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头山

无意邀众赏,一心追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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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唐山”渣男“的辩护

(2022-06-12 09:21:54) 下一个

我不喜欢一边倒的事。以前中学的哲学课告诉我们,任何事都有两面性,都是一分为二的。西方法庭上,允许控辨双方都尽可能地为自己说话,竭尽其能,把理朝自己身上掰。法官,英美海洋法是找一群智力中下的无关闲人(陪审员),听控辩双方的辩论,然后陪审员根据常识判定是否有罪,法官量刑。比如一个奴隶主买了十个女奴隶,关在中转站的晚上,女奴隶控告她们被管门的人一起强奸了,奴隶主于是控告门卫强奸。经过控辩双方激辩后,陪审员认为一个男人在一个晚上强奸十个女人不符合常识,通常男人没这个本事,判定门卫无罪!法官和控方都很无奈,医学上有男人夜御百女的记录,法律上的强奸是指生殖器接触,并不一定要射精。但陪审员制度就是这样的,陪审员不是医学也不是法律专家,但可以一锤定音。然而话说回来,定罪是个很难的事,事实证明,英美法虽说不合理,但也是现有的法律里最合理,最公正的了。就像丘吉尔评价民主制度的话一样!

那就假设你们是不懂法的陪审员,来听听我为渣男门辩护,然后作出你们的判定吧!

这九个渣男,是帮游手好闲之人,但在定罪之前,只能称他们是被告,犯罪嫌疑人。这天他们一起打完麻将,就到附近的烧烤店夜宵。他们都是好色之徒,然而最近风声很近,找妓女不容易。但通常那些妓女会在很晚的时候出来吃饭,顺便招揽生意。渣男们是这个烧烤店的常客了,他们也在这儿找到过妓女。

这天,夜晚两点了,来了四个年轻女子,没有男人陪伴。九渣这时已经喝的有点高了,A(绿衣男)看这几个女的好像不是熟客,但从她们的行为和穿着来看,像是妓女,就摇摇晃晃走过她们,那个染黄头发的女子还和他交流了一个眼神。A觉得她们肯定是妓女,回头和伙伴们说,这几个女的,我们把她们怼出去操了!

A于是走到穿白衣服的女子身后,像通常问价那样,摸着她的腰,问怎么样啊,做不做嘛?

岂止这回碰上良家妇女了,而且很凶悍,白衣女怒斥,你把我当什么人了,你给我滚!可能还有更难听的。A是道上有名的狠人,连警察都怕他,哪受得这个气,随手就一个巴掌。不料这女子也不是省油的灯,拎起桌上的啤酒瓶砸向A。没砸中,但事态升级了。

之前,A是明显属于寻衅生事的法律界定。但白衣女用酒瓶子砸对方脑袋,是属于防卫过当了。A打耳光,不是一个致命的行为,属于伤害。而将酒瓶子砸脑袋,是可以致命的,这个行为,属于故意杀人未遂的法律界定。白衣女对事件升级,负有主要责任!

于是,A开始按住白衣女揉胸。虽然白衣女升级了事件,使用杀伤性手段,但A仍然将攻击水平保持在伤害级,没有同样使用酒瓶子砸脑袋或使用器械。这是一个减罪情节!

坐在对面的金发女来帮架,也举起一个酒瓶子砸向A的脑袋,这次砸中了,而且碎了,A头上冒出血,但没有晕倒。这下,A的朋友B,C,D,E都冲向了金发女,将她打倒在地,还用椅子砸她。

金发女的行为,不是防卫过当,而是故意杀人未遂。A没有侵犯她,对她最合法的行为是去劝架,而她却使用致命性手段攻击A,这是不合适的。以后对方数人打她,但始作俑者是她,尽管她受了伤,在这个冲突的性质上,她的责任更大!

以后的发展中,几个女人都处于被打的处境,完全是渣男们的过错了,对他们没有任何减罪情节!

