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在德国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肚子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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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关于狗年,枪案和民主

(2018-02-20 07:40:07) 下一个
偶然间发现奇文一篇,读后不禁感叹人性之奇妙,让我这样一个懒人突然有了写点儿什么的动力。

http://www.wenxuecity.com/blog/201802/70246/30065.html


我的回复如下。
这个世界上的民主国家不只有美国,西欧,北欧等很多国家民主制度不比美国差。但这个世界上的民主国家只有美国需要人民拿枪来捍卫民主!为什么是这样?我能想到可能的解释是1美国人天生野蛮,崇尚暴力,大家随时需要拔枪自卫。2美国政治体制存在严重缺陷,人民对国家的政治体制毫无信心。你选1还是2,还是都选?

说到狗的忠诚,恐怕也是相对的。一种饿急了翔都吃的东西,你如何知道它不会想尝尝你的肉的味道?所以喂饱了的狗才忠诚,而且与其说它忠诚于主子,不如说他忠诚于自己的肚子。在饿狗的眼里只有能吃与不能吃的区别。但狗的优点在于它不挑,所谓狗不嫌家贫。从这个角度来说有些人尚且不如狗。

人类的忠诚在各个种族之间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忠于战争狂人希特勒的人有之,忠于满嘴谎言的川普的人亦有之。中国人的忠诚并不是对人,否则也就无法解释上下五千年那么多次的朝代更替,哪怕是蛮夷们的政权也坐稳了几百年的江山。所以说对中国人来说,值得终于的其实是一个大一统的概念。只要国家统一,发展,人民吃饱穿暖有盼头,谁的屁股坐那个位子并不十分重要。有些吃饱了的中国人来到国外,顿时觉得一切都美好起来。连随时可能被枪疯子干掉这件事都欣欣然以为理所当然,并对不会随时可能被枪疯子干掉的中国人表示鄙视如狗。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却也不痛不痒,神经病大概是人类历史上延续最为持久且不可战胜的疾病,中国作为人口大国,得这种病的人大家见的多了,不多这一个。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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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braker999 回复 悄悄话 “从这个角度来说有些人尚且不如狗” 这个写得太毒了,你把精神分裂的人和精神正常的狗比了。
jndydkt 回复 悄悄话 美国需要抢,因为美国有左臂和自由派,这两派换身衣服就是希特勒法西斯,脱下衣服伪装在群众之中
侃-侃 回复 悄悄话   像北美的许多政治家一样,杰斐逊始终用警惕的眼光打量着权力。他认为,建立一个在自由原则基础之上分权制衡的政府,这是问题的核心,而不在于行使集权的是一人还是集体,否则“173个暴君肯定和一个暴君一样地富于压迫性。”在杰斐逊看来,长治久安的要害是政府和掌权者:“防止腐败和暴政的时机是在它们抓住我们之前。把狼拒之羊栏门外,要比狼进了羊栏再去拔它的牙和爪为好。”
  要说北美人民那股子不愿意驱狼迎虎的劲头,常备军问题就是最好的例证。大陆会议辩论了一年多才批准的《邦联条款》就规定:和平时期不得保留常备军。大敌当前,似乎应该万众一心拧成一股绳。可美国政治家老是提防有人利用军队来搞专制,如果又弄出个专制政府来,那还不如不革命呢。华盛顿就任第一届总统时,联邦总共只有七百多军人,就是想捣鬼都不行。正因为这样,在血与火中独立的美国,没有出现独立压倒民主,救亡压倒自由之类换汤不换药的历史悲剧。
  不过杰斐逊担心专制的思想比一般人走的还要远。面对马萨诸塞的谢司起义,在巴黎当公使的杰斐逊声称:“我宁愿有危险的自由也不愿自由自在地做奴隶。……造反是对于政府的健康必不可少的良药。”“自由之树必须经常用爱国者和暴君的鲜血来浇灌。”震惊全美的谢司起义,在杰斐逊看来,是历史上最体面的一次叛乱,“纠正办法是使他们认清事实,赦免他们并使他们安定下来”。事态的发展也正如杰斐逊所愿。马萨诸塞议会赦免了除谢司外的所有起义者之后,第二年又赦免了谢司。在这件事上,美国彻底放弃了用杀人来维持秩序的古老方法。
侃-侃 回复 悄悄话   起草《独立宣言》时,杰斐逊33岁。犹如得到神启一般,他以不容置疑的口吻宣称,人人生而平等,不可转让的生存、自由、追求幸福的权利,以及政府的正当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乃是不言而喻的真理。而“无论什么时候一个政府破坏了这些目的,人民就有权改变这个政府或把它废除”,则铿锵有力地宣布了美国版的造反有理。
  在杰斐逊的心中,独立不是为少数人夺取奴役同胞的权力,而是要改革政府以保障自由和权利。他在1776年的一封信里说:“与其今后在我们这里建立一个糟糕的政府,倒不如从一开始就接受这个大洋彼岸的英国为我们设立的坏政府。”北美人民不要任何形式的专制,他们决不想在乔治三世面前站起来,又转过身向新的美洲统治者跪下去。
枪迷球迷 回复 悄悄话 遍野无尘 发表评论于 2018-02-20 10:47:54
美国国父起草宪法的持枪权,并不是考虑到捍卫民主自由,而是为了平平衡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的权力。好多人误解为是反对所谓的暴政。请读些历史,特别是第二修正案的演变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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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说去读那些左派文人弯曲后的的所谓“第二修正案的演变历史”?
遍野无尘 回复 悄悄话 美国国父起草宪法的持枪权,并不是考虑到捍卫民主自由,而是为了平平衡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的权力。好多人误解为是反对所谓的暴政。请读些历史,特别是第二修正案的演变历史。
枪迷球迷 回复 悄悄话 “这个世界上的民主国家不只有美国,西欧,北欧等很多国家民主制度不比美国差。” 是你的 opinion, 不是 fact。 并不是“这个世界上的民主国家只有美国需要人民拿枪来捍卫民主”, 而是很多民主国家的多数人没有意识到民主制度的脆弱和人民拥枪权利对于维护民主自由的重要性。一旦有一天人民需要枪权而发现没有就太晚了。这跟个人可以有枪而没用但绝不可以需要枪而没有是一样的。美国的国父们高瞻远瞩不是一般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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