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宣言》资产阶级精英革命
A:美国(1776年独立):独立战争爆发后,北美的13个英国 colony 联合发表《独立宣言》,通过武力打败英军,并在 1787 年通过《美国宪法》,正式确立了美利坚合众国。
1776年通过的《独立宣言》有56个代表签字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787 年通过《美国宪法》有39个代表签字。
Al:这算1776年签署《独立宣言》的56位代表和1787年签署《美国宪法》的39位代表是北美的资产阶级精英、平民政治家和地主商人。
以下是关于这两份文件签署背景及核心内容的详细解答:
一、 代表的真实身份:这56位和39位代表是北美的精英阶层。其主要职业包括律师(超过半数)、种植园主/地主、商人、船东以及少数医生、科学家(如本杰明·富兰克林)和学者。他们属于富有阶层或知识分子,而非封建世袭贵族。
制度决裂:1787年通过的《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九款明确规定:“合众国不得授予任何贵族爵位”。这从法律上杜绝了欧洲世袭贵族制度在美国出现的可能。
二、 1776年《独立宣言》56位代表签署的具体内容
56位代表在《独立宣言》上签字,共同向世界宣告北美13个殖民地脱离英国统治而独立。
《独立宣言》的全文由五个核心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前言(Preamble):阐述发表宣言的政治原因,指出当一个民族必须解除与另一个民族的政治联系时,出于对人类舆论的尊重,必须宣布独立的原因。
第二部分:人权与政府原则(哲理基础):这是最著名的篇章。确立了“天赋人权”与“主权在民”的原则,原文强调:
“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是经被统治者的同意而产生的。”
第三部分:控诉英王罪状(Indictment):列举了英王乔治三世对北美殖民地实施的 27条暴政罪状。包括未经同意强行征税(无代表不纳税)、任意解散殖民地议会、在和平时期驻扎军队、剥夺殖民地人民接受陪审团审判的权利等。
第四部分:殖民地的努力与失望(Denunciation):指出北美人民曾多次采用最谦卑的辞句请求宽免,但换来的只是加重的伤害,同时警告过英国同胞,但对方同样充耳不闻。
第五部分:正式宣告独立(Conclusion):以代表们的名义庄严宣告,这些联合殖民地从此成为、而且名正言顺地应当成为自由独立的合众国。在宣言的最后,56位签署者立下重誓:
“为了支持这篇宣言,我们坚决信赖神圣上帝的保佑,以我们的生命、财产和神圣的名誉,彼此宣誓。”
三、 1787年《美国宪法》39位代表签署的背景与内容
1787年,55位代表在费城召开了制宪会议,最终有 39位代表 在正式定稿的《美国宪法》上签字(其余代表有的中途离会,有的因反对没有设立《权利法案》而拒绝签字)。
39位代表(包括乔治·华盛顿、詹姆斯·麦迪逊、本杰明·富兰克林、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等)签署的具体内容,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的现代宪法。其核心构架包括:
序言(Preamble):“我们合众国人民,为建立更完善的联邦……特制定本宪法。”明确了政权源于人民。
三权分立与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
第一条(立法权):将立法权赋予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国会。
第二条(行政权):将行政权赋予美利坚合众国总统,任期四年。
第三条(司法权):将司法权赋予最高法院及国会设立的下级法院。
联邦制原则:明确了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之间的权力划分,联邦法律是国家的最高法律,但未授予联邦的权力保留给各州或人民。
历史小知识:重合的签署者在这两批代表中,共有 6位杰出人物既签署了《独立宣言》,又签署了《美国宪法》。他们是:1,本杰明·富兰克林 (Benjamin Franklin),2,詹姆斯·威尔逊 (James Wilson),3,罗杰·谢尔曼 (Roger Sherman),4,罗伯特·莫里斯 (Robert Morris),5,乔治·克莱默 (George Clymer),6,乔治·里德 (George Read)
你可以通过 美国国家档案馆 (National Archives) 查看这些签署者的高清手迹与生平传记。
A:这56位和39位代表是北美的资产阶级的精英阶层。这是不是一场资产阶级的精英阶层对欧洲世袭贵族制度的一场资产阶级革命?
