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教授的学术博客

内容涵盖:传统经学为主的中国思想史研究、商周金文为主的古文字学研究、宗教史和制度史为主的商周史研究、版本学和校勘学为主的古典文献研究、京都学派为主的海外汉学研究、古代神话和诗论为主的中国文学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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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给中纪委、监察部、中宣部、中国社科院的举报信

(2019-12-11 11:51:47) 下一个

我一直不想再答理崔玉军和新语丝网。这几天我发布介绍我

的书房的文章,引起了几个读者的质疑,他/她翻出了新语

丝上的文章,我不得不在此基础上公开我的这封前年的举报

信。刘正,2019年12月11日

 

举报信

举报中国社会科学院情报研究院研究馆员、中共党员、流氓博士崔玉军从2002年至今15年来长期在境外法轮功网站及国内外各大网络发布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和恶毒诽谤的帖子。

中国社会科学院情报研究院研究馆员、中共党员、流氓博士崔玉军,从在社科院研究生院读博士期间,就利用到韩国、美国作为访问学生之际,每日浏览法轮功网站和境外反华网站,并自称是“山东大学教授兼韩国首尔大学客座教授”四处发帖。更有甚者,假冒社科院文学所所长刘跃进名义、在国家重要刊物《中国图书评论》上公开发表文章,造成该刊物发稿编辑被开除处理的直接直接后果。现在,他又多次利用社科院网络和翻墙软件,境外法轮功网站及国内外各大网络发布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和恶毒诽谤的帖子。为此,我特地写来举报信,向有关领导和党组织举报如上。请见附件。

                 前中国人民大学、前华东师范大学教授、

                         国际考古学暨历史语言学学会会长   刘正   

附件如下:

中国社会科学院情报研究院研究馆员、中共党员、流氓博士崔玉军之所以在网络发文章、写博客辱骂我、诽谤我完全是因为:

他在社科院研究生院读博期间曾韩国留学防问一年期间,他却到我的个人博客网上发帖,自称是“韩国首尔大学客座教授兼山东大学教授”,对我的网站和我的学术研究进行无端的指责和挑衅,目的是想引起我对他的重视。我一向很讨厌这类轻狂小生,我和我的网站编辑在我的博客网上直接揭露了他在韩国真实身份上的谎言,因为我公布了他的发帖IP,所以这些文章居然当天就被韩国学者和学生、中国留学生看到了,结果他成了韩国学生和学者们的笑料。

恼羞成怒的崔玉军给我来信要求我删除他和我、和我的编辑之间的往复帖子,并威胁我假如不删除的话,就要把我的所谓“见不得人的过去上报给中国人民大学和教育部门”。如此敲诈勒索性的来信被我严词拒绝后,他便开始了疯狂的撰写博客并同时新语丝网站投稿,对我造谣诽谤和人身攻击。

以上事实请见我的网站文章:

《证据:自称山东大学教授(自称)兼韩国首尔国立大学客座教授、ID是"人在西域"(实为社科院图书馆崔玉军)使用人在西域、人在美国ID和发言原址截图》

http://greatman007.blogspot.com/2017/11/idyangchunmei2003hotmailcom.html

这里转载原始截图:

最近,他又对自己的行为继续解释:

我曾在首尔大学担任过访问学者。在韩国期间,为了能使用对方的图书馆和研究室等设施,接待方给我一个“访问教授”的头衔,但我从来没有使用,也没告诉其他人。我没有必要假冒这个头衔。

看了我上面提供的他的发言截图就明白了。我没有冤枉他。

http://greatman007.blogspot.com/2017/11/idyangchunmei2003hotmailcom.html

这里转载原始截图:

正如我在2009年10月4日给北京市法院的立案起诉书中所指控的那样:

“原告刘正与被告本不相识。自2002年10月开始,被告分别在北京和韩国两地,以‘人大老黄’、‘SELK&MAIKAI’、‘生活就是生活’、‘蓝旗营’、‘王凤若水’、‘allenusu’、‘刘正dedie’、‘多喝了三五口’、‘老老杨’、‘wudali’、‘villy’、‘kaminari’、‘吴博’、‘俺是吴博’、‘俺不是吴博’、‘在美人大人’、‘irene’等数十个化名,在百度网、新浪网、中国博客网、凯迪网、谷歌网、国学网、新语丝网、抓虾网、北京大学中文论坛、人大在线、豆瓣网等十几家国内外网站上,公开发表《中国人民大学图书管理员刘正:著名学者or学术骗子?》、《京都学派正宗骗子(京都静源)考证》、《三论人民大学图书馆的无耻流氓刘正(京都静源)的剽窃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刘正(京都静源)学术骗子+学术无赖》《骗子刘正(京都静源)算哪门子著名的学者?》、《如此学术论著》、《刘正履历中的疑点》、《再说京都正宗骗子刘正(京都静源)兼替孙宪明答复》、《就我所知道的<中国图书评论>和流氓学者刘正(京都静源)的汉学研究说一句话》、《认清这个骗子 记住这个无赖》等三十几篇文章,对原告进行人身攻击和造谣诽谤,直至发展到被告同时在几大网站长期开设专以诽谤和造谣攻击原告为目的的私人博客,诽谤原告是‘学术骗子’、‘无耻流氓’、‘假博士’、‘流氓’、‘无赖神棍’、‘阴阳先生’、‘无耻之徒’等,诽谤原告‘诱奸女学生’、‘偷图书馆珍藏古书’、‘算命骗钱’、‘学术剽窃’等等。甚至把原告的照片转发各大网站和其所开设的私人博客上,并配上侮辱性语言说明。”大量证据证明崔玉军在多个博客和文章中多次捏造事实、指控刘正犯有所谓的“偷盗文物”、“诱奸女生”、“作奸犯科”、“神棍”、“学术骗子”、“个人履历和学历说谎”等等问题,皆为他个人对我的诽谤和不实之词!已经对我构成了严重伤害。至于刘正个人学术著作中有无错误、刘正本人是否有所谓特异功能和刘正本人是否热衷于练气功等问题,属于学术争议和个人信仰、爱好问题,不能成为崔玉军诽谤和人身攻击别人的理由。因为国家有言论自由、有宗教信仰自由、有出版自由。

北京电视台日上法律进行时节目有专题报道:

http://video.tudou.com/v/XMTk1NzM2MjI4NA==.html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jIwMTcxNDA=.html

http://video.tudou.com/v/XMTk1NzAyMjE5Mg==.html

根据我向百度网、新浪网、中国博客网、凯迪网、谷歌网、国学网、新语丝网、抓虾网、阿波罗网等十几家国内外大小网络管理人员的调查,发帖人的确住在北京,使用北京网通ADSL上网,他的IP地址一直是为

123.114.223.218;

125.34.139.71;

125.34.129.233

该人长期以来,利用社科院的网络,登陆境外反华网站并且发表恶意诽谤和攻击我的帖子,肆意捏造事实,公然造谣诽谤,达到对我进行人身攻击的目的,其言行已经构成诽谤罪。早已经脱离了学术探讨和学术批评范围。我曾强烈请求:为了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大学教授的名誉权不受侵害,请公安机关以诽谤罪,对其绳之以法。

为此,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决定立案侦察,公安部门利用刑

事侦察技术手段获得他的作案电脑的IP地址,并最后将他抓

获!

