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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股市三大案(三)

(2016-08-01 06:38:44) 下一个

民国股市三大案(三)

 

三、惊动高层的“股票投机抛空案”

1948年8月21日,《大公报》刊登题为《豪门巨富纷纷收购金公债 隐名之士曾大批抛售股票》的新闻稿,文称:“十九日上午,有某匿名之人从南京乘夜车抵沪,下车后不洗面不吃东西,匆匆赶到某熟悉证券号,一个上午向市场抛售三千万股永纱(永安纱厂),照昨天股票惨跌的行市计算,此人大约可获利四五千亿元。”这则消息见报后,引起证券商、股民的高度关注,议论纷纷之余,在之后数日的证券市场上又引起波动。一时间,股票大跌,各路人员争相抛售手头所持的各种股票,酿成了规模巨大的股灾。蒋介石闻讯,焦急之下,以“中华民国总统府”名义下达紧急命令,限期七日侦破这起历史罕见的“股票投机抛空案”。
蒋介石早年曾持有证券交易员执照,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执业过,因此对证券交易一应情况颇为了解。《大公报》披露的“隐名人士”从南京赶往上海抛售股票的消息,经正在上海公干的中华民国上海经济管制区副督察员蒋经国和财政部金融管理局转报国民政府财政部后急报总统侍从室,蒋氏马上意识到“其中有诈”,而且问题“不可能单单是出在证券交易商方面”,因此,他作出的第一个决定是:约见中华民国监察院院长于右任,要求监察院直接派员专赴上海对该案进行调查。
于右任遵照蒋介石的指令,于8月26日以监察院院长名义下达了“宪机字第五六七五号通知”,指令监察委员唐鸿烈、孙玉琳“赴沪调查八月二十一日上海《大公报》所载某一匿名人士,于十九日乘京(此指国民政府首都南京,下同)沪夜车至沪,向证券市场抛售永纱股票空股三千万股,牟利四五千亿一案”。唐鸿烈、孙玉琳于8月27日晨抵达上海后,即刻前往《大公报》报馆,走访该报经理李子宽,要求提供8月21日那篇新闻稿的背景来源。李子宽面对两位中央监察委员,神色从容,称《大公报》一向奉行“不党、不私、不盲(指不盲从)”的办报原则,向不参与党派政争,严格恪守“新闻报道自由,保护消息来源”的宗旨,拒绝透露该新闻稿件的背景来源。无奈之下,唐鸿烈、孙玉琳只好提出约见采写该稿的《大公报》记者季崇威。李子宽说报馆与记者之间只有工作关系,不包括指令其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因此他只能把二委员的要求转告季崇威,至于季记者是否同意跟二委员见面,将取决于其本人的意愿。
唐鸿烈、孙玉琳离开报馆,去见蒋经国。根据监察院长于右任的指示,唐、孙在沪的工作应接受“上海经济管制区”的督导。双方见面之后,唐、孙才知道原来蒋介石已下了“总统府令”限期查明该案,顿觉肩头责任加重。当晚,唐鸿烈、孙玉琳与助手以及蒋经国派给他们的“经济勘建大队”队员与记者季崇威在外白渡桥畔的礼查饭店二楼咖啡馆会面。“二委员晓以大义,怎奈季记者坚称该消息来源系友人提供,其真实情形不得而知,且拒绝提供该友人姓名等情况”,“经再三究询,季仍未将此一报道之线索与事实相告。至此,委员等乃知欲从刊载此消息之大公报馆及其记者处获知该项消息之确实来源已不可能”,只好放弃这一打算,“与季握手而别”。
与此同时,蒋经国已经以“上海经济管制区副督导员”的名义召集上海市金融管理局局长林崇墉、上海市警察局副局长张师、淞沪警备司令部稽查大队副大队长汪长虹等负责官员,以及监察院参事范体仁、财政部参事周德伟,坐等唐鸿烈、孙玉琳带回线索后研究如何采取行动。使这一干人没有料到的是,唐、孙跟季崇威谈话竟是一无所获,空手而归。蒋经国便征询在座各负责人的意见:诸位看应该如何往下走?在座人员中不乏调查案子的高手,当下对案情进行了冷静分析——
