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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国七十年——记亦泣亦歌的人生旅途(93)

(2025-03-12 14:58:54) 下一个

元亨公司(2)

在元亨公司兴旺发达的时期,我还做了一件在手管口从未有过的福利事业。这就是,盖了一栋宿舍楼,解决了24户人家的住房问题。

事情起因于和刺绣厂邻墙隔壁的疏浚处。疏浚处要在他们和刺绣厂的交界处盖一栋宿舍楼,如果他们的愿望实现,那么刺绣厂的一幢面积800平米的车间(平房),将处于刺绣厂的生产楼和疏浚处的新楼夹缝中,成为一块死地。在此情况下,唯一的对策就是快速拆除平房车间,盖一栋三层以上的楼。

我对当时的经济力量做了分析,认为有能力盖一栋三层楼,每层安排八户人家,一共能解决24名职工的住房困难。由此,我发出通告,凡住房困难的人,可以申请参与集资建房,每人集资二万多(二万几,具体数字记不清楚了),其余费用由厂部承担。没几时,50万资金到位。我找来和刺绣厂长期打交道的建筑商陈经理(市建筑公司经理),委托他快速办理盖楼的一切程序并及时开工。不到一个月功夫,宿舍楼就盖了两层。

这时,有人告诉我疏浚处已将一纸诉状递到法院,法院已经受理。同时我还得知,疏浚处的一位女职工的丈夫就是法院受理的庭长。于是我就去法院,想将此事向院长反映,请求此庭长避嫌。哪知道,非常不凑巧,此时法院正在开院务会议,我闯了进去,大声要求受理的庭长避嫌。弄得主持会议的院长非常不快。

回到厂里,我仔细掂量此事的后果,觉得非得采取特殊的方法,否则宿舍楼盖只能盖二层。我派人去将陈经理找来,让他无论如何于明天(星期天)再盖一层楼,陈经理答应了,说他今晚连夜动工,无论什么人来都不会停工,因为他不在施工现场,即便是院长亲自来,工头也会往他身上推,绝不会停工。受陈经理的启发,在和陈经理协商后,我便和妻子一道于当日下午去舟山避嫌。我当时的盘算是:只要在星期一之前将三层楼盖齐,此事便大功告成。估计法院的停工裁决将于星期一送到刺绣厂,届时,三层楼已盖好,难不成让拆了?况且这里有职工集资的钱。

我在舟山和杭州两地耽搁了一个星期后,回到六安。第二天上班,下午便收到法院的传话,让我去法院一趟。我知道他们做什么,于是就将所有的车票和住宿发票带好。和我谈话的是车法官,他询问我上个星期六到什么地方去了,我说我去舟山和杭州两地去了,妻子说她想儿子,要到杭州看儿子,顺便去了舟山。车法官问有什么证据能证明你于星期六不在六安?我将汽车站的车票和上海的住宿发票递给了他,他仔细地看了看,还给了我,说你可以走了。我笑了,问车法官:车法官,如果我今天拿不出证据,那我是不是就走不了了?车法官先是笑而不语,继而微微颌首。

我能够判断出法院会怎么做,但却没判断出政府也在配合法院对我发难。很长时间以后我才得知,就在我去法院的星期一的上午,纺织局里掀起了一阵风浪。这天褚伟胜局长大清早就把刺绣厂所有的领导传唤到局里,他们要宣布一件事:因为徐凯被法院拘留了,徐忠云担任厂长。可能是徐忠云事先得到了要她替换我的消息。她没去纺织局,褚伟胜打了几次电话,徐忠云都不去。徐忠云说徐凯做的事都是正确的,他是一心一意为刺绣厂做好事,这样的厂长不该撤换,明确表示不愿顶替我。因我出示了在他们裁决书送达刺绣厂之前,我已不在六安的证据,法院无法拘留我。纺织局因为法院没拘留我,以及徐忠云的抵制,不能宣布撤换我。这个由陈新民和褚伟胜策划的的阴谋就这样流产了。由此可见,这一对王八蛋是多么无耻,陈新民无非是记恨在王爱娟面前丢脸的那件事,褚伟胜是陈新民的爪牙,助纣为孽,估计陈新民如果说他屁眼儿痒痒,他也会弯腰并伸出舌头。如今,陈新明因为贪污受贿被判刑6年(这样的人不蹲牢没天理),褚伟胜什么结局不得而知,估计最好也是也是苟延残喘。

说实话,在在兴建宿舍楼的整个过程中,我一点儿都不害怕,只是一心一意地想把这件事做成,解决24户职工的住房问题。至今想起此事,感触颇深,这件事导致我身处险境,最终化险为夷,由此产生了只要全心全意为百姓谋福利,天必佑之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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