在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对他提审时,他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这些记录至今一直保存在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提审笔录中,上面每页全有他个人认可和认罪签字。公安机关先后三次询问笔录,每次均有崔玉军本人认可和签字,不存在海淀区公安局对他的刑询逼供和限制人身自由,而是崔玉军本人真实的作案行为供述。他也向警察说明了他和新语丝网的关系:

“因为我的老婆和方舟子的老婆是同学。所以我的文章新语丝立刻发表。不会有任何审核。”

本来他是犯下了诽谤罪,是刑事犯罪。但是,正在此时,他所在的单位领导和导师亲自给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写信和打电话,出面保护了他。我个人也是看在他的导师方克立教授是我尊重的一个中国哲学史学者的基础上,决定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没有再坚持追究他的诽谤罪,而只是以名誉侵权对他进行法律起诉。他当时曾委托办案民警向我转告:只要我放弃起诉,他愿意赔款和删除所有的网络帖子。

他的这些文章,在现代网络技术很发达的今天,特别是公开发表在百度网、新浪网、中国博客网、凯迪网、谷歌网、国学网、新语丝网、抓虾网、阿波罗网等十几家国内外大小网络上,给我本人和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心里压力和恶劣影响,我的个人名誉受到重大伤害,也同时使我当时的工作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一起蒙受了负面影响。因此,是我所在的单位领导的支持和坚持,我才继续完成对他的起诉。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0)海民初字第564号、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该被告“诽谤和侵权行为事实存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三十四条,判决如下:“自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刘正书面赔礼道歉。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刘正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万元”的正当法律处罚。

崔玉军诽谤刘正教授初审法律判决书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38026011/

崔玉军诽谤刘正教授终审法律判决书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38026063/

第一,从2002年至2017年的今天,我专心科研和教学,采取了息事宁人、不再答理他的态度。但是,长期以来,崔玉军在网络上同时演戏唱双簧。使用的方法是:先化名A在一些网站发帖吹捧我。然后就立刻以自己真名实姓和伪装名字出现,认定发帖的A就是我本人,再对我进行流氓辱骂和围攻。他故意如此这般的自编自导、继续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和流氓辱骂。

崔玉军发帖时故意败坏中国人民大学教师的声誉,还企图挑拨离间。首先他自称他名叫“人大老黄”、又自称也是“人大历史系教授和博士生导师”、也“住在人大世纪城”等,还自称是“人大国学院的老师”,故意制造混乱,意图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崔玉军以“人大老黄”的名字发布《再论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流氓学者刘正(京都静源)的剽窃问题》一文中声称:“刘正早年曾利用被告在安徽医学院宣扬骗子念力气功时被一个苏姓女学生家长差点打死,不过那是‘顺奸’,与强奸还不是一回事。”我从来也没有去过安徽。既然崔玉军有名有姓地点出了我所谓的在安徽的“顺奸”故事,请崔玉军说明是哪个苏姓女生?在什么地方?被告是怎么知道的?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请传所谓的“苏姓女学生”及其家长出庭作证。在我的个人网站发布了质疑文章后,崔玉军继续以“人大老黄”的名字发布《三论人民大学图书馆的无耻流氓刘正(京都静源)的剽窃问题》文中答复说:“女学生的事情是你亲口所言,你不说出来,别人怎么知道的?当年在人大西门的餐馆里,这个故事可是你很得意地从你自己的嘴里讲出来的,在座的有人大的Y、H等,还有外校的好几个人呢。当年你惟恐别人不相信你是个猎艳高手,现在你倒说别人诬陷你。这真是应了那句话:千万不能相信撒谎的人!怎么,还让我拿出证据来?等着!”现在,崔玉军居然大耍流氓,说是我自己“亲口所言”。还特地举证说:“在座的有人大的Y、H等,还有外校的好几个人呢”。既然如此,此事的有无就很好办了,我请求崔玉军让所谓的“在座的有人大的Y、H等,还有外校的好几个人呢”一齐到场作证,看看我是否曾经“在人大西门的餐馆里”,和谁有过吃饭的行为?我是否这样“惟恐别人不相信自己是个猎艳高手”。

——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对他提审时,让他就上述指控作出说明。他却说:

“我错了,我只是想和他开玩笑,激怒他一下。我知道我错了。”