因此,对渣男们,定罪应该在寻衅生事,故意伤害范围,根据受害者的受伤程度定罪。而由于两位女子,对冲突升级负有更大责任,因此,在量刑时,对渣男有减罪情节,应该酌情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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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s4zd 回复 悄悄话 言论自由!骂人就差劲啦。
开心就好2012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zijie' 的评论 : 这猪头不认为性骚扰是回事, 他的前提就匪夷所思, 他自己说过被人告过性骚扰, 能不为渣男辩护吗
zijie 回复 悄悄话 几年前见过博主的另一篇文章,说用了什么手段让儿子离开女朋友,建议博主再贴一遍,让大家见识一下博主的道德底线。真心希望你做医生的儿子道德水准和你不一样。
春风十里8 回复 悄悄话 辩护也没用,哥我天天追踪该事件,盲顶各位揭露事件真相,要求从严从快处理渣渣们以及背后的保护伞的视频和发言!
春风十里8 回复 悄悄话 博主自己曾经说过出国前的生活是花天酒地,就是一渣,所以即使知道会挨揍,也要为渣男们辩护!
春风十里8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Discover2018' 的评论 : 再次支持哥们儿!这猪头博主出国前不知道摸了(骚扰)多少女人,只是运气好,没有碰到烈女!
欧洲联盟 回复 悄悄话 被人称为猪头三,挣再多的流量也是脸上无光。
jianchi9090 回复 悄悄话 猪头三。 你是觉得女人天黑不该出门吗?凭什么男人就可以动手动脚?就是站街女也有人权。你去脱衣俱乐部,人家也要求只看不摸。 你家里的妇女如果天黑了出门,被人恶意揣摩是站街的,你做何感想?并且还动手动脚,你家妇女拿酒瓶子自卫。你还能这么为罪犯辩护,说明你也是流氓。估计有流氓心没流氓胆和流氓能力了。 真是脏人眼睛。
livinghere 回复 悄悄话 这种情况下,说这样的话,需要勇气。在没有定罪前,任何人都只是嫌疑犯
Discover2018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朱头山' 的评论:看在你是文学城老人的份上, 给你留点面子, 你自己好自为之吧!
Discover2018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朱头山' 的评论: 博主是抱怨烈女们没买辣椒水吗? 用酒瓶子不行吗? 用辣椒水就能阻止这场围殴吗? 猪脑博主你还是歇歇吧!
游海儿 回复 悄悄话 各位陪审员先看看视频吧:https://twitter.com/hitoecho/status/1535896327670104065?s=12&t=Jlw31ymfuEhHk1XWYuFKqQ
江郎山闲话 回复 悄悄话 见证了老朱认真的思考/辩论。
无论哪个角度,谁给他们这样的恶胆,才是问题的核心。
你作为城里的高产大户,虽然不能为民除害,但是也不能为虎作伥吧?立意角度三思。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Discover2018' 的评论 :辣椒喷雾器在中国可以买的,是合法的
Discover2018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朱头山' 的评论: 中国烈女只能拿酒瓶子,北美女人都有防狼喷雾, 不用动手,先喷你一脸辣椒水.
Discover2018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朱头山' 的评论: 这个流氓团伙不正好是 除黑扫黄的目标吗? 狂徒能够被严惩不是大快人心的事吗? 看看狂徒的黑历史, 博主认为他们是被错判了还是这次必须依法重判?
Discover2018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朱头山' 的评论:谁家的姑娘媳妇让人白摸啊,脑袋被人开了瓢缝了几针, 留个疤,就是给流氓一个教训,别以为女的都好欺负, 彪悍的大有人在, 要是碰上个女拳王,酒瓶子都不用,一拳就让你满地找牙. 流氓被送急症了,所以肯定安然无恙了,活的还不错啊. 大家就是要绞尽脑汁的在法律范围内重判他, 以前的案子都翻出来, 不信判不死他!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Discover2018' 的评论 : 如果不是舆情的话,这类案件一般按互殴处理,伤重的罪轻。由于女方也动手了,而且首先使用器械,可能为男方多了减罪因素。但政治肯定会有考量,也不一定上面认为顺应民情对政治有利,以后一有案件就给社媒更大的说话权。徐州铁链女就是一个例子,政治决定压制民意在判案中的分量。此次很多人乘机攻击唐山政界,这就看上面怎么决定了。如果在美国,舆情对判案的影响不大,如辛普森案,陪审团说无罪就无罪,包括总统在内的白人不满,也没办法!独立法制和政治决定的法制哪个好,当然是独立法制好,但也需要有能更多独立思考的人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枪迷球迷' 的评论 : 如果你正当防卫杀人了不报,等警方找到你的话,形同你故意杀人。这和车压死人一个道理,你报案了,就是交通肇事,如果不是你的错的话,你都不用坐牢。但你没报,查到你了,就是交通逃逸罪,属于刑事犯罪了!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今天的舆情就有了变化,出现同情男人的声音了,那个头部被打的男子确实被送急症了。官方也开始压制类似帖子,很多人都是蹭这个热点在起哄,乘机搞事。这种事其实用自己的脑子多想想,就不会去瞎搅和了!
Discover2018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朱头山' 的评论: 烈女虽然给了流氓一酒瓶, 关键是流氓安然无恙, 所以烈女无罪,中国 处理这类案件就是这样的,看伤害的结果, 例子比比皆是. 至于流氓围殴的量刑, 加上流氓以前的案底,可以数罪并罚, 重判也是有理由的.
我心依旧2008 回复 悄悄话 中国的刑事案,法官判案时,动机,后果,情节及社会影响都要考虑。当然,政治犯比较特殊。你懂得的。
我心依旧2008 回复 悄悄话 相比英美法系,大陆法法系的确更注重条文,但即使是大陆法法律也远非只看条文那么简单,此案在中国假设即使不太考虑社会影响,公正判决的话,这几个打女人的“男子汉”主犯都得判刑,证据在那,已经出现了伤人的严重后果。而中国的刑法恰恰规定了刑罚必须考虑社会影响。

