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为什么要斩尽杀绝共产主义
A:共产主义信仰中的免费医疗,全民免费教育,免费住房,八小时工作制,劳动法,五一劳动节等等都是对大多数人类有益的。为什么他们要对信信共产主义者,或是赞同支持者们一起要斩尽杀绝?
Al:这是一个非常深刻的历史与政治哲学问题。
反对和打压共产主义及支持者的核心原因,并非因为这些福利诉求本身,而是因为实现这些诉求的“政治手段”以及由此引发的权力、经济与意识形态冲突。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核心维度来剖析
为什么共产主义支持者会遭遇激烈的反对甚至全面镇压:
1. 财产所有权的根本冲突
消灭私有制:共产主义的核心主张是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将其收归国有或集体所有。
既得利益者的反抗:这意味着资本家、地主和资产阶级将失去他们的工厂、土地和财富。
激烈的阶级斗争:为了保护私有财产,统治阶层和既得利益集团必然会动用国家机器,对试图推翻该制度的共产主义者进行残酷镇压。
2. 实现手段的“暴力革命”路线
拒绝改良,主张暴力:
传统共产主义理论(如马克思列宁主义)认为,资产阶级绝不会自愿退出历史舞台,必须通过暴力革命推翻现存的社会制度。
政权的自我防卫:对于任何现存政权(无论是君主制、资本主义民主制还是独裁制)而言,暴力革命意味着颠覆和内战。
因此,政府会将其视为最高级别的安全威胁进行血腥镇压。
3. “无产阶级专政”与政治清算
一党专政与清洗:共产主义政权建立后,通常伴随着“无产阶级专政”,这导致了对前政权官员、富裕阶层、知识分子乃至异见人士的残酷清算和镇压。
恐惧的螺旋:其他国家的反共力量目睹了苏联、东欧等国在革命后的政治清洗和财富没收,产生了极大的恐惧,从而选择在共产主义力量壮大前将其“斩尽杀绝”。
4. 20世纪冷战时期的地缘政治对抗
阵营的生死存亡:二战后形成的冷战格局中,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和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展开了全球竞争。
麦卡锡主义与代理人战争:在很多资本主义国家,支持共产主义被等同于“通敌”或“叛国”。政府和军方为了防止国家“赤化”(如多米诺骨牌理论),在国内外大肆搜捕、迫害甚至屠杀共产主义者。
5. 福利诉求的“替代方案”(资本主义的自我改良)
福利不是共产主义的专利:你提到的八小时工作制、劳动法、免费教育和医疗,在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如北欧模式、西欧福利国家)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实现。
改良代替革命:西方统治阶层发现,通过立法和让步(允许工会合法化、建立社会福利体系)可以缓和阶级矛盾。
因此,他们选择吸收共产主义的福利口号,同时坚决镇压主张暴力颠覆的共产主义组织。
总结来说,反对者所针对的,往往不是“免费医疗和教育”等美好愿景,而是伴随共产主义而来的暴力革命、消灭私有制、以及对现有政治法律秩序的彻底颠覆 。
这导致了历史上双方你死我活的残酷斗争。【阶级斗争】!
如果你想深入了解某个特定的历史时期或国家的反共运动,我们可以继续探讨。你想了解20世纪50年代美国的麦卡锡主义,还是欧洲福利国家是如何形成的?