这就是他的流氓嘴脸。

第二,从2002年至2017年的今天,长期以来,崔玉军给我工作过的中国人民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甚至我所在院系的全体教授的个人信箱,发了几百封电子邮件,对我进行流氓骚扰和恶意诽谤,口口声声打着向党组织和教育部领导举报我的名义。

这几百封电子来信,严重干扰了中国人民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甚至我所在院系的全体教授的私人信箱和办公信箱的正常使用。这已经不是正常的学术争议了,完全是流氓报复和恶意诬陷!为此,我所在单位领导多次找我谈话,要求我保持克制,不再回复他任何网络挑衅。我一直遵守到如今。

中国人民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各级党组织和领导、接到他的数百封电子举报信后,对我进行了多次个人档案、经历、学历、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的严格审查,根本不存在他的任何指控!

第三,最近几年,我移民美国。崔玉军则继续变本加厉,撒开欢地跑到在境外法轮功网站及国内外各大网络发布对我进行人参攻击和恶毒诽谤的帖子。

作为一名国家社会科学院的正高职研究人员、中共党员、最近几年长期在在境外法轮功网站(阿波罗网)上大量发布对我的所谓揭露和打假文章。

如下:

http://bbs.aboluowang.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2503&extra=page%3D1

使用化名:“我爱东京”,经我查证,IP地址123.114.223.218;

http://bbs.aboluowang.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0731&highlight=%E5%88%98%E6%AD%A3

使用化名:“花园街五号”,经我查证,IP地址:125.34.139.71;

http://bbs.aboluowang.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0586&highlight=%E5%88%98%E6%AD%A3

使用化名:“笑话人生”,经我查证,IP地址:123.114.223.21;

http://bbs.aboluowang.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2646&highlight=%E5%88%98%E6%AD%A3

使用化名:“哈姆哈姆”,经我查证,IP地址:123.114.223.223;

http://bbs.aboluowang.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2362&highlight=%E5%88%98%E6%AD%A3

使用化名:“儒便是道”,经我查证,IP地址:125.34.139.66;

http://bbs.aboluowang.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2333&highlight=%E5%88%98%E6%AD%A3

使用化名:“我爱胡夏”,经我查证,IP地址:125.34.139.71;

https://bostonman1986.wordpress.com/

使用化名:bostonman1986,我已经向wordpress网查证,IP地址:123.114.223.218;

www.chineseamerican.org

使用化名:“Tianxiansheng”,我已经向chineseamerican网查证,IP地址:123.114.223.218;

https://robertfood.wordpress.com/

使用化名:“robertfood”,我已经向wordpress网查证,IP地址:123.114.223.218;

以上网站全是中国政府禁止的反华网站。崔玉军非常清楚!

第四、所谓刘正宣扬特异功能之说。

刘正只在八十年代全国的气功热潮中练习过气功,目的只是强身健体,也曾出版过批判气功骗书的专著《气功与骗术》和宣传科学和健康的气功练习方法专著的《佛家念力气功》——这些既符合我国允许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规定,也不失一个学者的探索精神。

关键是刘正并没有崔玉军文章中所指控的所谓骗人钱财和作奸犯科行为!

第五、所谓刘正长期在履历上说谎之说。

刘正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行为,在海淀法院审理期间,律师九牛二虎之力出示了教育部和中国驻日大使馆教育处、以及刘正工作过的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各级组织,皆先后详细审查过,刘正档案和履历真实准确。

他的所有指控均是无事生非、捕风捉影。难道国家和党组织

的严格审查还不如他个人的信口开河和主观猜测?而且,他

的目的并不在于配合党组织对我进行审查,他只是希望利用

网络媒体传播谣言,对我造成个网络名声很坏的恶性效果而

已。

可见崔玉军在大量事实面前依然对刘正继续诽谤和构成人身伤害。大量证据证明崔在博客和文章中指控刘正的偷盗文物、诱奸女生、作奸犯科、神棍、学术骗子、个人履历和学历说谎等等,皆为诽谤和不实之词!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对他提审时,针对上述指控一一向他调查,提审笔录准确记载:他如实承认,“全部指控是捏造事实,办了件大错事”。崔本人为此也已经受到法律的处罚。

