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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斥“法轮大法”的荒谬(2)

(2015-02-23 18:36:33) 下一个

指斥“法轮大法”的荒谬(2)

二斥“法身”“附体”与“招魔”

   “法身”一词,源于佛教,泛指一切事物,包括事物的现象和本体、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道理或实际本质规律。李洪志就偷换“法身”概念,将“法身”一词形象化、人物化。

如李洪志自吹:“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显然是,一吹他“法身”无数个;二吹其“法身”法力很大。难怪不少人一练上了“法轮功”就很难主动停下来他们的头脑早已被这所谓的法身”给恐吓、禁锢起来了。

李洪志说:“你们一定要专心修炼‘法轮功’,你们在哪儿练,怎么练,在另外空间我的法身都看得见;想,师父什么都知道。”因此,练功者不敢有半点儿不练的念头,怕师父“法身”知道后视为不诚,而受惩罚。尤其公安和劳教工作人员向他们做转化工作,使其脱离“法轮功”邪教之时,这种害怕心理更盛。他们听信李洪志邪说,误认为“师父”的“法身”无处不在,“师父”随时在考验他们,离开“法轮功”,不仅会减功,而且,下世变牛变马。

大家看过《大脚马皇后》的电视剧吧?是说明朝洪武年间民间一度出现了邪教“善友会”,该会明令规定:“凡入会者不准退会,否则要受体罚、监禁等。”而如今李洪志则不然,他深知法不责众,信众多了体罚不过来。于是就编造了他有无数个“法身”,且无处不在的谎话,以此恐吓信众,束缚其思想意识。用他的话讲:“政府管得是人的行为,我管得是人的思想。”所以,李洪志“法身”之说犹如迷信中的幽灵缠绕着“法轮功”习练者身心,迫使他们迷信他、崇拜他,使其邪教不失控。进而又捏造了法身”来由说:“人修炼到出世间法以外相当高的一定层次上之后,就会产生法身。法身是在人的丹田部位产生的,是由法和功构成的,是在另外空间体现出来的,法身具备他本人的很大威力,但是法身的意识、法身的思想都受着主体的控制。法身做的事情和人的主意识想要做的事情是一样的,一模一样的。那个事情叫本人去做也那么做,法身去做也那么做,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法身。”

李洪志以此为“法身”之说造舆论、找依据,吹嘘他就是大觉者,他的“法身”就能代替他去做任何事情,使信众迷信“老师”时时刻刻都在看着他们。他进而说:“我要做什么事情,比如给真正修炼的弟子调整身体,都由我的法身去做。因为法身不带有常人的那个身体,是在另外空间体现的。”

由此可见,李洪志的谬论随机而定。当信众想见他的“法身”是怎样给信众调整身体的时候,他就说他的“法身”在另外空间体现;当信众们不想练“法轮功”,或脱离“法轮功”邪教时,就说他的“法身”无处不在;当信众不想看《转法轮》书或想在该书上勾画重点的时候,就说《转法轮》字里行间都有“老师”的“法身”,念得好还会从字底下看到“老师”的“法身”等。

本来“法身”之说就够学员们害怕的了,他又捏造了一个“附体”之说:“什么叫附体呢?附体就是修炼的动物,没有具备人的特点,它修成保证就是魔。有些人你看他练功其实都叫附体得了。尤其那些假气功身上都带有附体,他传功就传这个东西。我们讲法轮大法。修炼我们这一法门,只要你心性把握得住,一正压百邪。你不会出现任何问题。你别看有些气功师都写出书来了,我告诉你那书中啥都有的东西一样,它是蛇,它是狐狸,它是黄鼠狼。你看那些书,这些东西就从字里往外跳。”其实“附体”在佛教中认为是人所产生的烦恼,即思想病态。李洪故意将“附体”形象化,是用来禁锢学员思想的又一把软刀子。

李洪志还威胁学员说:练别的都是邪法,野狐狸,唯有练他的“法轮功”才是正法。胡说:“这宇宙中有个理,叫做不失不得。它得啥?它要得你身体的那点精华修成人形,它就从人体上采集人的精神。你要叫他得去,你就不用提修炼了。如果它从你身上离开得早,你就会四肢无力;它要从你身上离去得晚,你就是个植物人,下半辈子你只能一口气儿躺在床上,可不可怕?”,练气功就是这个下场,这么可怕,谁还敢去练气功呢只有跟他练“法轮功”才行。

再者,李洪志知道他这是邪法,是迷信,必然要受限制,怕学员们不能跟他练下去,又编了一段抗干扰的迷信之说,把所有反对练“法轮功”的人叫作“魔”,说:“练功怎么能把魔招出来呢?因为一个人想修炼实在太难,真修没有我的法身保护,你根本就修不成,你一出门就可能牵扯到生命问题。”“有的人开了天目之后在家练功,会看到一些害怕的景象,害怕的面孔。有的披头散发,有的时候一练功看见窗户外边趴的都是这个,很吓人的。但我们法轮大法这一门中,这种情况极其少见,百分之一吧,多数都不会遇到这个情况”。请“法轮功”习练者想一想,这百分之一的魔也不少啊!

李洪志也知道练他“功”的人,容易走向痴呆,失去正常人的意识和情感,难免会遇到夫妻不和。于是他又说:“还有一种形式,也是人人都能够遇得到的,遇到一种色魔。欲和色这些东西都是属于人的执著心,这些东西都应该去。这种形式有魔的干扰,也有师父指物化物演化来考验你,有不少“法轮功”习练者家里出现了离婚离也是夫妻感情不和,夫妻生活失常。例如,某市女“法轮功”痴迷者季某从1994年开始练“法轮功”,成为骨干分子,曾因非法散发传单被依法劳教。回来后,政府照顾她,让她继续回单位上班。可她一下班,吃完饭就去找那些“法轮功”伙伴去了。丈夫是有苦说不出。因为女儿争气,考上了大学,后又被大企业聘用。丈夫怕伤孩子的心,才勉强维持这个家庭。“法轮功”给人间带来多少不幸啊!

    这就是李洪志捏造“法身”“附体”“着魔”的连环锁,锁住了误入“法轮功”邪教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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