(一)根据证券交易所提供的8月19日那天“永纱”股票的交易数据来看,开盘为一万六千八百元,跌停在一万五千二百八十元,加上场外贴息一天,共为一千九百一十元,以三千万股“永纱”计,开盘放出,跌停补进,仅可获利五百七十三亿元,与《大公报》刊登的“隐名人士”获利四五千亿元相差甚巨。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午开门营业时间是九点半,若《大公报》新闻稿所载之“隐名人士”由南京乘夜班火车来上海,次日上午七点十分即可抵达北站,距相关证券交易所开始营业时间尚有两小时余,如此,该“隐名人士”应该“毋须如《大公报》所载的‘不洗面不吃东西’即直奔证券交易所如是匆迫之必要”。
所以,在场多人认为案情事实可能跟《大公报》所刊登的情形不尽相同,也就是说,《大公报》所刊情况是否属实尚需调查。但考虑到上海证券市场目前的情势,唐鸿烈、孙玉琳以及蒋经国等人认为“亦可能有类似之事实发生”。蒋经国当时讲话,认为鉴于正好在股票大跌时国民政府向全世界宣布实行币制改革——即把自抗战前推出的法币(“法定货币”的简称)改为金圆券,这期间出现投机抛空股票的行为,将引发社会动荡,影响金融形势,所以必须对这起案件查个明白,向全社会作一个交代。与会人员继续分析案情,“认为此一投机行为,可能在证券交易所场内或场外发生,同时以三千万股数目之巨大,势必化整为零,分别在若干经纪场所一一抛出,而每一经纪人抛出之数额,可能为二三百万股左右”。根据这个推断,与会人员制订了以下调查方案:一、整个上海市合法登记的证券交易人共有二百三十七家,通过核查各家涉案当天交易报表,可以发现哪几家交易额在三百万股以上的。然后,由市金融管理局、市警察局、警司各派稽查人员,分成八个特别稽查组,同时出发,突击检查这些交易人的账目及其支付收兑款项等全部情况,作为进一步分析案情的判断依据。二、依据整理和分析之资料及所获情报,切实侦查有关经纪人场外交易数额和关系人等。三、就稽查场内交易账目及场外交易所得之可疑线索,即请由上海市警察局依法传讯。走到这一步时,相信离查明本案真相就不远了。
8月28日,根据“专案指挥部”的指令,国民政府财政部、工商部派驻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理员王螯堂、沈云龙,领着一班行家里手着手对全市二百三十七名持有合法证券交易人资格者在8月17日至19日三天内所经手的交易数额进行统计、核查。与此同时,蒋经国与唐鸿烈、孙玉琳密议了另两条措施:一是设立“人民检举箱”,鼓励广大市民对该案情况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商人进行检举;二是秘密指派新组建的经济警察大队便衣四处收集相关情报。
两天后,王螯堂、沈云龙主持的统计、核查工作结束,一份由王、沈两人签名的调查报告递交到唐鸿烈、孙玉琳手中。调查结果是:“查得卖出永纱股票数额在三百万股及有场外交易嫌疑之各经纪人计五五号、八五号、九五号、二二四号、二三五号、二○四号、一五○号、六五号、一三五号、四号、一九○号、一二九号、七六号、七一号、一六号、二八号、二三七号、二一三号、一四五号、八九号、一二号、二号等廿二户。”唐鸿烈、孙玉琳由此作出判断:线索就在这二十二户证券交易人中间。随即对这二十二户证券交易人进行缜密严查。
与此同时,全国各大报纸都派出记者对该案进行跟踪采访。财政部长王云五、次长徐柏圃每天处于“围追堵截”之中,但每每都是“无可奉告”。9月1日,消息灵通的《中央日报》总算刊登了该案的一则消息,题目是《抛售股票隐名士 监委在沪彻查中》,简单披露了之前的调查情况。次日,该报再次披露消息《隐名士已查出否 王云五答差不多》。王云五答记者关于“南京某隐名人士赶赴上海,抛售永纱股票是否查出”之问时,称“差不多了,现在还在查”。而财政部次长徐柏圃在回答这一问题时则称,各方面虽努力侦查,但迄未查出;一经查出,则必须立即公布。徐氏请记者“忍耐”。由于数日未能查出,致使外界谣言四起,有傅某等三人“躺枪”被指系“隐名人士”,其中两人大急之下,竟“自费在沪市报纸刊登大幅广告,否认自己有如外传投机行为”。
