制的幕前制衡);而社会主义国家的官权,既无把国家当作家天下的皇权制衡,又无占统治地位的资本权制衡,如果再排除了大众民主的民权制衡,这样的官权,虽然有法治和纪检监察的权力系统自我监督制约,也仍然摘不掉“绝对权力”的帽子。

而“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阿克顿:《自由与权力》),所以,绝对的官权,必然会导致比正统资本主义更甚的权力腐败(民族主义、爱国主义弱化,汉奸文化泛滥)——这就是毛主席为什么说:在修正主义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会转化为资产阶级专政,而且会是“反动的、法西斯式的专政”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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