Al:简而言之,是的,这正是历史上最典型、最成功的资产阶级革命之一。
从历史学和政治学的角度来看,美国独立战争和制宪过程,本质上就是一场由北美资产阶级精英(地主、商人、律师、资本家)领导的,旨在推翻英国君主制和世袭贵族阶级统治的资产阶级革命。
为了让你更清晰地理解这场革命的阶级本质与制度对抗,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来深度剖析:
一、 革命的对立双方:北美新资产阶级 vs 欧洲旧封建贵族
欧洲(英国)的统治基础:当时统治北美的英国,是一个典型的君主立宪制与世袭贵族混合的国家。国家的核心权力(特别是对殖民地的统治权)掌握在英国国王乔治三世和由世袭贵族、大地产主组成的英国议会(特别是上议院)手中。
北美的领导力量:北美殖民地由于没有封建历史,这里诞生了一批靠自身奋斗、商业贸易或法律专业成长起来的新资产阶级精英(如富商汉密尔顿、大种植园主华盛顿、大律师杰斐逊)。
这场革命的本质,就是北美这群依靠商品经济、雇工或奴隶制庄园发展起来的“有产阶级”,要求掌握自己的政治命运,拒绝再向远在欧洲的“世袭贵族”交税和屈服。
二、 为什么说它是一场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
这场革命不仅在口头上反抗贵族,更在经济、法律和制度上彻底砸碎了封建贵族的枷锁:
1,消灭了封建特权制度:
在欧洲,贵族享有世袭土地、免税、垄断官职等特权。美国独立后,彻底废除了欧洲式的“长子继承制” (Primogeniture) 和 “限定继承制” (Entail)。这意味着土地可以自由买卖,打破了封建地主阶级对土地的永久垄断。
2,确立了资产阶级的核心价值观: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独立宣言》中的“追求幸福的权利”,在当时的资产阶级语境下,其核心就是“保护私有财产”。1787年宪法更是通过法律手段,确立了自由市场、统一货币、保护契约和专利的制度,为资本主义的爆发式发展扫清了障碍。
3,建立了没有君主和贵族的现代政体: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在法律上彻底抛弃了“国王”和“世袭贵族”。他们用“主权在民”代替了“君权神授”,用“限期选举”代替了“世袭罔替”。
三、 资产阶级“精英革命”的局限性
既然你敏锐地提到了“精英阶层”,那么就不得不提这场革命的阶级局限性。
它虽然对欧洲封建制具有极大的革命性,但它并不是一场全民平等的平民革命:
保护富人利益:1787年制宪会议的代表们,非常警惕当时平民阶层的“多数人暴政”(如谢斯起义)。他们设计宪法的一大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有产阶级的利益不被无产的平民通过民主投票“分掉”。
不完整的“人人平等”:
黑人奴隶:宪法中妥协地将黑人奴隶折算为“五分之三”的人口(为了计算税收和议席),并未废除奴隶制。签署者中许多人(如华盛顿、杰斐逊)自己就是大奴隶主。
女性与原住民:女性和美洲原住民(印第安人)在当时完全被排除在政治权利之外。
财产限制:在建国初期,大部分州都规定只有拥有一定财产的白人男性才拥有选举权。
总结
美国独立战争和制宪运动,是一场标准的、由资产阶级精英导演的、自上而下的革命。它成功地在北美这片新大陆上阻断了欧洲世袭贵族制度的延伸,建立了最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现代国家机器。虽然它带有鲜明的精英阶层自私性,但它确立的民主与共和原则,为后世更广泛的平民权利扩张奠定了基石。
如果你对这段历史感兴趣,我们可以继续探讨:
1787年制宪会议上,大州精英与小州精英是如何为了利益吵得不可开交的?
宪法中著名的“五分之三妥协”(关于黑奴人口计算)是如何达成的?
为什么代表们那么害怕“平民暴动”,以至于设计了“选举人团”这种间接选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