至于刘正个人学术著作中有无错误、刘正本人学术水准高低等问题,这可以勉强归结为学术争议,只要是不设计人身攻击和诽谤的正常的学术探讨,刘正是欢迎的。刘正至今在国内外出版了几十多部学术著作,有十几部著作成为畅想书,论文多次在国内外获得优秀论文奖。我是否如他流氓帖子中四处声称的那样“学术水准低”、“抄袭剽窃”、“错误百出”等等,他完全可以写出论文在公开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但是,至今没有一家学术刊物和报纸发表过他的这样的文章。而且,他根本不懂日语,有什么资格四处胡言乱语评价我的博士论文的水准高低?!我的《海外汉学研究》一书出现过一些错误,我早已经订正再版。如果说崔玉军真的是热爱学术、不能容忍任何错误出现的话,那么请问:社科院的海外汉学研究大学者孙越生先生的著作中错误远远超过我,他又该如何抨击?!请见长篇论文《社科院图书馆孙越生垃圾汉学著作指谬》,见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38484502/

第六,崔玉军居然公开假冒和使用他人名义、撰写和发表文章,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对国家重要刊物如此戏弄和作假!丧失了起码的学术良心和道德水准!

《中国图书评论》2008年第8期上发表了署名“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刘跃进”批判我的《图说汉学史》、《海外汉学研究》的文章。因为该文涉及到对刘正的人身攻击,我立刻给署名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所长刘跃进”先生去信,昨天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所长刘跃进亲自给我打来电话声明:该文章根本不是他所写,也与他无任何关系!他已经第一时间给该刊物主编去信,郑重说明,并要求该刊物向刘正和他本人道歉!

面对《中国图书评论》刊物主编向他的调查,崔玉军向《中国图书评论》刊物主编解释:他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旅英学者和研究员刘跃进”。于是,该刊在第9期上特别刊登了一个启示,说明:经与该作者核实,该文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旅英学者和研究员刘跃进先生”,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常务副所长刘跃进先生”。因为名字一样,所以才闹混了。

我觉得很奇怪,立刻向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办公室和人事处电话查询,得到的答案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根本就没有一个旅英学者和研究员刘跃进”这个人。而据我调查,该文作者自己在给《中国图书评论》编辑部第二次回信时自称他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他居然连续说谎,可见《中国图书评论》第二次被欺骗,《中国图书评论》居然不加分析和调查就立刻刊登出来所谓的更正启示,结果却陷入被连环欺诈的尴尬境地!为了一篇弄虚作假的文章,他多次再次欺骗《中国图书评论》编辑部。2010年2月3日,在海淀区法院对他的庭审之时,崔玉军当场已经正式承认了他自己假冒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所长刘跃进之名义发表文章,攻击刘正之事实。在我出示了调查证据的基础上,《中国图书评论》刊物主编向我道歉,并且立刻开除了发表崔玉军冒名顶替的那篇文章的发稿编辑邓晶晶。

那么,假冒“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所长刘跃进”名义,在国家重要的学术刊物《中国图书评论》上发文章批判我,这行为本身就很卑鄙,难道就不敢署自己的真实名字吗?!署笔名也可以,可为什么非要假冒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所长刘跃进”呢。在被我们投诉该刊指出后,他又再次欺骗该刊,胡说自己是同名同姓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刘跃进”。被告如此欺骗国家重要刊物,说明他没有任何道德和学术素养。在我直接投诉国家出版总署之后,《中国图书评论》主编杨平(办公电话010-74173385)正式开除了那篇文章的发稿编辑邓晶晶女士(办公电话010-64170838)。至今,这件建国新闻出版学界罕见的丑闻,一直保存记载在该刊物历史上。你们也可以请向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所长刘跃进调查了解此事,是否如我所说。

