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的一天,我前往所在县的法院进行陪审员法庭选拔(Voir Dire)

上午八点前来到法院陪审员等候大厅,已经有几百人坐在那里等待陪审员选拔
所有在场人员通过网络或者去柜台找工作人员确认“本人已到”(Check-In)后,开始当天的选拔流程。
首先就是播放关于加州橙县陪审团选拔的短片,让大家熟悉一下流程。
因为当天需要陪审团的民事或者刑事案件有好几个,因此把我们分成六十几人一组的几个大组,分配到不同楼层的房间进行陪审团选拔。

按照流程,“被通知前往法院的候选人将组成一个陪审团候选池(Jury Pool/Venire)。在具体的案件开庭前,法官和控辩双方律师会从候选池中选出一批人进入法庭陪审席,并开始 Voir Dire(陪审员询问程序)”
询问程序开始前,六十几个候选人已经有十几人请求提桶跑路。有说去田纳西度假、有说回外州学校上学、有说失业了要开网约车赚生活费、有说自己做生意抽不开身、有说要照顾年迈父母、更多的是去看病、做手术;经法官、控辩律师同意,就同意了他们的请求。还有人说英文不好,法官不认为这是可以缺席的理由。
包括我在内剩下的五十人,接受法官和双方律师提出的一系列问题,旨在评估候选人是否与案件当事人有关联、是否有预设立场或隐藏偏见。这些问题包括:以前是否做过陪审员、有没有成为罪案受害者、是否有亲友是律师或者执法人员、是否对法官或者执法机关有不好的印象,等等。
从中我观察到了一个社会现象。屋内的六十多人中,有两人失业;剩下的人扣除全职学生、家庭主妇、退休人士(因为法官会询问每一个人的职业状况),大约有40多个劳动人口,失业率与官方公布的数据差不多。
我们大概每隔一到两个小时出房间休息一下,去一下厕所。中午则有90分钟午餐时间。法官(Judge)、辩方(Defendant)、控辩双方律师、书记员(Clerk)、还有一名持枪警员则一直留在房间内。
参加陪审团选拔的几十人中,有一位是哺乳期的妈妈。她对法官说,每隔两小时,她就要去五楼的房间汞奶。法官还几次确认她是否已经到时候去了。
辩方律师在对我们进行询问时,强调辩方在被定罪前无罪,担心我们对辩方有偏见而脑补证据及事发经过
法官补充辩方有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的权利,可以不回答控方所有问题,不用自证其罪
控方询问则强调证据。法官强调陪审员只负责确认辩方是否有罪,不用考虑刑期及对辩方下半生的影响。刑期由法官决定
折腾到下午两点半,我与十几人(包括哺乳期的妈妈、说自己英语不好的东欧移民、两名全职大学生、一个说她的雇主不会在她参加陪审员期间支付工资、几名退休白人)终于被免除陪审员义务。至少一年内都不必参加类似的筛选。
剩下的三十多人中,其中12 名会被选中作为陪审员(部分案件会选出候补陪审员),宣誓后开始听取案件审理。
离开法院前,我去了前台让工作人员在停车收据上盖章;这样当我开车离开停车场时,就不用交当天的停车费了。

备注:
加州法庭的陪审员选择过程是通过从居民记录中随机抽选并传唤候选人,随后在法庭上通过“初步审查(Voir Dire)”提问选拔最终陪审团的过程。整个流程主要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 随机抽选与传唤(Summons)
- 名单来源:加州各县法院的陪审员候选人名单,是基于州机动车管理局(DMV)的驾照/身份证持有者名单、选民登记册以及州特许经营税局(Franchise Tax Board)的报税记录进行随机混合抽选的。
- 传票送达:被抽中的人会收到法院寄来的传票(Jury Summons),信中通常会附带一份资格问卷。
- 要求:收件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通常为10天内)回复问卷,无故忽视传票在加州属于违法行为,可能面临罚款。
2. 资格审查(Qualification)
要成为加州法庭的陪审员,候选人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年满 18 岁及以上。
- 美国公民。
- 居住在该县(County)。
- 懂英语,足以理解和讨论案件。
- 没有重罪前科(目前未在监狱服刑或假释)。
- 当前未担任大陪审员(Grand Juror)。
如果因身体残疾、财务极度困难或正在服兵役等原因无法履行义务,可以在线或通过书面形式申请豁免(Excuse)或延期(Postponement)。
3. 法庭选拔(Voir Dire)
被通知前往法院的候选人将组成一个陪审团候选池(Jury Pool/Venire)。在具体的案件开庭前,法官和控辩双方律师会从候选池中选出一批人进入法庭陪审席,并开始 Voir Dire(陪审员询问程序):
- 法官及律师提问:法官和双方律师会向候选人提出一系列问题,旨在评估候选人是否与案件当事人有关联、是否有预设立场或隐藏偏见。
- 挑战与解职(Challenges):
- 有因挑战(Challenge for Cause):如果律师能证明某个候选人存在明显偏见或无法保持中立,可请求法官将其无限制地免除。
- 无因挑战(Peremptory Challenge):律师不需要给出任何理由,即可行使有限的次数来免除特定候选人(但在加州,律师绝对不能仅仅因为种族、性别或族裔等歧视性原因解雇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