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野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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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的严明

(2019-07-26 13:51:00) 下一个

《利未记》第20章讲的是对那些违反神律法规定之人的处罚。前两章经文记载的是有关对淫乱、交鬼和行巫术等行为的严厉禁止,而现在,经文则以严厉、果断、简洁的笔触指出对违反上述规定之人的处罚,没有任何拖泥带水。虽然使用了不同的字眼,例如是用石头打死、治死、从民中剪除,但所表达的意思都是一个,就是犯了这些罪的人,在神面前必定是死!经文中不断重复的一个片语是“他的罪(原文作“血”要归到他身上”。这个片语包括两方面的意思。首先,就是指出这些被治死的人乃是因为他们自己的罪而付上了死亡的代价。其次,就是指出执行死刑的人,他们不必背上流人血的罪。这可以帮助我们理解那些替神执行死刑审判的人,例如以色列人进入迦南的时候灭绝当地的人,看似杀了很多人,但实际上在神的眼中他们并没有犯流人血的罪,因为被杀之人是因为自身的罪而被神审判。

看到这些严厉处罚,而且都是死刑处罚的经文,不禁令人不寒而栗。我们可能会觉得奇怪,为什么在这里没有出现献祭赎罪的解决方案,而全是被处死?既然这样,那么之前有关燔祭、赎罪祭、赎愆祭可以赎罪的条例,岂不都没有意义了吗?当我们仔细查看经文的条例时会发现,燔祭的赎罪是普遍意义上的,而赎罪祭和赎愆祭的所赎的乃是误犯的罪。所以,不属于误犯,而是明知故犯、悖逆顽梗所犯的罪,是没有祭可以赎的。虽然我们可以理解神是有恩典的,愿意将我们所有的罪对归于在不认识祂之时所误犯的罪以至于可以有得赎的机会,可是毕竟,神在这里所表明的律法的严明是我们必须认识并且敬畏的。神有够用的恩典,可是律法的严明必须得到尊重和落实。如果律法可以恣意践踏、律法的处罚不能落到实处的话,那么谁还需要神救赎的恩典呢?我们可能也会问,如果这些人真心悔改的话,他们能免于死吗?他们还能得救吗?我们相信,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罗5:20)。如果这些人真心悔改,虽然他们依然逃不过被治死的刑罚(因为经文并没有提到这样的可能性),可是他们的灵魂却因信称义而得着耶稣基督的救恩。肉身的刑罚显明神律法的威严不可侵犯,警告世人不可轻慢神的话语,而神的恩典却是要拯救一切相信的人进入永生,这指的是人的灵魂得救。保罗说,要将那些在教会犯了淫乱的人“交给撒旦,败坏他的肉体,要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5),说的就是即便赶出教会看起来是非常痛苦、绝情的处罚,把他们看作是和撒旦一党的人来对待,去经历情感的冲击,也是为了他们的好处,以便他们可以醒悟过来,认罪悔改,靠着耶稣基督得救。

如果没有经文这么严厉的处罚,不痛不痒,以至于人们对罪依然无动于衷的话,实际上是害了他们,导致最终的沉沦。经文指出那些佯装看不见的,神要向他们变脸,从民中剪除(20:4-5)。无论是犯罪的,还是纵容的,这都是严厉的警告。

默想经文:“所以,你们要谨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我领你们去住的那地把你们吐出。”(20:22)

静默思想:如果不谨守遵行神的一切律例、典章,即便是进了应许之地,也要被吐出来。反复思想这句话,铭刻在心,带来生命的翻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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