在北美,有证据证明的性骚扰,致人重伤更得判刑。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Discover2018' 的评论 : 法律就是扣条文,不是按情绪的。我相信,这个案件,无论按西方法还是中国法,这些人都没什么大罪,小三五年差不多了。但群情激愤下,可能死刑,就像83年严打那样。群情激愤是非理性的群体暴力,和文革时是一样的,刘少奇拿着宪法辩论,就被打倒在地,国家主席啊!如果真能按法办理,他能死得那么惨吗?如果习惯于煽动和依赖集体暴力,思维也停留着这上面,每一个人都可能被反噬的,另外,强调防卫无限度的论调,也是非常危险的,说什么被扇一个耳光,就可以用刀或锤子(啤酒瓶相当于锤子)杀死对方,自己还没罪,如果真的这样,这个社会要多乱!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枪迷球迷' 的评论 : 按你的意思,你杀了个人,也不需要告诉警察,等到警察查到你了,你也不需要承认或否认,直到他们确认是你杀的人,这时你才需要提供正当防卫的证据,是吧?你也把法律太当儿戏了,杀个人像玩似的,和你争了半天真是掉我的价,不会再和你讨论什么了
信马由江 回复 悄悄话 脑子不够用不是你的错,出来瞎逼逼就不对了。
Discover2018 回复 悄悄话 我回答你群殴之前的定性问题: 首先流氓摸了烈女, 骚扰在先. 男女打架,女方本来就在弱势,烈女顺手在烧烤店抄起一酒瓶, 也就是为了能和流氓实力对等一些 ,有一个公平的机会战胜流氓,可以理解的. 否则一个女的赤手空拳打败流氓, 是不现实的. 流氓挨了一酒瓶 ,那是罪有应得, 再说也没把流氓怎么样,还不是活蹦乱跳的. 烈女拿酒瓶的行为可能就是吓唬吓唬流氓 ,也没真下狠手,为什么要定罪 ? 博主言下之意烈女应该和流氓摆事实讲道理,不要反抗,安静的等待警察的到来不成?
兵团农工 回复 悄悄话 我的情绪观点是,这些作恶多端的、屡教不改的人,浪费资源,枪毙!

我的理性观点是,这个事件放在美国,可能不会判刑。请找出类似案例。

按照中国法律,可能也判不了刑罚。

现在是群情激昂,可能会重判。

我们要求法制和法治,就是不能情绪化。

“ 朱头山 发表评论于 2022-06-12 17:07:57
公正的诉讼是很难的,就算对法律条文,也各有各的解释。但以群情来判案,肯定是最不公正的,当年中国人民万众一心地要求打死刘少奇,邓小平,江青....,结果证明他们的罪行,多数都是编出来的。相比之下,英美法是比较公正的,让双方充分辩论,由一些无关人员按常识评判定罪。此案的陪审员还不能都选女的,女人就会站在女人的立场上思考问题。”

