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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称钓鱼岛是“固有领土”法理何在?

(2013-05-30 23:52:56) 下一个

日称钓鱼岛是“固有领土”法理何在?

2013-05-29 15:01 来源:参考消息网 作者:中外关系
 

核心提示: 中国对日本八年抗战,最终以日本战败收场,美国人无视中国人努力成果,和日本人私自立约。

参考消息网5月29日报道 香港《新报》5月28日发表题为《中国和日本没完没了》的文章。文章指出,在1945年,中国是美国的“盟友”,日本是美国的“敌人”,所以无论是《开罗宣言》还是《波茨坦公告》,都是以中国的利益先行。但是到了1949年后,中国却变成了美国的“敌人”,日本则是美国的“手下”。因此,在1951年签署的《旧金山和约》便对日本提供了优惠条件,其中的第三条写明“日本政府同意美国对北纬29度以南之西南群岛(含琉球群岛与大东群岛)、孀妇岩南方之南方各岛(含小笠原群岛、西之与火山群岛),和冲鸟礁以及南鸟岛等地送交联合国之托管制度提议。在此提案获得通过之前,美国对上述地区、所属居民与所属海域得拥有实施行政、立法、司法之权利”。

这就是日本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主张的“法理”所在。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27日说,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中国单方面发表的任何言论均不会影响到日本的立场。以上的说法正是基于《旧金山和约》的条文。

文章称,《旧金山和约》由48个战胜国与日本签署,但其中却没有中国。换言之,菅义伟说是中国“单方面发表言论”,但是《旧金山和约》岂非也是美国和日本之间的私相授受?中国对日本八年抗战,打响了二战的第一炮,最终以日本战败收场,美国人无视中国人的努力成果,和日本人私自立约,日本人以此作为法理,法理又何在?

文章指出,这几年来,中国对日本的立场,从拿出钓鱼岛自古就属于中国的历史依据,到谈二战的战后安排,是正确的做法。当今世界局势的大布局,全都是二次大战遗留下来的划分,而中国和日本的关系,也许正应了西方人的一句俗谚:We have unfinished business(这事儿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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