王云五披露的消息是有根据的,其时对“隐名人士”的追查已经有一些眉目了。前述“榜上有名”被怀疑投机抛售股票的那二十二户证券交易人已分别接受调查,其中持第190号证券交易员执照的林乐耕承认有场外交易行为,他在8月16日买进237号经纪人杜维屏(杜月笙之子)“永纱”股票一千六百万股。另据检举线报,有持85号证券交易执照的“介昌证券号”、持145号证券交易执照的“立丰证券号”也涉嫌场外交易。“介昌”“外传该号交易甚多,而账载甚闲”;“立丰”“账上交易甚少,而银钱往来甚多”。另外,据查场内交易者中也不乏有投机抛空股票嫌疑者,如72号执照持有人“生兴证券号”曾卖出过一千一百九十万股“永纱”股票,其中以客户“廉耕记”(客户的“×记”系该客户所开的交易账户名称)四百万股为最巨;213号执照持有人“祥大证券号”之客户“泰记”魏少庭三百万股次之;其他二百万股以上者甚少,一百万股以上者亦不多见。当时,由于受通讯、印刷等条件的限制,《中央日报》等报纸的消息最快的也得次日见报,所以,9月2日读者所看到的报载《隐名士已查出否 王云五答差不多》的情况,是这位财政部长上一天上午获得的。详情应是这样——
8月18日上午,淞沪警备司令部经济组派驻证券交易市场的特派员刘克勤,因与“鸿兴证券号”老板杜维屏有私交,照例前往其住所附近的“鸿兴”去喝茶闲聊。当时,他亲眼目睹有一男二女前来“鸿兴”开户抛售股票。男的陪同二女办完抛售手续后,对旁人说了一句话,曰:“我们的钱是从南京赶到上海来,辛辛苦苦赚到的。”当时,刘克勤并未在意、听过算数。几天后最高当局下令严查“股票投机抛空案”,8月31日,淞沪警备司令部稽查处长何龙庆接到命令,让该处下辖经济组协助“专案侦查指挥部”调查“榜上有名”的二十二户涉嫌证券商。刘克勤是警司派驻证券市场的特派员,此事自然首当其冲。他在听取情况介绍及阅读材料时,发现二十二户涉嫌证券商中有“鸿兴”,当即与《大公报》上那则新闻联系起来,得出“该案应与‘鸿兴’有关”的判断。刘克勤向何龙庆一说,何转而向“专案侦查指挥部”汇报。正好王云五致电蒋经国关注该案,蒋经国在电话里把这一情况说了说。于是,就有了“王云五答差不多”之说。
读者在看到这则消息时,已经出现新的进展情况——
9月2日上午,唐鸿烈、孙玉琳指令上海市警察局传讯“鸿兴证券号”老板、237号证券交易执照持有人杜维屏。讯问中,杜维屏承认“鸿兴”抛售过“永纱”股票六百余万股(后查证应是七百五十万股),不过具体情况他不清楚,让警方去向“鸿兴”的邱经理了解。其实,这是杜维屏故意隐瞒。审讯者已经知道刘克勤提供的内容,当下也不跟杜维屏多说,也不会真的去找什么邱经理。从应对审讯来说,二十七岁的杜维屏跟面前那几个老刑警根本不可比。刑警立刻抛出材料,杜维屏顿时傻了眼,只好供称:8月19日上午九时许,有客户李伯勤偕女子两人共同抛出“永纱”股票空股六百万股(后查明实抛出七百五十万股),那两个女子分别以“兰记”、“淑记”开户。成交后,杜维屏听李伯勤对“鸿兴号”其他人说,已经事先获得内部消息,经济金融形势即将发生重大变化,所以一早就来抛空股,挣点儿钱钞日后好贴补家用。
所谓“抛空股”,在民国时的上海股市指的是“抛空股股票”,也就是现在的“期货做空”。当时上海股票市场的规定是操作者不需要实际持有股票,只要缴纳保证金就能交易。保证金只有交易额的10%,操作者需要的前期投入只有实际交易额的十分之一,只要该股票价格下跌,那就可以百分之百获取差价利润。
唐鸿烈、孙玉琳获得市警察局提供的上述情况后,经与蒋经国商议,由蒋出面指令淞沪警备司令部拘传李伯勤及那两个抛空股的女子。
“隐名人士”终于到了暴露的那一刻!