———是理性思考。
注册很麻烦 回复 悄悄话 胡搅蛮缠的逻辑,自卫还有过头?如果楼主有女儿,应该用你的逻辑好好教教你女儿,看有什么后果
枪迷球迷 回复 悄悄话 无罪推定, 就是被告没有举证自己清白的责任。 而是检方必须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被告有罪。只有在警方有证据的情况下, 被告会考虑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这是常识。

这种以为被告有责任自证清白,属于连常识都没有。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枪迷球迷' 的评论 : 无罪假定并不是无需证据,你说自己杀人时正当防卫,那要提供对方攻击你的证据,如监控,证人等,如提供不出来,你的无罪假定就不成立,就是有罪。你已经在谈一个脱离常识的故事,还把自己装成枪迷, 你用过枪吗?你能讲讲大陆法和海洋法的区别吗?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枪迷球迷' 的评论 : 你可以打死一个人,然后说我正当防卫?不需要证据,那杀人不是太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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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楼主是法盲确认无疑。 这一段再度显露法律知识贫乏。 起诉杀人才需要证据, 正当防卫被起诉是无罪假定, 理论上无需证据。 你这是理亏企图扭转话题, 谁跟你讨论没证人没监控发生什么事?
枪迷球迷 回复 悄悄话 朱头山 发表评论于 2022-06-13 05:57:38
回复 '枪迷球迷' 的评论 : 你打死一个人,然后说我正当防卫试试!正当防卫需要证据的,如果你没在一个没证人,没监控的地方,就算有人攻击你,你杀了他,你还是要被以杀人罪起诉。你才是法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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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楼主是法盲确认无疑。 这一段再度显露法律知识贫乏。 起诉杀人才需要证据, 正当防卫被起诉是无罪假定, 理论上无需证据。 你这是理亏企图扭转话题, 谁跟你讨论没证人没监控发生什么事?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枪迷球迷' 的评论 : 你打死一个人,然后说我正当防卫试试!正当防卫需要证据的,如果你没在一个没证人,没监控的地方,就算有人攻击你,你杀了他,你还是要被以杀人罪起诉。你才是法盲呢!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开除刘少奇党籍时,全党只有一个人头反对票,真理恰恰掌握在她手里。人云亦云,形同行尸走肉!
枪迷球迷 回复 悄悄话 朱头山 发表评论于 2022-06-12 19:24:46
正当防卫需遵循“武器对等原则”,只要武器反击空手,或刀斧反击木棒,都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美国用枪的法律非常严,... 甚至拿来在后院打松鼠都是犯法的。以前我的周围,有个人打死了闯入院子的人,也惹了很大的官司,赔了几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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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楼主原来是个法盲。自卫根本没有什么武器对等原则。 只要受到重大伤害威胁(无需致命),用枪自卫击毙威胁者就是100%合法。 拿后院什么打松鼠来说事?连这个法律区别都不知道也敢写博文?无*无畏呀。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法庭辩护就是要尽量为被告找到脱罪点,减罪点。如果都像你们那样,为被告加罪,那公平就无法实现。世人皆曰可杀的案子最值得怀疑,目前的舆情是一边倒,没给被告说话的权利,稍有质疑就被骂死,这和武汉的方方一样。对事物持critical thinking,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无言无语无声 回复 悄悄话 你这人就专门为渣行为站队,好恶颠倒。以前不牵涉时事,还不错的。总是是非颠倒,毁了文章。
不见不怪 回复 悄悄话 男女现在是越来越平等,男的不认为必须让女的,女的也不认为自己打不过男的。
天然红树林 回复 悄悄话 古今中外都有的共识--打女人的男人无耻又无能,无论什么情况下。但当今社会人不如畜的例子太多了,这几个唐山渣男就是人不如畜的升级版。。。
友梨江莉 回复 悄悄话 挺同情作者的,想事儿把脑子想成这样,也是够不容易的。
看过作者过去的文章,虽然也净是歪理,但能一路过来歪成这个样子,是碰见了什么狐仙之类的吗?
不过能让大伙儿找着开骂的点,也算是为本城娱乐作贡献了,赞。
友梨江莉 回复 悄悄话 --- “找抽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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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评论,呵呵。多言无用。
modems 回复 悄悄话 还原一下开始的对话动手过程,朱头山看看对不?