现在,崔玉军又否认了2010年2月3日他在海淀区法院对他的庭审之时,“当场已经正式承认了他自己假冒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所长刘跃进之名义发表文章之事实”。他现在想利用网络继续捏造事实:

见:

https://bostonman1986.wordpress.com/2016/11/22/%E5%B1%B1%E5%AF%A8%E5%8D%9A%E5%A3%AB%E5%88%98%E6%AD%A3%EF%BC%88%E4%BA%AC%E9%83%BD%E9%9D%99%E6%BA%90%EF%BC%89%E5%A6%82%E4%BD%95%E6%81%B6%E6%84%8F%E9%80%A0%E8%B0%A3%E6%9E%84%E9%99%B7%EF%BC%88%E4%B8%83/

他说:

刘师傅说我“假冒文学所研究员刘跃进”,这也是彻头彻尾的诬陷。我写过刘师傅的大作《海外汉学研究》和《图说汉学史》的书评——因为实在看不下两部垃圾,所以才撰写的书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刘师傅对我的这篇书评采取了非同一般的手段——他不回应我对他的那些硬伤和学术能力的批评(如墨子刻怎么成了墨子专家?Strangers at the gate怎么是《陌生的大门》?等等),反而转移视线,拿此文的署名问题大做文章。这篇书评,我署名为“刘跃进”,后来尽管编辑向其解释清楚。

这就是他的“后来尽管编辑向其解释清楚”!他把第一次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所长刘跃进”解释为第二次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旅英学者和研究员刘跃进”!他为何不敢如实说自己当时不过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副研究员崔玉军”?是他觉得“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太丢人?还是“图书馆副研究员”太丢人?还是他“崔玉军”太丢人?

他现在的“解释”截图如下,证明我没有冤枉他:

第七、关于崔玉军恶意捏造事实、设套陷害反诉我侵犯他的名誉权的重要说明和核心解密。

崔玉军在很多网站大量转发所谓的《刘正(京都静源)侵犯崔玉军名誉案判决书(一审)》。

比如: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f49790101hmt2.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9f49790101hmt7.html

http://lauandjane.blogspot.com/2010/12/blog-post.html

等等。

这也是他四处向他的友人、向社科院领导进行解释、以达到掩盖事实真相的目的。我在这里给予彻底揭露:

关于我的个人博客网上出现的网名“阿里郎”和“二锅头”在回帖中有辱骂崔玉军的现象之事,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庭审时从来就没有向我调查这两个作者的真实身份和电脑IP地址,也没有要求我的代理律师必须出示这两个发帖人的相关电脑IP地址资料,只是主观接受了崔玉军的恶意主张:以为是我在使用马甲(网名)辱骂他。因为当时的审理法官曾经主观认为:崔玉军网络上骂你,你不可能不回击。你们相互侵权。事实果真如此吗?根据调查:出现在我的个人博客网上注册“阿里郎”和“二锅头”二人,发帖“辱骂”崔玉军出自同一台电脑所为,该电脑IP地址是:“60.171.202.36”。见他们发帖和注册时的IP地址截图:

——这显然这是崔玉军为了减轻自己诽谤和对我名誉侵权这一事实而设计的陷害我的圈套:这是崔玉军为达到构陷我的目的,指使别人故意这样发表回帖,以便于实现他对我的反诉。如此无耻之徒暗中设计圈套来达到形成事实以起诉我的目的也是顺理成章地显示出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章第二十七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因此,我不应该为崔玉军设下的回帖骗局承担任何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八条》中规定:“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具体发帖人和承担责任者应该不是我本人。崔玉军在起诉书中所声称的“对原告进行极其恶毒的侮辱和谩骂,屡次公开指名道姓地使用了‘流氓博士’、‘人渣’、‘杂种’、‘社会渣滓’、‘贱’、‘犯贱’、‘畜生’、‘狗脸’、‘败类’、‘臭名昭著’、‘混蛋’、‘兔崽子’、‘网络流氓’、‘孬种’等侵犯原告名誉权的污蔑性词语,对原告进行肆意诽谤”——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原则,崔玉军至今提供不出那些帖子是我所写所发的直接的电脑IP地址证据,既然指责我,就该出示我使用“刘正”或者“京都静源”的名字在网络上辱骂他、诽谤他的正式证据,而不是猜测!他究竟有哪些证据证明我在网络上“对原告进行极其恶毒的侮辱和谩骂,屡次公开指名道姓地使用了‘流氓博士’、‘人渣’、‘杂种’、‘社会渣滓’、‘贱’、‘犯贱’、‘畜生’、‘狗脸’、‘败类’、‘臭名昭著’、‘混蛋’、‘兔崽子’、‘网络流氓’、‘孬种’等侵犯原告名誉权的污蔑性词语,对原告进行肆意诽谤”,和他提供的《公证书》,可以知道回帖中辱骂他的人使用的网名是“阿里郎”、“二锅头”。他认定这个人就是我的马甲(网名)。因此只要查清“阿里郎”、“二锅头”两位回帖人真实的电脑IP地址,就可以证明该发帖人是不是我刘正,如果是,我当然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果不是,则崔玉军在起诉书中强加在我身上的种种指控也就不攻自破,自然就可以证明崔玉军对我的起诉不能成立。法院有义务展开调查,给我、给崔玉军一个起码的交代!但是海淀区一审法院没有这样做,他们主张无论发帖人是谁,我作为博客网主人,“负有连带责任”。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后判决书是这样认定的:“因刘正为网站主办人,admin系网站编辑,故刘正应当就此承担相应责任。”没有一句话说是我刘正发帖侵犯了崔玉军名誉权!可是大家看看崔玉军是怎么四处发帖狂欢的?那么,“辱骂”他的人使用的网名是“阿里郎”、“二锅头”究竟是谁不是已经昭然若揭了吗?!

这样一个长期无视国家法律和网络文明协定,一贯以造谣和诽谤为能事的崔玉军,现在居然要起诉我对他的网络名誉权的侵害了。我首先对他终于具有了法律意识表示高兴和欢迎,同时也希望他先老老实实地交代他过去几年中利用网络对我进行名誉侵权的全部事实,拿出他的“务实的治学态度”的诚意。

——这就是崔玉军至今满世界宣传的刘正侵犯了崔玉军的名誉权、用来掩盖他因为诽谤罪被海淀区公安局抓捕的事实、混淆区法院对他的名誉侵权判决!

看看崔玉军是对性问题多么的饥渴吧:

在他撰写的《再论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流氓学者刘正(京都静源)的剽窃问题》中,他先捏造了我:“刘正早年曾利用被告在安徽医学院宣扬骗子念力气功时被一个苏姓女学生家长差点打死,不过那是‘顺奸’,与强奸还不是一回事”的性犯罪故事。在他撰写的《三论人民大学图书馆的无耻流氓刘正(京都静源)的剽窃问题》中,又捏造了我自称:“是个猎艳高手”。现在,崔玉军又再次捏造了我的“学过房中术喜欢为女士口交”的故事。在他撰写的《搞笑并悲哀着》中,捏造了我个人自称的“居然敢编造出个‘八瓣莲花形的性器’”,并且四川发帖声称“刘正长着一个八瓣莲花形的性器”。

 

——这是一个党员、一个中国社科院高级职称、一个马列

研究院的高级科研人员、一个情报研究院的研究馆员应该具

有的人品素质和学术素养吗?!他不是流氓是什么?!我本

着中国人的学术良知和道德观念,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察部、中宣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其情报院、社科院图书

馆等单位领导和党组织,正式举报。

 

                 前中国人民大学、前华东师范大学教授、

                         国际考古学暨历史语言学学会会长   刘正

2017年11月7日于美国家中

个人联系信箱:kyotosizumoto@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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