上海警备司令部稽查处迅速查明,李伯勤住在上海市延庆路9弄20号妹妹李国兰家。当天,淞沪警备司令部稽查处经济组组长毛克刚派便衣人员潜伏在李家附近,但李伯勤一直到晚上十二点还未露面。专案组深夜赶赴李伯勤的挚友高祥生家,也扑了个空。毛克刚当机立断,命令该组干将李吉光进入李家探虚实。
李吉光敲开李家的门,自我介绍道:“你是嫂子吧,我是启明兄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李国兰一听是陶启明(即李国兰的丈夫)的儿时朋友,连忙把李吉光引进屋内,热情招待。扯了一些家常后,李国兰对李吉光已没有任何戒心,气氛十分随意。李吉光漫不经心地说道:“本来19日我就要来找嫂子,请启明兄帮忙。那天上午敲门时,屋内没有人。”李国兰冲口而出:“上午我和另外二位朋友去鸿兴交易所炒股去了,你当然找不到我了,不知你有什么事需要启明帮忙,我帮你转告。”李吉光依然不动声色:“想不到嫂子还炒股,我对这个一窍不通,嫂子以后要多开导开导我,让我也有发财的机会。”顿了顿,又故作亲切地说,“最近我听说股票大跌,嫂子你这次肯定亏了。”李国兰得意地说:“这你就有所不知,别人都亏,我炒的永安股却赚了。”李吉光见目的达到,掏出警员证件:“对不起,你被捕了!”随即发信号通知守候在门外的便衣进来将李国兰铐上。当时,李吉光等人还不知道逮着的这个女人恰恰就是打开“隐名人士”迷宫之门的一把钥匙。
当时报纸对此女的介绍文字如下:“陶启明之妻李国兰,系一极精明干练而懂得生意经之女子。伊现年卅二岁,曾受高中教育,手中颇有积蓄,经常以‘跑单帮’之姿态,往来于香港、台湾、上海之间。现居上海,专事经营股票生意。”民国时的所谓“专事经营股票生意”,就是如今的“炒股专业户”。
如果李国兰的丈夫不是陶启明,那人们对这个女人不会有多少兴趣。那么,陶启明又是何许人呢?——“现年卅岁,较其妻李国兰尚小两岁。原籍常州,生长上海,毕业于私立东吴大学,持有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曾留校服务一时期;继则在台湾高雄法院任地院推事(民国实行推事审案制,推事即审案法官)。王云五任财政部长后,因东吴老友人徐百齐(现任财政部主任秘书)之推荐,来京任财政部秘书兼任资料室副主任,为时不及两月,阶级亦未叙定。”据李国兰供称,丈夫陶启明曾在8月18日晚上突然从南京来沪,回家住了一夜,于19日晚搭乘夜班火车返回南京。陶启明回家后曾告诉她,财政部已经决定,将于近日公布全国所有银行、钱庄、证券交易所一律停止营业两天的消息。李国兰得此消息后,猜测国家可能要对金融政策进行大调整,就想赶在这一变故发生之前抓紧时机做一笔股票生意。于是,她就连夜去约女友杨淑瑶以及自己的哥哥李伯勤商量。李伯勤在上海滩证券市场很兜得转,当下三人就议定由李伯勤次日带着她们去找“鸿兴证券号”,因为他跟该号老板杜维屏私交不错,在“鸿兴”抛售空股应该搞得定。8月19日上午九点多,李氏兄妹和杨淑瑶就一起去了“鸿兴”,靠着李伯勤和杜维屏的关系,只花了10%的保证金,就轻而易举地抛售空股七百五十万股。当时用了两个新开账户,一个是以李国兰名字中的“兰”字命名的“兰记”,另一个是以杨淑瑶名字中的“淑”字命名的“淑记”。上海方面在获得“隐名人士”系财政部秘书陶启明的情报后,随即由唐鸿烈、孙玉琳联名跟财政部长王云五打长途电话告知此情,要求财政部会同首都警察厅即刻拘捕疑犯陶启明。
王云五随即指派财政部人事处长吴兴周持公文及陶启明的照片前往首都警察厅直接找黄珍吾厅长接洽,“请即派员缉捕该犯”。黄珍吾知道这个案子来头大,哪敢迟缓,立刻给首都警察局刑警总队总队长郑浩铭打电话,让调集大批刑警到厅,在等候刑警抵达之前,又命令秘书把陶启明的照片拿到技术室去加印六十张备用。
不一会儿,郑浩铭率刑警赶到了,黄珍吾下达缉捕陶启明的命令后,叮嘱:此行动只许成功,不准失败!