绿衣男过去,随手就抚摸不相识女孩后背,一边说到“我想操你”;女孩莫名大惊,一边推挡,一边回到“你神经病呀,放手”;绿衣男不但不停,更是变本加厉,继而袭胸摸奶,嘴上更加下流骂到“别不识抬举,老子玩定你,操定你了”;女孩羞愤无加,极力挣扎,大骂道“流氓,滚开”;绿衣男看到女孩即便气恼非常也还挣扎不脱,更是来了劲,低头就要亲脸;女孩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突然被流氓侮辱非礼,脑中一片空白,想死的心都有了,情急之下抄起眼前的酒瓶砸向绿衣男自卫清白,但不幸脱手未中;对面闺蜜目睹一切,眼看流氓得手,良女受辱,愤怒不已,急欲解救小伙伴,见义勇为,奈何弱女子怎敌花痴发疯流氓大汉,匆忙中急操起桌上酒瓶顺手打去,虽打中,然奈何绿衣匪徒不得,反被绿衣拉摔倒地兼踢踏,此时匪徒同伙闯入,抡起椅子猛砸下去,好一个见义勇为反被痛殴的惨字!

这样看来,朱头山的辩护还成立吗?各位看官评评。
游海儿 回复 悄悄话 这篇好,客观。问题是对此事关注过度太反常。
大荣确 回复 悄悄话 卖淫还是合法化吧,省的随时随地都有人找女性谈买卖。
hanling_1965 回复 悄悄话 作者以前写过几篇很有思想的文章。这次不知怎么想的?
大荣确 回复 悄悄话 在中国关键还是领导的看法。
司法公正是不可能的。美国奸夫淫妇车震不带套,感染性病了居然告车险公司法院居然判保险公司赔付520万美元。呵呵,哪都别想找到正义。
回首前尘 回复 悄悄话 老朱言不惊人死不休,并以此为自豪,认为自己是独立思考. 岂不知,这种脱离了道德底线的独立思考,显示了自己底层次的教养. 同样曾经是杰出的政治家,华盛顿功成而退,希特勒走向疯狂,差别就在于一个是绅士,一个是流氓无赖
老山客 回复 悄悄话 您该找个精神医生看看了,或找个人练练了。您这是哪和哪啊
我心依旧2008 回复 悄悄话 怎么说呢? 楼主这篇的确观点另类,如果在天朝,律师如果要为犯罪嫌疑人辩护,也许可以作为一些不是理由的理由来减轻罪罚。

但是,此案绿衣男子凑近陌生女子那么近,摸女子背,那是故意性骚扰女子,女子因此用酒瓶砸他,没砸着,这种行为应视为正当防卫,这两人不是一个体量级的,这女子无过错,接着两人对打,明显此女子就不是对手,黄发女子用酒瓶砸此男子,可视为见义勇为行为,也应视为正当防卫。

写文章,不但要看事实,也得需要有起码的是非感,而人不是机器人,写什么东西都是只从客观角度出发,无任何立场的。
这起案件引起中国明星们的愤怒是偶然的吗?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开心就好2012' 的评论 : 上帝设计了女人,就是让男人来和她调情,性交的。这个男人,大多数是陌生人,青梅竹马或乱伦的除外。因此女人遇到男人,就像母猫遇到公猫,高兴是正常的。但如果这个男人不是他喜欢的,或不再喜欢了,或者时间不对,就认定是骚扰了,时而高兴时而厌恶,这就是主观subjective的意思吧。至于有人爱被虐,这在科学上是承认的,只是你不是这样,不能断定世界上就没这样的
开心就好2012 回复 悄悄话 呵呵, 我以前看过一本木木出的讲男女关系的书,说女人喜欢挨打,这个跟楼主认为的女人喜欢调戏和被耍流氓有一比。 任何一个正常的女人被陌生男人袭胸摸臀的时候都会愤怒吧, 不知楼主是怎么得出“性骚扰和调戏是个主观的”, 您太太告诉你的?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Discover2018' 的评论 : 这个案件,从他们把白衣女拖出去群殴开始,就定性没有争议了,必定是严惩的,我讨论的是这之前的定性问题!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voiceofme' 的评论 : 不对,要看后果!如果有人先打了你,你却杀了他,或重伤了他,那就是你罪大于他。判刑也和车祸一样,最后按谁的过错大量刑,但他先动手,和你先动手,量刑上会有不同!
Discover2018 回复 悄悄话 流氓骚扰烈女, 烈女反手给了流氓一酒瓶, 如果没给流氓造成严重后果, 实际上双方基本扯平. 如果流氓死了或者终身残疾, 那肯定是有防卫过当的可能,还要看法院的裁决. 问题是而后唐山九流氓生龙活虎般群殴两烈女, 这就是明显的以强欺弱, 怎么洗白 ? 黑白通吃的成龙大哥都看不下去了,严惩是必需的. 归根结底在于流氓眼浊,误把烈女当妓女,自己引火上身.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思芦' 的评论 : 女人如果没人和她调情,性交,是违背天性的,恐怕不是大多数女人愿意的,你可能例外。所谓调戏和骚扰,只是不是那个她希望的人,或希望的时间。所以,所谓调戏,是个很主观的词,因人而异,因时而已。这也是性骚扰,就像婚内强奸一样,是个很难操作的法律条款,在大多数国家都不是一个罪!
voiceofme 回复 悄悄话 谁先暴力动手,谁先输。扇耳光和用酒瓶子砸头,应该是对等行为;两者引起伤害的程度或被打者死亡的概率差不多。作者认为用酒瓶子砸头是对扇耳光的升级反应是不对的。

