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尖锐批评, 转帖

在信息化社会畅通的今天,给讲真话留出了更大的空间。
个人资料
正文

么宁检察官必须对李庄做出道歉或提告

(2013-02-17 13:56:48) 下一个
么宁检察官必须对李庄做出道歉或提告  

    引用网易博客对李庄的采访:

    “网易博客:幺宁说您在重庆嫖娼,您在网上晒出了一张ps的图来证明清白,这其中到底是完全诬陷,还是钓鱼执法?

    李庄:钓鱼执法?这跟钓鱼执法好像不搭边吧。在她抛出嫖娼论之后,我和陈有西都痛斥了她这种没有基本的检察官道德底线的一种说法。

    2009年12月31日凌晨,她刚抛出这个观点后不到一个小时,网站上就出现了那张PS照片。重庆市公安局的专案组法庭内外配合,一听到消息就发出了照片,他们把对付李庄好像当成了一场非常大的政治战役。

    我出狱后找到了这张照片的出处:北京市西四环岳各庄桥东北角明珠洗浴中心。2008年夏天,一个搞通信的公司的材料科科长,喝多了酒打起来,110出警把两个人带上车的一个镜头,光着上身,围着浴巾,戴着手铐。

    怎么PS的呢?那个依维柯车上面有“首都巡警110”几个字,重庆专案组给抹掉了,因为是夏天,真实图片当中的人还穿着短袖,而幺宁指控我嫖娼是12月,一个省级的公安机关,一个全国的所谓“十佳公诉人”,怎么能用这种手法去抹黑一个人?我是哭笑不得。”

    这段文字,有两个法律上的问题:

    一是么宁凭什么指诉李庄嫖娼?

    二是李庄所说的照片是真是假?假照片的制作者是谁?

    我不同意李庄指责么宁“没有基本的检察官道德底线”的说法。这里只有是与非,合法与非法两个选项。么宁要么是没有证据污蔑律师李庄,违反了中国的法律,《检察官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要么就是手中有证据,李庄在反咬么宁。

    我觉得,重庆有人要专门给检察官么宁下套,老要将这个年轻人往火山口推:先是将她推为十八大代表,引发网上一片哗然;后是最近又选她到最高检察院当十佳公诉人搞宣讲。看来不让这个女子下大狱誓不罢休。

    不过最高检的公诉厅真不应当沾这个腥!

    么宁检察官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向李庄道歉,要么向法院提告李庄。要么进监,要么再戴一朵大红花。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