缉捕行动分三步同时进行:一、由财政部吴处长率刑警往下关车站巡逻,防陶启明闻风逃沪。二、派员至财政部宿舍警戒,一切人等只准进入,不准外出。三、派刑警至中山码头一带巡逻。
至中午十一时半,在中山码头一带执勤的刑警未见陶启明乘渡轮过江,也未发现有小船载运乘客渡江。而派赴下关车站的刑警也向坐镇首都警察厅的黄珍吾、郑浩铭打电话报告说,十一时至十二时之间所有从下关车站始发或者路过的上下行列车上,均未发现陶启明其人。于是,刑警总队长郑浩铭驱车直奔财政部,得知陶启明已经从外面返回宿舍。郑浩铭轻吁一口气,猜测陶启明并不知道上海已经东窗事发。这时,警察厅长黄珍吾也赶到财政部会晤王云五部长,郑浩铭便前去向黄珍吾禀明情况请示如何处理。这天气温有点儿高,那时候也没有空调,黄珍吾奔波得满头大汗,一边擦汗一边看着王云五,意思是听财政部长的。“王部长此时极为气忿,连连击桌而呼‘重办’。”
双方言毕,王云五部长随即亲草一函交予黄珍吾:“本部秘书陶启明,据报十九日曾抛售大量永纱股票,该员泄漏公务机密,嫌疑重大。身为公务人员,竟有如此不法行为,实堪痛恨,特请贵厅予以逮捕,依法究办。此致首都警察厅。王云五九月二日。”
黄珍吾随即在王云五函旁空白处批注:“交刑警总队郑总队长速办。黄珍吾九月二日。”
郑浩铭担心陶启明逃跑、自杀或者毁灭罪证,当下亲自赶往财政部宿舍。据事先了解,陶启明住在宿舍二楼一个套间内,该套间为大小各一间,共住财政部三名公务人员。陶启明有午间小憩习惯,此刻他尚未就寝,仅穿一短裤背心,足踏皮拖鞋,正阅读小说。郑浩铭为避免惊动同室他人,推门而入后也不亮明身份,态度和善,压低语音佯言:“近方从台湾来京,过沪时尊夫人曾托带书信一封,嘱面交老兄,另有数言相告,因此刻人多不便,可否请老兄下楼一谈?”陶启明闻之,竟然不疑有他,立刻穿上衣服随郑浩铭出门。
刚刚走下楼梯,郑浩铭忽然变脸,掏出证件亮了亮:“老兄看准了,兄弟是首都警察厅刑警总队的,奉命带你去警察厅问话。”言毕,因未带手铐,遂用手帕缚住陶启明的右手手腕,手帕角扣于自己手中。陶启明脸现惊慌之色,问道:“财政部长官知道吗?”
郑浩铭从衣袋里掏出王云五的公函:“老兄可一阅。”
陶启明看罢公函,微叹一口气,俯首无语。
郑浩铭把陶启明带到财政部部长会客室交人看守,自己驾车返回中山路刑警总队队部,令刑事股长刘新章及警员数人,同往财政部请出总务司长吴对均一起去搜查陶启明宿舍,除搜出与抛售股票有关之文件外,另有第二届自费留学考试及格证书,向外交部请领出国护照之呈文一封,其妻李国兰自香港、台湾、上海寄来的信函数十封,印有高雄地方法院推事、财政部秘书衔职的名片三盒。上述物品,经与财政部总务司长吴对均点交后,由警方带走。
陶启明毕业于民国名校东吴大学法学专业,在当年法学硕士考试中名列前十,毕业后留校执教,后又当过法官、律师,这种懂法的角色,其抗审能力自是常人所不及。事后,首都警察厅刑警总队长郑浩铭不得不承认:“这是我从警以来所遇到的最厉害的一个受审对象。”
刑警为对付陶启明,动用了当时最新的科技产品——美国进口的录音机、测谎仪,以及特制的灯具(用所谓的“灯光审讯法”)。可是,陶启明仅仅承认他在8月17日去过上海,次日返京(南京),以及曾向妻子透露过近日银行、钱庄和证券交易所将“封关”停业数日,但并未指使妻子李国兰抛售“永纱”空股。
“好的!那么问你,你是怎么知道‘封关’消息的?”
答曰:“凭判断。”
“你的太太李国兰为何凭你‘判断’的‘封关’消息,敢花10%的保证金去搏一记空抛‘永纱’股票之险?”