但要是被扇了耳光后,可不可以就淘枪把对方干掉?还真不知道。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luren_1970' 的评论 : 任何国家都不鼓励个人去反击,不管是美国还是中国,遇到侵害了,最好的方法就是躲避,然后报警。我不会来侮辱你,像你那样没素质。但如果鼓励个人去反击,必然带来很多法律问题,而如何界定,也必须要有个通用的标准,不能说200斤以下不可以反击,200斤以上可以。设想一下,如果一个男的骚扰女人,女人就给他一刀,杀了他,这女的没罪,你觉得合理吗?如果合理,有个女的想杀你,就故意激怒你去打她一下,然后杀了你,这也是很可能的。制定法律就得考虑这些情形,所以没有国家孤立个人防卫!
思芦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朱头山,如果你觉得你老婆会愿意会喜欢,就不是调戏。以此推测天下女人都会喜欢,我对你无话可说。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枪迷球迷' 的评论 : 据我所知,美国用枪的法律非常严,很多公共场合都有,”if you show you gun for threat, you are done"的警示,甚至拿来在后院打松鼠都是犯法的。以前我的周围,有个人打死了闯入院子的人,也惹了很大的官司,赔了几百万。别以为杀个人那么容易,还没听说那个女人被家暴是开枪而无罪呢
luren_1970 回复 悄悄话 朱头山脑子里进大便了吧?一个200斤壮男打你老婆,你也会要求你老婆用武器对等原则以拳头还击?有这种思维的人简直就是笑话!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枪迷球迷' 的评论 : 正当防卫需遵循“武器对等原则”,只要武器反击空手,或刀斧反击木棒,都可能构成防卫过当。酒瓶的打击力相当于锤子,击打脑袋是可能致死的,渣男是用手,因此构成防卫过当,而金发女未受攻击情况下进行致命攻击,这不是防卫情形,而是主动攻击!
枪迷球迷 回复 悄悄话 天朝的烂法律不懂。 如果是发生在美国而且挨打女士合法隐蔽持枪, 被围攻击毙几个渣男都是合法的。
翩翩叶子 回复 悄悄话 对不起,我一开始读这篇文章相当生气,生气,我尽量给自己找解气的方法,对不起了。
翩翩叶子 回复 悄悄话 哎呀,大家别费口食了,看看朱头三自己给自己起的网名,就看过算数吧。
秋风哥 回复 悄悄话 嗯,你也知道这几个是渣男了,又是寻衅滋事了,受害方抡个酒瓶反抗就是防卫过当?五毛同志,你没有学习过法律就别来蹭热度了,你这洗地水平不够啊,你的俄爹开始炸粮仓了,赶紧去摇旗呐喊去,也劝你赶紧的在你的厉害国偷着乐吧。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思芦' 的评论 : 调戏的定义也很难,也不见得女人都不愿意被调戏,只是调戏的人是谁。性骚扰只有对幼童是很容易定罪的,所以至今也未入罪,只是一个纪律行为。如果白衣女被一个她很愿意接触的男人摸一下,金发女就一酒瓶打过去,还打死了,如果这样都无罪,这世界真乱套了!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公正的诉讼是很难的,就算对法律条文,也各有各的解释。但以群情来判案,肯定是最不公正的,当年中国人民万众一心地要求打死刘少奇,邓小平,江青....,结果证明他们的罪行,多数都是编出来的。相比之下,英美法是比较公正的,让双方充分辩论,由一些无关人员按常识评判定罪。此案的陪审员还不能都选女的,女人就会站在女人的立场上思考问题。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firstuncle' 的评论 : 所有国家的法律都有防卫限度和权限的约束,比如在唐山的冲突中,如果有警察在场,是可以采用杀伤性方法对付渣男的,但金发女没这个权限,她以可能致死的方法攻击渣男,完全满足故意杀人行为!如果不限定防卫限度,那可是不可收拾了,也会给杀人制造借口,任何人杀人都说是正当防卫,也可能真的有被挑衅的行为,多数杀人都不是无缘无故的。比如你老婆用东西砸你,你就一枪打死她,这还得了
firstuncle 回复 悄悄话 我靠,你这种另类思考也够另类的,那就从法律上废除防卫的行为吧。凡是防卫行为都可能造成罪犯伤亡因此自我防卫构成故意杀人罪。
思芦 回复 悄悄话 别拿酒瓶子说事儿,比起于欢辱母杀人案,根本不是事儿。面对调戏,酒瓶护友,不仅是正当防卫,更是见义勇为。
luren_1970 回复 悄悄话 对于流氓,就是要迎头痛击给以震慑,否则流氓只能变本加厉。所以我认为那个金发女做得实在太对了,只可惜手中没有枪。如果她有枪能一枪崩了绿衣男,就更好了。
luren_1970 回复 悄悄话 不要故意混淆概念。西方把F word挂嘴上是习惯,但是一边抚摸人家女人后背一边说“操你”就是另外一个概念了。如果有男人过来这样摸着你老婆的背跟她说“我想草你”你会不会一样觉得无所谓?蒋介石淞沪抗战赢来了宝贵的时间进行转移,同时把日军计划的从北向南按照八旗入关征服中国的路线改成了从东向西,军事史上国共双方都认为是神来之笔。你这种半吊子就不要大放厥词了。