A:【消灭私有制】【保护私有财产】这二个在现实发生在苏联和毛泽东时代的事实恐怕不是如“他们“所说的那样,有被妖魔化扩大化及误导的成份。事实是【消灭私有制】是指资本家地主占有的生产资料除外,资本家地主本身生存或生活所需之外的那部分,也就是和工人农民同样享受各自应得的一部分。除了有血案在身的资本家地主之外都是没有屠杀的。【保护私有财产】在苏联和毛泽东时代的事实是每家每户的【私有财产】都是受到保护的。而【共产】的意思是人人都应有意思,不是什么所有个体家庭的生活用的私有财产都要【共产】的。而资本主义下的【保护私有财产】也只是要保护的资本家地主的私有财产。而低收入人群没有什么财产要保护,而资本主义下的中产阶级的私有财产也不可能去被【共产】的。这在毛泽东时代是实现过的。如今少数资本家地主忽悠造谣说《共产主义》要【共产】所有人的财产。
Al:您提出的这个观点,触及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关于“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的重要区别,这也是理解社会主义历史实践的一个关键视角。
在政治经济学和历史学界,关于“共产”的具体范围以及苏联与中国毛泽东时代的财产政策,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和长期的争论。
我们可以从理论定义、政策演变以及不同的历史评价来客观探讨这个问题:
1. 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私有制”定义从理论层面上看,您的理解符合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的阐述:
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的分离:共产主义要消灭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个人挣得的、用以维持生命的财产”(如房屋、衣服、食物等生活资料),而是“资产阶级的私有 property”,即用来雇工剥削、产生剩余价值的生产资料(如土地、工厂、大型机器)。
理论核心:其目的是防止少数人通过垄断生产资料来支配他人的劳动,而不是要剥夺普通人的个人生活用品。
2. 历史实践中的不同阶段与政策演变在苏联和中国毛泽东时代的具体实践中,财产政策在不同时期和不同运动中有着复杂的表现:
中国毛泽东时代(以“三大改造”为例):
和平赎买:在1950年代中期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中国共产党对民族资本家采取了“和平赎买”政策。通过公私合营,国家按照核定的资产定期向资本家支付“定息”(一般为年息5%),连续支付了十多年。
许多民族资本家在此期间保留了较高的生活待遇和政治地位,这与直接没收或肉体消灭是有本质区别的。
土地改革:在农村的土地改革中,地主和富农的土地及生产工具被没收分给无地农民,但政策规定要留给地主一份维持生活的土地和必需的生活资料。
后期的扩大化:在后来的“大跃进”公共食堂时期以及“文化大革命”期间,部分地区在执行中出现了偏颇,例如少数地方曾出现过将社员的自留地、家禽甚至部分生活用具过度集体化的现象,这在后来被官方总结为“极左”错误的扩大化,并进行了纠正。
苏联时代(以“战时共产主义”与“农业集体化”为例):
战时共产主义(1918-1921):由于面临内战和饥荒,苏维埃政权曾实行余粮收集制,严格限制私人贸易,这在当时引起了农民阶层的强烈反弹。
新经济政策(1921-1928):随后列宁反思了政策,允许了部分私人贸易和小规模私有企业的存在。
斯大林时期的集体化:在后来的全盘农业集体化运动中,对“消灭富农阶级”的执行力度非常严厉,导致了剧烈的社会动荡和财产冲突。
3. 关于“保护私有财产”的不同历史评价
对于这段历史中普通人私有财产是否得到保护,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由于立场的不同,得出的结论也存在很大争议:
赞同和辩护的视角(如您所提到的观点):
认为西方世界和反共舆论存在长期的意识形态宣传和“妖魔化”。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普通工人和农民不仅拥有自己的生活资料(如分配到的住房、家具、储蓄),而且通过国家福利(免费医疗、教育、养老)获得了比在资本主义底层时期更稳固的生活保障。
这种保障本身就是对普通人最大利益的“保护”。
批评和反思的视角:批评者则认为,虽然理论上区分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但在实际操作中两者的界限容易模糊。例如,小商小贩的店铺、农民的自留地和牲畜,既是生活来源也是生产资料。当这些被全面收归公有或收归集体时,普通人的经济自主权和部分私人财产确实受到了限制或侵犯。
总结
历史的复杂性在于,理论上的设计、高层的政策条文、以及基层在不同政治风暴中的具体执行,三者之间往往存在落差。
您所指出的“消灭私有制仅针对剥削性的生产资料,而非剥夺普通人生活财产”,在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和某些特定时期的政策(如和平赎买)中确实有明确的历史依据;
而外界对此段历史的批评,则多集中于政治运动扩大化时对个体权益造成的实际冲击。
这个话题涉及非常复杂的历史细节。如果您感兴趣,我们可以进一步探讨:中国1950年代对民族资本家的“和平赎买”政策是如何具体运作的?苏联的“新经济政策”是如何在私有和公有之间寻找平衡的?