答曰:“她平时在家就是跑单帮、炒股票,时间长了,有了一定的经验,在这方面比我懂的多,她是凭经验认为股市行情将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决定冒险一搏——顺便说明,此举我并不知情。”
就这样,郑浩铭率领手下刑警、技师,对陶启明进行连日连夜的审讯,但陶启明不肯供出他是怎么知道“封关”信息的。而据刑警分析,陶启明以前并无炒股经历,凭其入职财政部不到两月的时间,也不可能迅速具备这方面的知识,所以,他对“封关”信息的所谓“凭判断”之说,显然是无稽之谈。再则,查财政部起草《“封关”令》的时间,正是8月18日,而这天傍晚,陶启明就溜回了上海。这实在太巧了,令人难以置信。于是,只有继续加大审讯力度。就这样,刑警从9月2日中午一直审到9月5日下午。中间的饮食供应不错,按照陶启明自己的意愿叫外卖,举凡牛奶、锅贴、包子、蛋炒饭、馄饨、荤素炒菜,想吃什么就提供什么,且数量不受限制;香烟、茶叶、咖啡、巧克力、糕点也随时供应,就是不让睡觉。中间有时休息十分钟、一刻钟,但不让合眼,即使陶闭上眼睛,也用高音调播放之前的审讯口供录音予以干扰。陶启明在这种状态下,竟然硬撑了七十多个小时,轮流审讯的刑警倒给折腾得哈欠连连,疲惫不堪。
9月5日,监察委员唐鸿烈、孙玉琳从上海返回南京,与刑警总队总队长郑浩铭等一起对陶启明进行审讯。这时的陶启明已神志恍惚、精神行将崩溃,但还是强撑到晚上十时多方才吐口招供。
于是,另一个角色登场了。这就是财政部主任秘书徐百齐。民国时的“主任秘书”,并非行政级别,而是职务。徐百齐这个主任秘书,实际上就是财政部的秘书长,在财政部公务员中属于高级干部。徐百齐是陶启明进入财政部供职的介绍人。徐与陶是东吴大学的校友,不过徐进校早毕业早,所以两人在学校时并不认识。徐百齐学的也是法学,进财政部任职前曾在上海另一位东吴大学袁姓校友开的律师事务所当过律师,离开后,每逢赴沪也总是去律师事务所坐坐。前一阵,陶启明准备去美国留学,就辞去了高雄地方法院推事的活儿,回到上海考出国英语。袁姓校友知道后,请他去律师事务所帮忙。其间,遇到赴沪公干的徐百齐去律师事务所,因同是东吴校友、袁律师的朋友,所以就相互认识了。徐百齐手下需要增添秘书,他看中了陶启明,便从袁律师那里把陶挖过去了。据陶启明招供,8月17日,他在财政部办公大楼楼梯上遇到徐百齐,徐百齐对他说起“封关”之事,他正好要回上海去探望患病的母亲,当晚回沪后就跟妻子李国兰说起了此事。
8月18日去“鸿兴”抛售“永纱”股票的一男二女中的另一女子杨淑瑶已被上海市警察局抓获。杨淑瑶的供述中有一个内容引起了两位监察委员的注意,她说自己居住在上海,丈夫名叫徐壮怀,系中国石油公司南京营业部主任。唐鸿烈、孙玉琳对“南京”很是敏感,问了杨淑瑶关于抛售股票的消息来源,杨答称是李国兰叫她一起去抛售的,这点和李国兰的供述相符,也就没有深究。现在,唐鸿烈想到这一点,便问陶启明是否认识徐壮怀。陶启明此刻已经供认最为关键的“封关”消息来源,精神上松弛下来,只想睡觉,当下也不及多想,便说认识,还说他8月18日是乘飞机从南京去上海的,机票就是徐壮怀给他买的。徐壮怀当时说如果尊夫人这两天做股票生意的话,最好能叫上杨淑瑶。这就是李国兰8月18日去“鸿兴证券号”抛售“永纱”空股时还有一个“淑记”账户的原因。
陶启明招供后,唐鸿烈、孙玉琳连夜驱车前往监察院长于右任公馆报告案情,于右任亲自给首都警察厅长黄珍吾打电话,指令立即逮捕徐百齐。黄珍吾已接到刑警总队总队长郑浩铭的报告,因徐百齐是财政部高官,所以须等获得中央电令后方可下令拘拿。当下,他立刻签发了逮捕徐百齐的手令。
徐百齐在陶启明被捕后,已经意识到情况不妙,当天就去见王云五部长,说陶启明是他推荐进财政部的,愿意接受政府调查,请求指定一个处所将他看管起来。王云五跟黄珍吾通话后,下令把徐百齐送往财政部宿舍原陶启明住的房间,请与陶同住的两个公务员移居他处,由郑浩铭指派四名刑警日夜陪护。所以,逮捕徐百齐的行动进行得比较轻松。郑浩铭于9月5日晚上十一点三十分抵达财政部宿舍楼,入室发现徐百齐尚未就寝,和衣斜卧床上,闭目养神。郑浩铭上前出示黄珍吾的手令,徐百齐仓皇失色。郑浩铭当即命令刑警将其带下楼,冒雨登车押往中山北路刑警总队的一处办案密点拘押。