朱头山 发表评论于 2022-06-12 14:19:22
回复 'luren_1970' 的评论 : 那句话并没有什么罪,有人整天把fuck 挂嘴上,难道就可以以此坐实强奸?现代法律是看行为的,不可以凭言定罪的。至于弱者在条件不成立时以强力反击,通常是自取灭亡,就像羊碰到老虎不是跑而是转而进攻而已。你举的这个例子,并没什么正面意义,蒋介石抢先挑衅,结果70万军队被歼,南京遭遇大屠杀,当时是一个惨败。至于最后中国战胜,只是搭了美苏的便车,否则还是打不过,淞沪战役没什么正面作用
思芦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朱头山:如果他们碰上你这种水平的辩护律师,要罪加三级了。
貌似公允的背后是洗地。
不人云亦云也分层次,你这种低了点儿。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现在的女权主义者对中国很失望,其实中国几千年就是男尊女卑的社会,四大名著里也就红楼梦里有个尊重女性的贾宝玉这个例外,三国里为了女人拼命的吕布是个反面人物,刘备则是”兄弟是手足,女子如衣裳“的发明者和吃女人肉的英雄。这个社会不会一夜就变成北欧那样女人dorminant的天下的。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思芦' 的评论 : 你觉得这几个渣男就应该拉出去杀了,辩护也不给他们一个?遇到人云亦云的事,自己能够想一想,如果这样的人多了,中国就有希望了!
思芦 回复 悄悄话 中国法律对防卫过当定义不当,造成犯罪者无所顾虑。对victim缺乏保护。美国法律的防卫定义更合理。
鲁迅先生对你这种人的评价:“它却虽然是狗,又很像猫,折中,公允,调和,平正之状可掬,悠悠然摆出别个无不偏激,惟独自己得了“中庸之道”。”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luren_1970' 的评论 : 那句话并没有什么罪,有人整天把fuck 挂嘴上,难道就可以以此坐实强奸?现代法律是看行为的,不可以凭言定罪的。至于弱者在条件不成立时以强力反击,通常是自取灭亡,就像羊碰到老虎不是跑而是转而进攻而已。你举的这个例子,并没什么正面意义,蒋介石抢先挑衅,结果70万军队被歼,南京遭遇大屠杀,当时是一个惨败。至于最后中国战胜,只是搭了美苏的便车,否则还是打不过,淞沪战役没什么正面作用
紫竹箫 回复 悄悄话 少在那儿做出一副超然公立的姿态,懒得骂你!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人参花' 的评论 : 如果你认为女人作一点必要的安全防护都不应该了,女人在深夜避免无陪同出去,不去不安全的地方,这是自我防护,在美国学校里的安全手册也是这样说的,还说如果碰到罪犯,尽量保命为主。当然可以半夜出来,去那些危险的地方吃饭,但遇上麻烦的可能性也大,容易被人当作不正派的女人的机会也大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ZWM421' 的评论 : 女人杀人也是要被枪毙的,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如果对方是明显的杀人,强奸的目的,可以采用杀伤性方式,杀了也活该,如昆山反杀案,邓女反杀案等。本案中绿意男明显只是骚扰,而女的就用致命方法反击,这是防卫过当的,如果该男死了,那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而金发女是明显故意杀人为动机了
人参花 回复 悄悄话
你说,“ 这天,夜晚两点了,来了四个年轻女子,没有男人陪伴”。