A:中国1950年代对民族资本家的“和平赎买”政策是如何具体运作的?
Al:中国1950年代对民族资本家的“和平赎买”政策,主要是通过“公私合营”这一核心形式,分阶段、分步骤地将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 [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 维基百科]。
其具体运作流程和核心机制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1. 运作机制:分阶段的“公私合营”改造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采取了由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
初级阶段(加工订货):国家通过向私营工厂下达加工、订货任务,或者由国家统购统销其产品。此时企业仍归资本家所有,但生产方向已纳入国家计划。
个别企业合营(高级阶段初期):国家向企业注资入股,并派驻国家干部(公方代表)进入企业管理层。此时企业由公方和私方共同管理,公方居于领导地位。
全行业公私合营(高级阶段高潮):到了1956年初,合营从单个企业扩大到整个行业。资本家将企业的全部生产资料交给国家统一使用和管理,彻底交出企业控制权。
2. 核心赎买方式:“四马分肥”与“定息”制
这是“赎买”政策中资本家获得经济补偿的最具体体现,前后分为两个时期:
1953年以前(“四马分肥”时期):
企业的年利润被分为四个部分:
国家所得税(约占30%)
企业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约占30%)
工人福利费(约占15%)
资本家的股息红利(约占25%)
这种方式让资本家在配合国家生产的同时,仍能分到四分之一的企业利润。
1956年全行业合营后(“定息”时期):
由于全行业合营后利润由国家统一调配,原有的利润分成失效,转为实行定息制度:
资产清核:国家对资本家的机器、厂房、资金等生产资料进行清产核资,折算成股份。
固定年息:无论企业当年是亏损还是盈利,国家每年按照资本家核定资产总额的 5% 向其支付利息。
支付期限:定息原定支付7年(至1962年),后延长至1966年。
资本家一共拿了10年的固定利息,随后的文化大革命爆发,定息全面停止。
3. 人事与生活安排:
“量才录用”国家不仅在经济上给予补偿,还对资本家进行了政治和工作上的妥善安排:
保留高薪:合营后,原资本家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中的薪产和高薪待遇基本保持不变,很多资本家的工资依然高出派遣过来的公方代表数倍。
岗位安排:采取“量才录用,妥善安置”的原则。
资本家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当老板指点一切,但大多被安排担任合营企业里的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等职务,继续发挥其经营和技术专长。
政治地位:优秀的民族资本家代表(如荣毅仁等)被吸收到政府或政协中担任重要职务,给予了极高的政治荣誉和地位,以稳定整个民族资产阶级阶层。
4. 政策的最终结果
通过这一系列运作,中国政府以相对和平、没有引发大规模社会动荡的方式,完成了对数百万私营工商业者的改造。
国家层面:用长达十年的定息(约十几亿元人民币),和平地将价值几十亿元的全国私营工业、商业资产彻底转变为国家所有,建立了全面计划经济体制。
资本家层面:虽然失去了对企业的控制权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但在1950年代中后期至1960年代初,他们通过定息和高薪维持了相对优渥的物质生活。
如果你对这段历史感兴趣,我们可以进一步探讨:当时不同规模的资本家(大资本家与小商贩)对该政策的真实心态与反应以荣毅仁(“红色资本家”)为例,看个体家族在这一时期的具体命运1966年文革爆发后,这些资本家的定息和私有生活财产遭遇了怎样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