对另一疑犯徐壮怀的逮捕行动却遇到了麻烦。9月4日,首都警察厅刑警总队一分队队长沈公策、班长巴英煦奉命持黄珍吾厅长的手令乘夜班火车前往上海逮捕徐壮怀。两人于9月5日上午八点十五分抵达上海,即会同上海市警察局指派协助该项行动的刑警前往湖南路343号中国石油公司职员宿舍(徐壮怀在沪寓所)及江西路131号中国石油公司,然而一无所获。据石油公司的驻卫警称,徐于4日曾到公司,旋即离去。稍后,沈公策、巴英煦复去石油公司,会晤了公司张总经理及代理秘书蔡淳,得知徐壮怀从南京来沪后,4日曾去公司,当时张总经理曾询问过报载其妻杨淑瑶因抛售空股而被捕之事,徐答称他在南京,对此事并不知情,随即向张总经理递交了辞职书,经主管部门负责人签批“暂准停职”。当时,徐壮怀曾对公司说他当晚将返南京去处理一些事务。正谈到这里的时候,石油公司南京营业部来电,“谓徐壮怀其三日去沪,后未来京”。于是,刑警又走访了石油公司职员宿舍门卫与若干邻居,言徐未曾回过寓所。沈、巴分析,徐壮怀“口称返京,实系谎语,显因其妻被捕后,恐事发而先行设计脱逃”。沈公策、巴英煦又在上海走访了徐、杨夫妇的亲戚朋友,未能打听到线索,遂先后于6日、7日返回南京。首都警察厅厅长黄珍吾随即签发了通缉令。
徐百齐被捕后,在刑警总队密点接受审讯,先是佯称“毫不知情”,两天后终于供认了一应犯案事实——
9月17日上午,王云五部长、徐柏圃次长将其召去,说要商量起草一份全国各银行、钱庄和证券交易所暂停营业的“封关”通知,王、徐二长官商量,由徐百齐据情起草文件。因事关重大,王云五、徐柏圃根据保密规定未言及“封关”的具体日期,指示徐百齐留空格。约十一时,徐百齐完成文稿,经王云五签准后持稿出门欲送打字室打印。在楼梯上,正好遇到陶启明,两人停下来说了几句话,徐百齐告诉陶启明他刚从王部长办公室出来,起草了一个“封关”文件。当时,陶启明并未就此打听什么,也没要求看那份文稿。但是,两人曾经说到过一个事后被认为很关键的话题:民国以来,政府从未下达过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的金融机构“封关令”,这次下达此令不知意味着什么。陶启明、徐百齐于金融市场都是外行,两人面对这个问题还真的不知如何判断。陶启明正好向徐百齐请假说要回上海去探望患病的母亲,于是,徐百齐就叮嘱陶去沪后会见一个人,把这个问题向那人请教,相信对方能够据此作出判断。
这个人就是袁仰安,徐百齐、陶启明都在其主持的律师事务所工作过。
当天下午,陶启明去会其好友徐壮怀,也没什么事,只因他要回上海,问对方是否需要往家里捎信或者往回捎东西。当时,陶启明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掌握了一个重大机密,闲谈中顺便说到了“封关”消息。徐壮怀毕竟是做生意的,马上意识到经济形势面临着突变,说这“封关”令一下,股票肯定会跌,这当儿如果能设法做一笔抛售空股生意,准能大赚。随即又想起陶启明的妻子李国兰是炒股的,便怂恿陶启明可以叫妻子做,顺便也叫上他的妻子杨淑瑶做。徐壮怀的投机发财心情极为迫切,主张陶启明应尽快赶到上海去。听说陶启明准备坐夜班火车赴沪,说那不行,夜班火车到上海已是明天早晨了,只怕误事,遂让陶启明乘坐民航班机飞沪。说着,立刻让手下职员去给陶启明购买当晚七点飞沪的机票。
陶启明飞抵上海后,即去找袁仰安。袁仰安的判断与徐壮怀差不多,不过,他不炒股,也不做其他金融投机,只做代理诉讼事务。所以,他对这个重大信息并不热心。两人谈了一阵后,就分手了。不过,即使如此,袁仰安后来也吃了些苦头。
9月6日,首都警察厅刑警赴沪,将袁仰安拘捕后于7日押解南京。根据规定,陶启明、徐百齐、袁仰安三案犯应递解特刑庭看守所关押,但特刑庭处于人满为患状态,难以收押。于是,经协调,三人于9月9日被押解南京娃娃桥监狱地检(地方法院检察处)看守所寄押,分别单独囚于楼下二号、三号与六号监房。次日,袁仰安之妻苏燕生由其弟陪同前往南京,向刑警总队要求保释袁仰安,遭到拒绝。该案有两名案犯未曾捕得,李国兰之兄李伯勤和中国石油公司南京营业部主任徐壮怀。