请问,这是在哪里?阿富汗吗?女人出门要男人陪吗?那你觉得她们需要带面纱吗?

这是在“最安全“的国度,“最文明”的城市,四位年轻力壮的成年妇女出门吃个饭,请问她们需要几名男人陪着才安全?

ZWM421 回复 悄悄话 猪才这么说:“但白衣女用酒瓶子砸对方脑袋,是属于防卫过当了。”。家里有没有女人呀.
清漪园 回复 悄悄话 找抽帖。
irisin2021 回复 悄悄话 不需要辩护。渣男自己就是这样说的。
luren_1970 回复 悄悄话 一上来就砸酒瓶子,实际上是弱者最好的选择。如果仅仅跟那帮老爷们推推搡搡那么很有可能被拉到外面轮奸。对了你听错了,录像里面绿衣男说的是把那几个女的怼路边上草了。如果他觉得那几个是妓女,绝对不会说在路边草。蒋介石当年决定抗战一上来就把最精锐的三个德械师投入上海战场,相当于那女的一上来就砸酒瓶子。虽然这三个德械师都损失掉了,但是至少断了日本三个月灭亡中国的念想,因为上海就打了三个月。你能说蒋介石防卫过当吗?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CR2019' 的评论 : 这是这群渣男的假定,并不是我的假定
CR2019 回复 悄悄话 你为这群人渣辩护没成功,把自己写成渣男了。一开篇就假定晚上出来吃烧烤的不是良家妇女的逻辑靠谱。你这是中黑。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回首前尘' 的评论 : 你可以和我辩论,凭什么一上来就说我渣,还哗众取宠,你也取个宠看看?
回首前尘 回复 悄悄话 老朱的确也够渣的,看问题总是与众不同,哗众取宠是肯定的。但是,也支持他的言论自由
bl20120 回复 悄悄话 不要跟我说什么言论自由,喜欢发帖就好好写,哗众取宠不好。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大多数的愤怒帖,都回避了两个女子砸酒瓶子的细节,这很重要,也有助于大家理解这件事怎么会发展到如此惨烈的原因
朱头山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燕麦禾儿' 的评论 : 你这种情形,根本不需要法官陪审员了,俄罗斯士兵早就一枪突突了乌克兰妇女了,也没有任何人回追究他的责任。这叫不识时务,没有法律的时候讲法,你可以举个法律有效情况下的例子,比如男同事骚扰女同事,女同事给他一刀,这时候怎么界定责任
Californian 回复 悄悄话 老朱又开始海阔天空地创作了
燕麦禾儿 回复 悄悄话 乌克兰女人拿刀反抗,属于防卫过当了
思芦 回复 悄悄话 连渣男都打引号,看来你够渣的,不打引号。
燕麦禾儿 回复 悄悄话 说得好!俄罗斯士兵强奸乌克兰女人,如果乌克兰女人拿刀反抗,属于故意杀人未遂的法律界定,乌克兰女人要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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