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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奇葩入职合同

(2025-08-22 09:37:19) 下一个

一份奇葩入职合同

90年代初入职香港一公司, 要求改写该公司正使用的某实时控制软件. 面试时间很短, 寒暄几句后老板直接问我,能不能完成, 我之前没有做过,但觉得原理是相通的, 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也许是看我任职过城市理工学院的Reseach associate, 会有一定能力, 入职通过了.


 上班第一天,经理交我一份合同签字, 其中三个月试用,薪酬若干.都是正常条款. 唯最后一条奇葩: 道是三个月完不成预期任务, 乙方必须退还之前三个月酬劳. 换句话说, 辞退且白干三个月分文不得.

我考量好一阵子, 鉴于居留期快到等着新雇主续期, 签了. 

没料到后来竟然在这公司干了五年, 香港97大限后还来到它在多伦多的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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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dshj1 回复 悄悄话 那份合同的最后一条,听着像是“先上船再说”的冒险条款,换在现在估计没人敢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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