因李氏兄妹及杨淑瑶率先投机抛空股票、继而杜维屏跟进而引发的上海股票市场大跌之势,经《中央日报》连续报道公布案情,以及蒋经国在上海接连出手取缔了十五家地下钱庄之后,终于得到了遏制。9月8日,《中央日报》刊登了《沪市场风平浪静》的报道。
至此,监察院对“股票投机抛空案”的调查宣告结束,监察院长于右任发表谈话,主张“重办陶(启明)案”;承办案件的监委唐鸿烈、孙玉琳也提出应“依法提案纠举财政部长王云五责任”。9月9日,唐、孙两监委开始起草调查书。9月18日,监察院在《中央日报》全文刊登《陶案调查报告书》。
与此同时,首都地方法院检察处开始讯问徐百齐、陶启明等涉案人犯,起草起诉书。
根据最初打算,国民政府是准备对该案大张旗鼓进行严办的,已在报上放出风声宣称“沪案(指李国兰、杜维屏等)、京案(陶启明、徐百齐等)将一并由南京地院审理”,可是,这当儿已取保候审的杜维屏之父杜月笙突然打了一发横炮,他以上海市参议长的身份在一次公开会议上对蒋经国说:“犬子触犯国家法律,罪有应得,但请先生一秉至公,平等办理。据我所知,扬子公司所囤积的各种紧俏物资,特别是医用纱布,远远超过其他各家,涉泄经济机密的情况,也远较其他公司严重,请先生立即派人去查看,万勿听其逍遥法外。否则,只怕难以服众。”
扬子公司由孔祥熙、宋蔼龄之子孔令侃经营,蒋经国算是孔令侃的表兄。孔令侃闻言后企图凭着这层关系向蒋经国通融,请蒋到国际饭店吃饭,遭到蒋的拒绝。孔令侃意识到事态不妙,随即急赴南京向父母求援。宋蔼龄便通过其妹宋美龄向蒋介石施加影响,蒋介石遂指令蒋经国“轻办”。
这个口子一开,原定把李国兰、杜维屏等案犯押解南京与陶启明、徐百齐等一起审判的计划,就变成李国兰、杜维屏等的案件由江苏地方法院第二分院即上海法院审理,陶启明、徐百齐、袁仰安案件在首都地方法院审理。
9月15日、22日,江苏地方法院第二分院在沪公开审理杜维屏、林乐耕、李国兰、杨淑瑶大肆抛售“永纱”空股案,由沈天保担任审判长,梅尔和、方祥海担任推事。9月28日,法庭宣判:李国兰、杜维屏、林乐耕、杨淑瑶以“交易所市价未计税及空头买卖”之罪名分别判处十个月、八个月、八个月、七个月有期徒刑。
上海方面如此审判,首都地方法院自是“心里有数”。9月30日,首都地方法院检察处以“未涉案”的名义释放袁仰安。10月1日,首都地方法院检察处向地方法院提起公诉。10月12日,首都地方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陶启明、徐百齐案件。陶启明、徐百齐当庭翻供,声称在刑警总队的招供是在“精神恍惚状态下所作出,于真实情况有误”。陶启明和徐百齐毕竟是学法律的,冷静下来之后都找到了为自己辩护的理由:陶启明8月18日与徐百齐在财政部大楼楼梯上相遇,徐百齐向陶启明透露“封关”消息以及让陶赴沪询问袁仰安之情节,发生于陶启明开口向徐百齐请假,要求当天下班后赴沪探望患病母亲之后。也就是说,两人在楼梯上相遇时,陶启明先开口向徐百齐告假,徐百齐表示准许,然后才谈及“封关”。如此,案情就变成徐百齐无意间说起“封关”,又提议让请假探母的陶启明去向袁仰安请教金融形势。而起诉书中指控徐陶两人的犯罪事实是,徐百齐在8月18日中午让工役把陶启明叫到其办公室,两人密议由陶启明赴沪行事。徐百齐只承认自己是“粗心闯祸”,而不是故意泄露机密。陶启明则除了上述辩解外,还向法庭申明“并无嘱妻抛股”情节——他显然已经知晓上海方面对其妻李国兰的审判情况。
10月26日,首都地方法院再次开庭审理陶启明、徐百齐案。审判长首都地方法院刑一庭庭长徐邦治下令,传财政部主任秘书办公室工役高长明、李振清到庭,询问8月18日中午徐百齐是否让他们请陶启明去其办公室。“高长明、李振清均答称:‘那天徐主任秘书并没有要我们去叫陶启明。’”这段证词使地院检察处对徐、陶两人“勾结图利”的指控失去了依据。
1949年1月19日,首都地方法院宣判: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陶启明、徐百齐各七年徒刑。宣判后的第三天,徐百齐即被保释;半月后,陶启明也被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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